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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归谷无恙白槿香(1)

邱爽

我叫叶凝。给我取名字前,爸妈让算命先生算了一卦。算命先生说,这名字本身就是一个结,以后不但她自己解不开,就连身边的人也会被牵扯进去。爸妈凭着接受过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自信,对那白胡子老头儿的谬论表示强烈质疑。结果证明,那老头儿的反对无效。我仍然叫叶凝。只是现在,我开始相信他的话了。人什么时候都不要对自己太自信,比如,我爸妈。如果那位算命的老伯伯还在,我想找他探讨一个问题:到底是结,还是劫?

1.失约

每天早晨,同桌小艾都会应邀出去打篮球,在打上课铃的前一秒热气腾腾地回来。肥大如麻袋的校服中藏着厚厚的笔记本,据说这是她和某个学长的爱情交换日记。

小艾翻开日记总是一脸的幸福,那些一成不变的文字被她熟读成诵,时不时就特干脆地蹦出两字:感动!

我说看得出来,你都感动得冒汗了。

说实话,我挺嫉妒她的,一米五三的身高能钓到一米八三的篮球队队长。看来,牛顿的“万有引力”还真是那么回事。

这时候,我就会想起自己那档子陈芝麻烂谷子的破事。某个男孩也为我写过一段很长很长的日记,那日记本的封面是幽静而神秘的谷。他说,世上最温情的地方莫过于谷。当时的我不懂,只是傻傻笑着,靠在他怀里。只可惜,那日记只写到一半,我们便分手了。未完成的爱情,残缺,不美。

小艾像个小媳妇似的绘声绘色地讲述那学长对她表白的全过程。其实总结起来无非也就是那么一句:小艾,咱也挥霍一把青春吧!女人总是愿意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总是轻易就会满足。我也会记起那个男孩对我的告白。那时我心血来潮去玩CS,他陪我枪林弹雨,陪我受气挨骂。可我知道,他还有另一个号,是个特有威信的队长,有一群特瓷实的兄弟。那组织叫一个强悍!于是,大家就发现了,昨儿个谁灭了我这个小丫头,今儿就被大部队灭了。哦,原来这丫头有人罩着啊!我当时特乐和,寻思着,有人罩着我好啊,多有面子。管咱是狗尾巴草还是香水百合呢,有人端着枪当护花使者,牛!我承认,身为女人,我还是有那么一点儿虚荣。一个月后,他便问我,叶凝,我可以攻下你这座堡垒并永远守在里面吗?我一听,这告白多有职业特色,一看就是个敬业小青年,于是就略带羞涩地回答说,好。

他,那个自称爱我的小子,轻而易举地攻下了我这座堡垒。他像赢得一场战役般光荣而自豪。但,他却没有永远守在里面。只留我一个人独守一座空城。断壁残垣之中回响着灰飞烟灭的誓言。是你,林洛,你,失约了。

2.如今的日子

来到这里已经有两年了。偌大的校园不再是个走不出的迷宫,那些已经苍老或正值青春的面庞都已不再陌生。

本应该自豪的,这是本市最牛的重点高中,俯视这一宏伟的建筑群看到一个霸气的“王”字。多少家长都巴望把自己的儿女塞进来锻造一下,过三年,再捞出个镀金的孩子,光宗耀祖。

为人父母的确不易,把毕生的心血都倾注在一个赌注上面,孩子败了,全盘皆输,没有退路。这种信任,无疑是一种爱,只是有些超负荷了。抚顺是个很有亲和力的城市。来到这里不过一年光景,却隐约觉得这里便是我的故乡了。我这么说有点儿不厚道,身为首都人民岂能背弃故土?但如果一切重新开始,我宁愿删除我在北京的全部记忆。

胡思乱想的时候,会去“街景”点一杯奶茶,白兰地口味。淡淡酒醉,浓浓奶香。

一直被这种口味诱惑着,不能自已。记得有这么一句诗:“更待菊黄佳酿熟,共君一醉一陶然。”当然白居易在陶然亭作这首诗时没喝过白兰地口味的奶茶。但的确,唯有文人的天真会相信,半醉半醒的状态最容易让人麻痹。也唯有麻痹能让人忘记思考,忘记计较,空白地超脱。只是,沉醉真的可以让人解脱么?

半节自习课喝完奶茶,后半节课假装醉倒。

“嘿,又在买醉了?”小艾很响地嚼着薄荷糖。

“嗯,这叫微醺。”我故作深沉。

“哇……”前桌的蛤蟆突然夸张地尖叫,众人胃里翻江倒海地恶心……

向前一看,小彤同学手捧一大束蓝色妖姬走进辅导室。蛤蟆冲上前去追问:“谁送的?”小彤四下看看老师没在教室,响亮而潇洒地回答:“我老公!”众女生此刻都分外用功学习,埋头读书写字,无人看热闹。不过谁都明白,一个个的心里早已醋意泛滥,愤愤不平地想,咱家那个大木头,咋从来就没这么浪漫过呢!

下课后,小艾漫不经心地问蛤蟆:“几朵?”

蛤蟆说:“三十六朵。”

教室里方才还装作满不在乎的女生顿时复活,互相议论着:“什么?才三十六朵?切,倒是凑个整啊……”

我无话可说,因为没人给我送过花。如果卖菜的大叔卖给我的那根黄瓜上顶着的小黄花不算的话。

潜逃出教室的时候看见了长相貌似星爷的钢牙同学满目忧伤。这定是因为他的女友——校女足队员之一。听说,那猛女前日在赛场上白热化状态之时,义无反顾地将鞋踢进了球门,而被飞来的足球砸伤了脚趾。当时那裁判就喷出鼻血。整个观众席上洋溢着暖洋洋的欢笑,让人以为日本那小岛沉了。

日子。不酸不甜不咸不淡的日子,如烟易逝。我像个局外人,即使大吼一声,也不过只是画外音!

3.两个自己

化学老师整天“钾钙大美女(钠镁铝)”“钙镁猛捅铁背心(锰铜铁钡锌)”地逗我们开心。她说,其实化学就是一标准美女。只是,她看到的是美女的照片,而我们看到的是美女的X光片。所以我们并不懂得如何欣赏化学的美。她存在的目的就是帮我们拨开云雾见美女。当时,全班就都服了这个比我们大不了多少的美女化学老师。

“叶姐,我活着是不是浪费空气?”我拿着59分的化学卷子垂头丧气地问化学老师。

“死了也浪费土地,你就凑合活着吧。”她开我玩笑。

“你决定要学文科了?”老师问我。

我点点头,“智商替我作的决定。”

“那我岂不是会很寂寞。”老师表情失落。

“喜欢你的学生那么多,又不差我一个。”

“胡说,”老师点点我的鼻头,凑近我,耳语道,“只有我们两个一样都叫‘叶凝’呀。”言罢是孩童般的稚拙的笑。

“小宝宝还好吧?”

“那是相当健康。”她故意挺了挺隆起的肚子。

“什么时候休产假?”

“这个寒假……日子算得很准呢!”她坏坏地笑笑,颇有深意。

叶老师的笑让我想起小白。曾经她也总是露出这样的表情,有点儿小坏和小可爱,让人不忍离开。但最终,我还是离开了她。毕竟,“不忍”和“不能”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窗外的日光优雅地洒在透明的水杯中,闪着炫目的光。我晕晕的。

“开心点儿,叶凝,别像那道卑微的疤。”说着,她撩起我额前的刘海儿,摩挲着那道丑陋的疤痕。

“叶姐,我累了……”

靠在另一个叶凝的肩上,闭上眼,微微觉得眼前有一块模糊的亮斑,它变换着色彩和形状。转瞬,又见苍白。

“叶凝,你哭了。”

4.疤痕

我额上的这道疤痕已经刻骨铭心了。

说出来,可能没人相信。这道疤是我十一岁时,父亲将我推倒,撞在茶几的角上划破的。一转眼,它已跟随我六年之久。

记得很清楚,那天只有我一个人在家照顾刚满周岁的弟弟。我在厨房给他冲奶粉的时候,他从床上掉下来,擦破了膝盖。他哭得很大声,我惊慌失措。

为他包扎伤口时,不知是心疼还是害怕,我和他一起掉眼泪。我说,宝宝不哭,乖……咱不哭……弟弟竟很听话渐渐地止住了哭声,只是轻轻地抽噎。

他白胖胖的小手爬上了我的脸。他,我的弟弟叶一凝,第一次为我擦干眼泪。我想,我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一刻。

即使他的出世掀开了我悲情人生的扉页,即使他夺走了原本全部属于我的爱,即使他让我飞驰的幸福戛然而止,即使连他的名字都比我多出一个“一”字。但我依然是爱他的。我的弟弟,叶一凝。

父母下班回家,看到弟弟凄惨的伤口,对我劈头盖脸便是一顿骂。

我很生气,头脑中不断闪现着破碎的片段:母亲不知何时大了肚子……父亲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两个人浓情蜜意……交超生罚款时,像中了彩票一样趾高气扬……快生产时,母亲笑着对我说,凝儿,你要有小弟弟了,你不高兴么……

高兴!我真TMD高兴!于是我冷笑着挑衅地说:“爸,妈,你们的儿子将来一定特孝顺!”话音未落,父亲把我推倒了,我撞到了茶几的尖角,划破了头,鲜红的血漫过我的眼。

很意外,我没哭。

母亲十月怀胎,我也整整忍了十个月的哀怨和痛苦。我想不通这个家是怎么了?难道我真的被爸妈忽略了么?我曾天真地幻想,这个孩子也许是个女孩。可是弟弟沾着鲜血从妈妈的肚子里掉出来的时候,仅存的希望也破灭了。无言,无语。

从那道疤痕留在我额头的一刻起,我作了两个决定:第一,留过眉的刘海儿。第二,不再为这个家流一滴眼泪。

屋内,响起了弟弟响亮的哭声……

5.逃

中国语言博大精深,有这么一句: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在我认识到我是家中多余的第四者时,很理智地选择离开。简单地收拾东西,自己去买火车票,联系好另一个城市的外婆……这一切都由我自己完成,爸妈没有一句挽留。离开北京那天,弟弟抱着我大哭。心如刀绞。那一瞬,突然有一种我和弟弟相依为命的错觉。不管怎样,我是爱弟弟的,如果有谁欺负他,我会和他拼命!

清冷的火车站,稀稀落落的人。

一路上,没有人对我千叮咛万嘱咐,没有人与我依依惜别。我自己拖着行李箱,身旁是一贯沉默的父亲。上火车之前,我特意腾出一只手拿着手机。我在等待一个电话,或者说只是一个挽留。如果有人说,叶凝,别走。仅仅为了这四个字,我会留下。可最终,没有这样的人。于是,我灰溜溜地离开了伟大祖国的心脏。

刚把行李箱放好,看窗外,父亲已成为视线尽头勉强可以识别的小黑点。这老头儿,腿脚真好,走得那叫一个利索。

不知火车何时启动,我睡着了。梦中躺在雪白雪白的云朵上,舒服得让人欲仙欲死。周围是电视中用干冰制造的“仙气”,难不成我成仙了?不成,我还没有六根清净呢。这不,我又在想念尘世间的凡人了。小白、林洛、弟弟、爸、妈……

我可以在任何人面前假装释然,强颜欢笑,我可以裹着伤痕逃到远方,可我永远也骗不了自己。风干的叶子在地上呻吟,被沉重的现实踏得粉碎。隐约辨得出,那是我遗失的亲情、友情和爱情。谁说我不在乎!

6.夜行者

醒来,我已来到了伟大祖国的咽喉处——一个名叫“抚顺”的小城市。这里是**的第二故乡,这里的人说东北话,很招笑。我突然喜欢上这里,陌生,却让人安心。寄居在外婆家,生活从此有了重心。外婆给我的世界很安静,因为彼此交流的唯一方式是手语。外婆能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空闲时会读书、看报、记日记,每天都变着法地为我精心准备丰盛的晚餐。外婆原本有很好听的声音,京剧唱得有板有眼,可那些,都是外公去世以前的事了。我们两个人相互珍惜,因为曾经我们都是孤独的人。

学校离家有三站远。周五的时候,我会一个人走回家。省下一元钱钢镚儿,放在马路边乞丐的豁边的碗里。有时候那个乞丐会因为这一元钱一直蹲在路边等我来。那种执著的等待,是林洛都不曾给我的。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对“约定”一词的讽刺。好笑。

路过乞丐,前面是一家琴行。落地玻璃的另一面是一架高贵的黑色三角钢琴,很有复古气质。听到琴声,便不觉驻足欣赏。大多时候,弹琴的是一位老人,深褐色的鸭舌帽遮不住斑白的鬓发,一身米色的外衣更增添了几分优雅和深沉。而他的曲子却欢快轻盈,毫无龙钟之态。我们隔着玻璃相视一笑,算是一个委婉的礼节。

快到家的地方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洗车房。地面上常年湿漉漉的,脏水肆意横流。洗车工是几个年轻的小伙,他们统一穿着黑色靴子,上面沾满脏水和泥巴,工作服上也毫无例外地充分显示了他们的职业特色。但他们的头发都很干净,天天洗的样子。我放学的那个时间,他们时常聚在一起踢毽球。路过时,毽球直飞过来,我随便接了一脚,就顺理成章地和他们玩到了一起。他们叫我小丫头,我叫他们大男孩。

他们的头发时常变换颜色,但无一例外都是鲜艳醒目的颜色。头发要么立起来,要么蓬蓬着,俗称“雷劈式”。他们有真诚的表情和爽朗的笑声。即便在白天,他们是没出息没志气没头脑的小青年。在夜里,他们阳光的一面就会展现得淋漓尽致。正如,我们自以为对生活了如指掌,却总在不觉间不断去误解一些人,一些事儿。并没有像电视剧演的那样,和某个或几个人发生恋情。大家都只是朋友,不也很好么。

夜,总给人一种真实而温暖的安全感。充当夜行者,独自游走在地球的某条纬线上。没有目的,没有终点。

新的生活对于我,自由得有些唐突。

7.旧时友

说到这里,有必要介绍两个人:小白和林洛。

小学二年级的一次数学课上,老师让我们在黑板上画圆,画得最圆的人就奖励两块糖吃。

第一个小姑娘拿起讲台上那个健硕的圆规,开始在黑板上画起来。可这孩子小脑还没发育到可以自由支配四肢的程度,所以画出的圆比三角形还三角形。老师说,呵,这画得,可真洋气!底下的人都边笑边拍桌子起哄。这的确让人很没面子。

接着,又一个小姑娘跳到黑板前面去了,从扫除工具堆里掏出个红色大塑料盆。呼地往黑板上一扣,沿着盆边描线。描得挺细致,眼看就差半个圆了,却一不小心没按住,哐啷一声盆滚到讲台下边去了,接着就顺势滚到一个男孩的脚边。男孩看了看胸前的红领巾,忽然就萌发了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于是乎就大义凛然地站起身,捡起盆帮她按在黑板上,两人共同完成了一个特别圆的圆。老师高兴地奖励给他俩一人一个棒棒糖。男孩特绅士地把自己的那个让给了女孩,女孩又特友好地和第一个女孩分着吃了。

第一个女孩是我,第二个女孩是小白,那男孩是林洛。那一年,我们七岁。

时光辗转到六年以后。盛夏时节,校园里流行玩水气球。我们下课干着出去,上课湿着回来。小男生们会故意埋伏好袭击小女生,小女生们则集体尖叫着直奔女卫生间躲避。

但集体中总会有例外,譬如我和小白。我们俩是唯一会拼命反击的小丫头。可反击的结果就是更惨烈的牺牲——两人像刚从澡盆里捞出来似的。但这种壮烈无疑也是一种光荣。那时候小女生们刚刚开始发育,会穿很女人的内衣,充满了做小女人的欣喜。湿透的衣服紧贴在身上,隐约露出内衣的轮廓。林洛盯着我的敏感部位看,被我发现后,脸一直红到耳根,结结巴巴地说:“那什么……叶凝……你长大了……”我冲上去要收拾这个口不择言的家伙,他却一溜烟地跑了,扬起的尘土呛得我直打喷嚏。不一会儿这厮又折回来,拿来一件外套给我披上,特羞涩地说:“被我看到倒没什么,可千万别让别的男生看到……”那语气中透着小小的自私。我当场就迷糊了,不明白他是什么逻辑。后来才明白,这就是最初的暧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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