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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三个女人 三个演员

这个周末,袁小玉约刘子夕一起去逛街,她们俩已经很久没有逛过街了,刘子夕便满口答应。她估计,逛街只是个借口,袁小玉一定是要给她解释什么吧!搞得她是她的家长一样,还得向她汇报,这孩子也算个实在人了,和杜明明比真是不知好了多少倍,她在心里对她有些默默的怜悯。两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步行街上,朝很多橱窗只是看一眼,却也并没有要走过去的意思。因为不用走过去就知道那价钱,不想过去问问价格再受服务员的白眼,那些势利鬼们,就是自己一个月只赚五百块钱也照样会对买不起衣服的人翻白眼。

袁小玉好像是考虑好了,终于鼓足勇气开了口,她好像觉得已经没有必要再啰里啰唆地解释什么了,一开口就单刀直入地说:“我和那个人分了。”然后就低头不语地看着路面,一副低头认错的样子。这让刘子夕多少有些难过了,都二十八岁的女人了,还一再遇人不淑,谁能那么百折不挠地去找男人啊?可是既然不合适,怎么还那么快就上床呢?是不是反正年龄已经大了,当初也没有得到多少爱怜,也就不计较以后的质量和数量了。只觉得上了床就是一个标志,就是强迫性地确定了什么。不料这关系终究是比一层纸还脆弱,一碰就破,竟至于连纸的韧性都没有,两个人把彼此的什么都熟悉或半生不熟了,最后还是得分手。

她见袁小玉一开口就这样说,就知道她是不避讳自己了。这也多少有了些自家人的亲切,似乎是两个人之间突然就可以推心置腹起来了,而以前其实一直不过是个外人。

袁小玉说:“我受不了这么小气的男人,就是再将就也不能这样将就吧!你知道吗?他和我去逛超市的时候,把人家让顾客品尝的一盘免费豆干都吃完了。吃完还不买,直说不好吃,再看看其他,惹得那销售员鄙视地看着他,也看着我。买东西的时候先看特价商品,什么便宜买什么,比那七八十岁的老太太还贪便宜。吃饭的时候他掏一次钱就得我掏一次钱,他决不能吃一点亏。本来刚认识的时候还觉得这人老实可靠,我现在还图什么啊?他有钱还是有什么?就是图他个老实可靠,两个人结婚过日子算了,没想到居然这么小气,把一分钱看得比什么都重,这种人我是真接受不了的。”

刘子夕终于问出了那个让她想不通的问题:“他自己是怎么住的?怎么就来你这里呢?”

袁小玉说:“他住的是单位的宿舍,两个人一间屋子,更不方便。”

“原来是这样。”

刘子夕这时候突然有了一种淡淡的幸灾乐祸的感觉,想:你们遇到的男人也不比我遇到的好多少嘛。然后又为了补偿自己的这种幸灾乐祸感,赶紧说:“这种男人要他干什么,趁早分了算了。你不要这么急,我不也和你一样大?又不是就剩下你一个人了,这么急,还是慢慢找吧!”

袁小玉摇头说:“你不知道我的感觉,我自从离开深圳之后简直是万念俱灰,我觉得受的打击太大了,平时我实在是不想说,其实我真的是被打击坏了。我已经没有多少幻想了,就想急于找个人嫁掉生个孩子算了。你说像我这样没钱没背景的,还能期望多好的男人来找我,所以找个普通男人也就算了,没想到找个普通男人的难度还是这么大。”

刘子夕边走边说:“其实你带男人回来也真没什么的,大家都这么大了,谁还没点隐私。我是因为没有男朋友可带,其实我也是有些被伤着了,得歇一阵子,大家其实都差不多。梁惠敏每天早出晚归,我看她挺能干的样子,怎么也没个男朋友?和咱们也一样大了吧?”

袁小玉说:“那人精明着呢,她还要千挑万选呢,肯定是找那种有车有房的,什么都现成的。她家里好像有点困难,你没见她弟弟隔段时间就来找她吗?就是在客厅沙发上过夜的那个男孩,那都是来问她要钱来了,缺钱了就来找他姐姐,所以她对钱这方面就看得更重,生怕自己吃了亏,绝对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那种。”这最后一句话简直是有些调侃自己的味道了,好像故意在把自己和梁惠敏作对比,似乎不这样就不足以减轻她对自己的鄙视程度,她怎么就找那样不堪的男人?还那么快上床?实在应该受一下惩罚才能记住教训。

一段时间平静地过去了,三个女人看起来都过得很平静,谁也没有什么艳遇,谁也没有先找到男朋友,倒也维持了一种可贵的平衡。刘子夕忍不住想:这阵子袁小玉怎么突然就不着急了,像谁给她吃了定心丸一样。这个周末,三个女人都没出去,在屋子里窝了一天。到黄昏的时候,刘子夕正在洗衣服,看到袁小玉正出门的样子,她特意换了件衣服,脸上有些不着痕迹的淡妆,似乎是怕被人看出来。她没说什么,只是对着洗衣服的刘子夕莫名地笑了笑,那笑怎么都让刘子夕觉得不对劲,仔细一回味,原来是带着些抱歉的意思。可是,她为什么要这么抱歉?一定是约会去了。

听着袁小玉下楼的脚步声远去了,她便站在阳台上看着楼下,门口停着一辆面包车,并没有见到什么男人的影子,不知道这车是不是正等着袁小玉。这时候楼下的大门开了,袁小玉走了出来,两只穿着高跟鞋的脚一板一眼地走到了面包车前,淑女范儿十足。这时面包车门打开了,跳下来一个年轻男人,他跳下来时竟是戴着墨镜的,在袁小玉面前站定了方才伸出一只手,款款摘下了墨镜,然后看着袁小玉。两个人不知道说了两句什么,袁小玉就上了面包车,然后,面包车走了。

刘子夕站在阳台上目送他们,直到那车彻底不见了影子才离开阳台。她忽然就悲从中来,怎么又找了一个这样的,图他那辆二手的面包车吗?看他跳下车时摘眼镜的动作,简直以为自己是从劳斯莱斯上跳下来的,况且连阳光都没有,他还要戴个墨镜。如果图这样一辆二手面包车,却还要背个名分,你可图了我的车了,真是划不来啊!这女人谈恋爱时会弱智,其实一旦着了急,智商也是基本为负数了。

大约是上次两个人逛街时的谈话起了作用,刘子夕一再告诉袁小玉说,带个男人回家是很正常的,不用那么遮遮掩掩的。这话显然是起到功效了,袁小玉的那点内疚感也没有了,对此事也很快熟练起来,反正带一个是带,带两个也是带,说起来已经是带过男人回来了,就带了那么两次反而让她觉得亏得很。过了几天,刘子夕又听到袁小玉带男人回来过夜了,这次就没那么恐惧羞涩了,两个人大摇大摆地进了房间,倒是不忘关上门。刘子夕暗暗想:是那个面包车男?就凭一辆二手面包车就这样来过夜了?把这里当什么了,打尖宿夜不付钱的客栈?

可是这个男人也是很快就消失了,刘子夕已经懒得去问她了,袁小玉却是一副过意不去的样子,又主动来交代了。她说:“这个男人简直是不可理喻,他把我当个垃圾桶一样拼命向我倾诉他以前那些破事,说他的第一个女朋友后来怎样跟了有钱人跑了,不要他了。他的第二个女朋友又怎么怎么对他不好,受了委屈才能想到他,无论他对她怎么好,她还是那样对他。后来一次那女人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时被他撞见了,他拎着一把刀就过去了,结果那女人说你走开,我根本没喜欢过你,你就是杀了我,我也喜欢不上你。我一开始还挺同情他的,就说现在谁还没点伤啊,都过去了就不要想了。比如我以前的男朋友……我的话刚说到这儿就被他打断了,他说:‘停,我不想听你以前的事。’你说这是什么人啊?有这么自私的人吗?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刘子夕把头靠在被子上,说:“这种男人纯粹是心理变态,趁早不能要。他以为他是谁啊?开个二手面包车就觉得自己已经是个人了,看他那副摘墨镜的样子,一定也是现学现卖的,还没有熟练就在你面前开始炫耀了,真是的,我看着都觉得……”没说完就发现自己无意中把自己给出卖了,这分明就是让袁小玉知道自己在暗中窥视人家了嘛。多少有点不光彩,可是自己也是出于对她的关心嘛!袁小玉听了这话倒是没有什么反应,一副面不改色的样子,想来是她早就猜到了。人家能和自己这么推心置腹的,也真是当自己人了,禁不住也想把自己那点事说给她听,以示自己也是有诚意的,也是把她当自己人的,不然什么都不拿出手总让人觉得不平衡。

可是话刚开口她就发现不对,因为她还是不能把那点往事用语言叙述出来,就像吃了哑巴亏,只能长在肚子里,就是变成结石也是吐不出来的。她怎么告诉她?告诉她说自己的男人被和她一起住的女人抢走了?可是那是自己的男人吗?自己暗恋的男人被自己的老闺密抢走了?人家张末又不知道,而且听起来怎么老是自己的男人被人抢,自己就那么无能吗?简直成了弱势群体,讲出来似乎有赚取别人同情的嫌疑。她想:她的痛,无论怎样的痛,都是能说得出口的。而她自己的痛却像哑巴吃了黄连,有苦说不得,就只能永远藏在她的身体里见不得光,只能她自己慢慢去消化。

一个女人要是真觉得自己是留不住了,着实该把自己给嫁了,那是十头牛都拉不回来的。那种力量虽然看不见,却像种子要破土而出时产生的力量一样,强大得惊人,就是世上最坚硬的东西也要把它顶破了刺穿了再一往无前地长出来。世上最值得哀怨的事情莫过于一个女人眼看着快三十岁了还没有嫁出去的可能。所有的女人都无师自通地知道女人是有保鲜期的,如果把自己当一幅名贵的油画一样挂的时间太长了,倒是让人瞻仰够了,只是一不小心就发黄变质了,过了期打了折还未必能处理出去,要真压了箱底也确实让人觉得恐怖。更何况是那些已经在感情上受了挫的女人,反正已经是有裂缝了,差的只是用东西把它填起来,材料是什么反倒无所谓了,只要填平了看起来不留伤疤就行了,这都是给人看的。她们把内伤留给自己,当周围没有人的时候才会一个人把那些伤拿出来晾一晾,晒一晒太阳。等再老些的时候,那伤疤也就跟着老了、钝了,磨得像树皮一样什么都不怕了,什么都刺不进来了,这样一辈子也就过去了。

现在袁小玉正好就处于这种状态下,铁了心要把自己嫁出去,一副不嫁出去誓不为人的架势。在这个世界上如果连命都不要地去做一件事情,那还有什么是做不成的!没过几天,刘子夕又看到袁小玉在晚上的时候梳洗妥当,整装待发地正要出门,她就知道袁小玉是又有男人了。简直是马不停蹄啊,连气都不带喘一口的。

袁小玉前脚出门,她后脚就趴在阳台上往下看,虽然不太光彩,可是好奇心驱赶着她,也就不管那么多了。这个阳台真好,简直像个小戏台,可是楼下一个人影也看不见,也没有类似面包车的影子,面包车以上级别的车的影子就更不用说了。难道,上次还有面包车呢,这次连面包车都没了?真是令人心酸。袁小玉踩着高跟鞋正向小区门口走去,她孤零零的影子一步一步向前移,有些凛冽的、无畏的、悲壮的气息一缕一缕缠绕在她身上,像迎风飘摇的丝带。刘子夕目送着她渐渐走远,最后她的影子彻底消失了,就像她彻底融入了一片深不见底的沼泽里,她的目光都够不着她了。

袁小玉这样晚上出门约会怎么着也有五六次了,如果是和同一个人约会的话,那也算得上是个循序渐进渐入佳境的状态了,不过她就是五六次都是和不同的人约会那也没什么奇怪的,广泛撒网,重点捕鱼嘛!最重要的是,袁小玉这几次出门约会都是十二点小区关门之前就回来了,从光明磊落的高跟鞋的声音听来,也没有带男人回来的嫌疑。所以两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刘子夕还没有见到这个男人一次,也想象不出这次又是个什么样的男人。

袁小玉既然回来得这么准时,又不带男人回来,那只能说明一件事情,就是他们谈了两个月了还没有上床。对于这些已经把上床看得像吃饭穿衣一样正常的男人女人来说,不上床是一个可贵的信号,那说明这场恋爱还是比较靠谱的,还是有结婚的可能的。上床越早,分手越早。没办法,其实谁也不想这样。

果然,这种状态持续了大概有三个月的时候,一天晚上,袁小玉敲开了刘子夕的门,她进了屋,第一句话就像一把明晃晃的刀子直直地向刘子夕砍了过去,锋利无比,她说:“我要结婚了。”刘子夕还是愣住了,尽管从这次她约会的痕迹中已经猜测出这场恋爱的成功率要比以往高得多,可还是没想到,袁小玉结婚的速度如此惊人,她简直应接不暇。刚刚反应过来她换了个男人,怎么就要结婚了呢?好像连过程都不要了,一步到位就跳到结尾上去了。她半张着嘴,说不出话来,是确确实实说不出话来,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恭喜、惊讶,好像都嫌做作了一点,好像说什么都是假的,还不如问点最实际的问题。

“你……就决定了?”

“嫁给谁还不是嫁,随便嫁个人就算了,不就是过日子吗。”

“他,人怎么样?”

确实,在袁小玉换过的几个男人里面,这个男人是她唯一没有见过的,居然要和袁小玉结婚了。

“还行,工作稳定,人也还靠得住,他们单位已经给他分了套集资房。”

听起来好像是个很靠谱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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