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在地府的一段见闻,终于让他开始对佛教产生兴趣。他还阳以后第一件事就是在长安城举办水陆大会。那么,这个水陆大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盛会?举办水陆大会有什么样的意义?在水陆大会上又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呢?请听太原十六中郭海军老师为您解答——上一次讲到唐太宗李世民起死回生以后,开始在国内尊崇佛教。
他首先听了“鬼话”,在长安城内搞了一个水陆大会。
水陆大会是佛教界的一个盛会,要连续举行七七四十九天。期间,每天都要请知名的和尚出来讲解佛经、祈祷、超度。这样一个盛会,盛况绝对不亚于我们现在的奥运会或世博会。这次大会上到皇亲国戚、王公大臣,下到黎民百姓,全部都出场了。
在这样一个盛会上,唐僧由原来寺庙里一个念经的普通和尚走到了台前。唐僧以他的不凡仪表及高深的学问,在这次盛会中的表现博得了全国人民的集体赏识。大家都认为他是一位得道高僧,并且皇帝对他也特别欣赏。
这一切都被躲在暗处的观音菩萨看在眼里。其实观音菩萨老早就来到了长安城。从如来佛祖那里领到法旨后,她就一直在寻找东土的取经人。期间,观音菩萨先后考察了唐僧的资质、出身,并认定了唐僧确实是从佛界转世投胎的佛子;其次,通过观察唐僧的讲学,她肯定了其在佛学上有高深的学识修养。最后,观音菩萨不失时宜地出场,完成了三项工作,绝对是一个锦上添花的妙笔——首先她与自己的随从惠岸行者变化成两个相貌丑陋的僧人,以卖驾裟、卖锡杖的名义,送给唐僧如来佛祖给他准备的两件道具:一个爬山走路用的九环锡杖;一个是他的工作服锦斓袈裟。这两样都是三界之内独一无二的宝贝。这件驾裟按如来佛祖的意思,就是穿我的驾裟可以不堕地狱,拿了我的锡杖可以不入轮回。通俗地讲,也就是说,唐僧有了这两件宝贝,就是狼虫虎豹也近不得身、伤他不得。他要是穿上这衣服,就可以超脱生死。
观音菩萨把这两件宝贝送上以后,隔了一天后再次出场,和唐僧有一个简单的台前的交流。实际上这场交流暴露了唐僧在学问上的一个硬伤——你现在虽然是全国人民都崇拜的得道高僧,但是你所讲的这一套仅仅是小乘佛教,在我们西天灵山还有大乘佛教。
那么大乘佛教与小乘佛教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呢?
简而言之,小乘佛教只能度己,大乘佛教既能度己,还能普度众生。也就是说,大乘佛教的境界要开阔得多,功能要大得多。这样一来,正好契合了唐太宗召开水陆大会的初衷。他就是要超度亡灵,普度黎民百姓,从而让自己的江山千秋万代。
所以,第三步观音菩萨是真身亮相。全国人民、皇帝看到以后是集体焚香跪拜。他们跪拜了多少年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直到今天才得见真容。
观音菩萨这么一出现,让取经事业在皇帝和百姓中间的期待值就迅速升级了。
派谁去取呢?
当然是唐僧了。
如果唐僧的取经最初只是统治者安排的一项政治任务的话,那么到了现在为止,则寄托了观音菩萨、皇帝及全国百姓在内的所有人的厚望。所以,唐僧在民众中的地位与声望迅速增加。这就是观世音打造唐僧的又一成功之笔。
观世音一亮相,全国人民膜拜,皇帝也坚定了派唐僧去取经的决心。而且,他还专门选择了九月十三这样一个黄道吉日为唐僧践行。这一天很快就到了,皇帝亲自为唐僧送行。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细节可圈可点。皇帝新自倒了一碗酒递给唐僧,唐僧说:“阿弥陀佛,酒乃僧家一大戒。贫僧自从娘胎始,就从不喝酒。”皇帝微微一笑说:“此乃素酒,与普通的酒不一样,只此一碗。”唐僧一看,推托不掉,端起酒碗正要喝时,李世民做了这样一个动作,弯腰从地上捻了一点土,弹到了唐僧的酒碗里。唐僧不解其意。其实李世民在这里寄托了一份浓重的情感,并给唐僧讲了一句诗:“宁恋本乡一拈土,勿念他乡万两金。”意思是说,你这一走,一定要把你的家乡、你的任务时时铭记在心。
我们现在有很多留学生,出国留学以后,在异国他乡就落地生根了。李世民的这种担忧不是没有道理。而且我们要特别强调一点:李世民之所以要派唐僧出去取经,他有自己私人的政治目的,即取回经书超度地狱中见到的那些鬼魂,以及拯救精神正在颓废的大唐子民。没有精神信仰的大唐子民如果能得到这种真经的度化,那么大唐的社会就可以和谐,朝政就可以安稳,李氏王朝也就可以万代留传下去。
所以,李世民特别担心一点,即唐僧出去以后不回来。因为大唐虽然是国际上非常有影响的一个大国,但是一路上还有各个小邦小国。以唐僧现有的资质来讲,他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备受尊崇的。说句通俗的话,李世民担心别人挖他的墙角,或者说他担心到了西天灵山以后,唐僧就不回来了。
表面看起来,李世民在告诫唐僧一定要恋家,其实李世民内心是有这么一个盘算。书中是这样写的,唐僧听到李世民这么一讲,马上明白了皇帝的心意说:“贫僧这么一去,最多不过三年,届时一定返回这里,祈保我王江山永固。”
另外,除了递了这杯酒,李世民还为唐僧选了一匹千里马,同时还选派了两位仆人,准备了一个文碟。什么是文碟呢,其实就相当于现在的护照。就是到了各国以后,有大唐皇帝的玉玺盖在上面,其他各国都要以使节的礼仪接待。
这样的话,从头盘点一下大家就会发现:从如来佛祖一直到李世民,取经实际上是三界之内最高统治者共同打造的一项事业。人间的皇帝,西天的佛祖,包括天上的玉皇大帝,都为这个事情倾其全力。玉皇大帝的倾其全力在后文中能体现出来。他不但为唐僧制造了三个徒弟,包括后来孙悟空西天路上遇到的许多降伏不了的妖魔时,他都是到天庭搬救兵,包括太上老君都出面好几次。总之,还是那句话,读者要清楚取经是三界最高统治者共同打造的一项事业。
唐太宗梦游地府,死而复生以后在国内举办水陆大会。观音菩萨适时地在水陆大会上真身显象,点化李世民应该派人去西天求取大乘真经。唐僧由于在水陆大会上的精彩表现终于被唐王选为最佳的取经人选,开始了他漫长的西天取经路。
承载着全国人民的厚望,背负着巨大的政治使命,唐僧正式上路了。
唐僧经过几天的跋涉,很快就到了大唐的国界。这一路上,唐僧走得非常顺畅。身为大唐皇帝的御弟,同时又是钦差、使节,唐僧所到之处,那是如朕亲临。所以,一路上所有的寺庙,包括地方官员都为他提供了相当大的方便。
出了大唐以后,唐僧的第一场灾难发生在双叉岭。
双叉岭上,唐僧与他的马以及随从走着走着,忽然轰隆一声掉进了一个山洞里。洞内狂风滚滚,两个随从已被吓晕了。过来五六十个小妖,七手八脚就把他们都给绑上了。洞里坐着了个威风凛凛的所谓寅将军。什么叫寅将军?寅是子丑寅卯的寅。从属相上看,寅对应老虎,所以,寅将军就是一只老虎。这只老虎成精后,是个特别凶残的妖精。一见唐僧他们自投罗网,马上就想吃掉这送上门来的美味。就在这时,来了两位寅将军的朋友:一个是熊处士,实际上就是一头狗熊;另一个是一头野牛精。他们正好赶上了这顿美餐。三人合伙一商量,和尚留着明天吃,今天先吃这两个仆人。于是,这两个仆人就真被活生生地吃掉了。
这一幕就发生在唐僧的眼皮底下。如此残忍的一幕,直把唐僧吓得是魂飞魄散、六神无主。唐僧如此表现,其实可以理解。身为佛门弟子,唐僧从小进入佛门,长期熏陶之下,他看到一只蚂蚁被踩死都心疼得要命,更别说看着两个活生生的人眼睁睁地被吃掉了。所以,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夸张地想象,唐僧一定被吓得要死。虽然被吓得要死,但并没有使他半途而废,打道回府,放弃取经大业。这就是唐僧的可贵之处——唐僧虽然胆小,但非常执著。
唐僧为何胆小呢?
笔者以为这主要与遗传有关系。唐僧在娘胎中,就经历了海盗如何杀死他父亲的过程,母亲如何生下他以及如何从江上送走,然后母亲又如何上吊自杀等过程。出生前后的一次次经历,让幼小的唐僧在心理上就留下了恐怖的阴影。所以,唐僧性格当中,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胆小。他见到什么都害怕,甚至看到一条大河挡住了他前行的路都要哭。看了《西游记》原著的人就会发现,唐僧在书中的哭有无数次。
这个时候,唐僧也在流泪。如果说他有一点庆幸的话,那就是妖精没有先吃了他。但是唐僧的可贵之处上文已交代清楚了,即虽然害怕,但是还要一门心思奔向西方。
落在虎口中的唐僧,当天晚上肯定是睡不着的。到了半夜时,奇迹出现了,忽然从洞口走进来一位白胡子的老头。手持一根拐杖,朝着唐僧轻轻一点,绑在唐僧身上的绳子倾刻间就都断了。就这样唐僧顺利得救,马匹行李等物品也都取了出来。最后,白胡子老头给了唐僧一个纸条,这个纸条写明了一切。
那么,这个白胡子老头是谁呢?
太白金星是也。
太白金星怎么恰恰在这个时候出现呢?
上文提到,取经大业是三界最高统治者共同打造的一项事业。而太白金星在天上的位置仅次于玉皇大帝。所以太白金星前来,足见天庭对此事的重视与支持。不仅如此,太白金星还受观音菩萨的嘱托,从唐僧投胎出生以来就一直悉心保护唐僧,使他免遭非命。所以,太白金星此次半夜前来搭救唐僧再正常不过了。在纸条上,太白金星写道:圣僧不要害怕,前方自有神徒助。
所以可以这么说,唐僧的取经任务,虽然磨难重重,但大多是有惊无险。考验唐僧的其实并不是他应对灾难的能力,而是面对困难的意志。
这段故事中有一个小问题很让读者费解:那就是太白金星为何在两名仆人被吃后才出现?
《西游记》类似的情节还有很多,即天神来之前,已有许多无辜的人遭遇不测。就是唐僧将要被宰杀之时,天神突然出现并解救了唐僧。我们的问题是,难道之前的人就该死吗?
这是许多读者提出来的一个迷惑点。就像上文两位仆人是无辜的,为何会被妖精吃掉呢?
这里有两种解释,第一就是要把唐僧身边的其他人清理掉,然后把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与白龙马安排进来;第二种解释是依据佛教的观点分析死去的人本性不够圆明,他们生前有过各种罪孽,他们之死都是命中注定。比如说,唐僧从来没有吃过牛肉,更别说虎肉、熊肉了,所以才不会被牛、被虎、被熊吃掉了。通俗地说,我们不吃动物的肉,动物也不会吃我们的肉。
在接下来的《西游记》故事中,唐僧见到孙悟空之前,还有一个情节。在太白金星与孙悟空对接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位猎人刘伯钦,他帮助唐僧斗杀了一只猛虎,而且隆重地接待了唐僧两天之久,并且把唐僧带到了五行山脚下,见到了被压了五百年之久的齐天大圣。那么唐僧和孙悟空之间又会有怎样的交流与合作呢?
且听下次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