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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童年的酿造与酿造的童年(1)

自从搞活经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穷则思变的人们活跃起来,他们饥渴的眸子里闪烁着“财运”的希望之光,无论哪个行当的人都有可能寻找到“致富”的门道,连寺院里的喇嘛也有了做生意的权利。

在去边防部队采访的途中,我看见带了货物的几个喇嘛犹如藏戏里的领唱者,只需高唱一嗓子,观众的情绪便被调动起来了——人们争先恐后地围住喇嘛,观赏和选购摊在地上的衣裤鞋袜围巾手套之类的货物。他们的情绪掺和着惊讶与欣喜,这也许是由于喇嘛做生意的情形很难见到。

不过,既然是做生意,讨价还价总是在所难免的一道“程序”。但那几个喇嘛斤斤计较的认真劲儿,却让我有些怀疑他们的真实身份。装扮成喇嘛的生意人?

的确,喇嘛这个身份在藏民心目中极富“诚信”之魅力。有个藏族老阿妈坚信喇嘛带来的东西全部都货真价实,她不仅不讨价还价地购买了货物,而且认为这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于是无比热情地邀请喇嘛去她家念“牲畜繁茂经”。

老阿妈的家人们已把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内设一个藏式供桌,桌上整齐摆放十多个盛满清水的铜杯和几盘五颜六色的供果,一家人立在门前恭迎喇嘛大驾。喇嘛像是有备而来,竟然随身携带念经的几样道具——几叠厚厚的经页和两面很别致的牛皮小鼓。

两个喇嘛面朝房门盘腿而坐,一边翻着小方桌上摆放的经页,一边抑扬顿挫地念着,另两个喇嘛则在一旁根据念经的节奏不时敲击皮鼓。这个为了牲畜繁茂的宗教仪式是庄严的,老阿妈全家人虔诚地跪拜在地,连一些围观者也躬着腰跑去加入其中。看到我这个军人一直痴了似的站在那儿观看,念经的喇嘛大概受了些干扰,偶尔侧头瞥我一眼。两个敲皮鼓的喇嘛更是忍不住朝我点头微笑,那意思好像是说“你也看得懂”?或者“你也信这个”?

其实我并非对这个仪式有多大兴趣,我专注于喇嘛频频翻动的那些黄色经页,这使我联想到那部害了我姑妈一家的“金书”。那件可谓价值连城的神秘宝物,其功效绝对远不止是让牲畜繁茂之类。

我耐心地等这个宗教仪式结束后,便凑上前去向一个年长点儿的喇嘛打听有关金书的几个问题——

师傅,请问你知道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大昭寺里有部金书被盗的事吗?

哪部经书?

就是用金粉和银粉书写在羊皮纸上的那部金书。

哦呀,当然听说过。但好像不是上世纪五十年代末,而是上世纪三十年代初的事情了,直到现在还没有下落。

你见过那部金书?

我哪见过,那时候还没有我呢,我是听我的老师讲过。我们很多喇嘛都有一个心愿,只要能亲眼见一见那部金书,今生今世就很圆满了。

你知道金书里的内容吗?

少少的知道一点儿,书里写的不是经文,大概是写西藏的一个教派的兴衰史,很有历史价值的。那不属于哪个寺院的,是属于西藏民族的。

也属于中华民族的?

对对,是属于中华民族的。财富。宝贵的。怎么,你知道金书的下落?

我……不知道。

如果能找到金书,西藏各界都会前去迎请的。班禅大师也会去的。是隆重的。很隆重很隆重的。哎……

我不敢正视喇嘛的眼睛,低下了头。然而,供桌上放的铜杯里的清水却映出了我的眼睛。或许喇嘛能感觉到,这是一双在有意遮掩什么的不诚实的眼睛。

扎西的眼睛是诚实的,他黑黑的瞳人闪着令人信任的光。他对我说,如果有关金书的事有半句假话,就让魔鬼把他的舌头割下来悬在裤带上。他还对我说,他早想把金书的事全都告诉我,但姑妈不让说,可事到如今,他觉得太需要我的帮助了,他已经承受不了这些年所经历的沉重打击了。

在我从边防部队回到拉萨的当天,我按扎西的地址,在青年路的一间平房里找到了姑妈和扎西。我问达珍在哪儿,扎西说她在八廓街找了一个做小生意的活儿,每天能挣到几块买菜的钱。姑妈脸上的皱纹紧缩出连串的感慨,这孩子,她会做什么生意,平时连话都没两句,这孩子,谁让她去的……哎,当生意人也没那么容易呀,这孩子……

扎西赶紧帮姑妈拭去从她眼角流下的浊泪,并好言安慰她,要她放心,达珍姑娘虽然不爱说话,却是个很精明的人,说不定以后还会当上大老板呢。

看到这情景,我想,为了姑妈的身体早日康复,为了扎西和达珍他们的生活能过得宽裕一点儿,我决定帮扎西和达珍找个能多挣点儿钱的活儿。我想到了《西藏日报》社的一个才女姚艳萍,听说她刚辞职不久,开了一家颇有特色的餐馆,生意很兴隆。

餐馆的位置不错,地处拉萨市区靠西一点儿,距自治区政府和军区机关不远。我是晚饭后去的,只见那里座无虚席,吃客们个个喜笑颜开地喝酒猜拳,不断招呼“姚老板”跟他们一起干杯。我总觉叫“姚老板”有些别扭,仍称她“小姚”。她忙不过来,让我先到餐馆后面她的卧室里等一等。

不一会儿,我便知道了自己来得不是时候。小姚急忙忙跑进来对我说几句类似“对不起”的话,又急忙忙跑出去应酬那些有理由傲慢的吃客。看她喝得满脸通红的样子,我劝她在高原上不要这样喝酒,做生意挣钱固然重要,但身体更重要,毛主席不是说过“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吗?我开玩笑地对她说,我现在要免费赠你一条阿康语录,“身体是做生意的本钱”。她苦笑一下,说,这没办法,客人其实大都不是冲这儿的酒菜来的,而是冲我来的,他们上哪儿还不是一样消费,我不陪他们喝几杯也说不过去。

我想跟小姚讲一讲扎西和达珍的情况,可是这里嘈杂不堪的环境好像不大适合谈事情,外面不断传来招呼“姚老板”的声音终于让我心烦了。

小姚不让我走,说她去包间里喝几杯就来,因为那儿坐的是两位厅长,平时很难请到。我看着这个原先在单位上受宠,如今又在生意场上受宠的女人,心里突然感到一种莫名的隐隐痛楚。如此下去,她能支撑多久?但愿她会成为经济大潮中的“成功人士”,但愿险恶丛生的生意场对她来说也如宽阔绿绿的大草原。但愿吧。

那夜,明月把诗的光亮铺泻到我的书房里,于是我在我的写字台上看到了一片透明的大草原,还看到了小姚——她守着一群银亮的绵羊,坐在草地上……喝酒。是的,她在喝酒。漂亮的眼睛已不再那么漂亮了。红红的。通红通红的。哦,那是她向所有朋友发出的决心继续这么折腾下去的红色信号。

是红色的。是在她身边没有食客也没有厅长的时候,稍显安静且含点儿脆弱的那种红色,因此我没感到有多么害怕。可是,当她身边那些看似温和的羊们一齐抬头看向我时,我有些惊慌了—— 一双双羊眼居然也是通红通红的。但她却平静地喝了一口酒,微笑着。虽然这微笑已显得有些陌生,但这毕竟是微笑。是文人粉墨登场之后又卸了妆的那种微笑。

微笑乘着月光,没有颜色地落在我的写字台上——写字台是两张桌子拼在一起的,上面铺了一条草绿色的军用毛毯。我坐下来,低头去看那张《西藏日报》,上面载有我写的《体验怀念》。这样,我仿佛又跟那个叫田文的人面对面地坐着抽烟,在我们习惯的烟雾缭绕中聊天。她讲她在编辑部里那些烦心和愉快的事,还讲她尝试“以商养文”的经历——先是协助一个朋友开办黑天鹅咖啡屋,然后又跟另一个朋友筹建沙棘公司,在那期间她四处游说投资和赞助,逢人便满嘴经营术语,俨然是个企业家,并且刻苦学习英语,频频下乡考察,似乎很快就要干出一番令西藏商界惊叹的大事业,但这一切都宣告失败,最后回到文学这条发不了财的老路上。可惜,正当一些朋友暗自为她高兴时,她却不幸遇难了。想到这儿,我不禁打了个轻微的寒噤。应该给小姚提个醒,应该给小姚写几句——

你告诉我,并且是带着喜悦的心情告诉我,你已经不干记者这个行道了,而且尝到了自己开饭馆挣钱的甜头。这我相信。我相信像你这样一个有阅历、有能力的才女下海经商,一定也是精明能干,挣点儿钱是不成问题的。然而,有一点我始终抱怀疑态度,你是否真的把“老板娘”当做了你终生的职业?我想起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一句话,“一个人命中的最大的幸运,莫过于在他的人生中途,即在他年富力强时发现了自己生活的使命。”如果现在你真的发现了自己生活的使命,那么,你是幸运的,我该祝贺你才是。这是真的。

祝贺之外,是我对你的担心。你虽然精明能干,却不是一个谙熟世故的人。对于商海之中无处不有的欺诈和险恶,不知你是否已经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我的一个地方上的熟人(你也认识的),前些日子为了一桩木材生意,使出的卑劣手段令我瞠目结舌。在关乎能否挣到大钱的时刻,一切尊严、原则、党性、党纪什么的都不再神圣,灵魂深处肮脏的东西也不再使人感到难堪和羞耻,而在利益面前暴露无遗。

我想跟你面谈这件事,是因为我实在不愿意你在商海中碰到类似的事。如果碰到,你会在里面担当什么角色?我不愿细想。不敢细想。

如果细想,我将不能救我自己的灵魂。我多少了解你——你神采奕奕的面容其实掩不住你骨子里的脆弱又脆弱。如此性情的人去经商,是否于自己是一场被迫的苦役?当然,经商也许是你在这个“时代潮流”中不甘落伍的一种驱力。

不管怎么说,对于你下海经商,我总有些担心,甚至有一种不祥之兆——请你原谅,我桌上还放着我写田文的那篇《体验怀念》的短文,我实在是不想今生今世再有那样的怀念了。

但愿我的这封信不会成为扼杀一个西藏才女的同谋。

多多保重。

没过几天,小姚找我来了,但她没有提及我给她写的信,也没有谈起任何关于下海经商的事。我想可能是她有意回避这些话题,因此我也只字不提。她说没什么事,只是想来看看我,只是想来看看我的书房。

随便看吧。我说,这几个大书架上足有上千册书,想看哪本都行,拿走不还也可以,只要你喜欢。

书真是个好东西,不管现实生活中的你有多么不顺心,只要钻到书里面像乞丐那样流浪一会儿,你的愁苦就会减轻许多。当然,这只针对喜欢书的人而言。尽管书本不能当饭吃,但像我们这些当作家或者当记者的人,总是会在不确定的某个地点某个时刻,有意将自己妥善安排到某本书的某个段落里。

小姚摇头笑了。我发现她在不酗酒的时候,面容还是很温柔涓洁的。她把我的书架巡视一遍,然后说,我真羡慕你,是妒忌。你看,我们共和国不断搞裁军,但裁来裁去,还是要在军队里养你们这些专业作家,简直没有比这更美好的事情了。别有一天,你把我也安排到哪部小说里。我感觉身心太累,现在不想看书了,有点儿时间就抓紧休息一下。我来这儿跟你聊天,也是为了休息。不过,我也并不是什么书都不想再看了,比如你要出了书,我还是想看的。

我告诉她,我正在构思一部小说,这几天就要回内地,去我母校“藏八”找些感觉。

真的?她睁大了眼睛,完全忘了她将走进我的小说里的危险——她急切地告诉我,自从她离婚以后,一个人带着儿子在拉萨很不方便,于是把儿子送到了内地的“藏八”。她经常一闭上眼睛,便会看到儿子在“藏八”的某个角落孤单的样子。

我答应她,这次一定去看看她的儿子。

她抓住我的手,把感激递到我的手掌里。这一刻,我看见了她眸子里竟含着少女的羞涩。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她说愿意让她爷爷走进我的小说——她爷爷曾经是她家乡很有名气的袍哥头目,虽然干过一些杀富济贫的事,但毕竟是土匪,解放初期被政府根据铲除土匪恶霸的政策给镇压枪决了。从此她一家人在当地备受歧视,她选择到西藏工作完全不像别人那样抱着多么远大的理想,而是为了逃避那些随时都像欺负她的目光。她说她很感谢西藏,是西藏给了她可以暂时忘掉那些不愉快往事的一段时光,是西藏使她认识了一些真正关心和爱护她的人。

她是应该感谢西藏,因为西藏还有可能把她造就成受人尊重的“老板娘”。我就想,我是不该给她写那封信了。看来她是经过深思熟虑才下海经商的,为她自己,也为她儿子。

她的袍哥爷爷给她制造了痛苦,而我的地主爷爷却没有给我的生活带来太大的影响——他是由于我父亲的身份暴露而死在国民党监狱里的。从这一点讲,我比她幸运多了。我也曾为我爷爷是地主而在夜里偷偷抹过眼泪,这时候想起来,更觉我的那些眼泪毫无意义了。

我欣然接受她的邀请,等有机会一定去采访她父亲。但我心里明白,我并不真的要写她爷爷,如果要写,我感到这对她是一种残忍的伤害。用一个亲人的罪恶故事来包扎另一个亲人的受伤部位显然是愚蠢的。我想做的,是去“藏八”看看她那个可爱的儿子。

现在就去。

买好机票,去跟姑妈道别。当我看见姑妈坐在小院里的情景,不禁吃了一惊。她戴着墨色眼镜,撑着虚弱的身子,正跟扎西在收拾一堆破烂。那个认真劲,像商店里的售货员盘点似地清点。

这些破烂儿是从哪儿捡来的?

我惊叫似的这一声问,像一股劲风,立刻把扎西眼里闪烁的快乐光亮给吹灭了。他整个人都僵在那儿,结结巴巴地说,是从沿河路那边捡来的。

我知道沿河路,位于拉萨市的南郊,那里紧靠拉萨河,被河水长年冲刷的那片石卵滩上堆满了垃圾。每当太阳出来,垃圾中的废铁皮和废玻璃便碎光粼粼,远远望去,肮脏的灰尘和油垢以及腐烂的菜叶和臭肉之类似乎也成为传说中的宝物,引诱了一些对垃圾感兴趣的人时常将灵魂拴在沿河路上,据我所知,还没有谁在那里得到他真正渴望的东西。但这并不影响光顾那里的人,尤其那些手提纤维口袋的藏族妇女,她们甚至有的带着孩子,有的带着藏狮子狗,一会儿认认真真地低头翻寻着,一会儿嘻哈打笑地相互追逐着,空罐头筒叮叮当当的阵阵响声伴着他们开心的表情动作,这在不知情的外地旅游者眼里,俨然一支彩色的喜庆节日的队伍。

扎西怎么会加入其中?难道是生活所迫?有人感慨,在这拉萨捡破烂要比内地丰富得多,容易得多。这话当然有道理,因为拉萨至今还是全国唯一没有废品收购站的城市。我简直弄不懂,扎西捡这些破烂能往哪儿卖?

姑妈说,咱这不是要卖破烂儿,是废品利用。你瞧,这些破木板和铁皮,还有铁丝,正好给我们的小灰搭个房子,再用这些破棉絮给它铺个舒适的床。这不挺好的吗?是不是,乖小灰。

小灰?这时候我才注意到蜷缩在墙角的一只灰色小狗,看上去它刚满月不久,尽管中午的阳光很烈,但它还是不住地颤抖。不会是看到我生气的样子它才这样吧?

扎西过去抱起小灰,说,这也是我从沿河路捡的破烂儿,可是姑妈喜欢。

喜欢。可喜欢。姑妈接过小灰,将它搂在怀里,一边抚摩一边整理破棉絮。小灰的娇声嗷叫苏醒了姑妈久违的微笑,使我感觉她那佝偻的背部都绽着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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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漪房,漪房你可知我心…他是专情于窦漪房的刘恒,施仁政,爱子民,他也是一代“明君”汉文帝!她是深爱刘恒的窦漪房,贤淑,守礼,大汉朝的皇后,皇太后,太皇太后!他们的相遇是一种缘分,幸运,怜爱,他们的相惜注定是上天眷顾。他们的爱情缠绵悱恻流芳千古,他们的夫妻恩爱为世人所传颂…。。。。。。临死前,他祈求上天把对她的爱恋化作一抹朱砂痣点化在胸前,让他铭记于心,永世不忘,相遇便能感应,相爱便能忆起转世轮回几千年,他成为了专情总裁洛逸琛,一个性格深沉,强势而有谋略的男人,外表冷感而内心温柔钟情于岚温熙。她成为了温婉可人书香门第乖乖女,温熙如阳光般的名字,让人过目不忘的温暖,睿智如她,深爱着洛逸琛。雨后的森林空气格外清新,远处传来了歌曲的哼唱声音,那是一种快乐的让人舒服的声音,循声望去,远处的一抹纤细的倩影映入眼帘。。。。。。。“该死的,”洛逸琛低咒“她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有多危险吗!”看着那抹纤细的身影,洛逸琛忍不住大步朝她的方向走去…。。。。。。洛逸琛双眉微拧,沉思着,胸口突然传来阵痛感,有种莫名的伤心感让他烦躁的抓了抓头发,自从上次遇见她便有了这总感觉,说不出的忧伤,而胸口那抹朱砂痣也散发着异常鲜红的光泽…。。。。。。我爱你便能唤起前世的记忆,可是你又为何逼迫我今世的家人遭难致死!即便前世的记忆换回,你让我情何以堪又如何面对于你!——岚温熙今世的爱注定不平凡,可是我累了,请你放手让我离开吧…——岚温熙从没想过逼迫你,我只想用我的方式去爱你!——洛逸琛找寻千年,终于让我又遇见你,前世的爱恋让今生的我们相遇,你是否还会记得千年前的我?——洛逸琛。。。。。。前世的邓通化作今世的夜冥尊,双重人格的他阴险狡猾,多疑,是黑暗帝国的王者!对岚温熙有偏执的霸爱,让他最终走向灭亡!你还真是个有趣的小猎物呢!不知不觉我已经对你越发的感兴趣了。”夜冥尊靠近岚温熙的脸部,眼神里竟然流露出温柔的表情,与刚才恐怖如魔鬼的他判若两人。被他盯上是一种折磨,双重人格的他发誓要夺得岚温熙,即使她如破布娃娃般支零破碎也只能是他的!——夜冥尊。。。。。。她消失了,洛逸琛找遍整个Y市亦没有他的踪影,留给他的只有今世的回忆。。。。。。。逃避了恶魔的纠缠,躲避了挚爱的牵绊。十年过去了,“妈咪,我们带着点点要去哪里?”一个稚嫩的童声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