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东汉以后,事情发生了变化。首先是尚书台过于庞大,已经成为准外朝的官僚机构,特别是太尉领尚书事之后,尚书台几乎变成了另一种意义上的相府,只不过是跟皇帝关系过于密切的相府,等于是将原来中朝官的一大部分职能分离了出去。其次,鉴于西汉末年王莽篡位的教训,新朝有意在制度安排上裁抑外戚,间隔内外,所有的皇后和皇太后官属都换成了阉人。同时,由于东汉经学大盛,礼教的讲究,官方对于道德教条的刻板强调,使得男女之防日见其严,逐渐地皇宫里难以见到正常人,内廷近侍悉用阉人,原来士人和阉人兼用的中常侍、黄门侍郎等侍从官职,都归了宦官。如此一来,势必导致宦官人数的增加,进而导致其机构的扩张和完善。然而,真正导致宦官形成气候的,还是因为东汉自第三个皇帝汉章帝以后,绝大多数君主都是幼年登基,这势必导致那些年纪轻轻的太后当政,而年轻的太后们碍于礼教,不得不依靠宦官来交通内外,于是,宦官势力进一步增加。更进一步,由于太后称制往往会引起外戚的专权,当小皇帝长大以后,为了对抗跋扈的外戚,对于从小生长在深宫里的他们来说,似乎值得依赖的人只有身边的宦官。宦官是他们的玩伴、是他们的保姆、也是事实上带他们成长的父母,他们想要从跋扈的外戚手里夺回权力,可以依靠的首选只有宦官。在依靠宦官剪灭外戚之后,宦官则因功而成为主宰朝廷的势力。经过几番的促进和强化,终于酿成了东汉末年的宦官专权,虽然后世王朝都痛恨东汉的宦官之祸,但宦官制度的基本模式也由此奠定。从此以后,无论统治者如何抑制和防范,宦官作为一种制度性的势力或者说危害始终存在。
东汉桓帝年间,外戚梁冀专权,在梁太后和梁后相继死后,汉桓帝依靠中常侍单超、具瑗等宦官首领,谋划剪灭梁氏。延熹二年(159年)八月丁丑,具瑗率领千余禁军,突然包围梁府,逼得梁冀自杀,宦官将梁家宗亲无论男女老幼统统杀掉,与梁冀有牵连的朝臣和地方官被处死者数十,被罢免者三百余人。单超等五人因功被封万户侯,连小黄门刘普等人也被封为列侯。从此,外戚专权被宦官专权所取代。
三、官僚体系
汉朝承袭了秦朝庞大的官僚体系,建构了从中央到地方的金字塔式的等级官制,作为处理国家政务、特别是行政事务的工具。汉朝的官僚系统虽然基本依照秦朝的框架,但其繁复程度明显加大,从一开始就存在着两种形式的科层化迹象。一种是国家治理的结构;一种是皇帝家事管理结构。官僚的人员构成,在秦朝的时候还存有贵族公子的痕迹,出将入相者,大抵是六国的贵族后裔,但是,经过秦末的战乱,汉朝新起的权贵,大多出身卑贱,官僚制进一步趋于平民化。
汉初诸臣,只有张良出身最贵,系韩国丞相之子。其次则张苍,秦御史;叔孙通,秦待诏博士。萧何、曹参为县小吏,任敖为狱吏,周苛为卒史,傅宽为魏骑将,申屠嘉为材官,其余陈平、王陵、陆贾、郦商、郦食其、夏侯婴等都是白丁,樊哙是杀狗的,灌婴是贩缯(一种丝织品)的,娄敬是拉车的。(赵翼:《廿二史札记》卷2)
1.外朝官
两汉的官吏大体上可以分为外朝官和中朝官两个系统。所谓外朝官是指在宫廷外办公的官员,中朝官是指在宫内办公的官员,显然,一部分的中朝官属于宦官。
在汉朝之初,绝大多数官员都属于外朝官,外朝官几乎等于官僚体系的代名词。详细说来,外朝官又分为中央和地方两部分,中央又可以分为丞相三公体系和九卿与列卿体系两部分。丞相三公分管行政、监察和军事,但实际操作中权限又互有交叉,九卿和列卿按理属于丞相三公所属的各有分工的部门,但实际上大多是配属皇家和宫殿的官员以及各自的衙门,只有主管刑狱的廷尉和主管赋税的大司农(秦时为治粟内史)的职责,与丞相府有交叉。在这里,首先大致介绍中央官。
(1)丞相、三公体系。
丞相是秦汉从战国承袭下来的官制。战国时期的相,权力不仅大而且范围广,有时甚至可以充当将军担任出征军队的指挥。秦汉的丞相也承袭了这一特点,责权重而且管得宽。西汉初年,丞相与秦时一样,属于三公之首,主要负责行政事务,但实际上往往无所不管,既要负责日常的行政事务,又可以管官员的任用以及赏罚,甚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对犯法的官员先斩后奏,有的时候还参与军事行动的指挥策划。相府是中央政府中最庞大的机关,各种属员长史,司直以下曹、掾动辄数以百计,各有分工,在某种意义上类似于我们今天的国务院。只是这个“国务院”不包含各部(九卿与列卿),而且所有的属员都是丞相自己挑选任命的,只对丞相负责。“政府”一词的古义,就是指丞相府。三公的另外两位情况有所不同,御史大夫主管监察,但与丞相一同开府,各立门户,实际上也是什么都管,从一般的行政到领兵出征。而且在某些能力奇强和比较霸气的人任此职时,权力甚至要超过丞相,如汉武帝时有名的酷吏张汤任御史大夫时,“丞相取充位,天下事皆决于汤”(《汉书》卷59《张汤传》)。西汉初年,丞相、御史大夫并称二府,权力很大。只有太尉相对来说要清闲一点,名为朝廷的最高军事长官,但实际上只是皇帝的高级军事顾问而已。除了总理国家事务外,汉代的三公还有一个特殊的职责,那就是调和阴阳,使国家风调雨顺。如果出现大的灾害,按例三公、尤其是丞相要自请免职。调和阴阳职责的背后,是朝廷对农业生产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反映了以董仲舒为代表的今文经学的某种理念,即自然现象是跟人事活动具有相关性,人事可以引起天象的变化。
西汉时,丙吉为丞相,一次行长安道上,遇见有人斗殴,伤及人命,丙吉置若罔闻。然而见有牛卧在地上喘息,却连忙跑过去对牵牛人问这问那。从人不解,说有人斗殴出人命了你不管,见个老牛喘息却问长问短,是什么道理?丙吉答道:斗殴之事,自有地方官和廷尉管,宰相负有调和阴阳之责,今方阳春,半即喘息,有阴阳不协之嫌,怎么能不问呢?
自汉武帝以来,为了加强自身的权力,皇帝逐渐赋予尚书台更多的权力,到了西汉末年,以尚书台为核心的中朝官已经架空了三公。汉成帝时,改丞相为大司徒、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太尉为大司马,三公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荣誉性的虚衔。东汉伊始,改三公为太尉、司徒、司空,这时的司空已经成为主管土木建筑的官,跟监察没有了关系,而御史台则交由御史中丞领衔,三公的性质多少有点变味了。只是东汉时期尚书往往由太尉兼领,所以,有尚书职务的太尉往往跟西汉初年的丞相一样,权力十分大。到了这个地步,中朝官的一部分已经在事实上转化为外朝官。
(2)九卿与列卿体系。
除三公外,汉朝并设九卿与列卿,九卿与列卿名义上归丞相管辖,实际在多数情景下独立行使职权。九卿分别为:太常,即秦之奉常,管祭祀,国家的乐、祝、史、卜、医诸官均属之;光禄勋,即秦之郎中令,皇帝侍卫的首领;卫尉,即皇宫卫戍司令;太仆,掌皇帝的舆服车马;廷尉,掌刑狱,为国家最高司法官;大鸿胪,即秦之典客,掌宾客朝觐之事;宗正,管理王族事务;大司农,即秦之治粟内史,汉武帝时改为掌赋税征收与管理;少府,掌山泽租税,主要是供应皇家度用。列卿分别为:中尉,主管京师治安;将作大匠,主管宫室的修建;典属国,负责藩属国事务,西汉末撤;水衡都尉,管理皇家园林上林苑。
从九卿和列卿的职掌可以看出,这些官职的设置,大多是围绕皇家事务安排的,可以说,他们基本上是皇帝的家臣。有的管皇帝的警卫,有的管皇家的车马,有的负责为皇家筹措经费,还有的干脆就是皇帝侍卫长。但是也有少数官职负责的是国家公共事务,比如廷尉和大司农。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钱穆先生告诉我们,秦汉之际,国家的官还有皇帝家臣的意味。当然,三公已经难以说还像皇帝的家臣了,但九卿与列卿却家臣痕迹依然。由于战国时期国家事务大多是由三公的前身相与将来管理的,所以,三公比九卿更快一点地脱出了家臣的旧迹。可以说,实际上官僚体系就是从家臣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到了秦汉时,九卿与列卿还基本上都是皇帝的家臣,主要负责皇家的私事,只有少数的官职如廷尉才由家臣性质的官员设置衍生出来,承担处理国家公共事务的任务。
2.中朝官
中朝官是指在宫中办公和皇帝身边的官员,他们既存在于像尚书台那样的机构,也包括一些外朝官而加上皇帝侍从头衔,作为皇帝亲信的一些官员。
(1)皇帝的亲卫武将。
中朝官地位最尊者,要算皇帝的亲卫武将,他们有大将军、重号将军和杂号将军。大将军是皇朝的最高军事长官,同时又是有别于外朝太尉的皇帝亲卫侍从,地位最尊。汉武帝以皇后的异父兄弟卫青为第一个大将军,加大司马头衔,地位相当于丞相。同为武帝裙带之亲的霍去病为骠骑将军(重号将军之首),加大司马衔,地位也相当于三公。由于将军体系的设置,本不是严格的制度安排,所以,大将军之下,重号将军的称谓在当时并不完全统一,地位和排序也不严格,大体上有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等,杂号将军又称列将军,往往是因事而设,名号杂多,带兵出征,事毕则罢。杂号将军地位不一,关键看本人原来的地位,但即使原来地位不高的,挂上将军衔之后,也相当于九卿。两汉期间,皇帝的亲卫武将往往是其亲戚(这是汉武帝开的头)。皇帝通过自己人掌握武装,保障对武力的控制。但是,也开了外戚专权的先河,西汉末年和东汉年间掌权的外戚,都有大将军的头衔。以外戚掌握亲卫武装,给外戚专权提供了制度上的可能性。
(2)尚书台。
尚书在秦朝本是少府的属官,其特殊之处在于机构设在宫内,负责收发和记录奏章的技术性工作,起在行政机关和皇帝之间传达信息的作用。尚书机构的长官如果是士人担任,就叫尚书令,如果是阉人担任就叫中书令。从汉武帝开始,皇帝为加强自己的权力,有意识扩大尚书的机构,扩张其权限。尚书开始有了拆阅和事先审阅奏章的权力,就是说,所有的奏章要具正副两本,由尚书先拆看其副本,然后决定是否上呈皇帝。后来,尚书又获得了将皇帝批阅过的奏章下发的权力,连带着,皇帝的诏书,大部分也由尚书郎起草。进而连传统属于丞相与御史大夫的职掌,如官员的任免、弹纠等,也不时地受到侵蚀。当然,在西汉时期,尚书台的这些“权限”还属于给皇帝做“秘书”而派生出来的,在皇帝比较明白的时候,尚书台还难以专权和舞弊,台臣侵夺三公和九卿的行政权的行为,实际上是皇帝之手的延伸。到了东汉年间,事情发生质的变化,尚书台不仅得到了迅速的组织扩张,而且通过三公之一的太尉领尚书事,等于是将尚书的地位提高到了官僚体系的顶端。这样一来,太尉取代丞相成为行政机关的首脑,而尚书台成为事实上的政府机关,只是与皇帝的关系更加密切,最大限度地防止了行政首脑的独断专行(只是到了东汉末年,权臣专权以后,才重新出现丞相之名,只不过这时东汉王朝已经名存实亡了)。
作为少府的附属机构,尚书台原来人员很少,尚书令也不过是六百石的小官,属员不过数人。汉武帝时,尚书令增秩为千石,官阶虽依然不高,但机构却逐渐膨胀起来。东汉时尚书台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机关,尚书令秩千石,但增秩至二千石,与九卿相当。上朝时,尚书令与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专席独坐,号称“三独坐”,威势已压百官之上。尚书令下属尚书仆射二人,作为副手,其下有尚书若干,分曹理事。大体分为:三公曹,管官吏考核;吏曹,掌选官;民曹,管赋税和工程;二千石曹,又叫贼曹,掌刑狱;客曹,管护驾和胡羌往来之事,有时还设中都官曹,管京城水火盗贼之事。各曹属官有丞,丞之下有尚书郎,再下有令史。此时的尚书台,已经初步具备了分工科层制的雏形,后世的六部,即源于此。
(3)皇帝的侍从。
两汉时期,皇帝身边往往存在一些兼职性和专职的侍从官,这些人或者是德高望重者,或者是饱学硕儒,或者是皇帝的亲信,或者为插科打诨的优伶。无论其本职如何,只要有了侍从的加官,那么就可以出入禁中,与皇帝接近,地位和权势自然就不一般了。侍从在皇帝周围,最主要的职能是帮忙办事,拾遗补阙,同时也免不了给皇帝提提意见,防止皇帝决策出错,或者在出错以后做点补救。大体上,两汉时兼职的侍从官有这样几种:侍中、散骑、中常侍、给事中(有事殿中,故名)、给事黄门。专职的侍从是大量的郎官: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等,还有太中大夫、中大夫和谏大夫等。西汉时,凡是皇帝从民间征召来的人才,按例都给郎官。东汉年间,中常侍和黄门成为宦官的专有官职,而皇帝的侍从也逐渐变成了只有宦官才名副其实,其他人只是一种荣誉性的虚衔,最后到灵桓时代,演成宦官专权的悲剧,以至于后世以“黄门”指代宦官。
汉武帝曾经造了一座以香柏为梁的柏梁台,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汉武帝在台上大宴群臣,自己首先做诗一句,然后诸王、大将军、丞相、御史大夫等依次往下续,每个人的诗句都反映了自己的身份。诗续成之后,人称柏梁诗,全诗如下:
日月星辰和四时(汉武帝)
骖驾驷马从梁来(梁孝王)
郡国士马羽林材(大司马)
总领天下诚难治(丞相石庆)
和抚四夷不易哉(大将军卫青)
刀笔之吏臣执之(御史大夫倪宽)
撞钟伐鼓声中诗(太常周建德)
宗室广大日益滋(宗正刘安国)
周围交戟禁不时(卫尉路博德)
总领从宗柏梁台(光禄勋徐自为)
平理清谳决嫌疑(廷尉杜周)
修饰舆马待驾来(太仆公孙贺)
郡国吏功差次之(大鸿胪壶充国)
乘舆御物主治之(少府王温舒)
陈粟万石扬以箕(大司农张成)
徼道宫下随讨治(执金吾中尉豹)
三辅盗贼天下危(左冯翊盛宣)
盗阻南山民为灾(右扶风李成信)
外家公主不可治(京兆尹)(京兆尹、左冯翊和右扶风是京师和京师附近两郡的地方长官,人称三辅。京兆长官,最头痛的事情莫过于皇亲国戚的骄横跋扈,所以说,外家——外戚和公主不可治)
椒房率更领其材(詹事陈章)
蛮夷朝贺常会期(典属国)
柱析(jī)檮(bó)栌相支持(大作匠)
枇杷桔栗桃李梅(大官令)(大官令是管理皇家园林的官,他不会做诗,接了七个字的果名。)
走狗逐兔张罘(fú)恩(sī)(上林令)
啮妃女唇甘如饴(郭舍人)
迫窘诘屈几穷哉(东方朔)(郭舍人和东方朔是武帝身边的弄臣,这里他们以两句戏言收结,和前面有所不同。)
3.地方官
两汉基本上袭承秦制,地方区划上实行郡县两级制。只是到了东汉末年才将原本作为监察区划的州,升格为郡之上的一级行政单位,变成了三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