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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前事后事(2)

做了职业诗人兼名士的袁枚,诗作得好,当时连高丽琉球都高价求之。除了作诗之外,他还有两件事特别有名。一件是关于美食的,袁枚著有《随园食单》,记载了许多当时美食佳肴的做法。当时的随园,种菜养鸡养鸭还养猪和兔子,养法与众不同,加上他自己就是厨子中的高手,率领众多高厨,做出来的菜肴,自是别具一格。当时的随园,经常高朋满座,有次开筵,客人居然达500人。各处达官贵人、诗人名流,只要路经金陵,没有不去随园的。第二件是为人风趣,善解人意。到随园的人,除了可以饱口福,还可以饱耳福,随园老人(袁枚)的诙谐风趣,无人可及。 《清史稿》说他,“……诙谐諛荡,人人意满。后生少年一言之美,称之不容口”。一个朋友死了,他把朋友欠他的五千金债券,一把火烧了,而且还拿出钱来帮助朋友的后人。

善于美食美言的袁枚,也会挣钱,否则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的银子哪里来。袁枚的官运不佳,但文名远扬,四方贵人和富人,求他给死去的爹娘写墓志铭的,不知凡几。求人例有高报酬,看在钱的份上,袁枚有求必应,来者不拒,你要什么,我写什么,反正最后胡乱写的,他都不收进自己的集子,只当是挣钱的买卖。

第二桩挣钱的买卖,是收弟子。中国是诗之国,虽说清朝诗有点衰,但喜欢作诗的人还是很多,加之袁枚不仅能诗,而且善绘,一手文人画,也很出名。因此,四方慕名而来拜在门下者,相望于道。袁枚不仅收男弟子,还收了十三个女弟子,既教诗,也教画。这种事,在那个时代,很为人所诟病,男女授受不亲,但袁枚是名士,是有大才而弃官不做的名士,这种人,历朝历代都会有所优容,因此,骂归骂,皇帝却没有问罪。

袁枚是乾隆四年的进士,一生都生活在乾隆这个“圣主”的影子里。按说,这样一个既能作诗,又为能吏的少年才俊,理应得到赏识,可是,恰是皇帝本人不喜欢这位才华横溢的诗人加能吏。按清朝的惯例,全国进士出身的官员,皇帝都要亲自考查,更何况是做过翰林的。袁枚太聪明,太有才情,也太能干,稍微有点爱才之心的上司,都不能不喜欢他。但是,乾隆是“英主”,是自恃诗才和学问比所有臣子都强的十全老人,他不可能容忍一个才情和天分都比他高的全才,这样的全才,即便冒出来了,也不能让他升上来。相比来说,皇帝宁可用庸材,因为庸材方可以显示出皇帝的高明,如果有才,也得含蓄一点,在皇帝面前装点傻,才可以过得去。少年得志的袁枚,自然不可能像六十岁才发迹的沈德潜那样深藏不露,扬己露才,在所难免,因此,仕途失意是必然的,皇帝没有找个茬子把他杀掉,已经算是很有雅量了。

文人之舌

文人的口舌是惹祸的根苗,也是谋生的工具。众多三家村学究、私塾的教书先生,无日不赖此为自家换取衣食。就是那些混到庙堂之上的士大夫,无论晋升还是保级,舌头都是离不了的。在游说得官的年代,张仪在被人暴打一顿之后,醒过来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的舌头还在吗?后来得官之途改道了,从推荐变成考试,但做官的人,还是得会说话。

做官首先要建言,对政务提出建议和看法。建言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但开会的时候,总要说话,面对面的对话显然更要紧些;其次是拍马,拍马也一样可以有文字的形式,但直接拍、当面拍,立竿见影;其三是“忽悠”,让别人相信你、同意你的看法。这非得直接而且当面才会有效。

不过,但凡说话,就有风险。拍马屁也有拍到马腿上的时候,某些出身草莽、居心叵测的皇帝,比如朱温和朱元璋,还经常设套引诱臣子来拍马,然后安个欺君的罪名杀了。比如朱温就曾经跟臣子说:柳木做车轴好。臣子马上附和道:当然好。朱温大怒:你们玩儿我,柳木怎么能做车轴,车轴必须用枣木做!于是附和的倒霉鬼就真的变了鬼。

至于建言和忽悠,危险就更大,尤其是面对君主的时候,伴君如伴虎,不知道什么时候碰了龙须,龙颜大怒,自己吃饭的家伙就没了。所以,清朝的三朝元老曹振镛说,做官要多磕头,少说话。少说话也还是得说话,为了防止说错,唐朝的苏味道告诉你要“模棱”,含含糊糊,藏头缩尾,到处留下活扣,见机行事,看风转舵。

最惹祸的舌头,是跟领导过不去的那种。上司说东他偏说西,上司说西瓜好,他偏说南瓜也不错。中国文人因为管不住舌头活生生就下了割舌地狱的,不知有多少,但是不吸取教训的仍然比比皆是。这样的人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己觉得皇帝做得不对,给皇帝提意见的,学名叫诤谏,一种是自说白话,发非常奇异可怪之论,不仅皇帝听了不顺耳,连一般人都接受不了。第一种比较常见,在明朝之前,朝廷里设有专门的官员,专职干这个。但别的官员如果想要说点什么,在理论上也是可以的。这种事情,平常往往不显山不露水的,只有在非常时期,或者赶上了非常之人,动静就特别大。比如东汉后半段,外戚、宦官换着专权,把官爵拿出来当街叫卖,于是自命清流的士大夫受不了了,前赴后继地出来说话,太学生们也跟着起哄,闹学潮,一浪接一浪。害得朝廷不得不动用专政工具,打的打,杀的杀,抄的抄,赶的赶。明朝中叶以后,宦官再一次专权,这一次更厉害,干脆做了“立皇帝”,士大夫又嚷了起来,结社集会,不依不饶。当然朝廷也更有办法,干脆扒了裤子当廷打屁股,一直打到稀烂,断了气。

然而,真正令统治者感到不舒服的舌头,是那种虽然未必就具体的朝政说三道四,但是却对统治的意识形态不敬的,所谓,“得罪名教”者。东汉的王充,非孔刺孟,由于当时法网不严,让他滑了过去。接下来孔融仗着自己是圣人之后,混说什么“父子之间有什么亲情道义,当爹的制造孩子,当初无非是出于情欲,而子之于母,就像瓶子里面盛东西,东西出来了就两不相干”。结果被曹操办了,连家中未成年的孩子,一并提前见乃祖去也。明朝的李贽,读了几本佛经,就说《论语》、《孟子》无非是圣人门下的懵懂弟子胡乱记的笔记,有头无尾,残缺不全。更令人不堪的是,虽然历代都儒表法里,行申(不害)、韩(非)之政,但却不能说破,偏这个李贽,公开说申、韩的好话,硬是扯下了政治的遮羞布。于是,李贽以古稀之年,被捉将官里去,断送了老头皮。清朝文字狱最盛,但绝大多数无非是皇帝自己神经过敏,白日见鬼,只有吕留良、曾静案,才是真的“大逆不道”,吕留良在讲学中高扬民族大义,鼓吹反清,虽然未必得罪名教,但在华夷之辨上,戳痛了雍正皇帝,于是已经死掉的吕留良被挫骨扬灰,吕氏一族满门抄斩。

看来,文人最大的祸患,在于有一个不合时宜而且又能说出点名堂的舌头。

花儿与皇帝

皇帝的天下差不多都是凭刀枪打下来的,可是差不多像点样的皇帝都喜欢弄文作诗。刘邦当年不过一亭长,大队干部而已,斗大的字能认识几个都说不准,可是人家也有《大风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四海兮归故乡。”大抵也就是不识字的王熙凤“一夜北风紧”的水平,可是历代都夸好,说有帝王气象。不过,拿皇帝跟皇帝比,刘邦的诗还真是不错。就说乾隆的几万首歪诗,挨个排过去,没一首能赶得上当年刘亭长的。

早就听说当年的放牛娃朱和尚也作过诗,一直没福见到,见到以后吓了一跳,原来是首咏菊诗,诗云:“百花发时我不发,我若发时都吓杀。要与西风战一场,遍身穿就黄金甲。”虽是标准的薛蟠体,但却霸气得紧,听口气就是天字第一号,任谁都不怕,而且还要把别个干掉。不过诗意好像似曾相识,仔细一想,哦,原来黄巢也曾经有过类似的货色:“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过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这首诗,在过去那个特别推崇农民起义的年月里,曾经非常吃香。黄巢跟朱元璋一样,都是农民造反的头儿,只是命不太好,仅仅做了个草头皇帝。草头皇帝也是皇帝,皇帝抄皇帝,跟学者抄学者一样,本是自然之理,那时候又没有版权的说法,抄就抄了,断不会有好事者出来在媒体上说三道四。

本来菊花秋艳,并没有杀掉百花的意思,要论杀气,本是秋风的事。自古以来,平头百姓家的闺女,名菊叫兰的不知凡几,大户人家的婢女,被赐名秋菊者更是不知有多少,大家看到的其实都是菊的妩媚柔顺。大概只有黄巢、朱元璋这样舞刀弄枪,一路杀奔龙廷,夺了鸟位的人,才会赋予菊花杀百花的意义。这只是他们自己心理的一种投射。霸气和杀气,对于这些刀口舔血的人来说,本是应有之义。只是,令人奇怪的是,怎么两个大男人,而且都是舞枪弄棒的粗人,作起诗来都以花来自喻?难道他们不能把自己比点别的什么?尤其是那个朱元璋,居然抄袭前辈笔意,可见对以菊花自况境界的向往。

按传统的周易解说,做皇帝的,都占个“乾”字,属于至刚至阳的东西。同样按传统,花无一例外地属于至阴至柔、属“坤”字的女人的象征。不过,中国文化总是要势不可当地展现出自己阴柔的特性,不仅是审美方面,人们评价一个男性的美,总是以“状若好妇”来比喻,而在政治甚至战争中,往往推崇斗智不斗力的境界,狠毒配上阴柔,才是谋略的善之善者。走刚猛路线的只配叫做一勇之夫,如果碰上晏子,用两个桃子就能杀掉三个。黄巢是个不第书生,在自命是李耳后裔的唐朝皇帝统治下,估计读过《老子》,读没读过《韩非子》很难说,而出身放牛娃并在庙里混过的朱皇帝,肯定两者都没看过,不过这并不耽误他们使阴招、弄诡计。相比起来,什么都没有读过的朱元璋,活儿干得更漂亮,得天下十几年,就把昔日一起打拼的老兄弟杀得干干净净,连一点反抗的机会都没给,古今中外谁能做得到?

娇美菊花,也弄得阴鸷和戾气。碰上了皇帝和草头皇帝,任它什么东西,都只好自认晦气。

又想起了王大点

在义和团运动100周年(2000年)前后,我曾写过若干文字,算是纪念,也算是抬杠,多少有点为了跟某些永远站在思想正确的制高点的“学术法官”闹点别扭的意思。文字中有一篇是关于王大点的。

在中国的历史上,王大点是个小得不能再小的人物,闹义和团那年,他是北京城里五城公所的一名衙役,干的是“警察’的买卖,当然有点小权力,但社会地位低贱,属于子孙不能参加科举考试的贱民。就是这样一个人,由于粗通文墨,而且胆子大(人家是警察!),在义和团在北京城里杀教民、打洋人,攻使馆的时候,他天天跟着看热闹,看了就兴奋,兴奋了就记,留下了一部日记。我当时解读这本日记的时候,写的文字叫做《世纪末的看客》。文章在《读书》发表之后,好像还有点反响,记得有若干人给我写信、打电话,文章也被若干乱七八糟的选本转载过,看来读者对这样一个看客很有点兴趣。

没错,王大点是个相当标准的看客,没心没肺没立场,对于义和团的革命行动,他没有跟着欢呼,被义和团杀的教民,他也不惋惜,这些倒霉的人,有些他还认识,知道姓名,家住哪里,做什么活计。洋人进来了,他虽然没有告发街坊里的义和团,却也很积极地跟洋人套近乎,替洋兵拉皮条,找妓女,引诱禁酒的美国兵喝酒,无论哪一国的士兵,语言障碍都不成任何问题(由此观之,各国下层人民之间的交往应该没有太多的问题),对付印度缠头兵似乎更得心应手,虽然偶尔也会吃上条洋火腿(挨踢),但也绝没有激起过他老人家什么民族仇恨。同时,他也是个非常勤勉的看客,在北京城闹义和团的那些日子里,他几乎每天出去,满世界寻热闹看,凡是杀人放火的事,大概没有多少能逃得出他老人家那双锐利的眼睛。

这样的人,你可以说他很麻木,或者冷血,但他的观察的确相当客观,不带主观的爱憎。所以,他的“观察日记”,应该说是相当可靠的。

实际上,这本日记当年之所以被整理出来(出版于1964年),最初的动机无非是想从中找到一点义和团英勇杀敌的事迹,为我们歌功颂德式的义和团研究提供有力的佐证。可惜的是,我在仔细搜寻了王大点庚子时期的日记的每一个字之后,却发现里面根本没有这样的只字片语,难怪那么多年来,几乎没有什么人引用这个材料。

王大点看的热闹,最多的是义和团杀教民(信基督教的老百姓)。被杀的教民一律手无寸铁,不知道反抗,其中还有不少妇女和小孩。有的抓住就杀,干脆痛快。怎么知道人家就是教民呢?或是有人举报,或是……据说有个义和团的大师兄火眼金睛,搭眼一看,就能看出教民额头上有十字印记,所以,拖出去砍了就是。也有谨慎一点的,抓住了嫌疑教民,升坛(义和团的拳坛),焚黄表,让义和团供的关老爷、猪八戒之类的神来判定真伪,只是这些神仙老爷好像一点都不慈悲为怀,但凡焚表的,几乎没几个饶过的,结果还是杀,仅仅让王大点之流的人,所看的热闹情节稍微复杂了一点。当然,也有些人被杀,还是属于“铁证如山”的,比如在他们身上,搜出了洋玩意儿,哪怕一只铅笔,一张洋纸,都足以让他们丧命,这种人,义和团叫他们三毛子。

真的洋人是大毛子,信教的是二毛子,用洋货的排第三。义和团发誓要从大毛子一直杀到十毛子。值得一说的是,义和团在剿杀那些用洋货的三毛子时,剿出来的洋货,并没有砸掉了事,而是拿走了。比如王大点记载,某日“冰窖胡同义和拳将长香(巷)四条照象(相)馆张子清俱家三口剿办,剿得自行车、话匣子、洋物等物不少,解送南横街老团”。

义和团杀人的方式比较简单,大多是砍头。所以,北京城那时节到处可以见到没有脑袋的尸体,大热天的,掩埋不及时,往往臭得让王大点这种见惯了死人的人都感到受不了。除了砍头之外,也有一些人是被义和团乱刀剁成肉酱的。据王大点记载,这样的人似乎不是因为有所反抗,就是剁的人想剁,被剁的多半是妇女,大概女人在教,更容易激起义和团的义愤。

义和团杀的第二种人是白莲教徒。这些人其实多半不是真的白莲教徒。白莲教只是明清以来民间宗教的统称,各个教门面目五花八门,教条各异,其实跟原来的白莲教早就没有多少关系了。白莲教自明朝定鼎以来,官方一直禁查,被视为邪教,结果连累所有的民间宗教都邪了起来。所谓邪教的邪,除了这些宗教在传教活动中男女混杂之外,就是传说他们有纸人纸马,可以驱使这些纸人纸马动起来,当成真的兵马杀人冲阵,高明的甚至可以撒豆成兵,杀人于无形。显然,这些都是传说,真实的民间宗教绝对没有这两下子,也不可能有这两下子。然而,北京庚子期间被抓出来的所谓白莲教徒,证据就是在他们身边搜出了纸人纸马,如果不是有人栽赃的话,这些纸人纸马很可能是道具或者手工艺品,这些人,也许只是手艺人或者变戏法跑江湖的,却由于“证据确凿”,结果被义和团抓出去砍了头。在王大点的日记里,这样的事件有五起,每次杀掉男女六七十到二三十人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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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界仙女,一朝母亲被父亲所杀,而自己成为妖孽,带着滔天恨意她决绝赴死。濒死之时遇见妖界至尊——暗王,宠她入骨的男人,从此她剔去仙骨,重生为妖。传说妖界的夜离洛俊美邪魅天下第一,可生来残忍,杀伐成性,无人见过他发自内心的笑,也无人触及他心。只因为一个毫无心机的拥抱,如命中注定一般虏获了夜离洛波澜不惊的心,他抱起还是孩子的她,笑的邪魅,对她身后的追兵轻声说道,“既然是上天送的礼,那从今往后你就是爷的人,谁若敢动,诛他全族。”当她身份暴露,天女现世,传说得其血肉炼丹便可百毒不侵长生不老,一时间惊动天、妖、魔、人四界,争抢不断。妖孽腹黑男却挽着她,一同杀伐天下,征服四界,只为替她救出母亲,还她一片安静清幽之地。她亦愿为他化身成魔,斩巨兽,收仙兽,治理反叛者,统一妖界,玩转人界,收服魔界,最后征战杀伐仙界,因为她说过,她若不死,必定颠覆天界!最后和心爱的男子一统四界,共创盛世。绝对宠文,盛世豪宠,双强,无虐,无小三,一对一。<片段一>“小若离,你变回人形,爷带你去赏花可好?”某王抱着怀里软绵绵的某狐狸真身的某女,诱骗着。“赏美人我就变。”某银白色的小狐狸一脸渴望。“……为什么。”“洛喜欢的我就喜欢。”某王看着怀里粉雕玉砌的小娃娃,瞬间觉得自己仿佛出轨了,厉声命令到,“把宫里长得有些姿色的女人都赶走,以后本王不赏美女只赏花。”<片段二>“王!鬼魅魍魉他们正被小姐追的满宫跑。”“哦。随她高兴吧,难得她对其他的人有兴趣。”某王正在计划着接下来的日程。“可是……可是,小姐追着他们说要问好,可那分明是要亲他们!!”某属下惶恐道。“什么?”某王瞬间消失。花园里,某王抱着某天真女,心里暗自后悔,当初就不该诱导她说亲吻就是问好。“小若离,爷不是说过吗,这种问好只能和爷来?”“可是洛每次都笑我不会问好,我想找他们练练……”还没说完,某王就低头封上某女的嘴,含糊见只听见,“练也只能和爷练。”<片段三>“王,不知这些人觊觎小姐的人怎么处置?”某王拥着正在看医书的某女,头也不抬的说道,“既然他们想炼丹,那就拿他们去炼丹好了。”“等一下。”某王突然唤道,“他们的族人,男的世世为奴,女的世世为娼,看谁还敢觊觎我的宝贝。”突然又觉得有些教坏小朋友,低头问道,“小若离,爷这是不是太残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