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回国不久,1918年1月在《新青年》四卷一号上发表了一篇《归国杂感》,其中对那时的中小学课程设置不切合实际提出批评和建议。他说:我有十几年没有到内地去了。这回回家,看到家乡小学堂经费不足,但他们却能花60块钱去请一个中学堂学生来教英文、唱歌,又花了20元钱买了一架风琴;其他课程也很齐备:有图画、国文、体操、修身等等。他认为,在这山区里的小学教英文没有用,也学不好,倒不如学些实用的,比如农家常识、蚕桑常识、卫生常识等等。“修身”课大可不必,难道“教他们做圣贤!”风琴也不要买,这些钱都可以省下,到乡村里找个会吹笛子的,唱昆腔的人来教,这不是很好吗?所以他说:“我奉劝列位办学堂,切莫注重课程的完备,须要注意课程的实用。”至于那些中学堂,他说:“如今中学堂毕业的人才,高又高不得,低又低不得,竟成了一种无能的游民。这都由于学校里所教的功课和社会上的需要毫无关涉”。最后他很有感慨地说:“社会所需要的是做事的人才,学堂所造成的是不会做事又不肯做事的人才,这种教育不是亡国的教育吗?”
1920年3月,胡适在《新教育》杂志上发表了《中学国文的教授》一文,在文章里他根据过去教育部的规定及自己的经验,对中学毕业生国文应达到的标准,提出四条要求:(一)人人能用国语(白话)自由发表思想:作文、演说、谈话。(二)人人能看平易的古文书籍,如二十四史、《资治通鉴》之类。(三)人人能作文法通顺的古文。(四)人人有懂得一点古文文学的机会。关于课程安排,特别强调实习,因此后两年设“演说”与“辩论”,以代国文课。他说:“凡能演说、能辩论的人,没有不会做国语文的。做文章的第一个条件只是思想有条理,有层次。演说辩论最能帮助学生养成有条理系统的思想能力。”关于如何教授古文,他主张用“看书”代替“讲读”。他说:“我自己从来背不出一篇古文,但是因为我自小就爱看小说,看史书,看杂书,所以我还懂得一点古文的文法。”又说:“与其读林琴南的一部‘古文读本’,不如读他译的一本《茶花女》。”他还提醒大家注意:现在学制的大弊就是把学生求知识的能力看得太低了。现在各级学堂的课程,都是为下下的低能儿定的,所以没有成绩。胡适从实验主义的观点出发,提出一整套的计划,尽管不太切合实际,但在当时新旧交替混乱的情况下,对中学教育,特别是国文课的教学改革是有贡献并起了积极作用的。两年后,他又写了篇《再论中学的国文教学》,对先前的标准和主张,作了一些修正。其中主要是对古文的要求过高,他说在短时期内,难望学生能作长篇的古文;即使能作,也没有用处。为了配合白话文运动和教学需要,他对国语文法也作了一些研究。早在1919年7月,廖仲恺就写信鼓励他说:“我辈对先生鼓吹白话文学,于文章界兴一革命,使思想能借文学之媒介传于各级社会,以为所造福德较孔孟大且十倍。”“我国无成文的语法,孙中山先生以为先生宜急编此书,以竞文学革命之大业,且以裨益教育。”这说明社会各方面对此要求是迫切的。在这种形势下,当时他写了《国语文法概论》的长文。在这篇文章里,他对国语文法的研究,提出三点意见:(一)归纳研究法。(二)比较研究法。(三)历史研究法。其中归纳法是基本的而比较法是帮助归纳法的,是供给我们假设的资料。而历史研究法是纠正归纳法的,因时代的变迁,限制归纳法;一面又推广归纳法的效用,使他组成历史系统。他提出的这个理论,对当时的研究工作是有指导意义的。后来又写了《国语文法的研究法》作为《国语文法概论》的第三章发表。之后就没有继续写了。国语文法虽没有最后完成,但他为后来者作了铺路的工作,这方面的贡献也是不小的。
这年4月教育部在北京办了一个国语讲习所,各省选派代表来学习两个月,胡适被邀请在里面讲了十多次课。学生毕业时,他写了一篇《国语讲习所同学录序》,鼓励大家回各省去当传播国语的先锋。同时他又讲了国语的产生及其标准等问题。他说:推行国语便是定国语标准的唯一方法;等到定了标准再推行国语,是不可能的事。举例来说:你要想学国语,就不要怕南腔北调的国语。你不经过南腔北调的国语,如何能有真正标准的国语呢?这不仅从理论上阐明了国语产生的条件,而且回答了那种“没有标准,哪有国语”的批评,从而坚定了同学们回去推行国语的信心。同月,教育部下属的“国语统一筹备会”临时大会召开,胡适被举为大会主席及审查委员会的主席。会议通过了《教授国音时不必点声的议案》。此外,由于胡适及国语会其他会员的努力,这年教育部正式公布了《国音字典》,并明令废止全国小学的古体文,而改用语体文,正其名曰“国语”。这两件事在国语运动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具体说来,《国音字典》的公布,对“国语统一”是创造了条件;而在小学校里停止教授古文,对“文言一致”是极其有利的。所以从此以后,民众文艺便得到相当的地位,这也可说是“文学革命”的结果。国语会过去提出的主张,算是基本实现了。
从这年起,教育部每年都办有“国语讲习班”,直到1922年为止。这中间胡适都是积极支持,出席讲课。他的《白话文学史》一书,就是在这个班上的讲稿,也是一部开创性的著作。1923年黎锦熙、钱玄同主办的《国语周刊》出版“汉字改革”专号,时胡在病中,也作了一篇《卷头言》支持文字改革工作。在文章里他热情赞扬民众对文字的改革精神,他说:“在语言文学的沿革史上,往往小百姓是革新家,而学者文人却是顽固党”,并举了许多例子加以证明。但他并不完全否定专家的作用,认为他们还是有力量的。所以他说:“现在又轮到学者文人来做审查与追认的一步工夫了。”同期载有钱玄同表示感谢的文章,称颂胡的见解有历史眼光。
胡适在极力宣传白话文教学的时候,社会的发展又提出了平民教育的课题。“五四”运动以后,出现了两个热潮:一是白话刊物像雨后春笋似的发展起来,二是平民教育的兴起。所以蔡元培说:“(五四)后的唯一好结果,是平民教育。”那时,蔡对此很有兴趣,胡适也积极参与了这项教育改革的运动。他们首先从北大做起,开办了平民夜校,使工友能够有受教育的机会。从前在京师大学堂里当个所差的,不过是赚几个钱,养家糊口而已,如今在北大当校役(工友)却可入夜校读书识字,这是何等的好!此外,以蔡元培为首,北大师生陈独秀、胡适、***、周作人、李辛白、徐彦之、罗家伦、王光祈等16人参加,共同发起了一个“工读互助团”,并于1919年12月21日宣布成立。在启事里说:“做工的穷人,没有力量读书受教育,这不是民智发达一种缺憾吗?……同人等因此种种理由,特组织‘工读互助团’来帮助北京的青年,实行半工半读主义,庶几可达教育和职业合一的理想,倘然试办有效,可以推行全国”。简章规定:(一)宗旨以互助的精神,实行半工半读。(二)入团者,需一人之介绍,经全体团员认可,方得为本团团员。(三)团员每日每人必须作工四小时;收入、消费都由团体支付。(四)凡团员不能入校听讲者,可由本团请教员来讲、每日教授二小时。(五)一切事务,由《新潮社》徐彦之同学负责等等。此宣言公布后,全国舆论认为是青年学生前途的一线曙光。后来在北京组织了三处,作为试验,团员有章铁民、施存统、赵世炎、易群先(女)等人。开始人数较多,后来由于种种困难,人数递减。当时大概的情形,可由徐彦之给胡适的一封信里看到一些,徐报告说:“工读团第一组去过了,定三个办法:(一)凡有工作的,一元半住费,五元食费,再有余数方可自由去用。(二)上项事务由团员九人轮流担任管理,每月将详细情形报告发起人。(三)无工作者,其食住仍暂由发起人接济。”谈到内部事务时说:“又有两个人,有工也不肯作。好在现在有房子住,有四个月的伙食。吃了、住了,再讲。我去时只有七个人在座,所谓二人者,大概就是那两位……大概此二人别有所图,故有此态度”。最后提出困难,问道“介绍工作一层,近日有无头绪,这层颇不易措词,守常先生亦很为难,怎样好呢?”这是一个组的情况;其他那两个组的情形也差不多。总之没有经费,内部矛盾多,组织松散,生活难以维持,出路无着。为了解决困难,胡适、***、徐彦之三人联名于1920年4月10~12日在《晨报》上连登三天“介绍工作”启事,目的是向社会征求工作,以便介绍学生去应聘,略谓“京内各机关的各位先生,若有学生能做的事,无论短工长工,都请通知下面签名的三个人……我们介绍相当的人来接洽。”这个启事登出后,没有收到一封招工的信,相反却收到了一大批社会青年的求职信,要求胡适等人替他们介绍工作,其中有一封是张清夫从湖北宜昌写来的,他说:“我因为在《晨报》看见先生等三人的启事,所以我忙商定寄信与先生。”望作介绍(他)姐姐受了家庭结婚苦决定离开,以求自立。还有一个名叫李欣淑的女青年,左眼失明,为逃避封建婚姻,由湖南到北京,要求胡适帮助,她信中说:“前天我会了黎儆非先生,他说先生很想设法救我出来做个人,又因我有目疾,也想替我设法诊好……现在俱然有希望求学了,这是我莫大之幸。”另一封是北大预科生易世伟的求职信,他说:“我因为经济关系,久抱了一个作工的念头,无奈无门可入……先生提倡新文学,我们青年受赐已属不少,近又介绍作工,替一般穷学生打算,尤令人佩服……”以上是很多信中的几封,从里面可以看出青年求学心切,但拿不出钱来读书。这是社会问题,胡适等人当然无能为力。在这种情况下,胡适写了一篇文章,题为《工读主义试行的观察》,总结这次试验的效果,并提出自己的看法。他说,自从北京发起工读互助团以来,工读的计划很受各地青年欢迎,天津、上海等处都有同样发起,但我近来观察北京工读互助团的试验,很有几种感想:(一)是工作时间太多,每人七时以上、十时以下,只有工作时间、没有做学问的机会。(二)是做的工作,大都是粗笨的,简单的,不能引起做工人精神上的反应。只有苦趣,没有乐趣。因此他认为试验是失败了。根本大错,在于只做到了“工”的方面,不能顾到“读”的方面。而且“读”的问题很难解决。他说:“今年正月一日,我在天津‘觉悟社’谈话时,他们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工读主义试行以后,求学的方法应该如何?’我的答案,简单说来,是用自己的工作去换一个教育机会的人。若还去受那既不经济又无趣味的学校生活,自然不能满意了。”最后结论,他说:我以为实行工读的人应该注重自修的工夫;提倡的人应该替团员创造一个环境,设图书馆、自修室,提供义务教师等等。做工时间不得超四小时。如果做不到这些,请不要乱挂“工读主义”的招牌。显然胡适所提的条件,是做不到的,于是轰动一时的“工读主义”,如昙花一现,很快就衰败了。
1920年初,湖南“驱张代表团”到京后,旋即展开活动。1月28日该代表团与北京部分革命群众组成游行队伍,在毛泽东等人的率领下,手执控诉湖南督军的小旗子到新华门,向北洋军阀政府请愿,要求撤办张敬尧。张是皖系军阀,1918年3月率兵进入湖南,爬上督军兼省长的宝座。他上台后对湖南人民进行了残酷的统治,杀人如麻,有“张屠户”之称,可见他的政绩如何了?“五四”运动时,他又对教育界进行了镇压,因此激起民愤。湖南各界联合起来与他斗争。为了争取胜利扩大影响,湖南教育会、学生联合会、新民学会等组织,成立“驱张代表团”到北京控诉张敬尧的罪行,希望获得各界人士的同情与支持。毛泽东早年与蔡和森、何叔衡等人,在湖南组织“新民学会”从事革命工作,“五四”后又办起《湘江评论》。这份刊物当时在社会上影响很大。胡适曾在《每周评论》第36号上,特予以介绍,宣称:“现在新出版的周报和小日报,数目很不少了。北自北京,南至广州,东从上海苏州,西至四川,几乎没有一个城市没有这类新派的报纸……现在我们特别介绍我们新添的两个小兄弟,一个是长沙的《湘江评论》,一个是成都的《星期日》(吴虞等人办的)。”接着他对《湘江评论》里,毛泽东所写的《民众大联合》一文给以很高的评价,他说,这篇长文“眼光远大,议论也很痛快,确是现今的重要文字。”并赞扬说:“武人统治之下,能产生出这样的一个好兄弟,真是我们意外的欢喜。”但可惜《湘江评论》只办了五期,就被张敬尧下令查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