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来得真不是时候。他是下午两点来的,而我跟翩翩约会的时间定在两点半。翩翩还特别嘱咐过我,在她来之前,最好先“打扫好战场”,因为她知道平时我这里的一派繁荣景象。
太不像话了,简直太不像话了,洪荒说。洪荒今天有点反常,平时苍白的脸竟涨得通红,气喘吁吁的跟中风了似的。
谁那么大的胆子,敢惹您老人家?我问他。
是他妈的格林!洪荒从裤兜里摸出一支烟来,点上。我从来没见过他掏烟的时候,连烟盒一起掏出来,都是摸来摸去,摸出一支。他也没让烟的习惯,嫌忒俗。
不会吧哥们儿,你们不是无话不谈的朋友吗?我知道他们俩总在一块儿喝酒打麻将,喝醉了,就抱头大哭,据说两人还拜过把兄弟呢。
你读没读过他新发表的那篇《洞冥记》?那显然是影射我的,我一眼就看出来了!洪荒就像一头关在笼子里面的野兽,一边说,一边来回溜达着,他的鞋后跟特高,是用来增加立方体积的。
格林在小说里说你什么了?我装作很急切地问道,我知道所谓的作家究竟是什么货色,他们看上去好像很复杂,其实跟幼儿园里猜谜的孩子一样的稚气。
他写的是一个司机跑长途的故事,司机一出车,司机的老婆就跟一个比她小八岁的大学生睡觉;因为山洪,司机被困在山区,他只好找了个小学校住下,费了半天劲,追上了个乡村教师想浪漫一下,可是上了床以后,司机竟阳痿了……这不是明摆着影射我嘛!洪荒说得唾沫乱溅,就像一头发情期的牡马。
这些跟你有什么关系?我问道。
格林他们几个王八蛋总怀疑我的老婆红杏出墙,所以才这么写,洪荒说。
我想说,要不是你自己告诉他们,他们的怀疑又是从何而来?但是终于没说。
至于那个乡村教师,是我体验生活时结识的,她追我,我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在他说这些闲言碎语的时候,我不时地看表,估算着翩翩即将到达的时间。
可能是说累了吧,洪荒总算要走了,偏巧在门口与翩翩撞了个满怀,我只好简单地给他们作个介绍。也许是因为翩翩穿了连衣裙的缘故,她显得更加的亭亭玉立,皮肤也白得透明,洪荒显然被她所吸引,刚刚迈出门的腿又收了回来,我硬是把他推出去了,然后,砰地关上了门。
当病房只剩下我们两个的时候,我们反倒不知道说什么好了,面面相觑了好一阵子。我们那样做是不是太草率了?翩翩羞答答地垂着眼皮说。
我喃喃低语道:是,是草率了些。
但是一秒钟之后,我们就吻了起来。
刚才还腼腆得要命的她,竟一下子变得热情奔放起来……后来,许多的细节我已经记不起来了,只记得我们仿佛像是分别了一百年似的,如饥似渴,我们相互的激情电流一般地通过皮肤传来传去,结果演变成一场接力赛,当我停止的时候,她要继续;当她慢跑的时候,我又加速。见证过无数的生离死别的病床,这时候成了战场,肉搏战中我们都把对方整得伤痕累累,她甚至在我的肩膀上咬了一个月牙,怕是十天半个月也下不去了。等我们平静下来了,我把脸枕在她松软的乳壕里,我闻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那是一种酷似新鲜荞麦的香味。
我们拥抱着躺了许久,好像两只泄了气的皮球,连一点弹性都没有了。
她说,我喜欢看着你策马扬鞭,你知道吗,那时候,你特像一个蓝色的轻骑兵。她的声音轻柔得像水蛭,一直钻进你的内心深处去。
为什么我是蓝色轻骑兵,而不是别的颜色呢?我问她。她嘻嘻笑着说:谁叫你穿了一身蓝色病号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