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端端喜滋滋地回家来告诉我:他今天挣了五毛钱!
这倒是件稀奇事,他凭什么挣到了五毛钱呢?
前段时间,我和他一起“学习”了一篇类似《我在美国上小学》的文章,那里边把中国孩子和美国孩子做了一个比较。在强学博记方面,美国孩子绝对不是中国孩子的对手,可在实际生活能力和对工具及资料的运用方面,中国孩子和美国孩子相比是望尘莫及了。
一个美国小学生的学期作业是写一份“可行性经营报告”。
这样,孩子们就必须走上社会、走进图书馆,进行调研、分析和计算。
我承认,那是一篇好文章。
端端挣了五毛钱!
我特别想知道端端怎么挣到的五毛钱。
端端不屑和我细说,自己拿个计算器,口中念念有词:“一天五毛钱,十天就是五块钱,二十天……三十天……一年……”
不知经过怎样繁杂的运算,端端最后高兴得在床上翻跟头。
似乎有志成为一个百万富翁。
我郑重起来,问他:“到底怎么回事?”
端端这才告诉我,今天早上,他上学的时候,在食杂店买了一袋彩虹糖。课间,他的一个同学向他要了一粒,端端很爽快,送了一粒,又要一粒,端端又送了一粒,再要的时候,端端犹豫了,虽然同学关系不错,可一袋彩虹糖实在少得可怜。
同学说:“卖给我一粒行不行?”
端端想一想,同意了。
一个上午下来,他“赚”了五毛钱。
就这件事来讲,我不知道是表扬他好,还是批评他好。表扬吧,显然不尽人情,批评吧,又找不到抓手,一个愿意买,一个愿意卖,表面看起来,无可争议。可这件事里一定有一个误差,我应该从哪个角度来阐明道理呢?
我没有轻易地下结论。
这可笑的经营思想!
类似的事件还有,但处理起来就容易得多。
到端端这一代,我家已是三代单传,端端在爷爷奶奶心目中的地位可想而知。所以,爷爷奶奶,尤其是奶奶惯他撒娇的事时有发生。
奶奶让他帮着去买点东西。
他会一脸坏笑地把两个手指捏在一起撮来撮去,嘴里阴阳怪气地说:“可是可以,不过,我们可不能坏了规矩。”
他所谓的“规矩”就是跑腿费。
这是他的“经营”手段之一。
这样的问题就比较好剥开了谈。
我会大大方方地把他叫过来,和他讲道理:爷爷奶奶是长辈,长辈支使晚辈干点活是应该的,帮助长辈也是敬老的一种表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还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谈:亲情是无价的,是不可以用金钱来换取的。
你帮助爷爷奶奶干点活就要跑腿费,那爷爷奶奶帮你做了那么多事情,向你要钱你拿得出吗?
是非明确,讲起来也很有说服力。
可上边说的那个问题确实有点棘手。
苦思冥想,想出一个非常笨拙的方法。
我找端端。
问他:“爸爸是做什么工作的?”
端端很奇怪,随口答道:“爸爸是编辑。”
我说:“如果爸爸放着本职工作不做,跑到市场去卖菜行不行?”
端端说:“不行。”
我趁热打铁:“你每天去学校干什么?”
他说:“读书。”
“那读书也可以说是你的‘本职工作’。”
端端点头。
我说:“那你不想着读好书,每天琢磨卖糖果对吗?”
端端想了好半天,吞吞吐吐地说:“不对吧。”
我说:“那今后就不要这样做了。”
端端将信将疑地走到一边去。
转眼夏天到了,区里组织小学生参加“小市场”活动,在市区内的一片开阔地设置若干摊位,让学生们把自己的手工作品,用过的文具、书本、旧报刊和图书摆出来,学着如何交易。
端端在这次交易会中没有什么收获。
不是他失去了“经营思想”,而是没有看到喜欢的东西。
不过,这次交易又引发了上次的问题。
同学之间做买卖不是不好吗?那学校为什么还组织大家去参加这样的活动呢?
是呀!为什么呢?
看来,我还得回到现实中来,不能采取偷懒的办法。
我首先肯定:学会一点经营之道是对的。
其次我说,学校组织同学们参加“小交易会”出发点是好的,目的是让同学们学会一点理财的观念,懂得节约,学习竞争,同时理解什么是公平交易……“小交易会”的好处多多。
但是,我们不能以偏概全,试想一下,学校如果支持每一个学生去“经商”,那国家就不用建这么多教学楼,直接盖大商场多好。
所以我说,学生的主要任务还是学习并没有错。
如果你要做买卖,你的本钱呢?你的进货渠道?成本核算?你的经营项目、经营对象?你的市场份额、消费者的购买力?
我泼水一般说了一大堆。
端端小声说:“又不是我要卖的,是他硬要买。”
我简直被他逼疯了。
我无可奈何地摊开手,说:“如果你实在要那么做,我也没有办法,那你就继续当你的‘奸商’去吧,看看同学们会怎么说。”
端端笑了。
不是因为我说服了他,是他觉得“奸商”这个名词实在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