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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看来这件事让他感到无限的惊奇,我先是认出了这大惊小怪的口气,然后认出了这个人——原来就是刚才在盖茨比书房遇到的那位仁兄。

“怎么会这样?”

他耸了耸肩膀。

“机械方面我真是一窍不通,”他斩钉截铁地说。

“但是怎么出事的呢?你撞上围墙了吗?”

“别问我,”猫头鹰眼镜先生说,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我不懂开车——完全不懂。反正发生事故了,我只知道这么多。”

“既然你技术不行,就不应该在夜里学开车。”

“但我没有学过,”他愤愤不平地解释说,“我根本没有学过。”

旁观者震惊得安静了下来。

“你想找死吗?”

“幸好只是掉了个车轮!开得这么烂,还不去学!”

“你们不知道的啦,”这罪人说,“开车的人不是我。车里还有个人。”

听了这句话,大家感到更为震惊,纷纷地发出“啊!”的声音。这时那辆车的车门慢慢地打开了。围观的人群——这时围过来的人已经很多——情不自禁地后退了几步,车门打开后静悄悄的毫无动静。然后非常缓慢地,一点一点地,有个脸色苍白、摇摇晃晃的人从出事的车里伸出脚来,犹疑不定地用那只巨大的舞鞋试探地踩了几下地面。

这个幽灵被明亮的车灯照得睁不开眼,又被持续不断的喇叭声吵得稀里糊涂,他颤巍巍地站了片刻,方始认出那个穿长风衣的人。

“怎么回事?”他镇定地问,“我们没油了吗?”

“看!”

五六根手指指着那脱落的车轮——他盯着车轮看了一会,然后抬头向上看,似乎在怀疑车轮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车轮掉了,”有人解释说。

他点点头。

“刚开始我还没发现车停了呢。”

隔了片刻,他深深地吸一口气,挺起胸膛,终于做出决定似的说:“请问哪里有加油站?”

至少有十来个人——有几个比他清醒不了多少——争先恐后地对他说,车轮和车身已经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联系了。

“倒车,”他沉默一会之后提议,“挂倒车挡。”

“但车轮掉了!”

他迟疑着。

“试试也无妨嘛,”他说。

刺耳的喇叭声越来越响,我转过身,穿过草坪走回家。我回头望了一眼。圆圆的月亮照耀着盖茨比的豪宅,使夜色美好得如同往常。他的花园里仍是灯火辉煌,但欢声笑语已消逝,唯有明月依旧在。一阵突如其来的空虚仿佛正从那些窗户和房门流溢而出,让主人的身影益发显得孤独:此际他独自站在门廊上,举手摆出依依惜别的姿势。

翻读前面写下的文字,我发现我给人一种印象,好像除了在三个相隔数周的夜晚参加这些活动,我整天无所事事似的。事实恰好相反,那年夏天我很忙,这些只是无关紧要的活动,而且随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耗在私事上的时间,远远比参加这些活动要多。

大多数时间我在工作。每日清晨,我背对太阳,踏着自己的影子,在纽约下城诸多摩天大楼之间匆匆走向正诚信托[42]。我和公司里其他文员及年轻的债券销售员混得很熟,到了中午,我跟他们去那些阴暗拥挤的小饭店,买点猪肉肠、土豆泥和咖啡当午饭。我甚至和某个姑娘有过短暂的交往,她住在泽西城[43],是会计部的职员。但她哥哥后来总是给我脸色看,所以七月份她去度假时,我就趁机结束了这段关系。

晚饭我通常是在耶鲁俱乐部[44]吃的——不知道怎么回事,我觉得这是每天最凄凉的活动。饭后我会去楼上的资料室,聚精会神地研究一小时的投资和证券。俱乐部里往往会有几个吵闹的人,但他们从不进资料室,所以那里是学习的好地方。自修后,如果夜色美好,我会沿着麦迪逊大道散步,经过古老的穆雷山酒店,再沿着第三十三街走到宾夕法尼亚火车站。

我渐渐喜欢上纽约,这里的夜晚别有活力十足而引人入胜的情调,摩肩接踵的红男绿女和川流不息的往来车辆让人感到目不暇给和心满意足。我喜欢沿着第五大道朝北走,从人潮中挑选出罗曼蒂克的女人,幻想再过几分钟我就要进入她们的生活,没有人会知道或指责我想入非非。有时候,我在脑海里尾随着她们,跟到她们位于某个阴暗街角的公寓,她们转过头来,朝我嫣然一笑,然后走进门,消失在温暖的黑暗里。这大都会的黄昏很迷人,可我偶尔会有挥之不去的孤寂,每当看见那些囊中羞涩的年轻职员在商店橱窗之前倘佯,捱到晚饭时间形影相吊地去餐厅填肚子,我知道他们也深有同感——我们这些薄暮中的年轻职员啊,正在虚度一生中最灿烂的年华、一夜中最美好的时辰。

到了晚上八点,第四十几街那边灯光昏黄,开向戏院区[45]的出租车突突地响着,把五车道的马路挤得水泄不通,这时我的心会再次感到怅惘。出租车停下时,车窗里人影依偎,歌声飘荡,听不见的谑词引起了笑声,被点燃的香烟划出细小的圆圈。我幻想我也匆匆赶去寻欢作乐,分享这种恋人密友间的兴奋。我暗暗地为他们祝福。

我很久没有见到乔丹·贝克,然后到了盛夏我又与她相遇。起初我为有幸和她出双入对而感到飘飘然,因为她拿过高尔夫球赛冠军,每个人都知道她的大名。后来我的感情发生了变化。其实我没有爱上她,但对她有种温柔的好奇。她摆给世人看的那张厌世而骄傲的面孔隐藏着某种东西——大多数装腔作势最终都隐藏着什么,哪怕它们起初并不如此——后来我发现那种东西是什么了。那天我们北上瓦维克[46],去参加某个家庭宴会,她借了一辆敞篷车,停车时没将车篷升起,车被雨淋湿了,但后来她说了谎话——于是我突然忆起那夜我在黛熙家想不起来的故事。她第一次参加高尔夫球大奖赛就发生了一件差点闹上报纸的纠纷——有人说她在半决赛时做了手脚,偷偷把球挪到好位置上。这引起了轩然大波——后来却平息了。有个球童收回了他的话,仅有的目击者也承认他有可能看错。但这件事,连同她的名字,都留在我脑海里。

乔丹·贝克本能地避开那些聪明而狡猾的男人,现在我才明白,这是因为她觉得跟那些从不离经叛道的老实人来往比较保险。她不诚实得无可救药。她无法忍受落人下风,我想正是由于这种争强好胜的性格,导致她从小就学会了各种骗人的花招,这样她才能对世人摆出冷漠而倨傲的笑脸,却还能满足她那漂亮结实的身体的各种需求。

我觉得这没什么。女人爱说谎倒也算不上特别严重的缺点——我当时觉得很可惜,后来就忘记了。也是去参加家庭宴会那天,我们就开车的问题有过一段奇怪的对话。我们谈起这个话题,是因为她开车从几个工人身边经过时挨得太近,以至于轮胎上的挡泥板擦到了一个工人外套上的纽扣。

“你的驾驶技术真烂,”我抗议说,“你要么小心点,要么干脆别开车。”

“我很小心的。”

“你很小心才怪。”

“好吧,别人会小心的,”她若无其事地说。

“这跟你开车有什么关系?”

“他们会避开我啊,”她固执地说,“要双方都不小心才会出车祸。”

“假如你遇到某个像你这样不小心的人呢?”

“我希望我永远不要遇到,”她回答说,“我讨厌不小心的人。所以我喜欢你。”

她那双被太阳照得眯起来的灰色眼睛专注地望着前方,但她这句话改变了我们的关系,刹那间,我想我爱上她了。但我是个愚钝的人,内心有许多做人的准则,它们刹住了我的欲望。我知道我首先应该彻底从家乡那段感情纠葛中脱身。我每周寄回几封信,落款写着“爱你的尼克”。关于那个女孩,我没有太多的印象,只记得她每次打完网球,嘴唇上的汗珠看上去很像汗毛。不管怎么说,我们确实有着未经挑明的恋爱关系,我得想办法把它解除了,才可以爱别人。

每个人都怀疑自己身上至少有一种美德,我是这么想的:据我所知,世界上诚实的人不多,而我是其中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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