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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万人丛中一握手,使我衣袖三年香

清咸丰十年,1860年,英法联军入侵京城,洗劫圆明园。传,英军有内应引入,其人为龚自珍之子龚橙。

有此一传,不但龚橙百年来背定了汉奸名号,更连累乃父死后清名。

龚自珍是清朝开辟一代新风气的大家,是真正打破清中叶以来传统文学的腐朽局面,首开近代文学风气的人物。龚自珍的思想和学识在当时萌芽未发,鸦片战争后却为清末民初处于忧患当中的学子所推崇景仰。

很多人记得龚自珍那首气势霸绝的《已亥杂诗》:“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 不拘一格降人才。”唐人之后有这样挥洒自如,气韵天成的杂诗真是少见。又深有忧国忧民,奋发图强之念,益发难得。难怪入选课本代代相传。

诗是这样写,他自己也身体力行,清末时局凋暗,败象已成。究竟不是几个有识之士在诗文里振臂高呼可以挽回的。

我爱他的一首抒情小诗,非常美而有气势,诗云:“游山五岳东道主,拥书百城南面王。万人丛中一握手,使我衣袖三年香。”他写给自己的偶像级人物宋翔凤的。宋翔凤是有清一代着名的学者,精研西汉今文经学,为常州学派代表人物之一。曾师从于龚自珍的外公段玉裁。

龚自珍虽然师从刘逢禄学习《春秋公羊》,私心却是非常爱重宋翔凤,思想上更他受影响不少,宋翔凤虽是经学文儒,但吟咏风流,时有奇气;“少跳荡,不乐举子业,嗜读古书;不得,则窃衣物以易。祖父夏楚(笞打)之,不能禁也。”

喜读古书,不耐科举正业,偷衣服去换钱买书。为此常被责打,不能禁止——如此跳脱而有成,宋翔凤在清那个萧暗严谨的时代,也算得风流人物。龚与他心性相投,相交甚欢,更称赏他:“万人丛中一握手,使我衣袖三年香。”

定庵用夸张的手法写道,在成千上万的人中只和你握了一下手,便使我衣袖留香,三年不散。就是这匆匆的握别,你的风度才识便深深地印入我的脑海中。

茫茫人海,人情交往不知有多少,“一握手”,极言相会之短暂离别之匆匆。人生的确是由这样无数个短促而深情的片段组成,情谊真挚。我想起数百年前龚自珍和顾太清那一桩扑朔迷离的“丁香花疑案”,似有若无,似无若有,这一段情就像丁香花的香气,沾染在衣襟上,又何止是三年这么容易消散呢?

道光年间,北京城里爆出了一件轰动一时的绯闻。女主角是贝勒奕绘的遗妃顾太清,男主角则是一代文豪龚自珍。公案乃由一首闲诗惹起,经过某些热心人一渲染,变得香艳炙口,亦假亦真。绯闻的直接结果是王妃顾太清被逐出王府,沉沦市井数十年,龚自珍引疚自责,带着一车破书惶惶离开京城,途中暴卒于丹阳。

引出风流公案是他另一首已亥杂诗:“空山徒倚倦游身,梦见城西阆苑春;一骑传笺朱邸晚,

临风递与缟衣人。”

这其实也就一抒情之作而已,但其时龚自珍文名已盛,属于名人一类,一首诗出,基本上很快全城皆知。本来这样也没什么,引人想象的是这首诗后面的小注:“忆宣武门内太平湖之丁香花。”太平湖畔距贝勒王府不远外就有一片茂密的丁香林,龚自珍常留连其间,所以写了这首诗,这也罢了,但诗中提到的“缟衣人”使人们很容易想到顾太清身上。因为她住在“朱邸”王府中,孀居的她又常着一身白衣裙,她与龚自珍是诗友,龚氏写成这首“情诗”不是给她还能给谁?

赶巧的是,龚自珍在写了这首“已亥杂诗”后不久,又鬼使神差地写了一阕记梦的词:

明月外,净红尘,蓬莱幽谧四无邻;九霄一脉银河水,流过红墙不见人。 惊觉后,月华浓,天风已度五更钟;此生欲问光明殿,知隔朱扉几万重。

——《桂殿秋》

乐于挖掘名人隐私的人民大众读完这首词后,兴奋可知。觉得找到了龚和顾太清幽会的证据,这首词正是二人私会偷欢的描写。清朝时的人对于男女之防,已经是变态般严谨,而且对于男女关系方面的流言,也传得非常快,想象越来越离谱。正如鲁迅所言:“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胳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像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于是人们沸沸扬扬,都传着他与顾太清的绯闻。流言蜚语铺天盖地而来。

女主角顾太清名春,字梅仙,号太清,又号云槎外史,是道光年间名动京华的才女,清人有“八旗论词,男中成容若,女中太清春”的说法。不过我真不看重她的词,意境格调都平平,拟化前人句意的现象太厉害,和李清照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词人。 她文学方面还有一个令人“瞩目”的“成就”,那就是续写了《红楼梦》一书。陈寅恪先生曾考证说陈端生未必看过《红楼梦》一书,但顾太清却是看过的,这个毫无疑问。她署名“云槎外史”,续写的书名为《红楼梦影》。可惜的是,顾太清由于思想极度保守陈腐,续得思想性极差。简直没法看……读过顾太清的续书,再读高鹗之作大约要感激到痛哭流涕,感叹续的太好了!

顾太清自有一段曲折身世,她原姓西林觉罗,满洲镶蓝旗人,内大臣鄂尔泰的曾孙女,因其祖父鄂昌受文字狱牵连被赐自尽,她一出世就成了“罪人之后”,以致流落他乡。据说被一姓顾的奴仆收养,遂改为姓顾。相传她在江南苏杭长大,学得一身琴棋书画诗词歌赋的本领,加上她天生丽质、姿容清雅,长成之后就成了当地有名的美人。(顾太清婚前的经历颇为扑朔迷离,有人考证说她在东北长大,有的甚至说她曾当过歌妓,但她幼年的生活艰辛是肯定的,她自己的诗中有“那堪更忆儿时候”之句,表明她幼年曾有坎坷辛酸的经历,但她本人好像讳言幼年事。)

是美人未免心高,就是落难了也未肯轻易攀折俗人手。恰好这时乾隆第五子荣纯亲王永琪之孙,荣恪郡王绵亿之子——贝勒奕绘来到江南散心。当时他的正福晋妙华夫人已病殁。他此次南游,既是散心遣愁,也有重觅新欢之意,有人就介绍他和顾认识了。自然不乏献媚,借女之裙带上位之意。奕绘见顾春长得美若天仙,又才情出众,一打听还是满人血统,不禁大喜,决定纳她为侧福晋,不久携她一同返回京城。

为了避讳她是罪人之后的身份,报宗人府审批时就索性改为“顾”姓。(宗人府是管理皇室宗族的谱牒、爵禄、赏罚、祭祀等项事务的机构,好比是皇家的“人事局”)婚后顾春因奕绘字子章,号太素,所以就自己改名为字子春,号太清,自署太清春、西林春,故而后世都称她为顾太清。

顾太清成了奕绘的侧妃,明为妃仍是妾,好在奕绘对她甚是钟情。至死除她之外也没有纳别的女子。顾太清与奕绘感情很好,有“九年占尽专房宠”之称,除却感情,也有顾太清会逢迎的缘故,从她给自己改名就说明她很会逢迎。当时的顾太清在京城风头甚劲。徐珂 《近词丛话》中说“太清尝与贝勒雪中并辔游西山,作内家妆束,披红斗篷,于马上拨铁琵琶,手洁白如玉,见者咸谓为王嫱重生也”。

顾太清美貌和才情是不乏的,在清宫那样严谨的风气之下,椒房女眷能落入文人笔下成为香艳谈资,除却自己的特出,可见奕绘对她很是放纵,也足见其风骚。顾太清当时在京城的社交圈很出风头,这也是后来她与龚的绯闻空穴来风的原因。

奕绘学过拉丁文、善书法,工诗词,也算有才,更不是脾气骄蛮的八旗子弟。袭爵的王爷生活又优渥的很。他喜欢宴乐,喜欢招待文化人。龚自珍时任宗人府主事经常出入王府,得与顾太清相识。

顾太清特赏其“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之句,尤其在奕绘死后。觉得它道破了孀居的自己恨不能一死徇夫却要为孩子考虑这种深刻而矛盾的感情。经常邀他入府论诗文,成为“诗友”。这一切前因都为日后所谓“丁香花疑案”埋下伏笔。

万人丛中一握手,使我衣袖三年香。这句话移到这里来,映衬一段隐秘恋情也是不错的。这段绯闻,我倾向于那是定庵的一缕单思。“龚本人纵然文采风流,卖相似乎一般,又是爱kiss and talk的人物,即见桃花,能不能和桃花相看两不厌仍是需商榷的。何况当年的龚混得不甚如意,他必须吃饭拉屎为稻梁谋;而顾为人小星,心思大多放在逢迎老公身上,眼波欲横也难横。”

即使是这样捕风捉影的绯闻也足以让顾太清被奕绘的嫡子载钧抓到把柄,将顾太清赶出王府。过了十几年相对贫穷的生活,这个女人却也不怒不怨,她说:“一番磨炼一重关,悟到无生心自闲”。安心教育两个孩子。也许是为了奖励她心态良好,当顾太清59岁时,她的生活终于迎来转机。载钧一病呜呼,这个心胸狭窄之人竟然没有子嗣。所以只好由载钊(顾太清所生)的长子溥楣继嗣,袭镇国公,顾太清自然风风光光地又回到王府,很有些李纨苦心栽培贾兰的味道。老来风光虽然享不了几天福,总比饿死冻毙街头要好。

顾太清晚年身体多病,双目失明,但始终不废吟咏。光绪三年(公元1877年)十一月初三日,顾太清病逝,享年79岁。葬于房山之荣府南谷别墅,在今北京市房山区之上万村附近,不知坟墓是否还在。无论怎样她比起50岁就暴卒的龚自珍好象要幸福一点点。

1841年8月20日,在已亥杂诗作成之后两年,龚自珍在江苏丹阳的一所书院里酒后暴卒,行囊萧然,仅藏有一小束枯萎的丁香以及顾春自画小像。死因颇多猜测。据说被奕绘之子载钧派杀手下毒毒死。这就是所谓的“丁香花疑案”。

龚自珍与顾太清的韵事不啻为他多姿多彩的人生添上了风流神秘的一笔,而“暴卒“二字又给后人留下不尽猜测的余地。

对于“龚顾恋”,有人说过一段极经典的话:“我们总是八卦的,愿意相信绯闻,相信小说家语,相信顾太清是龚命里的桃花。不是红鸾桃花至少也是咸池桃花,日出扶桑入于咸池,咸池桃花朵朵晦暗、暧昧、短暂。龚的暴毙,死后留下一朵枯萎的丁香花,顾的王室侧妃背景,穿插她与嫡子的豪门恩怨,加上近几十年龚自珍因某些诗句暴得的大名,诗人与王妃的诗词唱酬于是具备了一切绯闻的条件,时间过去而悬案未结,套用心理学的说法是,这一绯闻的张力永远在。因此,没有时光穿梭机供人回到过去偷窥,我们将不停惦记下去。”

参考书目、篇目:

小号鲨鱼《剑气箫心一例消》

江湖夜雨《惊才绝艳录之名满京华顾太清》

佚名《龚顾恋,龚自珍顾太清未终结绯闻事件簿》

佚名《丁香花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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