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坐落在繁华市中心的西北角,街上车水马龙,碰到上下班高峰期,满大街都充斥着忙忙碌碌的车影人影。
追扬总觉得,大学就应该建在依山傍水的地方,有山有水充满,诗情画意,才是个培养人才,适合学生读书的地方。偏偏选择的学校坐落在这么繁华的地段。校园绿化不错,主校门门前一条长长的林**,两边是健硕繁茂的梧桐,夏末,树叶依旧葱郁苍绿。整个学校颇有点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感觉。可谓“入目皆花影,处处尽芳菲”。
追扬走到校门口,还有几辆车停在那里。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往前走着,逢上别人倒车,车子的右后轮不偏不斜的压到了追扬的左脚。多亏车子刹住了,追扬一下子抽出脚。不要想的很恐怖,车轮本来就是有弧度的,倒车慢,抽脚抽的又快,除了脚趾头擦了皮冒出一点点血丝还印上了车轮印之外没有什么大碍。
换做以前,追扬一定冲到车窗旁边对着车内驾车的人瞪一眼,等到别人说了对不起她才会安安心心满足的离开,不过,现在,她大了,成熟了,这种事也怨不得别人,也怪自己走路没长眼。
这时,车后座出来了一个人,接着前座上的两个人也走了出来,其实,不出来倒好……
“你没事吧?”最先出来的人是钟天祾,两个人是同班同学,不过向来没什么交集,大家同学一年说的话不超过十句并且大多为公事。
追扬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没事。”
副驾上出来的是一个女的,林追月。两个人不算认识却是知道彼此的存在,最先源于彼此的名字。一个追月,一个追扬(阳)。
追扬是全校闻名的,最初大一新生代表发言是让她做学生代表,可是她却谢绝了,实在不想在那么多人面前露脸,不是没勇气,不是不自信,仅仅是认为在那些初出牛犊的大一新生面前读着老师事先准备的演讲稿,很官方的读一读自己都不知道到底说了些什么的稿子有点哗众取宠的味道。她之所以被全校师生所熟识,是因为她是学校创校一百多年以来第一个大一就举办过画展的学生,并且将卖出去的画的所有收入捐给山区。
追月是臭名昭著,当她听到韩追扬的名字时是一脸的不屑,而追扬听到她的名字时是觉得,好巧哦。也许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吧。
林追月是那种漂亮的有点俗气的女生,全身的名牌,永远是不低于十厘米的高跟鞋,无论春夏秋冬都是低领或深V领,露出两条锁骨,夏天倒还觉得性感,冬天就不太和谐了。极其爱炫耀,恨不得在脸上画一个大大的奢侈品的logo,好让即使不识货的人都知道她穿的衣服有多昂贵。
她告诉别人,她的爸爸是做生意的,多么多么有钱,妈妈在生她的时候死掉了,每次说到她妈妈的时候仿佛在说别人的故事,无关痛痒。没人见过他的爸爸,她总说爸爸做生意太忙,有时候忙生意上的事,在国外一呆就是大半年。追月交往过很多很多的男朋友,爸爸辈的,爷爷辈的。她被包养的传闻漫天飞。依旧是不屑的语气外加不屑的表情:“我还需要别人包养吗?我爸爸有的是钱,我身上的这些全是他买的……”
“哎呦,只是擦伤了脚而已,死不了的,况且伤的又不是她的那双宝贝手,还能画画就行。”林追月这样一说,三双眼睛齐刷刷的看向了她。
自知说错话,立即走到追扬身边轻言轻语的问道:“你没事吧,脚擦伤,这事可大可小的,还是去医院检查一下吧,以免感染。”说完牵起追扬的手转头对驾驶室外站着一脸无可奈何的尹忱说,“我们快开车送她去医院检查一下吧。”
追扬轻轻甩开她的手;“不用了,没什么大碍。”
心想,怎么会有这么笨的女孩子,态度转变的那么快,不怕别人一眼识破吗,不觉得自己转变态度的过程像个小丑吗。
追扬头也没回的走开了。林追月第一个跳上车,嘴上轻轻地嘟囔着,竟然遇到这么倒霉的事,耽误了多少玩的时间。
钟天祾看着追扬远去的背影皱了皱眉,尹忱看着追扬的背影一脸坏笑,直到林追月在车里大叫,快上车,傻站在外面干什么。
回到宿舍,追扬洗洗脚,贴上创口贴穿上严严实实的鞋子,怕溪漫等的太急,飞快的下楼梯,脚一踩空,右脚一崴,膝盖磕在了地上,痛的她差点没能站起来,只好打个电话告诉溪漫自己去不了了。
突然就觉得今天真是对不起自己的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