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明翰(1900—1928年),字桂根,是中国共产党早期的革命活动家。他生于湖北省秭归县,1928年在汉口余记里惨遭国民党反动派杀害,时年二十八岁。
夏明翰的外祖父是清末翰林、国史馆秘书,他的祖父中过举人,做过京官;他的父亲曾做过秭归知县,还做过知州,后来又被派往日本考察政务。在这样的家庭环境熏陶下,少年时代的夏明翰养成了酷爱读书、勤于思考的习惯。他并不以“夏府少爷”自居,而是经常做些自己认为该做的事情。一次,他看见家里的女佣正在很艰难地挑水,于是他就自告奋勇地挽起袖子帮她挑,为了这件事他还受到祖父的责骂。还有一次,夏明翰在街上见到一个面黄肌瘦的妇人带着婴儿要饭,于是就把自己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她,那是夏明翰第一次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吃不饱饭的人。
夏明翰热心助人,善良真诚。他小时候最喜欢的老轿夫因为年纪太大了而被祖父辞退,结果在外面谋生的时候摔死了。夏明翰知道这件事之后,非常伤心难过,发出了“人间不平,何也?”的感慨。
1917年春,夏明翰进入湖南省立第三甲种工业学校读书。在校期间,他受到五四运动的影响,接受到一些反对军阀的思想,开始阅读进步书籍,并且开始用诗歌和图画宣传反帝国主义的思想,还参加了许多游行和反对军阀的活动。
有一次,夏明翰发现祖父与北洋军阀吴佩孚来往,一气之下把挂在墙上的吴佩孚送给祖父的条幅撕得粉碎。祖父十分恼怒。再加上夏明翰之前的举动也惹怒了当地的一些富商豪绅,他们纷纷找上门来告状,说夏明翰在外领导学生运动。祖父便命令家人把这个叛逆的孙子锁到一间小屋子里,不准他再到外面“胡闹”。后来,在母亲和弟弟的帮助下,夏明翰砸破了窗子才逃出来。当天晚上,夏明翰就离家出走了。走之前,他还跑到院子里把祖父视为官运亨通的宝树砍倒,从此再也没有回过家。
1920年秋,经过五四运动洗礼的夏明翰来到长沙,结识了毛泽东、何叔衡等人。1921年秋,夏明翰通过他们二人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这位冲出封建家庭的“夏府少爷”,之后就一直住在简陋的屋子里,生活非常艰苦。据说他总是因为没钱而几个月不理发导致头发乱蓬蓬的,甚至把脸遮住,即使这样他还总是抱着书本苦读。
1928年初,夏明翰调到湖北继续从事革命工作。由于叛徒的出卖,同年3月18日他在武汉被敌人逮捕。
敌人在他的房间里只搜到一块怀表、一个手电筒和一副近视眼镜。3月20日清晨,他被敌人押送到汉口余记里刑场。当敌人问夏明翰还有什么话要说时,他大声说道:“有,给我拿纸笔来!”于是,夏明翰写下了一首大义凛然的就义诗:“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这首诗激励着一代又一代革命者,他的英雄事迹一直被人们传颂着,夏明翰这个名字将永远被记载在史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