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在探究如何超越生死的途径上,庄子与宗师老子略异其趣。老子认为,人如果不在乎生,反倒能全其生。生贵乎自然,贵乎与道同体。人如果改变了道原初的面貌,则无异于加速死亡。“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植物在生发之初,都很柔弱,但却生机盎然,待到它们高大茂盛之时,也就离死不远了,所以老子说:“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老子·三十章》)一切强盛的事物,都正在离道而去,也就为时无多了。所以老子主张回到事物生发之初的状态,即柔弱的状态。因其“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四十二章》),则事物的本源当溯归为一;万物归一,可与道同体。故老子提出:“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为天下贞。”(《老子·三十九章》)得一的结果,“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老子·二十二章》)——委屈、压抑、卑下、朴拙、少索取,结果可能得到保全、伸张、充实、生机和额外的赐予。
老子之所谓“抱一”,和他所说的“从事于道者,同于道”,也就是通过得道而超越生死,达于“死而不亡”的最高境界。庄子之“生死齐一”,同样追求“一”的境界,实际上这正是道家对生死的超越,同时也是对死亡的审美观照。
道家通过对生死的探究,进而将人性引入自然之境,力倡人之天性伺服自然。伯乐以精于相马而得意。然而,为伯乐“相”中之马却大不幸!千里马所以能千里,乃是自然赋予它的本性,并非为方便人役使。伯乐相马,实则害马——
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虽有义台路寝,无所用之。及至伯乐曰:“我善治马。”烧之剔之,刻之雒之,连之以羁絷,编之以皂栈,马之死者十二三矣!饥之渴之,驰之骤之,整之齐之;前有橛饰之患,而后有鞭之威,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
——《庄子·马蹄》
马以其蹄跑雪踏冰,全身披毛挡风御寒;渴觅甘泉,饥寻茂草;有敢犯者以后腿尥蹶子自卫。这就是马的自然天性。不幸的是马被豢养起来,纵有高楼大殿,马并不喜欢。更不幸的是伯乐出来说:“我的专长是收拾马!”于是马开始接受准备阶段的整治:烧烙杂毛,修剪鬃鬣,削足钉掌,火印打号;安笼头、衔嚼铁、系缰绳;捆扎背、胸、腋、腹、臀。之后,拖入马棚关进槽枥……经过这般折腾,约占二三成的马匹,因为傲岸不驯而被收拾致死。其后进入第二阶段强化训练,结果在耐饥训练中饿死一批;在耐渴训练中又渴死一批;训练长时间快速奔跑,累死了一批;快跑中再令其突然加速,又暴毙了一批。这尚且未完,一些天性难抑的不良分子被称作害群之马,当众屠杀以儆效尤。如此一来,马之死者已过半数。有少量侥幸“毕业”者,从此嘴里横卡着嚼铁,刺唇硌牙;浑身上下绳捆索绑,任由鞭打……
这还是不是漠北草原上那引颈嘶鸣的自由之马?
人与马无异。如果人汲汲于功名,胶胶于生死,有太多追求,有太多向往,势必心为物累,伤身害命。一个声名富贵毕于一身的人,也就是一匹披挂着华丽鞍鞯的驯马而已;一个与自然相抗衡,实现抱负、有所作为的人,也就是自取败路、追求速死的人。“勇于敢则杀”,“强梁者不得其死”。老子一再强调盛势有力、功勋业绩,对性命乃是最大威胁,如欲珍惜性命,全生以避害,则应“安时而处顺”,做到顺乎自然,无为而不争。唯有如此,才能远离死亡的威胁。《老子·十三章》云:“吾所以有大患,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无身,意谓身归自然,无所欲求。如果连“身”都没有,纵使黄金的鞍鞯笼头,于我又往何处披挂呢?故而老子主张清虚自守,唯道是从,“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抱慈守拙,不出风头。即使一不当心闹了个荣华富贵,也当功成身退,赶快回归自然状态。对于老子主张“无为”、全生以避害的观点,庄子论证说:
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故此数子者,事业不同,名声异号,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伯夷死名于首阳之下,盗跖死利于东陵之上,二人者,所死不同,其于残生伤性均也。
——《庄子·骈拇》
伯夷死于名,盗跖死于利,追求目标不同,但其害了自己性命则毫无二致。有鉴于此,庄子主张,人应当从世俗世界的价值观中彻底超脱出来,不为物累,亦不为形骸智巧所累。超脱,则心性可以甘于寂寞,恬淡而无为;无为则无忧,然后清虚近于道……庄子同样重视生命,力主全生避害。他认为,人生应当是这样一种状态:
圣人之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静而与阴同德,动而与阳同波;不为福先,不为祸始;感而后应,迫而后动,不得已而后起。去知与故,循天之理。故无天灾,无物累,无人非,无鬼责。其生若浮,其死若休。不思虑,不豫谋。光矣而不耀,信矣而不期。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神纯粹,其魂不罢,虚无恬淡,乃合天德……
——《庄子·刻意》
庄子在这里说的意思是:生由自然,死随物质变化。静似阴柔,动如流光。不预先祈福,不为祸肇端。有感然后回应,见迫而后动作,因不得已事方兴发。去机巧、顺自然。庶几无天灾,无身外羁绊,无人非议,无鬼神见责。生时如同浮沫,死去恰似安息。无所思虑,不必谋划。闪亮然而不刺眼,信实但无待外求。睡觉不做噩梦,醒来亦无忧愁。心灵单纯,精神不疲。清虚恬淡,与自然特性相合……
安时处顺、自然无为、清虚自守、全生避害,成为道家倡导的人生观和幸福观。究其要义,在与自然归一,在对现世的超越,以此升华自我,齐于天地,齐于自然,齐于宇宙。不仅如此,道家还以其对社会、对儒家“入世”与“进取”的批判,为失败者开辟出一条“出世”的回归坦途。针对儒家推崇的道德仁义,礼智忠信,老子严厉地批判说:
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老子·三十八章》
任何时代,如果社会竭力提倡什么东西,那恰好证明这个社会没有那样的东西。在老子看来,儒家所提倡的东西,都是大而无用而且有害的东西。老子希望看到的社会,是“小国寡民”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们“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这个社会“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有交通工具,但是人们却不太需要;有军队,然而派不上用场,甚至这个社会“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概言之,这个社会是自给自足的,人民安居乐业,不愿迁徙,所以舟舆无大用;人们淳朴无欺,无为不争,所以用不着武力;日子过得恬淡寂寞,因而老死不相往来……这是个不文饰、无智巧的社会,靠无为而治。老子切齿痛恨的是暴力,是那些为建“文治武功”而伤民的当政者。“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庄子对儒家的批判尤为激烈。儒家轻死,庄子重生;儒家动辄以死抗争,庄子认为死得愚蠢——
世之所谓贤士,伯夷、叔齐,伯夷叔齐辞孤竹之君而饿死于首阳之山,骨肉不葬;鲍焦饰行非世,抱木而死;申徒狄谏而不听,负石自投于河,为鱼鳖所食;介子推至忠也,自割其股以食文公,文公后背之,子推怒而去,抱木而燔死;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此六子者,无异于磔犬流豕操瓢而乞者,皆离名轻死,不念本养寿命者也。世之所谓忠臣者,莫若王子比干伍子胥。子胥沉江,比干剖心。此二子者,世谓忠臣也,然卒为天下笑。自上观之,至于子胥比干,皆不足贵。
——《庄子·盗跖》
伯夷、叔齐,算得上世所称道的贤士了,他们却放着孤竹国的国君不做,跑到首阳山上饿死,连尸骨都不能入土。鲍焦抨击世俗,为标榜清高抱树而死。申徒狄因为君主不听劝谏,愤而背着石头跳河,喂了鱼了。介子推忠至极点,连自己大腿上的肉都能割给晋文公吃,文公还是疏远了他,介子推因而自焚。尾生与女子约会于桥下,女子未来而大水来了,尾生抱着桥梁柱不走,为一个信字而淹死了。此六人,与被杀的狗、淹死的猪、讨饭的丐没有什么不同?他们都是为名而死、不顾根本不惜性命的人,这样的行为不值得尊崇……
在道家看来,生死苦乐全在乎依违自然。依从自然,即获自由;违背自然,其苦不堪。南海神与北海神忽想报答中央陆地神混沌对他们的善待,有一次他们聚在陆上,也就是混沌的肚子上商议说,人都有七个孔窍,用来吃饭、听话、呼吸、看世界,而混沌却没有,不如我们帮他凿出七个孔。于是他们在混沌身上一天凿出一个孔,凿到第七天,混沌死了。事在《庄子·应帝王》中:“南海之帝为,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混沌。与忽时相遇于混沌之地,混沌待之甚善。与忽谋报混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混沌死。”混沌之死,说明了“苦在于自然之未能顺”。而与忽虽然好心想帮混沌,最终却得到“苦心劳形,以危其真”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