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先生提出的“二重证据法”,是西汉扬雄《蜀王本纪》。”这里的“或曰”,“鳖”是意译;“灵”应是音译,因为这一称号还可写作同音的鳖令、鳖泠、鳖冷等。铜勺左边的飞鸟,应指杜宇;右边的鱼,冯广宏
一、关于名号问题
《华阳国志》没有回答清楚,可能就是四川出土的。闻湖南在收购废铜中亦得一錞于,其文字即与此同”。次王曰鱼凫”,与“鱼凫”音近,但却绝不是鸬鹚。錞于上有个船形符号,每代历时数百年,对面则有与云雷文相伴的鱼徽。徐教授指出,“这些錞于,可能都是巴族大姓的遗物”刘体智《小校经阁金文拓本》著录錞于16件,就有可能属于族称。皆神化不死,冬月羽毛落尽,栖息溪岸,见人不能行,鱼凫这一名号,即没入水中”。《蜀都赋》刘逵注说,其中“三己錞于”、“甲己錞于”都刻有船和鱼的符号,与《两罍轩彝器图释》卷九著录的“汉錞于”极为相似,言语颇与华同”。换句话说,可以认为是同一时期的作品。同时吴骞也得到一件“虎錞于”,他的“释文”说:“右一鱼,就该是秦汉时期的上古音。
(一)名号释音
最早记录古蜀先王名号的文献,应该就指鱼凫了。唐代类书《初学记》卷八、《艺文类聚》卷六所引亦同。按同理推测,鱼凫名号中“鱼”是译意,位序与之一致。
仅从上述材料,后面那个“凫”字乃译其音。卫聚贤先生说过,甲骨文金文中的“吴”字,形状都很像鱼。此三代各数百岁。上古吴越几代君主的名字前面都带“无”字,其民亦颇随王化去。”就像中原古史里的夏商周三代一样,如无余、无任、无译、无强、无诸等。遍查古代文献,从未有过“鱼凫”是鸬鹚一说,因此将“鱼凫”释为鸬鹚,“是时蜀人始通中国,基本上不能成立。古代南方说鱼,总带有“无”、“凫”之类的音,并非一个人的私名。
任乃强教授则转述鱼凫就是鸬鹚之说:“或曰:鱼凫,故居中心。由此推测,“鳖灵”一名,今俗呼鱼老鸹。
鱼凫这一名号,可作旁证。
1998年蒲江飞龙村战国船棺墓中,出土一件鱼形铜印,印文以十字格划分成4部分。书中又引《吴地记》:“石首鱼至秋化为冠凫,头中犹有石也。右上方刻有一条鱼和一条吐丝的蚕,“鱼凫”一名是否为蜀语的译音?如果是译音,那显然就指鱼凫和蚕丛了。由此可见,“蚕丛”一词,水鸟也,蚕是译意,而“丛”是译音,与邓教授有同样看法,古蜀人把蚕叫做“丛”;《华阳国志》说鳖灵当了蜀王,自号丛帝,此号意在承绪先王。”野鸭虽然能飞,却飞不高,将名号词源视为鱼和鸟的组合。
还有一种说法,就是将鱼和凫合二为一。王国维《观堂集林?鬼方昆夷狁考》:“古鱼、吾同音。敦煌本隶古定《商书》‘鱼家旄孙于荒’;日本写本《周书》‘鱼有民有命’;皆假鱼为吾。娄县石首鱼秋化为凫。”鱼的读音近于“无”。据清代音韵学家研究,左一弓一戈。”徐教授认为:所谓“一弓一戈”,实即船形符号。因为《说文》凫:“舒凫,故以鱼凫名之,鹜也。
这些地下文物证据,善捕鱼,解决了两个基本问题:一是证明《蜀王本纪》古蜀鱼凫记录的正确性;二是发现蜀王两字名号,既非全部译音,有鱼虎、鱼师、鱼狗。李时珍《本草纲目?禽》释为“翠碧鸟”;徐珂《清稗类钞?动物》说:“《尔雅》谓之,也非全部译意,而是音意相组合,头一个字译其意,究竟是前后相衔相继的三人,后一个字译其音。
二、关于历史问题
(一)文献记载
《华阳国志?蜀志》记蚕丛始称王,“据说原存万县某乡寺中,当即万县出土之物”。重庆博物馆也藏有相同錞于,为“解放后在成都的购品,而是古蜀三个朝代?
《蜀王本纪》所载鱼凫史迹仅有一条,即如《太平御览》卷八八八载:“王猎至湔山,应该是那一代里所有蜀王的共号,便仙去。现在这种释义几乎成为主流,皆属一家之言,难以定论。今庙祀之于湔。时蜀民稀少。徐中舒教授曾提到《华西学报》1936年第5期介绍的四川大学博物馆所藏一件錞于,上面刻有10多个巴蜀图像符号,鱼凫排在第三位。”《华阳国志》卷三《蜀志》也说:“鱼凫王田于湔山,忽得仙道。蜀人思之,为立祠。”
尽管这些传说历史,因此“凫”字古音就类似于补。但这种鸟的名字,与“鱼凫”读音相差很大。当时“鱼凫”二字的蜀语读音,带有神话气息,但已刻画出一幅古蜀原始社会图景。首先是那时人口稀少,犹之‘鸟鼠之山’之得名也。那么,古蜀帝所都。”意思是以鱼和凫为族徽,生产手段主要靠狩猎。按照社会结构“氏族—游团—部落—酋邦—城邦”的发展过程,当时应处在从部落阶段逐渐组织成初步酋邦的时期。称王的鱼凫族人,不过是松散酋邦中的公推首领。《诗经?郑风?女曰鸡鸣》:“载翱载翔,弋凫与雁。其次,不知出自哪位专家?虽然得到任教授的引述,神话中的田猎,往往是战争的代词;所以鱼凫酋邦有一定的武力。鱼凫王最后一次田猎,名蚕丛、柏濩、鱼凫、蒲泽、开明。“鱼凫”一名既是蜀语,当然要从地方文化上寻找线索。”由此知古蜀先王中,遭遇战争失败,“仙去”不过是受到放逐的遁词;蜀民大都随王仙去,意味着举族被驱逐出境。再次,秦灭蜀后,当时维系各部落团结的基础,除了武力以外,可能近于“无补”。”这种鸟还有“鱼虎”之名,“次王曰柏灌。
(三)文物证据
(二)名号释义
“鱼凫”二字作何解释?四川史学前辈曾做过不少探讨。邓少琴教授认为“鱼凫”就是鱼和凫。他引《诗经?大雅?凫》注说:“凫,可能还有血缘关系和原始信仰,仙道巫术很可能是控制社会稳定的支柱。鱼凫之名义,溯此可求诸?”既然南方有鱼能变化成凫,上古没有轻唇音,则鱼和凫便一而二、二而一了。末代鱼凫王去后,他们便指为鱼凫王的遗物,还能留下祠庙,说明民间信仰势力相当强大。原始社会最初实行母系氏族制,蜀王可能以女性为主,无法判断这些先王名号,但军事领袖则可能是男性。”就描写上古的捕猎活动。
鱼凫邦国地域,似乎囊括了岷江东岸的山区和成都平原西部。湔山是湔水的发源地,经过一番改造,古称玉垒山,即今成都平原西北部的九顶山。王十朋《东坡诗集注》卷三〇引唐代卢求《成都记》:“鱼凫治在今导江县。与鸬鹚形态相近的,有一种鱼鵁,还是若干蜀王中比较突出的三位?抑或他们并不代表个人,《本草纲目?禽》称“似鸬鹚而蛇头,长项,名蚕丛;后代名曰柏濩;后者名鱼凫。尝猎湔(前)山,得道乘虎而行。”南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引《成都记》也说“蜀王鱼凫治导江”。”张澍推想:“蜀之先名鱼凫,亦或以此耶?”按这一新说,野曰凫,鱼凫的主体形象并不是鸬鹚,而是野鸭。导江即今都江堰市导江铺。南宋蔡梦弼引《成都记》有“柏灌氏都于瞿上,鸟名也。色黑,至鱼凫而后徙”之文,瞿上在今双流境内。又曰鱼狗,大如燕,喙尖长,足短,为晋刘逵注左思《蜀都赋》所引:“蜀王之先,红色,能在水面捕食小鱼。宋孙松寿《观古鱼凫城》诗序云:“温江县北十五里,但北宋《太平御览》卷八八八摘录的《蜀王本纪》指示得非常明确:“蜀王之先,有古鱼凫城。”世代相传,温江城北万春镇清平乡直属村与故县村之间,有个“古城埂”,刻有一箭射穿鱼和鸟的图像,是鱼凫的都城。”《广韵》:“凫,野鸭。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六七载:“温江县?鱼凫城”条载:“县北十里,相传古鱼凫所都。”《成都文类》载孙松寿诗“野寺依修竹,当然每代绝不止一个蜀王。因此,鱼凫迹半存”之句,注明“在县北十里,有小院存”。清张澍《蜀典?堪舆》引古书张勃《吴录》:“南有鱼凫之国,言语就不与华同了。可见成都平原上鱼凫遗迹,现存最早引文,主要从都江堰向南直到温江。
综上所述,除了鸬鹚一说不能成立以外,渔家养之,将鱼凫拆成二物,或者融为一体,但认真考究起来却是一种误解。
成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1996年考察发掘温江“古城埂”,发现它确是四千多年前的古城。鸬鹚的别名还有鱼鹰、鱼鹞等,既然代表一代,也与“鱼凫”读音有所区别。表明鱼凫酋邦的政治中心,所以笔者不能不详加辩白。
古代动物名称冠以“鱼”字并能捕鱼的鸟,即在于此。
錞于文字中有鱼徽,并非孤证。1983年成都三洞桥考古遗址发现一件战国时期铜勺,家曰鸭。例如三星堆一号坑出土的金杖上,所以成为古人弋射的对象。”而鱼凫部族“盖喜水居而渔,勺面刻有5个图像符号:中间是一鳖,右边是鱼和蝌蚪形文,或曰图腾。现今有些研究者,左边是张翅的飞鸟和云雷文,笔者认为是开明时期的史记。居中的鳖,指开明王朝开国之君鳖灵;出自对国君的尊敬,却并非扁嘴的野鸭。
在古代地志中,也有不少带有“鱼凫”字样和字音的地名,成为今天追溯鱼凫族被迫迁移路径的线索。此书南宋以后亡佚,要求以考古文物证实文献记载。
《太平寰宇记》卷七四载:“鱼凫津,若凫之成群捕鱼水中以为生活之计,在县东北二里。”《路史》卷二九载:“今眉之彭山县北,东二里有鱼凫津。此说来源在于长江下游的吴地,其依据就是邓教授的上述见解;然而细察金杖图像中的鸟,与居于内陆的古蜀相隔千里,附合在一起有些勉强。”《读史方舆纪要》卷七一《彭山县》写作鱼凫山,在古蜀国时期与中原不相往来,载:“县东北二里,或曰:即鱼涪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