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治民
一、关于鱼凫文化
这里的文化是指考古学文化。考古学文化是以研究古代人们遗留下的遗迹、遗物和当时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等主要研究对象,从而研究古代人们的历史和历史发展规律的一门学科。所以考古学文化不同于我们一般所说的文化,它有自己的特殊含义。夏鼐先生指出:“这是某一个社会(尤其是原始社会)的文化在物质方面遗留下来可供我们观察到一群东西的总称。”一个考古学文化,为同一时代、有一定的分布区域、有同样的生活用具、生产工具及生产技术,并有同样的居住遗址和埋葬习俗。关于考古学文化的命名,夏鼐先生提出三个条件,这就是:第一,一种文化必须有一群有明确特征的类型品。这些类型品是经常地、独有地共同伴出。第二,共同伴出的这一群类型,最好是发现不止一处;换言之,不仅在一个墓地中几个墓葬内,或一个居址中几座住宅内发现,而是在不同的墓地和居址中都发现它们是在一起的。第三,我们必须对这一文化的内容有相当充分的认识。鱼凫在目前还只能说是一个传说人物,或者是一代之名,尚不能指出哪些是他(们)遗留下来的遗迹和遗物。因此,从考古学的角度说,所谓鱼凫文化是不存在的。至于从其他学科探讨鱼凫文化自当别论。
给一个考古学文化定一个名称,一般是以最早发现的小地名命名,如宝墩文化、三星堆文化、十二桥文化等。从这个角度讲也不宜在考古学上提出鱼凫文化的命名。目前有以蜀文化这一名称来命名成都平原上相当于商周时期的考古学遗存,这是以族称命名。夏鼐先生指出:“至于时代较晚的原始社会,因为它们毗邻的各个社会中有些已有文字记录,所以这些文化有时便用文字记录上的族名来命名,例如我国的 ‘巴蜀文化’。”我国甲骨文中已有“蜀”的记录,并且彭州市竹瓦街出土铜器窖藏中,有两件觯的铭文,据徐中舒先生考证,这两件觯为殷商晚期两个家族的铜器,它们出现在成都平原,和蜀参加武王伐纣这一重大历史事件有关,当时的蜀就在成都平原。孙华先生指出:“一是成都平原的先秦文化至迟从第二期(按系指三星堆文化)就与古蜀人结下了不解之缘。该文化系列的主体是古蜀人的遗存。”所以成都平原上相当于商周时期的考古学文化可以族称命名为蜀文化,蜀文化有一套独特的器物群,从出土陶器看,以夹砂褐陶和夹砂灰陶为主要陶系,从出土器物看在三星堆文化中以小平底罐、高柄豆、大圈足浅腹盘、鸟头柄勺为基本组合。在十二桥文化中新出现一组尖底器,出现圜底釜,而大圈足浅腹盘消失,稍晚一些时候鸟头柄勺也消失。它们中间有继承、有发展、有变化,它们可视为蜀文化在发展中的两个时期,即三星堆文化期、十二桥文化期。夏鼐先生指出:“一个文化是在不断发展着的。当它的元素尤其作为‘标准化石’的元素,由量变到质变,都成为另外一些显然不大相同的类型时,我们有时称之为一个文化,有时称为同一文化的一个新阶段(或时期)。这一方面要看它们差异的程度(量)和性质。”根据三星堆文化和十二桥文化的陶器组合看,有连续性,又阶段性分明,在它们的发展过程中,有一些器物继承了下来,也有一些器物消失了,更有一些新的器物出现。所以它们应是一个考古学文化发展的不同阶段(或时期)。关于历史时期考古学文化的命名,安志敏先生指出:“历史时期文化遗存一般可以时期为名,如商文化、周文化等,虽然具有广义的文化含义,但都含有 ‘标准器物’,同样可以观察到它的共同体,基本上也属考古学文化的范畴。”张忠培先生也指出:“有的考古学文化可以和历史上的族挂钩,可以叫做某某族文化,如夏文化、商文化。”“实际上商文化是把族和考古学文化合在一个概念里了,但内涵还是分开的。因为商文化这一概念包含了‘二里冈文化’和 ‘殷墟文化’两个考古学文化。”同样,蜀文化是以族称命名的,但它包含了“三星堆文化”、“十二桥文化”和成都平原上的战国时期文化。它有一群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资料,这些实物资料特别是陶器有一群特征明确的类型器,这些类型器是经常地独有地伴出。在青铜器中大部分独具特色,如神树、人像、头像、面具等是其他文化所没有的。所以蜀文化可以作为考古学文化的名称。
鱼凫目前还属于传说中的人物,虽然不能说他完全不存在,但根据前面的论述,鱼凫文化不能算是考古学文化。当然从其他学科如古代史、民族史等角度去探讨鱼凫文化是可以的,这个问题已不在考古学的范畴之中,不在本文讨论之内。二、鱼凫村遗址发掘的意义
鱼凫村遗址是迄今在温江区内发现并经科学发掘最早的古代遗址,经研究它相当于中原地区的龙山文化时代。它不但证明了温江历史悠久,也证明了早在龙山文化时期,先民们在这里的生产、生活和人们的社会组织都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已处在文明的前夜。按照考古学文化命名的原则,它属于以新津宝墩遗址命名的宝墩文化。
鱼凫村遗址经过两次正式发掘,即1996年由成都文物考古研究所、四川大学考古专业、温江文管所发掘,1999年成都文物考古研究所对鱼凫村遗址进行了全面钻探并进行了大面积的发掘。第二次发掘只公布了部分重要的资料,尚未公布发掘报告。综合两次发掘的资料,我们对鱼凫村遗址有如下的初步认识。
(一)城垣
经钻探、发掘和对城垣的解剖,城垣为堆筑而成,平面呈六边形,城内面积40万平方米。有些地方现地面以上还有城垣保存,有些存于现地面以下,也有些被后代破坏殆尽。鱼凫村遗址可以分为三期,城垣建在第一期文化层之上,为第二期时人们所建,到了第三期城垣已废弃。
我国史前时期带有城垣的城址,较早的有湖南澧县梦溪八十垱城址,属于彭头山文化晚期,河南郑州西山城址属于仰韶文化晚期,湖南澧县城头山古城属于大溪文化至屈家岭文化,属于屈家岭文化的主要有湖南澧县鸡叫城城址、湖北荆州阴湘城遗址等。到了龙山文化时期,在我国南北各地发现或发掘许多城址。如河南淮阳平粮台城址、登封王城岗古城址、辉县孟庄古城、山东章丘城子崖城址、邹县丁公城址、寿光边线王城址、湖北天门石家河城址等。这一时期我国各地出现了许多城,说明到了龙山文化时期由于生产的发展,人们所处的社会结构正经历着一次巨大的变革,处在文明的前夜。这时在成都平原上先民们同样经历着这一变革的历史时期。在20世纪的90年代相继在成都平原上发现或发掘了相当于龙山文化时期的属于宝墩文化的城址,它们是新津宝墩城址、都江堰的芒城城址、郫县的古城城址、崇州的双河城址和紫竹城址,加上鱼凫村城址一共6座。在龙山文化时代,成都平原和全国各地的发展大概是同步的。密集的城址在当时成都平原上是人口众多,生产发展较高的地区,并且和全国一样,也处在文明的前夜。
在我国北方黄河中下游的河南、山东发现的龙山文化时期的城址,在建造城垣的过程中,一般是先挖基槽,然后修建城垣,系采用堆筑和版筑相结合的技术,城外挖有壕沟(护城河)。长江上游的成都平原一般不挖基槽,城垣为平地起建,除个别外在城外不挖壕沟,长江中游的湖北天门石家河城址城垣建筑技术和成都平原诸城址相同。
此外,黄河流域史前城址面积较小,如河南淮阳平粮台城址面积为3.4万平方米,登封王城岗城址西域面积仅8500平方米,辉县孟庄城址面积为16万平方米,山东邹县丁公城址面积为6万平方米,寿光边线王城址面积只有5.7万平方米。南方长江中游的湖北天门石家河城址面积达120万平方米,长江上游成都平原的新津宝墩城址面积为60万平方米,温江鱼凫村城址面积为40万平方米,郫县古城城址为30万平方米,崇州紫竹城址为20万平方米,都江堰城址为17万平方米(内城7万平方米,外城10万平方米),崇州双河城址为11万平方米。这些城址面积虽然赶不上天门石家河城址的面积,一般来说比黄河流域同一时期的城址面积要大,像新津宝墩、温江鱼凫村、郫县古城等要比黄河流域的城址面积大得多,这些大约也反映出龙山文化时期成都平原上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
成都平原上这六座城址,鱼凫村城址平面为六边形,而其他五座城址平面均为长方形或方形,这或许和地形有关,需要进一步研究。根据对城垣的解剖发现,在城垣的修筑过程中,每层堆筑的层次中有夹杂卵石的情况,其第一层表面有一层很密集的卵石层,这些大概是为了加固城垣、避免雨水冲刷对城垣造成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