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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沈醉:遇见你就烂漫了(1)

人人都有风花雪月的事

沈醉,单看这名字,或以为是某武侠小说中跑出来的角色,弥漫浓重的江湖气息;也或误以为是某个人写文章时使用的笔名,看起来洒脱不羁。其实,他并非活在武侠小说里,那也并非他的笔名,他真的姓沈,名醉。他曾长期服务于国民党军统局,深得军统特务头子戴笠的信任,1950年在云南被人民解放军俘虏,1960年被人民政府特赦,并任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文史专员。

那都是很遥远的事了。他的身世,他的功过是非,且都交付史学家去评说吧。此处只谈风月情浓。

人人都有爱的权利,人人都可拥有爱情,无关出身高低贵贱。无论在别人眼中他是怎样的一个人,在恋人眼中他都有可能是尘世间最有情有义的好恋人。

沈醉一生有过三个女人。他爱她们。

有爱并非就可永生厮守一起,即使不在一起,曾有过的爱情,每每想起也还是觉得好。

在说沈醉的婚姻情感之前,且来说说,“沈醉”之名的由来。

沈醉祖籍湖南湘潭,年幼时父亲便已去世,由母亲一手抚养成人。沈醉的母亲叫罗裙,这也是一个很诗意的名字。罗裙是南社的成员,南社是清朝末期也是中国近代文学史上规模最大的一个文学社团。擅长诗词的沈母罗裙,喜爱李清照的《如梦令》,其中有一句“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古字“沈”和“沉”相通,于是沈母便为儿子取了“沈醉”一名,字叔逸。

据沈醉回忆,幼年时母亲就教他读唐诗,所以直到晚年他还能背诵很多唐诗,并且他一直爱写诗词。后来,沈醉长期在国民党军统局工作,那时的官场,许多人都有赌博、酗酒、抽鸦片、嫖妓等恶习,沈醉却未沾染丝毫,他说,这也都完全归功于母亲对他的教诲。

那么,什么样的机缘促使沈醉进了军统局呢?

少年时候,沈醉在长沙文艺中学读初中,受大革命运动的影响,1932年和一些高年级学生一起参加了闹学潮,被校方开除。这一年,他18岁。不读书了,就得找份工作谋生。沈醉去了上海,投奔姐夫余乐醒,因为他听说姐夫在“革命团体”里工作,具体是个什么样的“团体”又从事什么工作,他就不得而知了。这时的他,只想在上海谋个差事,混一口饭吃。

当时余乐醒为国民党复兴社特务处上海特区的区长,是戴笠手下的得力红人,因为长于对爆炸技术及药物的研究,在军统局内有“化学博士”之称。余乐醒利用职权之便,将年仅18岁的沈醉安插在上海复兴社做了交通联络员。从此,沈醉走上了职业特务的人生旅途。

两年后,沈醉遇见了白云,她是他的初恋。

白云却至死都不知道,她的恋人就是沈醉。

一切就从这儿说起吧。

别问我是谁,请与我相恋

白云不认识沈醉,她只认识陈沧。

陈沧就是沈醉。当时沈醉是军统局驻上海法租界情报组长兼行动组长,以湖南湘光通讯社记者身份为掩护,化名陈沧。

1934年,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沈醉和白云相遇了。不得不说,沈醉实在是个很讨姑娘欢心的青年,他饱读诗书,又一身好武功。他的功夫是在进入军统前就练成了的。据说1949年卢汉云南起义,沈醉等一批国民党高级特务被扣押,别人都是软禁,只有沈醉不但被加上手铐脚镣,而且还有哨兵严密看守,但那些哨兵很少走近沈醉,据沈醉说,“他们怕我点穴”。还有,沈醉中年之后,总是拄着一根拐杖,其实他身体好得很,哪里用得着拄拐。拐杖不过是他防身的武器罢了。照他的说法,要是碰上劫道的,七八个人,他一根拐杖就应付了。有一身好功夫又精明干练的沈醉,很快就吸引了白云。

白云是谁?白云原名陈淑媛,她出身于福建厦门的一个大家庭,幼年曾随父亲远走南洋四处游览,归国后就读厦门大学中文系。后来,追求进步的白云,从迂腐陈旧的封建家庭出走,只身一人到了上海,在南洋华侨所办的《女子月刊》任编辑,笔名白云,与“记者陈沧”算是同行。

有一天,他们相遇了。一个文武双全精明干练,一个活泼大方热情奔放,相互吸引,各自倾心。很快,二人陷入热恋。

恋爱可以单纯地只是两个人的事,而谈婚论嫁却是两群人的事,男人身后的一群人和女人身后的一群人。若两群人沟通愉快,恋爱的男女自然要皆大欢喜结婚;若是双方甚或其中一方心有不满,很容易就出现棒打鸳鸯的事。

沈醉的母亲罗裙不满意白云。罗裙认为,女人应该安安静静待在家中,恪守妇道相夫教子,而不是像男人一样去外面东奔西跑,她甚至很反感白云热情活泼的性格,于是警告儿子沈醉:“如果你和白云结婚,我就永不进你家门!”

白云会为了沈母的反对做出妥协吗?她当初就是为了反对旧思想才毅然走出家庭的,现在又要她走回去,她做不到。

母亲和女友之间的矛盾完全无法调和,尽管沈醉很爱白云,也还是不能和她结婚,因为他是个孝子。古人常说忠孝不能两全,是指为国尽忠和为父母尽孝是一个两难的抉择。其实,在爱情里,忠孝有时也难能两全。是要忠于爱情还是要孝于父母,亦为难事一桩。

不但沈母罗裙不赞同沈醉和白云在一起,沈醉的上司戴笠也反对他们二人结合。戴笠认为,白云思想“左倾”、“激进”,沈醉可以和她“交朋友”,也可以“利用”她,但不能结婚。

他爱她,怎会忍心利用她呢?

真正的爱情,不应掺杂一丝一毫功利色彩,爱便深爱;宁肯自己委屈或受伤害,也不能要她吃苦受累。

男人要对自己的女人好,不需要理由。倘若不能对她好,请不要招惹她。真正的男人,只选择和男人角斗,而不会利用并伤害女人,所谓“好男不和女斗”大抵就是这个意思。

要女人落泪或受伤的男人,是可耻的。

沈醉一直在想,是否有个万全之策,既能和白云结婚,又不惹母亲和上司动怒,想来想去,觅不到好法子,万般惆怅。

也就在这左右为难之时,沈醉负伤了。那一天,他去追捕一个进步人士,从三楼坠落,摔成重伤,左眼几乎失明。

沈醉受伤后,白云来他身边,无微不至地照顾他。

最深的感情往往生于患难之时。当你在困境,你最能看得清楚,谁真心爱你,又是谁只可同甘不能共苦。沈醉伤愈后,就再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毅然选择和白云同居。母亲阻止,上司发火,他都不在乎了,只要能和白云一起生活,即使不结婚他也愿意,他只要和她在一起。

一年之后,沈醉和白云有了爱的结晶,白云为他产下一子。

如果说沈醉有愧对白云之处,那就是,直到此时,白云并不知晓他的真实身份,她只知道他是一个记者,名叫陈沧。

他何曾不想将自己的身世和工作性质说给她听呢?只是,他担心,当一切挑明,白云会毫不犹豫地离他而去。他舍不得她,唯一的办法就是将真相苦苦隐瞒。

一个人需要隐藏多少秘密,才能巧妙地度过一生?而每一段看似美满的爱情,在许多细小角落,藏着多少秘密,那是相爱双方谁都不肯提及的。怕秘密泄露,就像藏在瓷瓶里的一个爆竹,怕见火,怕爆竹爆炸,瓷瓶碎裂,一切变得不可收拾。

白云生子之后,沈醉和她说:“有了儿子,以后你就不要再出去工作了吧,只在家里带好孩子,过好这个家。我有能力照顾好你们母子。”白云断然回绝,相夫教子她做不来,她说:“那不行,做个贤妻良母,靠男人养活,我办不到。”

她不肯,他也不再勉强。爱一个人,就要给她独立的宽敞的空间,她喜欢做什么,尽管去做好了。

转眼间到了1937年,这一年的7月7日,卢沟桥事变,日本全面侵华,这是中国历史上悲怆又耻辱的一页。敌人来了有猎枪。众多的热血爱国青年奔赴延安,参加革命,投身抗日。白云也要去,她要沈醉和她一起走。

沈醉当然不去,他的政治信仰不同于白云的。

到了此时,沈醉终于对白云说出他的政治信仰和职业性质,不过,他到底没有告诉白云,他原名沈醉,对此他只字不提,在她面前他仍然是“陈沧”。这已经足够,白云有足够的理由离开沈醉了。

每天同床共枕的那个人,万般恩爱缠绵,却原来是同床异梦。譬如,她以为他们唇齿相依一心同体,谁料,吻着她的唇,他想着另外一人。不,灵魂的信仰的背叛,其伤害力远远超于男欢女爱移情别恋。

沈醉试图劝服白云,莫要再去延安,停止追求进步的脚步,就留在上海,和他在一起。他希望她能留下来,一直一直和他在一起。

白云意志坚定地离开了上海。她和沈醉的儿子,留给了沈醉。乘着沈醉外出时,她离开了他们的家,跟随抗日救亡宣传队去了延安。

人们朝暮谈说爱情,到底何为爱情?人们爱着的是爱人的灵魂,还是灵魂之外的另一些东西?若说是灵魂,为何有时竟肯忍心丢下当初不顾一切要在一起的爱人,再不回头?若说是为着灵魂之外的另一些东西,那么,爱情实在不值得歌颂。

最好的爱情,要是这个样子:我爱你,你爱我,我要我们在一起,你亦是这般执着,哪怕为了在一起要经受千辛万苦,我们谁都不怕,爱情可以排除万难,排除万万万万个难。在一起了,就再不分开,除却死亡来临。

白云远去,沈醉能做什么呢?他们连“再见”都未来得及讲,她不曾给他机会。她只给他留下一个儿子。儿子如何抚养?他是特工人员,潜伏,行刺,枪林弹雨,九死一生,料不定哪天刺不死他人反丢了自己性命,这样一个危险人,如何抚养婴儿?沈醉把儿子送人了。

倘若说儿子是沈醉和白云之间最后的联系纽带——那是他们爱情的礼物——现在,礼物丢了:一个将礼物轻易遗弃,一个则拱手送人。

后来,那个孩子,沈醉和白云谁都没有再见过,谁都不知他去了哪儿。

白云去了延安,又将名字更改为“莫耶”,她在延安成为文艺骨干之一,当年流传甚广的歌曲《延安颂》,词作者便是她。贺龙元帅很是欣赏她,称赞她是“我们120师出色的女作家”。只可惜,这样一个热血才女,曾先后多次被批斗,在文化大革命的运动中,更被戴上“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和“反革命分子”的帽子,接受严厉批斗。

1986年5月7日,白云在兰州病故。那个时候的沈醉,早已被成功改造,脱胎换骨,“国民党高级将领”的旧衣冠被他深深踩到脚下,在一个新的中国里,他在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任委员,生活待遇优厚,还有了新的妻子。白云去世后,在报上读到关于莫耶的纪念文章,他才知道,“莫耶”便是“白云”,是他的儿子的母亲。不过,他和她的儿子早已不知去向。而白云,她至死都不知晓,她的初恋所爱竟是特赦了的战犯沈醉。

或许,爱情里最悲哀的事,不是爱了而不能在一起,而是爱到最后都不知晓自己的所爱到底姓甚名谁。

也还好,直到最后,提起她,他都是欢喜的,记得自己曾深深地爱过她。不能在一起,不是她的错,也并非他的,而是那几年,这对人儿,实在没有缘。他有他的,她有她的,方向;他们相逢在黑夜的海上,在交会时互放光亮,彼此吸引,又转瞬间消灭了踪影。若有缘,有缘来世再相逢相爱吧。

不是所有相爱的人都能永生在一起

法律意义上的,以及沈母罗裙所承认的,沈醉的妻子,是一个叫栗燕萍的女子。

栗燕萍原名栗翼鹏,湖南长沙人,生于一个甚有名望的大家族中。栗燕萍的叔祖父栗康时,曾出任北洋政府的外交次长;祖父在长沙经商,开有不少店铺,家境十分殷实。栗家的男人个个了不得,栗家的女人也不差。栗燕萍的母亲知书明理,她不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别人家的女儿读不读书她做不了主,她的女儿是必得读书的,早早地她就把栗燕萍送进了长沙城唯一的寄宿学校,识字读书受教育。遗憾的是,栗母在栗燕萍十五六岁时,病故。彼时,栗燕萍初中尚未毕业。

又过没多久,栗父娶了新妇,栗燕萍有了继母。栗燕萍的继母,果然不是个省油灯。继母入驻后的家,于栗燕萍来说,已无温暖可言,她只想早日逃离。

少年若要离家,有个途径最是便捷,那就是求学。栗燕萍考入了胡宗南创立的中央军官学校第七分校,后又转入湖南常德的临澧特务训练班。真巧,此时沈醉在训练班任副主任。

沈醉发现,栗燕萍不同于其他女学生,她甚是胆大。别人不敢杀硕大的老鼠,她敢;上游泳课,别的女生不敢下水,她敢。沈醉说:“唯有她冒冒失失地往水里跳,险些被淹死。”是沈醉将栗燕萍救上岸。

算不得“英雄救美”吧。他是教官,她是学生,老师在学生危难之时挺身而出搭救,分内之事而已。当时,他们二人应是谁都没能料到,后来的日子,二人竟坠入爱河。

有一天,沈醉正要外出游玩,栗燕萍前来报告:家中来了急电,父亲病危,她得请假,速速归家。

沈醉签字准假,见栗燕萍满脸焦急,索性驱车送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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