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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一团糟的往事(1)

次日清晨,我一睁开眼,脑海中立刻钻出了一句话:真正的勇敢,不是毫无畏惧,而是尽管感到害怕,仍旧敢于去做。

这句话有道理吗?我问自己。

记得,小时候我和小伙伴们常常自夸自己才是最勇敢的。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敢,我们采用的是诸如爬高、跳墙、用手拿着鞭炮放等,给自己带来危险的法子。我的小伙伴中,那个获得了最勇敢的,食指少了一节……

想到这些,我做出了结论:明知道有危险,却还去做,那不是勇敢,是愚蠢!

我的腾的坐起身,打眼一看,荣本初还在睡梦中。我拿过手机一看,时间还不到六点。于是我又缓缓的躺下了。一闭上眼,大脑又活跃了起来。

像小孩子那样,为了一个毫无意义的名号,把自己置身危险中,称不上勇敢,那么为了自己的梦想呢?为了自己坚持的原则呢?

那些不快乐、对社会、他人、世界存有怨念的人,不外乎有两个原因,一是他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二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是没有勇气去追求。显然,明知可能遭受失败、不被人理解、或可能让自己的身体受到伤害,依旧采取行动追求梦想的人,是勇敢的、有勇气的。

那么,到底什么是勇敢呢?

我想,勇敢就像硬币,有两正反两个面。勇敢的正面是敢于尝试,就是说无论自己感受到了多大的恐惧、可能遭受多大的打击,对那些出于自己梦想和原则的事,该出手时就出手,比如抓小偷斗恶徒,比如敢于直面过去、坦然的承认自己的过错和失败;勇敢的反面则是自律,是敢于拒绝——对于那些就信念原则不合、愚蠢的、明显会损害自己、他人的行为,要敢于说不,比如远离毒品、拒绝沉迷于网络游戏……

按照上面勇敢的标准,我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标榜自己是个勇敢的人,我承认自己很懦弱,因为我没有做到坦然的面对自己的过去,没有勇气把曾经的那些挫败、耻辱,真实的告诉家人和朋友。

我一直对自己说:等我准备好了,就把一切真相公示于天下。想通了勇敢,我意识到,如果我不先把一切都说出来,那么恐怕我永远也没有准备好的那一天了。

我还没有准备好……

时机还不到……

我还有时间……

会有更好的机会……

我没有时间……

诸如此类说辞,都是我们拖延、自我欺骗的借口。换句话说:除非我们已经开了行动,否则永远不会有准备好那一说!

当天晚上,我迈出了诚实生活的第一步,一五一十的向荣本初讲述了我的过去。

大学之前,我是那种没心没肺的人,整天无忧无虑、玩玩闹闹。那些所谓的家事国事天下事,没有一件入得了我的“法眼”。

大学没多久,那种无拘无束的生活,因为我喜好上了一个女孩而变了。我接二连三的告白都被她拒绝,最后那次她直接把男朋友叫来狠狠的打了一拳——那一拳虽然打的我鼻血都流了出来,但那份痛楚完全被我心灵受到的伤害淹没了。

我一直瞧不起那些因为失恋而狂喝酒、猛吸烟,或者痛哭流涕、狼吞虎咽食物的人,我觉得那样太没有男子汉的气概。所以,我没有那么做。我没有掉一滴眼泪,我笑着和每一个碰到的人打招呼,直到我走到学校的运动场,开始跑步。

平日里,我隔三岔五的会跑上几圈,可那天我跑了一圈又一圈,从来没想过要停下来。我不知道自己跑了多少圈,我只知道我是从下午两点多开跑的,到晚上快十一点的时候,我才因为体力耗尽而晕倒在了操场上。

几个晚间运动的学生,把我送到了校医院,并根据我学生证上的信息联系了的辅导员。辅导员叫了我的两个舍友给我陪床。凌晨四点多的时候,我一醒了过来,然后就叫醒他们两个,一起回了宿舍。

事后,我的“壮举”轰动了全校,我也光荣的被评为“最爷们”的失恋者,更让我哭笑不得的是学校的马拉松协会,向我发出了加入他们的邀请。

不管怎么说,我跑完之后,就从失恋的阴影中走了出来。舍友们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们说,就凭我跑八个多小时的劲头儿,怎么也得伤心欲绝上百了八十天的,谁知道我立刻就好了,还开玩笑的对他们说:

“我小时候上山遇到过一个白胡子老头,他告诉一个治疗失恋的秘方,就是一直跑,直到跑的失去知觉为止……”这秘方最终也没有被大家接受,但它实实在在的治好了我。

我虽然不再因为失恋而感到痛苦、绝望,但是在心中并没有放下那个女孩。我和她班级、专业都不相同,但有几个公共课是一起上的。每次看到她,我心中仍旧会升起隐约的期望,希望她看我一眼,对我笑一笑……

大一第二学期开学不久,我就又被迎头打了一棒——我仰慕的那个女孩,竟然跳楼自杀了!虽然她没有成功,只是跌断了腿,但对我却造成了巨大的冲击,这份冲击不是因为她受伤我感到痛苦,而是因为一个困惑,我想不明白,一个二十岁花一样年龄的女孩,为什么会做出跳楼自杀那样愚蠢的事来。

照她自己的说法,自杀有两个原因,一是成绩下降。听说大学之前,每次考试她都是名列前茅,可是大一上学期的期末考试,她是全班的第二十三名,这在40个学生的班级中是中等下游的成绩,这让她无法接受;第二个原因,则是因为她的那个男朋友。她因为成绩不好,向男朋友寻求安慰,没想到对方非但没说一句暖心的话,还嘲笑她太在意成绩,说什么作为女孩子,只要尽心尽力让自己变的更漂亮就行了……

那个女孩听了男朋友的话,目瞪口呆,她没想到自己千挑万选的男朋友会是那么一个轻浮的、没有思想的家伙,悔恨、伤心之余,她跳楼了。

对于这样的自杀原因,我觉得简直可笑至极——学习成绩不好,不是可以再赶上吗?男朋友不称心,不是可以分手另找吗?在有其它选择机会的时候,却在一棵树上吊死,人为什么那么想不开呢?难道他们都以为自己是自刎乌江的楚霸王?

就是从那时起,我对人的心理产生了兴趣。我频繁的出入图书馆。原来上课睡觉晚上玩乐的我,彻底的变了。我每天五点就起床,晚上十点半一熄灯就睡觉,读书、记笔记、思考充斥着我的每一天。

随着读的书越来越多,种类越来越广泛,我渐渐的忘了自己读书的初衷,反而被很多书的内容吸引了,尤其是成功励志类的书,更是让我爱不释手;还有一些管理大师的书,比如彼德·德鲁克的《管理的实践》、《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以及汤姆·彼德斯的《追求卓越》、《管理的革命》等,他们的书也每每让我拍案叫绝。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第一次认同了自己的专业:工商管理。这个专业是高中的班主任帮我选的。工商管理具体是什么含义,将来要做什么,我从来没有关心过。通过大量的阅读,我把工商管理界定为:打造世界一流的公司。

大三的时候,我决定终生从事管理咨询事业,我的视线也从企业管理,扩展到了生活管理,我觉得企业管理的最终归宿就是生活质量的提高。

为了提高自己的演讲水平,也为了验证自己掌握的知识是否能该大家接受,我开始尝试着设计班会方案。开始的时候只是在自己班上,受到大家的好评之后,我和几个同学试着免费在全校推广。叶新龙和席小茹,就是我在班会结识的。

过去的成功,尤其是一帆风顺的成功,往往让人变得自负,从而忽略了很多重要的东西。我那些成功班会的经历,让我忽略了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管理重在实践,要是是出结果,而不是花哨的理论。

我沉迷在哗众取宠的班会中,完全忘掉了企业和大学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地方,它们存在的目的、需求有着天壤之别。

除此之外,我认同这样一个观点:一个人活着,就要尽自己所能,让世界更美好。因为我自己这样坚信,也本能的认为其它所有的人和我一样,同样一心想着如何让世界更美好,可是事实却完全相反。

以上两个纰漏,决定了我接下来的路不可能一帆风顺。

迫切想要通过工作证明自己的我,没等拿到大学毕业证,也没等同学聚会,就迫不及待的跑到了北京。我觉得这个人才济济、人口过千万的城市一定是我大张拳脚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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