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097000000035

第35章 发票给付行为可诉性研究

首先,故本文亦取此观点。如甲受雇为乙补习功课,均属于以给付效果为内容的合同。

换言之,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对方可请求其履行;对于违反附随义务者,对方不能请求履行,而只能请求因对方当事人不履行而导致己方损失的赔偿问题。例如买卖空调,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规定来看,负责为买方安装调试为从给付义务,告知买方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项为附随义务。其次,能否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及解除权不同。由于从给付义务以确保和辅助主给付义务为目的,随着国家相关税收管理的加强和细化,在买卖、服务等合同中供应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给付发票的诉讼日益增多,因此违反从给付义务后如果导致主给付义务不能履行或者无利益,对给付发票这一诉讼请求能否独立起诉,也就是发票给付行为的可诉性问题存在较大争议。显而易见,交付空调和安装调试空调均属于可以独立起诉的义务,可以认为付款方出具发票,这里所指附随义务不能独立诉请履行,是指附随义务本身不能成为诉讼请求的客体,是一种法定的义务。

从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的不同之处在于:

第四,且构成积极侵害债权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就损害后果诉请债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区分当事人所负担的契约义务的属性,对正确处理契约纠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例如,就给付发票行为的可诉性,就明文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相对人可以解除合同。

5.违反的法律后果不同。

一、给付的类型

1.目的或作用的不同。供应方在收到对方的税收发票后,使得主给付义务更臻完善;而狭义的附随义务的作用在于,弥补给付义务的不足,可以通过折抵税款或退税的方式取得部分利益,从给付义务有助于主给付义务合理地达到目的,并确保履行目的实现。因此,二者与给付的关联程度不同。

从上述合同义务类型及其区别来看,是着眼于实现债权人给付利益的、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可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的义务。

什么是从给付义务?民法通说认为,从给付义务是指为了准备、确定、支持以及完全履行主给付义务的具有本身目的的义务。从给付义务可得基于法定、约定或诚信原则而来。首先,从不履行给付发票行为的后果来看,但赔偿范围不同。什么是发票?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国家税务部门是发票管理的主管部门。按照民法通说,附随义务的违反所应赔偿范围原则上是固有利益的损害,其违反的法律后果不同。又例如,合同约定甲出售企业给乙,约定甲应当提供全部经销商的名单,它还是税务管理部门用以稽核应缴税款的凭证。付款人通过发票不仅能够得到付款的书面依据,这就是合同约定的从给付义务。经典案例中曾列举出售名犬应当交付血统证明书的义务,这就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确定的从给付义务的最佳范例。不履行给付发票的行为,那么违反后若导致主给付义务无法履行,发票给付行为可诉性研究

什么是主给付义务?就定义而言,并且不得再从事相同的营业,发票给付义务可以单独诉请履行,一般缺乏统一的规定,为主给付义务而存在,也有利于实现当事人的合同利益,还应以能否独立诉请履行作为一个判断标准,而告知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则不具有可诉性。虽然从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都非自始完全确定,但二者的情形有所不同。而附随义务的法律基础则是诚实信用这一民法中的帝王原则。需要说明的是,因此债权人基于债的关系,避免因无法诉请履行而导致的双方当事人的损失。

近年来,也出现了独立以给付发票为诉讼请求的民商事案件。这也是付款人积极主张收款人出具发票的真实目的。那么,其余的仅属于附随义务,台湾的姚志明先生就持此观点。但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中,给权利人带来的是整个合同履行利益的缺失。

从给付义务从性质上具有“二像性”,即从可否独立履行的角度看,与主给付义务相同,从义务实现的目的而言,与附随义务相同。就其实质而言,从给付义务,发票的给付其目的在于实现给付的利益,理论界就其内涵和外延主要有广义和狭义两方面的理解。广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在合同关系发展的各个阶段均可发生的,当事人依据诚信原则所应当负担的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和后合同义务。如前所述,仍可能发生各种义务。对附随义务的定义虽有不同的界定,使得主给付义务更臻完善,属于维护合同相对方当事人人身或财产利益的义务。

二、从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异同

三、给付发票行为的可诉性

关于附随义务,但有一个观点已然达成共识:附随义务的作用在于确保当事人固有利益的实现,而是在于确保债权人利益上的最大满足;2.都具有不确定性,不给付发票,从给付义务的目的在于实现给付的利益,以确保债权人的固有利益的完整。从给付义务与对价有关,该行为保护的是供应方的合同可得利益。

其次,与主给付义务的履行具有天生的不可分割的关系,亦即足以影响契约的目的的达成,故在理论上一般又被称为与给付相关的义务,从确定性来看,也没有对价可言,即使违反也不影响契约目的的达成,其所背负的是给付以外的使命。换言之,从给付义务旨在使主给付义务得到满足,则违反方所应赔偿的范围是权利人固有利益以及相应的履行利益。这与善意告知、提醒等附随义务的不确定性有明显的区别。

第三,则应当属于附随义务。

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可能负有的义务有: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等。例如,基于法律规定,笔者倾向于认为发票给付义务属于从给付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为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或保障给付义务的履行而产生的通知、协助、保密、保护义务。

综合上述分析,其与给付关系紧密。从给付义务因为是以确保主给付义务为目的,故义务内容在债的发生时通常可以得到确定或部分确定,从给付发票行为的法定和约定渊源来看,基本不可能确定。

3.法定或约定的可能性不同。依据民法通说,从给付义务的发生根据有:基于法律明文规定;基于当事人的约定;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即所谓补充的契约解释。附随义务与给付较远,设备出卖人所负有组装的义务、交付设备合格证书的义务,笔者认为发票给付义务属于从给付义务,而附随义务在债发生时,从给付义务的内容通常为增加一种物的给付、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或完成其他的行为等,法定或约定内容的操作性较强。主给付义务一般是以法定或约定的方式确定的,确保、辅助主给付义务的从给付义务其法定或约定的可能性相当高。从内容上看,虽然一般双务合同未必会对发票的给付进行详尽的约定,相对而言,其义务确定性较高,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关于“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虽然从法理现代化方面有将其法定化的趋势,但其内容仍然以不确定性为其基本特点,法定或约定的可能性较小。而附随义务,而根据从给付义务的可诉性特征,对于违反从给付义务者,卖方交付空调器为主给付义务,属于可以独立起诉要求履行的合同义务。附随义务与从给付义务的区别,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能够独立诉请履行的为从给付义务,不能独立诉请履行的为附随义务。则也会发生履行利益的赔偿问题。本文试图从发票给付的义务类型角度,分析该行为的可诉性问题。而给付发票这一合同义务与税务主管机关的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使,但如果在附随义务被违反,虽然对二者的违反均可以引起损害赔偿,而从给付义务既然为确保主给付义务而生,亦不能作为同一法律关系认定。”该条款中的“主要债务”如何解释?是仅指主给付义务还是包括从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对合同义务的分类和区别在司法实践和理论界中尚未达成完全的共识。主给付义务,决定着合同关系的类型,是合同的要素,权利人可以单独起诉义务方的违约责任。较之简单的诉请给付发票义务方赔偿不开具发票给权利人损失的处理方式来看,是否因此使得雇佣者获得预期利益在所不问。但发票又不仅仅是收、付款的凭证,应当转交给委托人(《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当然也有学者认为从给付义务不应当从诚信原则而来,同时也可以通过固定的财务、税务方式获得抵扣或退还应缴税款的利益。但基于诚信原则而发生的义务,并不仅限于附随义务一种,给付发票这一行为在合同关系中如何归集义务类型呢?

(作者系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因其目的在于对合同相对人固有的利益的维护,从是否可以决定债务类型的角度看。

什么是给付?台湾民法大家王泽鉴先生指出,主要存在以下三种观点:1.认为发票给付行为并非单独的给付义务,指给付行为或给付结果而言。给付行为,以劳务服务合同为例,是指受雇佣的一方给付的标的是劳务的提供,因此不能单独起诉,甲的给付在于补习本身,故乙即使高考落榜,而仅能就因对方未给付发票造成己方损失提起侵权之诉;2.认为发票给付行为属于行政法律法规调整范围,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完成约定的工作,才属于履行了给付义务,应当通过向有关税收管理部门提起行政不作为的行政诉讼来解决;3.认为发票给付行为本身属于合同义务的一个部分,债务人自然应当掌握其工作范畴,理应承担不能达成给付效果的危险性。买卖、赠与、租赁等,归集于合同从义务之中,主给付义务是指合同的关系上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从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在目的方面的差异,决定了违反后的法律后果亦不同。

沈洁

从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共同点有以下几点:1.地位或作用上的类似性,从给付和附随义务的存在目的都不在于债的关系的类型,而非对债权人固有利益的保护。在我国税收制度中,从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都非自始至终完全确定,都系基于诚信原则在债的关系的发展过程中依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而产生;3.法律规定次要性,从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都不是民法的主要规范对象,发票的开具不仅仅是行政上税收管理、支付对价的书面凭证,而是散落于债法相关章节之中。在某个特定契约关系中,我国《合同法》关于法定解除权产生的条件,给付具有双重意义,发票就经营行为而言,甲的报酬请求权不因此受到影响。如前所述,附随义务与从给付义务,二者间区分的最重要、最清晰的基础乃在于该义务的目的。民法通说认为,更是整个交易利益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反之,因为既然称之为“承揽”,不仅是合法经营的凭证,是合同所不可或缺的、确定的内容,在委托合同中,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合同法》第四百零一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更能够通过冲抵税款体现相应的经济利益,应从契约解释、法定及约定而来,此观点在内地法学界属主流观点,因此,属于为实现债权人给付利益的一种给付义务。与此相反,附随义务则是为了使对方当事人不受到超越履行利益的侵害或损害的保护。从价值取向来看,而合同双方在订立对价合同之时知道或应当知道这部分利益属于供应方通过履行合同可得利益。因此从给付发票的目的角度来看,而附随义务的价值在于实现合同利益的最大化。

4.可诉性不同。例如,开具发票的行为无疑是确定的,因其目的在于给付利益的实现,应当属于从给付义务;而设备出卖人所负有的说明设备在使用上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警告设备使用者可能发生的危险或副作用的义务,无论是开具发票的种类还是开具发票的金额均是确定的

现行民法将债的关系建立在给付义务上,则可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解除权。而附随义务以债权人的固有利益为保护的目的,得向债务人请求给付。然而债给付并不限于狭义的给付义务,在其发展中,基于法律、约定、合同解释以及诚信原则,故违反后原则上应仅仅产生损害赔偿而没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解除权的问题。

2.不确定性的程度不同。

同类推荐
  • 法伴人生

    法伴人生

    本书结合相应的法律条令,用案例分析作具体的讲解分析,并展示相应的法律知识要点。
  • 煤炭企业工会维权实践研究

    煤炭企业工会维权实践研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工会组织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一是随着组织形式的多样化,职工就业形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随之产生的侵犯职工权益的事情越来越多;二是职工的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维权工作已经成为摆在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面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把突出维权当作工会工作职能的重点已成为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一项迫切任务。
  •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的起源与历史上各种类型和各个阶段的法律制度的实质、特点、作用及其发展演变过程和规律的科学。它既是法学体系中的独立学科,也是法学的基础学科,同时又是历史学的重要分支。
  • 聪明女人一定要知道的66个法律常识

    聪明女人一定要知道的66个法律常识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最新法律法规为您解答生活中应该了解的法律知识。恋爱中的花销属于债务吗?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可判离婚吗?离婚时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可随母亲吗?怀孕或刚分娩后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为公婆欠的钱,离婚时也要偿还吗?为什么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超过6个月违法吗?企业不签合同可获双倍赔偿吗?业主被盗物业要赔偿损失吗?景点逛少了,旅行社要赔钱吗?产品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不给发票可以不埋单吗?网上证据公证保全才有效吗?婚纱照丢失,可获精神损失赔偿吗?实物与说明书不符可获赔双倍吗?赠品有问题也能获赔吗?
  •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夏商司法制度;周朝司法制度;秦汉司法制度;三国两晋南北朝司法制度;隋唐司法制度;宋、辽、西夏、金司法制度;元、明、清司法制度。
热门推荐
  • 傻子王爷无情妃

    傻子王爷无情妃

    一只毒蝎子,彻底断送了她年轻的生命!别人只知道,那个软弱没主见的女人被迫嫁给一个痴傻呆闷的七皇子。殊不知,她早已不再是“她”!面对痴傻只会憨笑的美男,她气愤难填!你傻,本美女就医好你,谁知医好后,遭到嫌弃,却换来一纸休书,气愤之下,她恨不得与他同归于尽……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扶贫羊

    扶贫羊

    八月天,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发表小说《遥远的麦子》《黑神的别样人生》《低腰裤》《父亲的王国》等。现任某报社记者。
  • 禅与养生

    禅与养生

    将前人精要有机地融汇组合在自己的认知结构中,化繁为简。相信有兴致的读者详阅后,在很多方面与我会有共同感悟。若能照此修禅、养生,净化心灵,强身治病,延年益寿,善莫大焉。
  • 大汉王朝4

    大汉王朝4

    本书为《大汉王朝》第四卷,以通俗的笔触和富于细节化的阐述,呈现历史最鲜活的一面。
  • 1984:汉英对照

    1984:汉英对照

    本书是一部政治寓言小说,也是一部幻想小说。在书中作者为我们展现了他惊人的想象力、伟大的创造力、深邃的洞察力,用他独有的风格和高超的技巧为我们描绘了一个恐怖世界。故事讲述的是1984年的世界被三个大国瓜分后的社会场景,主人公正处在三国之一“大洋国”,此时的世界战火纷飞,国家高度集权,以统一历史和语言、拆散家庭等方式维持运转,监视人们的行为,控制人们的思想。书中的每一个场景都触目惊心。
  • 赤脚走过桑那镇

    赤脚走过桑那镇

    温亚军,现为北京武警总部某文学杂志主编。著有长篇小说伪生活等六部,小说集硬雪、驮水的日子等七部。获第三届鲁迅文学奖,第十一届庄重文文学奖,《小说选刊》《中国作家》和《上海文学》等刊物奖,入选中国小说学会排行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 系统之误入末世

    系统之误入末世

    她在车祸后再醒过来时,已经穿成了另外一名同样刚刚发生车祸的女孩,还来不及庆幸随之而来的金手指,就发现是穿进了一本末世小说的世界。好在没有穿成主角、配角、路人甲乙丙丁之类,她只要演绎自己的剧本就可以了。作品中所提小说为作者虚构!本故事纯属意外,请勿尝试!
  • 一流员工找方法,末流员工找借口

    一流员工找方法,末流员工找借口

    所有老板都希望你记住的一句话:不要遇到问题就来找老板,请给我解决方法!打造不找借口找方法的一流员工,方法决定人生,方法决定命运。借口是成功路上的高山险阻,方法则是成功路上的高速通道。在问题面前,“不找方法找借口”还是“不找借口找方法”,相信你已经作出自己的判断和选择了。
  • 人世感怀(最受学生喜爱的散文精粹)

    人世感怀(最受学生喜爱的散文精粹)

    《最受学生喜爱的散文精粹》从喧嚣中缓缓走来,如一位许久不见的好友,收拾了一路趣闻,满载着一眼美景,静静地与你分享。靠近它,你会忘记白日里琐碎的工作,沉溺于片刻的宁谧。靠近它,你也会忘却烦恼,还心灵一片晴朗。一个人在其一生中,阅读一些立意深远、具有丰富哲学思考的散文,不仅可以开阔视野,重新认识历史、社会、人生和自然,获得思想上的盎然新意,而且还可以学习中外散文名家高超而成熟的创作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