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凝蓝惊恐万状瞎猜的时候,手机那头的女人徐徐开口道:“浩哲,让我告诉你下午他没空陪你去挑家具了,看你是要自己去,还是改天他有空的时候再陪你去?”声音很公事化,听不出一点情绪变化。
“哦,这样啊,那改天好了。”凝蓝暗自松了口气,还好,他没事,吓死她了。
“那我就这样告诉他了?”再确认一次。
“嗯,好。”凝蓝在手机这头点点头。
“那就这样,再见!”女人交待完就要挂掉电话。
“呃……等等,请等一下。”身为女人的本能使她不由自主地开口唤住对方。
“还有什么事吗?”声音出现迟疑却仍是有礼的问。
“呃……我想问一下,浩哲他现在做什么?”以前他就算再怎么忙也不会将既定好的事情改期,更何况电话还是由别人打的,这一点不由得不让人感到奇怪。
“他在开会。”言简意赅地回答。
“请问,你是他秘书吗?”她原不是那么好奇的人,可是这通电话实在是太不寻常了,她忍不住多问了一句。
“不是,我是他朋友。”又是短短的几个字。
“我们是不是见过?我总觉得你的声音很耳熟,好像在哪听过。”长期主持电话热线节目,使她对声音特别敏感,几乎到了“过耳不忘”的境界了。
可是,照理说孟浩哲的朋友她没认识几个,除了两个和他特别要好的哥们以外,他几乎没有介绍过朋友给她认识。
一来,他知道她不太习惯接受陌生人探视的目光;二来,他觉得她没有必要接触他那么复杂的生活环境,她只要呆在她喜欢的地方就好;三来,多年商场上的尔虞我诈,其实能交心的人原就不多,可以算上知己的就更如凤毛麟角般难求了。
召旬和召君是与孟浩哲一直在孤儿院长大的好朋友,他们的感情就像亲兄弟一样。最最难得的是,走上社会后各自有了自己的一片天,但他们仍不忘过去那段艰苦却快乐的童年时光。
尽管长大后他们各分东西,但不管再怎么忙碌他们每年都会抽出一段时间来聚聚。他们都不想让功名利碌,抹杀了他们曾经一同经历的纯真年华,不想让纷纷扰扰的世事,冲淡那份童年的回忆。
对于,那段日子所度过风风雨雨,他们不像别人会刻意去抹杀,去遗忘,恨不得根本就没存在过。
恰恰相反他们都格外珍惜,因为如果没有过往的那段经历也就没有现在的他们,他们从不刻意隐瞒或掩饰自己的出身,他们坦然并且自豪着。
都说社会是一个大染缸,会把一张白纸染成各种各样不同的颜色。他们也都曾经历过很多很多常人难以想像的坎坷和挫折,但他们都凭借着自身的努力和坚持,一一闯过一道道难关,触摸到彩虹中自己渴望的颜色。
事业成功了,朋友却越来越少了,于是,他们比任何人都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感情。那不单单只是一份友谊而已,里面还包含了他们的哭,他们的笑,他们的纯真,他们的青涩,他们的梦想和一路走来的点滴记忆。
孟浩哲说他们俩是他一生中最最重要的朋友,甚至是哥们、是知己,是可以患难与共的知心兄弟。
所以,他把她介绍给他们认识。而他们也像他所描述的那样亲切友好,没有一点架子,更没有因为她的不同而流露出一丝丝异样。
他们的坦然与友好消除了她心中的不安,那一次的聚会很轻松,很愉快。真的就像一家兄弟姐妹聚在一起一样,说说笑笑,打打闹闹。
除此之外,孟浩哲便再也没有介绍朋友给她认识了。可为什么她总觉得那声音好熟悉好熟悉,是真的听过,不是幻觉,这一点凝蓝很肯定。
“于小姐,果然好听力,才见过一次面就能记得我的声音。”这番话说得似褒更像贬。
“你是……林小姐?”记忆之门一开启,片片段段的零乱,很快拼凑出一副完整的画面。
“于小姐,你不只耳力好,记忆力更好。”手机那头传来一阵刺耳的笑声。
“可能是职业病吧。”不理会她话里的嘲弄,凝蓝幽幽说道。
“职业病?于小姐在哪高就啊?”像她那样的人也会有工作?林晴微心中轻蔑地想着,但嘴上却问得很客气。
“我在一家电台,当一名小小的主持人。”敏感的凝蓝哪会听不出她话里的意思,但那又怎样呢?她就已经习惯了,不是吗?
“难怪听力那么好。”嘿嘿,干笑两声。
“对了,浩哲有没有说他什么时候下班?”刚才婚礼公司来电话说,有些宴席上的问题要和他再商量商量,他的电话一直打不通,便打来问她。
婚礼上大大小小的事,孟浩哲全揽在身上,只要她将自己照顾好,在结婚那天当个美美的新娘子就好。
对于他的体贴安排,她除了接受之外,找不到一点点理由来反驳。所以,当接到婚礼公司打来的电话时,她是一问三不知。
哎,她大概是本世纪最最糊涂的新娘子。不过话说回来,她也是最最轻松,最最悠闲,最最幸福的新娘子。
“我也不知道,好像是公司暂时出了事,召开紧急会议,所以他才让我打电话告诉你一声,免得你等着急了。”脸不红气不喘地说着谎。
“好,我知道了。谢谢你,再见!”凝蓝有礼地道谢后,切断电话。
原来是公司暂时出事了呀,就说嘛,以前从来没有过这种情况。不过,应该是挺严重的吧,不然他怎么会连自己打电话的时间都没有呢?
想着想着,凝蓝不禁皱起眉头,脸是那朵灿烂的笑花早就像黑暗中的昙花一样,瞬间绽放后,悄然陨落。
“小蓝阿姨,你怎么了?”刚才还和她说笑来着,怎么一接完浩哲叔叔的电话脸色都变了?
刚才她就是听到浩哲叔叔的专属铃声,才借口去上厕所,让小蓝阿姨可以好好地在电话中和浩哲叔叔情话绵绵。
以前每次接完浩哲叔叔的电话后,小蓝阿姨都是一脸幸福的笑,连声音都变得格外甜,格外醉人。
可是,今天怎么了?怎么和以前都不一样,小蓝阿姨的脸上非但没有一丝丝笑意,还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
“呃……没,没事啊。”凝蓝净净笑了笑,表示没什么事。
“小蓝阿姨,你说谎。”心事都写在脸上了,还说没有,当她是小孩子好骗哦!
“净净,你越来越没规矩了。”刚从外面回来的陈珍只听到净净的最后一句话,便开口斥责了她。
“妈,不是你听到的那样。”净净百口莫辩地跺了跺脚。
“不然是怎样?”摆明了一副不相信她的样子。
“没有,没有,你说怎样就怎样。”说完,一溜烟跑回自己的房间去了。
“这孩子,怎么说话呢?你给我站住,站住……”眼看陈珍又要和净净吵起来了,凝蓝赶忙将事情的因由,仔仔细细地说一遍给她听。她可不希望她们好不容易才融洽起来的母女关系,因为而再次变僵。
“小蓝,你不用担心,浩哲会把事情处理好的。”陈珍轻轻拍了拍凝蓝的手厚安慰着。
“嗯,珍姐,我知道,我没事的,只是有点意外而已。”她知道她的情绪很容易影响到别人,所以,她总把一切说得云淡风轻,其实她将重量都压在心里了。
“是啊,浩哲是怎么了?真忙到连打个电话的时候都没有了?”陈珍不由得嘀咕着。
“可能吧,他们大公司事情本来就多,再加上如果是一些突发的紧急事件,那处理起来是很棘手的。”凝蓝反过来安慰陈珍。
“那个林小姐怎么会突然出现在他公司啊?”陈珍突然冒出的一句话,令凝蓝愣了片刻。
是啊,林晴微怎么会出现在他公司呢?依照他们那天重逢时的情况来看,浩哲对她的态度似乎不是那么热络,反而冷淡得很。
浩哲是个很情意,很讲义气的人。特别是对以前一些“共患难”的朋友尤其好,只是是他能帮忙的地方,他一定二话不说。
虽然那天他们并没有说什么不寻常的话,但从他乍然见到她时那瞬间的紧绷感,就很不寻常。像意外,又似乎还包含着某种不一样的感情。
凝蓝自己的也不清楚,那只是一种感觉,或者说是一种直觉,女人天生的直觉。她摇了摇头,摇掉脑中可笑的想法。
她暗自斥责自己一声,是该好好改改自己过于敏感的老毛病了,总是这样草木皆兵的,到头来不只自己受累,更苦了别人。
“珍姐,他们是一起长大的朋友,想到探望也是很正常的事啊。”话是说给陈珍听的,倒更像是在说服自己什么。
可,是什么呢?凝蓝自己也不是很明白,只是内心深处那股被她压抑在欢乐背后的不安,又开始隐隐欲动。
“对对对,朋友嘛,相互联络是很正常的事,瞧我在瞎说些什么呢。”小蓝已经面罩愁云,她还把心中疑虑问了出来,真是太笨了。陈珍一边说着圆滑话,一边偷偷斥责自己。
“嗯!既然浩哲他忙没空,珍姐,不如你陪我去看吧?”她不能事事都依赖他,要学会分享,也要学会分担。
“好啊,反正,今天下午也没什么重要的事,我打个电话去请假就行了,我陪你去。”一听凝蓝的要求,陈珍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谢谢珍姐!”有一个懂自己的人,真好!
“傻丫头,这有什么好谢的呢?”对她笑了笑,便拿起电话开始拨号。陈珍是个直性子,大大咧咧的,说风就是雨。这种性格的人,很容易相处,很值得交心,像古代的侠女一样。
凝蓝再一次深深感谢老天爷,感谢它派一个那么那么好的天使来守护她,照顾她。她现在真的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运的人,也是最幸福的人吧?!
其实,幸福真的无处不在,只要细心点,你就会发现幸福是飘浮在空气中的。只要闭上眼,深吸一口气,你就能拥有满满的幸福。
不是幸福不曾眷顾过她,而是她将幸福推开了,推得远远的,远到自己以为再也触摸了。
她万万没有想到,幸福并不像她想像的那样就此离她而去,而是以另一种方式让她去感觉它的存在,它的不离不弃。
现在她终于懂了,幸福不是靠运气得来的,是自己努力的结果。只要有那份心,那份情,那种愿意感觉的情怀,幸福就会像风一样飘散在四周。
只要伸手一抓就是一大把,它会让你感动久久,满足久久,惊喜久久,快乐久久……
从今天开始她要学会如何接受幸福,如何分享接受。以前她是一个人,一个半残缺的灵魂,所以不在乎是不是很幸福,她只渴望宁静和平淡。
现在不一样了,和她灵魂相契的另一半已经出现了。所以,她要很努力很努力去感受幸福,使他们缺失的灵魂,变成一个完美的圆。
她即将要成为别人的新娘了,所以,她必需先让自己幸福起来,才有能力给予别人幸福。凝蓝绽开一朵轻浅的笑花,暗暗对自己说:加油!
“浩哲中午了,我们去吃饭吧?”意思意思敲了一下门,也不管别人是否让进,便迳自推门走了进来。
“不行,我把在二点之前把这些文件批完。”回答的同时手上的动作并没有停下的迹象。
“那怎么可以呢?俗话说呀,人是铁饭是钢,不好好吃饭,怎么有气力工作呢?”不顾孟浩哲难看阴沉的脸色,自顾自地抽走他手上的笔,迫使他不得不停下来。
“晴微,你自己去吃吧,账单寄给我。”刚开始的一点点愧疚已经被她越来越任性的举动快磨光了。
“那怎么可以?走啦,走啦,工作是永远做不完的,总不能一直不吃饭吧?!”不是故意不懂,还是似装不懂,林晴微一边将孟浩哲自旋转椅上拉起来,一边抄起他的西装,就这样半推半拉地走了出去。
那模样看在旁人眼里就跟正在打情骂俏的恋人没什么两样,林晴微还特地挽起他的胳膊,悄悄将头靠在他肩膀上,看起来就像一对正沉浸于热恋中的男女。
这就是她要的效果,也是她死皮赖脸硬要呆在这里的原因。她要给公司员工们一个假象,让他们以为她才是未来的总裁夫人。
在来之前她已经彻彻底底打听清楚了,孟浩哲为了保护那见不得人的瘫子,从来没有带她进过他的公司。
尽管他已经大张旗鼓地筹备婚礼,可到目前为止还没人“有幸”亲眼目睹总裁夫人的庐山真面目。他还真把她保护得滴水不漏。
哼,说保护是好听的,还不是因为她那副样子见不得人。一个连自己都照顾不了的瘫子竟然枉然飞上枝头当凤凰,就算想飞上枝头也要先有翅膀才行啊,而她呢?连路都不能走,还枉想飞,也不惦惦自己的斤量。
如果不是她离开了,她怎么可能有机会接近浩哲?不过没有关系,现在她回来了,她会拿回属于她的一切,包括她一直梦寐以求总裁夫人的位置。
只有她才配得上总裁夫人的光环,她要美貌有美貌,要身材有身材,要交际会交际,要温柔体会她也会……她才是浩然集团总裁夫人的不二人选。
而且,这一切原本就是她的,是她放弃才让她有机可趁的。现在她回来了,谁也休想再从她手中夺走什么。
她承认以前是她傻,是她笨,是她眼光不用锐利,看不出他身上蕴藏着的巨大潜质。她穷怕了,她渴望金钱来安抚那颗彷徨不安的心,渴望用高级的物质享受来摆脱被遗弃的阴霾。
她要让所有都羡慕她,妒嫉她,让那些曾经嘲笑过她,捉弄过她的人都来巴结她,奉迎她。她要告诉别人,她已经不再是那软弱可欺,可以被人随意抛弃的小女孩。她已经长大了,大到懂得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去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
要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生存本身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要出人头地就更是难上加难。人人都只看得到你头顶上艳光四射的光环,谁会在乎你背后曾付出过多少努力呀?
也许,她的行为在某些假道学家的眼里,是很不耻的。那又如何呢?那些什么羞耻心、自尊心、尊严……都是有钱计较的东西,是他们这些从小就一无所有的人玩不起的游戏。
社会是那么那么现实,只要有钱,谁管你是偷的还是抢的,不照样结巴?如果没钱,就算出身再怎么高贵,修养再怎么好,别人还不是连看都不看你一眼。
从小到大的经历使她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想要的东西就要去争去抢,它是不会自动跳到你手上的。
只有绞尽脑汁去争去抢去夺,才能得到你想要的。过程怎样很快就会被人们善变的记忆所遗忘,结果却是自己的,是可以拥有,可以享受的。
只要是自己看中的东西,她才不管过程,她只要结果。她顾不了别人是不是会因此受伤,如果不是别人受伤,那么就是她自己受伤,是傻瓜都知道要如何选择啦。
其实,这些年在外漂泊的日子并不好过,她也时常想起和孟浩哲那段青涩却甜美的恋情。那时候物质上虽然很匮乏,但精神上却是充实的。她不知道那算不算是爱,但她很喜欢很喜欢那种感觉。
这么多年来她也接触过不少男人,也碰到过很多有钱有势的富豪,她总觉得他们身上少了点什么。至于少什么呢?她也说不上来。
不过那些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现在的孟浩哲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一文不闻、一穷二白的落难王子了,他已经是一家堂堂大集团的总裁了,拥有了上亿的身价。
他不仅仅可以给她极其奢华的享受,还能让她戴上一顶光彩照人的光环,那才是最最重要的。
她受够了当别人情妇的屈辱,尽管她不是很在意别人的目光,但如果没有了那些鄙夷,多一些尊重不是更好。不用偷偷摸摸的,可以光明正大、大摇大摆地走在阳光底下。那样的感觉是她这些年来一直寻求,却始终得不到的。
原来她还以为依他今时今日的地位,她会有一个很强的对手,做梦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一个人。
曾有一度她甚至迟疑过孟浩哲是不是被她伤得太深,走不出阴影才去找一个不会走路的人来当老婆。不过,以他现在的身份地位有哪个女人傻得要放弃啊?还不是有多紧,抓多牢。
经过她近段时间的“明察暗访”,她发现孟浩哲对他那个瘫痪的未婚妻,还真宝贝得很。事事体贴入微,处处照顾不说,还为她筹办了那么一场盛大豪华的世纪婚礼。不管哪一方面都用最好,最贵,最豪华的。
哼,凭她那副样子也配得到这些?这叫她怎么能咽得下这口气,这一切的一切通通都是属于她的,是她一个人的,谁都不能夺走!
林晴微小鸟依人般紧靠着孟浩哲在“众目睽睽”之下,大大方方地一同走入电梯。她示威般地扬起胜利者的微笑,却在孟浩哲低头时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就她所知,这些年来她是唯一一个与他共处在同一个办公室里的女人,也是员工心目中最靠近他们总裁的女人。
他们甚至有人认为她就是他们未来的总裁夫人,频频对她现殷勤,孰不知他们那“神秘”的总裁夫人根本就不敢出来见人
呵,自古英雄就应该配美人。而孟浩哲在他们的心目中就相当于是他们的英雄,他是那么聪明锐智,才能超群。每一个决策都比别人要来得精准,每个决定都能为他们创造一笔可观的财富。
他们崇拜他,他们敬重他,他们钦佩他,同时也忠心耿耿地跟随着他。他们也希望未来的总裁夫人可以是一个内外兼修的大家闺秀,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这样才能配得上他们俊逸潇洒又智谋双全的总裁。
虽然这是孟浩哲的私事他们管不着也管不了,但舆论的压力是可怕的。以他保护的那女人的态度来看就知道,她也是个经不起打击的人。
那么她现在要公司先做好形象,等以后员工们一见到他们真正的夫人时……哈哈,那场面不知要跌破多少双眼镜。
“人比人,气死人”,她再怎么样也不会比不过一个瘫子吧?!到那时看她还有什么颜面,坐上总裁夫人的宝座。
哎,被抱上去的总裁夫人,她还从来没有见过呢!到时候肯定特好玩,特搞笑,不过,她是不会让事情发展到那地步的。
她的梦想就是婚礼如期在一个月后举行,但新娘不是那个连路都不能走的瘫子,更不是某某某,新娘就是她林晴微。一定是,一定是的。
短短的一段路林晴微走得“步步有风,风光无限”,想着自己心中打的如意算盘,她不由得笑出声来。
“怎么了?”望着身边突然发出傻笑声的林晴微,孟浩哲不解地问,
“呃,没……没什么,就是突然想到一些小时候的事情,不由得笑起来。”林晴微面不改色地扯着谎,还装出一副深陷回忆中的陶醉模样。
“现在想想,小时候虽然条件有限,但大多数时间还是挺快乐的。”孟浩哲露出一抹怀念的笑。说真的,对于那段别人称之为“悲惨”的孤儿生活,他并不觉得有多惨多可悲,就是生活落差大了些,总的来说还是挺纯真、快乐的。
“是啊,还记得我们常常半夜肚子饿,就找厨房找东西吃,有时候连生菜都吃了。院长妈妈以为是老鼠吃了,还开展了一次“灭鼠运动”,呵呵,现在想想真好玩……”那生菜的味道,现在想起来就想吐。
“童年的时光回忆起来总是有那么多美好的场景,值得我们细细品味。”家变的遭遇故然教人难以忍受,还好有那么一帮好朋友、好兄弟在一起,他才能那么快走出阴霾。
“那时候呀,我们都好傻好天真,以为只要长大了,就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谁知道,人往往是在事情发生后才后悔,没有好好把握,好好珍惜……”她意有所指地说着。
“童年的时光已经过去了,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好好珍惜当下的拥有。”孟浩哲还以为她又想起自己不幸的身世,赶忙激励她一下。
“浩哲,你说做错了事,后悔还能再挽回失去的吗?”她试探性地问。
“看什么事情吧。有些事是无法挽回的,有些事是可以把握的。”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如果是伤害呢?你会原谅一个曾经伤害过你的人吗?”望着他刚毅俊美的侧脸,她竟感到心跳有些急骤。
“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再追究一点意义都没有,我们还是珍惜好眼前。”对那些瓜分掉他父母留下的财产,还把他送进孤儿院的亲戚们,他现在已经没有一点点怨恨了。
如果没有他们当日的“狠心”,就没有他今天的成就。也许,他还沉浸在父母离开的悲痛中无法走出来呢?!
所以,世事没有绝对。有时磨砺也是一种财富,一种可以受用一生的精神宝藏。事情往往都有两面性,不能单单看到好的那一面,也不能只看到坏的那一面,只能说各人的理解不同,经历不同,想法和价值取向也会跟着转变吧。
“难道你心理就没有一丝丝介缔?”一向以懂得察颜观色而自豪的她,当然明白他误解了她了的意思。不过,那样更好,现在显然不是表白的好时机,那么就趁机多了解一下他的心思。
毕竟分开了这么多年,她不能以从前的目光去看待今日的他。她要多多接受他,多多了解他,才能以最完美的面貌让他再次为她心动。
“应该说是时间淡化了一切吧。”对于伤害他并不想再追究什么,毕竟那都过去了,而时间是不可能倒流的,与其去计较那些伤害还不如学会珍惜,避免伤害。
“没想到,你的想法改变真大。”以前的他或许不到愤世嫉俗的地步,也不可能这么云淡风轻。
“是吗?”他都已经不太记得自己以前到底是什么样的想法了。
“嗯!”林晴微用力点了点头。
“那可能是凝蓝改变了我的想法吧!”一提到凝蓝的名字孟浩哲脸上的线条明显柔和下来,语气多了一抹令林晴微妒嫉不已的温柔。
“怎么说?”故做一副天真地问着,其实心里正嘲笑着,不就一个瘫子嘛,说得有多了不起似的。
“她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既坚强又脆弱,有时更善良得有些倔强。她每一件事都以别人的想法为出发点,从来没有考虑过自己的感受。只要是对别人有害的,她无论如何都不会去做。她是我所见过最最纯真,最最善良,最最美好,最最可爱的女孩子。能够遇上她,真的是上苍的恩赐。”对凝蓝的感情他不知道该如何去表述,只能跟着感觉一步步陷入那白云般的轻柔里。
“浩哲,你和于小姐是怎么认识的?”她一直就纳闷了,照理说他们应该是两个完全不同世界的人,怎么会碰到一块呢?更令她感到不解的是孟浩哲居然还死心塌地的爱上她?
“说起我们的相遇相识到相知,那还是一段漫长的过程呢。”孟浩哲的思绪不由得跟着记忆飘到那个刚下过雨的初夏之夜。
一个精灵似的女子就那么猝不及防地闯入他荒芜的心田,开垦出一片繁花似锦的春天。在那一天他见识了什么她的冷静和理智,也深深被她身上散发出来的神秘清冷气息所吸引,就此心甘情愿地沦陷在爱河里,无法自拔,也不想出来。
陷入美好回忆的孟浩哲满心满脑都是凝蓝的影子,他没有看到林晴微正用一双又妒又恨的眼睛看着他。
为什么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从没有露出过那么柔情似水的表情?为什么他无所顾忌地在她面前表露出对另一个女人那么深沉的爱?为什么他就完全没有顾虑过她的心情,她的感受?
难道他真的以为她只是回来和他做朋友的?难道他就没有感受到她偶尔的暗示?难道他真的那么爱那个瘫子?难道他的眼中再也容不下她的身影?
不!不会的,不可能的,他是她的,是她的,谁都抢不走。只有她不要的,没有人可以不要她,没有人可以不要她……没有……没有……没有
林晴微的眼神中显现出和平时不一样的慌乱,腥红的瞳孔里闪过一丝疯狂的狠光,快如闪电,一下子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看来,你们有一段很浪漫的邂逅哦?”惊奇的声音里,听不到一点异样,只有满满的好奇。
“也不能算是浪漫,应该说是缘份的奇妙吧?!”从那以后他开始相信,世上真的有缘份的存在。
“浩哲,你怎么也相信起缘份之说了?”他以前老说那是无稽之谈,是小说家写来骗骗小女生的。
“是啊,我不得不相信。”如果不是缘份的巧妙安排,他和凝蓝也不可能以那样一种特别的方式认识。
“你真的变了很多。”以前的莽撞少年已经完完全全蜕去青涩的外衣,成为一个成熟稳重、温柔体贴的翩翩佳公子。
“呵呵,有吗?”他倒是不觉得自己有多大变化。
“嗯,有!”林晴微肯定地说。
“我们都快五年不见了,这五年当中的确经历过一些事,人生的起起伏伏,说不变那是不可能的。”人总是会成长、会成熟的。他当然不可能再是以前那个浑身充满傻劲的小伙子,现实教会了他很多很多,当然其中有好也有坏。
“是啊,一转眼都五年了,时间过得真快。”要是五年前他有这样的成就,她也就不用吃那么多苦,还白白浪费了五年的青春。
“好了,过去的都过去了,还是想想将来吧!”他贴心地转过话题,不愿让她再碰触到心底的伤口。
他知道在她笑嘻嘻的笑容背后,是一道道交错着不安的伤痕。尽管她表面上若无其事,实际上呢?她的不安全感比任何人都重。
当初她之所以选择离开也是为了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只是以常人的眼光去看她的做法有点偏激而已。
曾经他也很不谅解,也曾埋怨过,痛恨过。现在回头想想,其实她也有她的苦衷,她想以最快的速度,最便捷的方式拥有自己一直梦寐以求的东西。
也不能说她完全做错了,只是她那种方式一般人很难认同,当然其中也包括他。可以理解,但不赞同。
也许,少了所有的占有欲,看待她的目光和角度都有所改变。慢慢地可以设身处地站在她的立场去看一些事情了。
他不清楚她这些年到底都经历过什么,但她的变化是那么巨大而明显,让人想忽视都不行。他曾偷偷问过自己,这就是他曾经深深爱过的女人吗?
不知是时间淡化了感情,还是经历改变了心态。他总认为以前自以为是的爱,根本就不是爱,更像是一种亲情般的依靠。
两颗同样怕冷的心,渴望靠在一起互相取暖,找寻一点点彼此温暖的感觉。他曾经以为那就是爱,后来认识凝蓝后他才发现自己幼稚得可笑。
原来那根本就不是爱,只能算是一种同病相怜吧。最多的也只能算是一种淡淡的,肤浅的对异性好奇的吸引,还有就是对美的虚荣追求。
当时林晴微是他们学校出了名的美女,他也认为能挽着一个美女进进出出是一件很风光的事。一看到其他男生对他露出那种又羡又妒的眼神,他就觉得很威风,很有面子。
现在想想那真的不能算是一种爱,淡淡的喜欢和欣赏或许有,再加上同病相怜的遭遇,使他误以为那就是可以相守一生的爱。
直到遇见凝蓝他才真真切切体会到那种由灵魂深处激荡出来的感觉是那么强烈又震撼,来得又急又猛,不让你有一点点迟疑的时间,就那么无可自拔地陷了进去。
他无时无刻不想着她,惦着她,因她的悲而悲,为她的喜而喜。一切似乎就那么理所当然地占据了他的思维,而他也很喜欢并享受这种牵挂的感觉。
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任何一丝丝细微的表情变化都能牵动他的心情,他的思绪。他知道自己已经无药可救了,却心甘情愿沦为爱情的奴隶,为她牵肠挂肚却甘之如饴。
只想把全世界最最美好的一切通通都她,为她遮风挡雨,为她营造快乐和幸福。只要她愿意接受,他可以为她创造一个新的世界。
这就是爱情的魔力,这就是爱情的伟大,这就是爱情让人疯狂的地方吧?!所有一切只是为了她。
吃完饭后孟浩哲和林晴微一起来到他当初订制家具的地方,在服务人员热诚的带领下,他们乘坐专门的电梯来到指定的楼层。
孟浩哲一次就向他们公司订购了整幢别墅里的所有家具,他们当然要小心招待这位大客户。
这不单单只是一笔生意而已,现代讲求的是名人效应。如果他们打出“浩然”集团总裁曾经在他们公司订购了一整幢别墅的家具的名号,随之而来的业绩将是一笔巨大的财富,那才是他们真正看重的。
所以,无论如何,不管他有什么特殊或奇怪的要求他们都会一一克服,务必做到令他满意。而且主管特别交待一定要好好招待这位“财神爷”,一切服务都要做到尽善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