瑟瑟的冷风,又提醒着人们另一个时节的到来。那蹁跹飞舞的银杏叶,似是急赴一场华丽约会的蝶,它们随风飘舞盘旋,却飞不到那远方。它们,是被束缚的自由体。
寒假就这样猝不及防地到来了,我似乎还没做好迎接它的准备。学校也渐渐地变得冷清,离开了一个喧闹,返回另一个热闹,留下的都是寂寞。
我裹紧了大衣,这里的冬天虽不如家里冷,但是心里却觉得格外的寒。
姥姥总说手脚冰冷的人没人疼,可是当时我却不这么觉得。因为即使再冷,都会有人为我暖手。小时候是稚嫩的小手,后来是爸爸宽厚起茧的大手,再后来是程焕温暖干燥的手。如今却只是我一人靠着呵气暖手,可是双手仍旧冰冷。
深夜,在动荡的车厢里,耳边响起车轮游弋在铁轨上的声响,犹如亡灵凄怆的呜咽。
它极速奔跑,载着人们驶向远方,翻山越岭,跨江过水,只是为了到达心中期盼。而终点后,只留它独自喘息叹气,那叹息苍老而无力。
天空蓝的澄净,像是大海的颜色,是我记忆中的那片蓝。这座城,有十八年的岁月留下的属于我的印记,快乐的,痛苦的,悲伤的,欣喜的,难堪的。
我在出站口向在人群里目光急切搜寻我的男人唤了一声“爸爸”,他转向我,露出久违的祥和的微笑,快步走来,接过我手中的行李,像小时候一样宠溺地揉了揉我的头发,说“小宁,回家就好。”就是这样一句话,让我红了眼眶,“回家”,我低声呢喃。
他一手拎着行李,另一只手紧紧拉着我的手,在拥挤的人潮中艰难而快乐地前行。
他紧紧地扯住我,说“别走丢了。”记忆中的清越与如今的苍老的声音在耳边重叠,小时候他第一次带我出门就是这样说的,我握紧他粗糙的大手,仿佛那就是安定所在。
都说近乡情怯,到家的那一刻我突然不敢进门,我像个逃兵一样瑟缩不知所措。看出我的紧张,爸爸说:“没事的,你妈妈她一直很想你。”
在看见我的那一瞬,妈妈的眼中有喜悦闪过,随即又被刻意的冷漠所取代。我怯怯地叫了声“妈妈”,她“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我觉得自己似乎是个访客,细细打量这栋熟悉而又陌生的房子,时间仿佛回到了十二岁我和许逸安搬来的那年。
那时我们也是如此胆怯,生怕爸爸妈妈厌恶我们。我从没有过的那种感觉在女人看到我蓄满泥土的手指甲而皱眉便霎时汹涌而来。我下意识地把手藏到身后,好像这样就能隐藏我身上那种陌生的东西。
后来,我才知道那种令我不安的陌生情绪叫做自卑。
坐立不安地吃完饭后,我借口旅途劳累便回房休息。我怕时间一久自己就会丢盔弃甲,就像十二点的钟声敲响,灰姑娘的南瓜马车就会消失,她便会原形毕露。对,我是个逃兵。
许逸安的房间也还是原来的样子,他最爱的那本《教父》还安静地躺在书桌上,他最爱穿的球鞋也维持着原来并不优雅的姿态在地板上呼呼大睡,就连他生日我恶作剧般送的那只粉红色的泰迪熊也眼巴巴地张望着门口。
一切都没改变,就像他还在,只不过是贪玩没回家而已。
我坐在地板上,恍惚有一种错觉,只要我一回头就能看见他倚在门口,笑得一脸桃花灿烂。
记忆一下子争先恐后地从潮湿的角落里逃窜出来,犹如断线的珍珠,洒落一地。
从指尖滑落的冰凉,在地板上晕染出一汪晶莹,映照着我呆滞茫然的面孔。从什么开始,我也变成了个覆着精致面具的木偶?他说的羡慕,他说的真实,已经不再是我。
我开始怀念那一段鲜衣怒马,恣意张扬的青春年少,我的青春迫不及待地早早登台,也疲惫不堪地草草地退场。留下血肉模糊的记忆和残破不堪的苍凉。
可是我仍感激,感激它曾绚烂地、热烈地绽放过。
以为回到这个许逸安生活了最久的地方,就会沾染上更多属于他的气息,奢望着他会入我的梦来,可是越是靠近,越是远离,就连梦也是孤单的。
正当我在床上四仰八叉睡的口水泛滥的时候,电话响了,在睡觉的时候被打扰是我平生最深恶痛绝的事之一,而且打扰到我的人一般下场都很惨,除了我妈。
电话一直响,我拿被子捂住头,响了好一会儿终于消停了,世界清静了。
我刚松口气儿,它又响了,坚持不懈地打扰我的好眠,真想把它砸个稀巴烂。不过我也只是想想,好歹那手机还值个一千多块呢。
“喂!”
“阿宁,我贺一方,哈哈,一定没起是吧。”不用他自报家门,一听这傻......逼呵呵而又夹杂着二百五的惹人厌的笑声,我就知道是贺一方那家伙。
“你他妈一大早啥事?”
“还早哪?10点多了,你也真不够意思,回来也不说一声,要不是……,嗨,哥几个都等着你呢,出来聚聚。”
“不去!”
“你可不能不去啊,陈周,海东,亮子,还有郑容哥儿几个都等着你呢,大半年没见了好不容易聚齐的啊,我这可是肩负着大家伙儿的期盼呢。”
“妈的,困死了。”
“我这冒着天下之大不韪打扰姑奶奶你睡觉,我这都连命都豁出去了啊,就三中‘bluenight’。”
“操!等着”。
我三下我除二地穿好衣服洗漱完毕就出发了。
坐在公交车看着窗外的景色,熟悉而又陌生。不远处的小情侣低声耳语着,男孩为女孩暖手,女孩羞涩地笑着,绽出一朵娇艳的花朵,空气里溢满了甜蜜,令人生羡。
那青春是那么张扬放肆,就连影子也明亮得晃眼。这是我熟悉的地方,熟悉的场景,只不过男女主角换了扮演者。
是那样年轻啊。我的朋友,我的初恋,一步一脚印的留在心上。
曾经刺目如鲜血的背叛已不再那么清晰,伤口已经结痂,即使会痛却不再明目张胆,年少轻狂的笑声洒满了整条长街,如今却无处寻觅影踪。
那时,总是嫌在一起的时间太短,每到放学总是磨磨蹭蹭地,故意放慢脚步,200米的路硬是被我走了半个小时,好像这样就会把幸福拉长。
我们并不顺路,可是他每次都会陪我坐公交车,然后在我家的前一站下车,再往反方向坐回去。我知道他不善言辞,更不会对我说什么肉麻的话,可是即使沉默着,也是幸福的。
他说过,只要看着我,听到我,感觉我,甚至是想着我,都幸福得整颗心都是发烫的。这是他说过的最肉麻也是最动听的情话。
我难以置信地只是眼巴巴地看着他,许是被我看得发窘,他发红的脸又被刻意地板了起来。就因为他说的这些话,那天,我兴奋地一整晚都失眠了。
也许,某个人只要惊鸿一瞥便永远的刻在了心上,他的样子,他的笑,他的声音,甚至他的温度这辈子都不会忘。
我从不相信永恒,可是十指紧扣的那一瞬我却想和他走到沧海桑田,走到宇宙洪荒的尽头,我甚至想到了至死不渝。
可是美好的爱情在现实面前是那么不堪一击,原来我的天长地久只是镜花水月,那份触手可及的幸福只是我一人的异想天开。
最后,我们分开了,他转身留我一个决然的背影,不过那次他没有回头,没有不耐地叫我快点跟上。
我才知道原来我们之间的距离那么远,隔着几亿光年的距离。而世间最残忍的莫过于一句回不去了,是的,我们就是这样最残忍的伤害着彼此,伤害着自己。
当我动作粗鲁的把包厢门踢开时,首先看到的就是程焕在缭绕烟雾中的侧脸,一如既往的淡然,与这里是那么的格格不入。总有那么一个人,能使你在茫茫人海中一眼便准确的捕捉到。他的身侧是杨雨佳,我顿时觉得头痛欲裂,也觉得庆幸,还好我没以李小龙的经典pose亮相。
我的到来成功的引起了在场各位的注意力,贺子忙起身把我迎进来,说:“可算把你给等来了。”
随即低头在我耳边说:“不是我叫他来的。”我大咧咧地说:“我又不在乎。”
“大伙儿看看是谁大驾光临了。”贺子扯着大烟嗓喊。“阿宁,可想死你了。”海东边说着边飞扑过来把我给搂住了。
“操!鸡皮疙瘩掉一地,滚远点儿!”
“小没良心的,也不知道来看看哥儿几个。”
“就是啊,阿宁,是不是都快把我们给忘了。”
“哪能啊,我就算是把我妈忘了也不能把你们给忘了啊,呦,我亮哥又变帅了。”
“来晚了,得罚一杯啊。”
“郑容,你他......妈又皮痒了是不是。”我笑骂。“陈周呢?”
“开闸放水去了,这小子一会儿看见你了非得乐死不可。”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陈周一见我就两眼发光,“阿宁,阿宁,你可来啦。”说着就要来抱我,我一个错身就躲开了,他一副很受伤的表情委委屈屈的望着我,“阿宁,你不要人家了?”
“给我好好说话。”他还真把自己当牛皮糖了,马上又粘过来了,在我胳膊上蹭来蹭去的,像只小猫咪,还是只发......情的猫咪。
见我没有甩开他,便得寸进尺的把整个身子都靠在我肩上,嘴里叨叨的说着,“人家好想你哦。”娘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