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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虽然不像你那么好命,一小块仙灵芝大餐外加仙鹤的一只脚趾头做作料,能够令你又增加了三百年的道行,可以不必总是变身来聚集元气,但是我也有我的优点,我变身的时候一般都是在午夜,而且时间不长,也就一、两个时辰,再加上我的身体小,所以没那么容易露出马脚,而且,”说到这里,靖苏故意顿了一下,颇有些幸灾乐祸地再道:“人类见了回复真身的我,不会害怕。”

靖月咬牙,瞪了她一眼,起身道:“很晚了,我该走了。”

“哎?”靖苏叫住他,马上讨好地道:“你还真生气呀?”

靖月不理她,依然故我地向门口走去,别人害不害怕,他没有兴趣在意,但是一想到星宓见到他的真身时会害怕,他的胸口就会闷得难受。

“靖月?”靖苏再叫了一声,见他仍是把她当空气,一急,便冲口而出:“喜欢刚才你看到的吗?”

靖月顿住脚步,回头不解地问:“什么?”

靖苏深吸一口气,有什么念头在她的脑海中成形,“星宓的身体啊,你还是第一次看到吧?”

靖月震动,记忆中的画面又飘浮在眼前,令他的呼吸都停滞住了,天知道,刚才他冲出星宓的闺房时有多么狼狈,似乎他的整个身体都不再属于自己,体内有股莫名兴奋而又痛苦的暖流在四处乱窜,这是前所未有过的一种体验,让他压制得异常难受。

而现在,当那画面再次出现在脑海时,心脏依然会无法抑制地狂跳。

星宓的身体对他太有诱惑力,他渴望拥有她。

而这是危险的,靖月瞬间认识到了这一点,如果他控制不住自己,就会伤害到星宓,他绝不能让这种事发生,所以,快忘掉,将那画面忘掉,将那记忆抹去,一干二净,没有痕迹。

一直观察着靖月复杂表情的靖苏,倾身向前,虽然难以启齿,但她仍是下定决心,试探地道:“其实女孩儿的身体都是一样的,如果你想,可以……把我当成她。”

然后,她将手伸进他的掌心……

靖月看着她,像是不明白她在说什么,直到他们的掌心相碰,靖月才恍然清醒过来,迅速甩开她的手,避如蛇蝎一般。

然后就是毫不犹豫地开门声和大步离去的脚步声。

靖苏呆立在门口,盯着自己被甩开的手,只觉得满腹悲凉,难道只是想做你第一个女人都不行么?这样全无自尊的我,是不是让你更加讨厌了呢?可是你知道吗?只因为对象是你,我才会*至此。

一叶知秋。

星宓呆呆地看了落在桌上的黄叶好一会儿,想着懿祯随太后去承德行宫时还是在初夏,如今晃眼竟已是三月有余。

她没有失信,每三、五日便会写一封信给懿祯,可是他……

星宓的视线落在左上方的几张信纸上,秋风拂过,即使有镇纸压着,纸张仍是不甘寂寞地轻舞着,寥寥不过数张,五根手指头都可以查得过来,而纸上的字亦是寥寥数语,除了无关痛痒地几句惯例的问候,就是他在行宫一切安好,勿念。

勿念?他这个样子怎能让她勿念?她念得要死,她念得恨不能就这么骑上一匹快马冲到承德去,冲到他的面前,揪住他的衣领,大骂一声:懿祯,你这个混蛋!

叹口气,星宓知道,这也只能是想想而已。而有些话,在信上是说不清楚的,所以在信中她也忍下了一些最想知道的问题,只拣些平常开心的琐事来说,就等他从承德回来,两人面对面的,将压在心底的话说个清楚,问个明白。

于是,摊开信纸,星宓拿起毛笔,蘸了墨,正打算下笔再写一封信时——“扑簌簌”,随着一阵扇动翅膀的声音传来,一只漂亮的白毛鹦鹉飞进窗口,落在星宓的面前。

星宓张大眼睛,惊喜的看着它,心里的不快一时间冲散不少。

放下笔,起身看看窗外,它应该是家养的吧,怎么会飞到这里来呢?

“格格吉祥!格格吉祥!”鹦鹉似乎并不怕人,竟然张口叫道,细声细气的,再加上它歪着小脖子的讨巧模样,可爱极了。

星宓笑,心说,看来这个小家伙就是来找她的咧,只不知是谁人所教?

“你叫什么名字呀?”星宓问,有意与这小家伙话家常,虽然并不指望它能够一一作答。

鹦鹉的小圆眼睛闭了闭,又睁开,答道:“恭喜发财,恭喜发财。”

扑哧,星宓喷笑出声,“这叫什么名字呀?”

“豹子,通杀。”鹦鹉又叫。

呃?这小家伙的主人该不会是赌坊常客吧?星宓努力回忆,家里似乎没有哪个人有这项不良嗜好啊?难道它是哪个喜好留连赌坊的下人所养?

“笨蛋。”一声笑骂将星宓的思绪拉回,一抬头,她看到靖月竟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窗外,指着小鹦鹉不满地数落着:“这么简单的问题都答不上来,枉我花了五两银子在你原来那个赌鬼主人的手里买了你,还教了大半日,就只学会了一句‘格格吉祥’,真是欠……”本想说“欠揍”的,但转念一想,没听说过有揍鸟的,便道:“欠拔毛,看我不把你身上的毛都拔光不可。”

靖月撸胳膊挽袖子作势就要给笨鹦鹉大刑伺候,鹦鹉见状,竟忽然福至心灵起来,边跳着躲避靖月的魔爪边尖着嗓子喊着:“救命啊~救命啊~杀鸟啦~拔毛啦~没命啦~”

“哈哈~~~”星宓捂着肚子,看着一大一小,一人一鸟的在耍宝,乐得几乎喘不过气来。

笑闹过后,两人将鹦鹉关进笼子里挂在檐前,又为它摆好了吃喝,看着小家伙大快朵颐地吃了好一会儿后,星宓忽然想起一件事,便招呼靖月进到屋子里来。

然后,星宓从抽屉里拿出了一块玉佩,莹透的玉身配以红绳结成的祥云结,下缀一颗光洁圆润的白珍珠,雅致得让人爱不释手。

“送给你的,喜欢吗?”星宓问。

靖月小心翼翼地接过玉佩,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真的是送给我的?”

“当然啦,”星宓笑,颇有些成就感地道:“这是我亲手编的哦,呵呵,太细致的活儿我做不来,不过编这个还成。”

“谢谢你,我很喜欢。”靖月了解星宓是最不耐烦做这些女工针织的,所以星宓能够耐心地为他做这个,他是别提有多高兴了。

“我来为你戴上吧?”

“好。”

星宓蹲下身来,专注地为靖月系在腰间。

靖月居高临下,嗅闻着星宓身上飘散着的特有地露水般的香气,看着星宓的发顶,绵密的睫毛,挺秀的鼻子,还有那微微上翘的唇,以及星宓细白的手指似有似无地碰触在腰间,只觉得全身酥酥麻麻,连接下来星宓说了些什么都是有听没有懂的。

“只可惜不是什么最上成的玉,我的私房钱有限啦,不过这颗珠子可是很不错的哦,据说还满值钱的,是我拆了簪子配上去的,而那只簪子是前些年额娘过寿时一位官太太送的,额娘见我喜欢,就转送给了我。”

“星宓……”莫名地,靖月轻唤她的名字,声音异常地低哑。

“嗯?”星宓应着,同时将靖月的衣襟整理了一下,起身道:“大功告成,看起来还不错,等将来我有了钱一定给你配块更好的玉。”

“星宓……”靖月只觉得连呼吸都变得困难。

“怎么了?”星宓终于发现了靖月的不对劲,不解地问,“哪里不舒服吗?”抬手放到靖月的额头上,发烧了吗?她常觉得靖月的体温比常人的低,不知他若发烧的话,会是什么样?

本就情动难抑的靖月被星宓这样子一碰,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冲上了脑门儿,然后又从脑门儿直窜到四肢百骸——那一晚,星宓坐在木桶里,昏黄的烛光映着她完美无瑕的肌肤,宛如一朵*芙蓉……

仿佛着了魔,靖月伸手抬起星宓的下巴,大拇指轻轻抚弄着星宓粉嫩嫩的唇,没有什么目的地,只是单纯地凭着直觉和心底里最深的索求,屏息地感受着指上令人心动地柔滑,恍惚之中,已是目眩神迷,如痴如醉。

一定有什么东西不对了?

星宓瞪大眼睛仰??着靖月,还没有反应过来靖月在做着什么时?只觉得心跳已快得仿如擂鼓一般,令她整个人几乎在他的掌心下打起颤来。

她这是怎么了?

而他,又在做什么?

“嗯哼——”一个超大声的闷哼传来突地打破了这一切,星宓和靖月在还未来得及看清是谁时,已惊觉的跳开了,远离对方一丈远。

“星宓,靖月,你们都在啊?”来人首先打破尴尬地气氛。

“哦,”星宓看着来人,呆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地招呼道:“五哥,你来啦?今天没去当值吗?”

“今儿旬休,特地代额娘来跑趟腿。”五哥德克锦状似悠闲地道。

“什么事啊?”

“额娘说皇后派人传话来,邀星宓格格一同秋猎。”

“为什么?”

“因为阿茹娜也会去。”德克锦观察着妹妹的表情,缓缓地道,一脸忍笑状。

果然,没有令他失望的,星宓的面部神经有一根开始抽搐,并咬牙道:“那丫头也老大不小了吧?怎么还没有嫁出去吗?”

“呵呵,看来是没有,恐怕与某人一样,没人敢娶吧?”德克锦与星宓的年岁较为相近,所以彼此之间的相处也相对其他兄长随意些。

星宓自然听得出五哥是在影射她就是那个所谓的某人,但却懒得与他争口舌之快,因为她只要一想到又要与阿茹娜见面,就头痛的什么力气都没有了。

乖乖,这都三年咧,她这是造得什么孽哟?

自动请缨来替额娘传达皇后懿旨自然是想看小妹这发愁的可爱模样啦,如今目的已经达到,当然是要功成身退了,于是,德克锦来到门口,末了,还不忘好心地提醒靖月,道:“靖月,我想你也应该重点习练一下骑射的,因为阿玛说这次也让你一同去参加秋猎。”

阿茹娜是个蒙古郡主,与星宓同龄,在前年的秋猎中,和星宓成为了,呃……怎么说呢,应该是亦敌亦友的关系吧,汗,还满微妙的。

按星宓的话说,那阿茹娜就是个没事儿找事儿的主。

故事还得从三年前的秋猎说起。因为星宓吵着要参加秋猎,而九王爷又被缠得没有办法,只好带上了她,如果星宓知道,她会在秋猎中遇上阿茹娜的话,她觉得,就算呆在家里闷到发霉,也不会去的。

但,事事难料,谁让她就这么“不安于室”呢?

对于一帮贵族女孩儿和十岁左右的小孩子来说,秋猎也就是在草原上骑骑马,追个小羊,撵个小鹿,在蒙古包里浅尝个马奶酒,过过干瘾也就是了,谁也不会真的指望她们去加入猎围队伍中帮忙打个狼、射个雕,活捉个野马、野驴什么的。

所以,为了让这些孩子们高兴,侍卫们特地圈赶了一些小动物,比如野兔、羔羊、梅花鹿等等聚集在一起,让孩子们射猎为乐,又不会遇到危险。

星宓就是这么认识阿茹娜的,在圈占的游乐场里,她觉得这些小动物们都好可爱,所以并不去射,其实也知道射不中,只是挥着马鞭追着它们后头跑,看着它们四下奔逃,便觉得有趣了。

可是阿茹娜并不这么认为,她不屑于玩这种小孩子的游戏,她要和男孩子们一起去策马扬鞭,猎狐猎狼,甚至是黑熊黄羊,就算没有机会真的拔箭去射,但那种参与感是在这种小儿的游乐场里永远也体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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