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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天命鬼神论——儒家的宗教观(2)

刘向《说苑》记载:孔子的弟子子贡问孔子,死人有没有知觉?孔子回答说,怎么说呢?我说死的人有知觉吧,又恐怕孝顺的子孙们妨碍活人的生活,不惜代价地埋葬他们死去的先人。我说死人没有知觉吧,又恐怕那些不孝的子孙们不埋葬他们死去的先人。孔子开玩笑说,赐(子贡名)啊,你要想知道死人有知无知,不必着急,等你死了以后,你什么都明白了,那时还不算晚。孔子这句玩笑话倒是承认了死人有知,不过细辨起来也未必,或许只有子贡那样聪明的灵魂死后才能有知呢?换一块“不可雕”的“朽木”,可能死去就像木头烧尽,寂然无息了。冯友兰指出,《说苑》的这段记载,说明了孔子为什么对于鬼神的问题采取了含糊其辞、回避问题的态度。按照冯友兰的说法,孔子对于鬼神本身是否存在并不关心,他只关心对鬼神问题的谈论会产生怎样的人事影响。《说苑》的这段记载所反映出来的,孔子的意思是,对鬼神存在的问题最好不了了之,因为是否真的有鬼,这是个高远难知的问题,不如出于丧祭之礼的现实需要,实用地设定鬼神的存在,使百姓有所敬畏,一如既往地恪守儒家宣扬的孝悌之道,不致因心无忌惮而放肆越礼。用孔子弟子曾参的一句话说,这是为了“慎终追远,民德归厚”。(《论语·学而》)“慎终”说的是丧礼,“追远”说的是祭礼,之所以要祭典先人,是要让百姓对父母先人的养育之情懂得感恩,借丧祭的礼仪,表达自己铭记不忘的心情。人人如此,民心就能淳朴厚道。

冯友兰认为,孔子等儒家学者对于鬼神的态度,其实是理智上否定它的存在,而情感上认可它的存在。亲爱的人死了,理智上也清楚,人死了就是死了,活不过来了,谁没见过死人,谁又见过复活的死人?但理智越清醒,死人的事实显得越残酷,活着的人受打击越大,在强烈情感的拨弄下,理智也越来越迷糊了:谁能证明我的亲人真的死了?确实没救了?即使他真的和我们不一样了,为什么不是别的一种活法?他就不能在肉眼看不到的世界里安居乐业吗?儒家认为,人不能任凭理智推动着刻板地生活,还需要多种情感的滋养和抚慰。如果光靠理智生活,事事惟真是认,硬着心肠取消丧礼,结果只是把生人活埋了,人生毫无生趣;但若纯依感情行事,则会把假设当成结论,把待定当做确定,否认理智的判断。在决定对死者的态度时,不能不考虑生者的理智和情感这两个方面。照儒家的解释,丧祭之礼“允执厥中”,恰当地处理了理智和情感这两个方面。它消除了偏执迷信的成分,以另一种方式满足了人的情感的需要。冯友兰认为,以假想的真实为绝对真实,这是宗教的态度;儒家不偏不倚、中庸平和的安慰情感的做法,是诗意的做法。冯友兰说,宗教和诗,二者都是人的幻想的表现,这种幻想融合了想象和现实状况。不同的是,宗教很认“真”,诗则是真真假假,飘忽不定的。诗所说的未必不是真事,但纵然作者自己知道不是真事,他还是要自己欺骗自己,那是自觉的自欺。它不在科学的领域里,当然对科学绝无妨害。诗给予我们情感的满足,这只会促进理智的进步。

照儒家的这种说法,当人在行丧祭之礼时,是在欺骗自己,可又不是真正的欺骗,而是以诗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情感需要。《礼记》中孔子说:“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也。之死而致生之,不智,而不可为也。”意思是说,亲人死了,就以为亲人永远消失了,不必举行丧礼,这是不仁的做法;但如果亲人死了,却以为它的灵魂不灭,以鬼神的方式存在于世间,则又是不理智的做法。这两种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孔子的后学荀子曾作《礼论》来总论儒家的丧祭之礼。他说:丧祭之礼,是用活着的人来修饰死者,在送丧的时候好像死者还活着一样。所以对待亲人,要做到如死如生,如亡如存,善始善终。所以丧祭之礼,没有其他的意义,只是用来表明生和死的道理,当人们送死人而去的时候要满怀哀痛与敬意,使死者终其生命时有所归依。

《礼论》中还说:“丧祭之礼,是表达生者对死者的哀思与爱慕之情的,最能表现儒者的忠信爱敬与礼节文貌。若不是圣人,则不能理解其中的含义。在圣人的倡导下,统治者能安然遵行丧祭之礼,民间则把它当做一种风俗。丧祭之礼在君子那里,表现的是为人之道;而在百姓那里,则是一种迷信,他们真以为人死后灵魂不灭,鬼神存在。所以丧祭之礼的本质,是‘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状乎无形影,然而成文’。”

用孔子的话来讲就是“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就是说,祭祀祖先要十分诚敬,宛若祖先就在那里。祭神也要十分诚敬,好像神就在眼前。一方面祭祀要郑重其事,另一方面也要知道祭祀的对象是无形无影的,不必执为真有,也未必真的没有。

照荀子这样的解释,丧礼、祭礼完全是就情感方面立论,祭祀之本意,也只以求情感上的安慰。其意义完全是诗的,而不是宗教的。

此外,冯友兰还指出,儒家的祭祀祖先,除了表达“志意思慕之情”外,还具有“崇德报恩之义”。在中国旧社会,各行各业的人,都要供奉行业之神,如木匠供奉鲁班,酒家供奉葛仙。这种做法的本意是:饮水思源,崇德报功,奉祖师为神明,以表达崇敬之意与报恩之情。至于天地星辰、山川草木,儒家也是以崇德报功之义而崇敬之,如《礼记》所说:“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

鬼神与信仰

孔子对于鬼神的态度大概是,不明确地否认鬼神的存在,但也不强调鬼神的存在。

儒家从情感上立论,特别强调丧祭之礼,可是在理智上并不相信鬼神存在。这看似矛盾,其实并不矛盾。按冯友兰的解释,儒家行祭礼的原因并不是因为相信鬼神真正存在,当然相信鬼神存在无疑是祭礼的最初原因。行礼只是祭祀祖先的人出于孝敬祖先的感情,所以礼的意义是诗的,不是宗教的。但当时的许多人都不能理解这一点,孔子有个学生叫宰我,他曾经斗胆向孔子建议改变守丧时间。他说:三年的丧祭之礼,时间太长了。君子如果三年不学习,不奉行礼,不制作乐,社会则失去做人之楷模,老百姓将无所适从,长久以往,必致礼崩乐坏无疑,所以守丧一年足矣。孔子就反问他,你平时吃粟米,穿锦衣,能心安理得吗?宰我说心安理得。孔子说,既然你心安理得,你就可以不守丧三年。不过君子守丧期间,内心悲痛,以致茶饭不思,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所以不愿过早地结束丧祭之礼。宰我出去后,孔子感叹到:“予之不仁也!予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则也。”意思是:宰我这人真是不仁啊!父母把他生下来,掌上怀中,膝下背上,辛辛苦苦拉扯了三年,然后才稍稍离开父母羽翼。父母亲死了,做子女的守丧三年,这是天下通行的道德法则,他还觉得吃亏了!实在不怪夫子叹气,宰我是个功利主义者,他认为鬼神既然不存在,就没有必要守丧三年,否则徒然劳民伤财。孔子反问他不守丧三年能否心安理得,是要以此激发他的亲亲之情,孰料宰我竟无动于衷。孔子只得明确地指点宰我:儒家行三年丧祭礼,并非出于理智的考虑,而是为了表达对死者的哀思与敬意,安慰生者失去亲人的悲痛的心情。宰我似无感悟之意,看来明师对劣徒也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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