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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家庭与教育 (1)

我在夏威夷出生,在印尼长大。我拥有黑色皮肤,却成长在一个白人家庭。然而我正是从这多种多样的文化中汲取着养分,长大成人。

——巴拉克·奥巴马

祖父与祖母

1988年,奥巴马进入哈佛法学院读书。在前往波士顿之前,他初次来到了自己的家乡肯尼亚。对他而言,此次家乡之行意义重大。在这之前他曾经在芝加哥从事了两年半的社区组织工作,他认为自己的生活需要一些改变。正如后来当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伯纳德问他为什么想起来回家乡看看时,他说他也不太清楚其中的原因,但冥冥之中就是感觉回家乡寻根的时候到了。而且他发现这次来到非洲,感受到的远远不止家的感觉。奥巴马从小就没有父亲的陪伴。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对自己多种族身份的困惑一直伴随着他。因此对于这个身世复杂、经历坎坷的年轻人来说,这次家乡寻根无疑是一次精神上的洗礼,帮他找到了灵魂的归属。

奥巴马此前在欧洲进行了为期三周的访问。在这三周内,他去了很多以前早已耳闻却一直没有去过的地方,然后发现自己先来到这里是个错误。他身上没有任何欧洲文化的烙印,在这里生活找不到任何的归属感。是的,他原本就不属于这里。他明白了自己先到欧洲来看看,只会让他更想去非洲,去了解自己的父亲和家乡。他两岁的时候,父亲就离开了夏威夷,留下了他和母亲一起生活。后来他只见过父亲一次,那年他只有十岁。

离开欧洲后,他坐上了飞往非洲的飞机。他心中有了些许放松和解脱,但又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和紧张,因为他即将面对那个让他魂牵梦绕却又知之甚少的家族。当飞机降落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的国际机场时,他受到了姑姑和他同父异母的姐姐奥玛的热烈欢迎。她们带他来到了家中,姑姑告诉姐姐说:“你一定要照顾好巴利,不要再让他迷路了。”奥巴马对于姑姑这种说法感到很困惑。奥玛解释说,对于那些离开家乡很久的人,即使人们知道他身在何方,但还是会说他迷失了回家的路。[ 巴拉克·奥巴马著:《源自父亲的梦想》,纽约:三河出版,2004年版,第307页。

]后来家里的亲人和朋友们都亲切地称呼他为巴利。就这样,奥巴马的灵魂之旅由此展开。

到达肯尼亚后,奥巴马见到了家族中的很多成员,有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们,有姑姑婶婶们,还有表亲和堂亲。通过别人对祖父侯赛因·昂扬格·奥巴马和他的父亲老巴拉克·奥巴马的回忆,他知道了很多关于他们的故事,也明白了作为奥巴马家族的子孙后代意味着什么。为了更加了解祖父,奥巴马和姑姑、兄弟姐妹们一起坐火车去看望了祖母,也就是祖父的第三个妻子。他们乘坐的火车所行走的铁路最初是由英国人在1895年修建的。这条线路是从印度洋沿岸的蒙巴萨市[ 蒙巴萨位于肯尼亚东南部,东临印度洋,滨海省省会,是肯尼亚最大的港口城市,也是第二大城市,同时还是富有魅力的旅游胜地。——译者注

]通往东海岸的维多利亚湖[ 维多利亚湖:非洲第一大湖泊。位于非洲东部,乌干达、坦桑尼亚、肯尼亚交界处,东非高原中部。赤道横贯北部。为大陆凹陷而成。——译者注

]长达600英里铁路的一部分。这次旅程对于奥巴马此次寻根之旅也意义非凡,因为从那以后他才真正了解了自己的老家,那个被称为“四方宅院”的地方。奥巴马同父异母的姐姐奥玛和哥哥罗伊已经去过那里很多次了。奥玛告诉他,他一定会喜欢上祖母的,因为她是个极具幽默感的老太太。她常年与祖父生活在一起,所以需要这种幽默感。她将祖父称为“恐怖老头”,还说之所以这样称呼他,是因为他是个极其苛刻、异常严厉的人。罗伊补充说祖父会招呼大家一起坐在餐桌前吃晚饭,用精美的中国瓷器,就像英国人一样。但倘若吃饭时有人说错了话或用错了餐具,他就会拿着手杖去敲打他的脑袋。奥巴马的姑姑泽图尼则肯定地对他说,父亲给她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是的,他的确很严厉,但同时,他也深受人们的敬重。

在阿莱沟这个村子里,祖父家的宅院是村中最大的几处宅院之一。大家都知道他是种庄稼的好手,能让任何植物都生根发芽。姑姑说祖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一直在一位英国军官身边当厨师。在英国军队里工作了多年后,他学会了那边的种植技术,回家后就应用到了自家的田地里。

奥玛说,如果奥巴马家族中出现了什么麻烦事,基本上都是由祖父引起的。祖父是唯一一个让他们的父亲老巴拉克都畏惧的人。奥巴马觉得这个说法好像很正确,如果他将自己听到的一段段故事和只言片语拼凑起来的话,用这个说法去解释,一切似乎都变得明朗起来。[ 巴拉克·奥巴马著:《源自父亲的梦想》,纽约:三河出版,2004年版,第369~372页。

来到祖母居住的村庄后,奥巴马最先见到的两个人是父亲的两个兄弟——他的叔叔尤瑟夫和萨伊德。萨伊德叔叔是爸爸最小的弟弟,他对奥巴马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告诉他,他早就听说了自己这个侄子有多么得出色。到达祖父家的宅院后,奥巴马看到了这个他早已耳闻的“四方宅院”。院子里有一座低矮的房屋,屋顶覆盖着波纹状的铁皮。院子四周有坚硬的墙壁。院子里面种满了红色、粉色和黄色的三角花,还养了一些小鸡。高大的芒果树下喂养着两头奶牛。这时,一位头上裹着厚厚的围巾、身穿印花裙子的老年妇女从屋子里面走了出来。她有一双明亮的眼睛,面庞酷似叔叔萨伊德。

她大声地和奥巴马打着招呼,说:“孩子,你来啦!”祖母说的是非洲当地卢奥人自己的语言。她告诉奥巴马自己早就盼望着有一天能见到她亲爱的孙子,他的到来让她开心不已。她给了奥巴马一个热情的拥抱,就带着他走进了屋。屋里面到处摆放着家人的照片,其中包括他的哈佛校友,也就是他的父亲老巴拉克、哈佛毕业证书以及父亲的亲生母亲——祖母阿古玛的照片。喝过茶后,他还跟着家人去看了位于一块玉米地边缘的两座坟墓。其中一座坟墓埋葬着祖父,上面竖起了墓碑。另外一座没有墓碑,上面只是覆盖着一些瓦片。奥巴马的哥哥罗伊说,六年过去了,人们还是不知道这里埋葬的到底是谁。

这一天剩下的时间里,奥巴马一直在切身感受着祖母和村里人们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现在他仍然能清晰地记得所有的细节,他说:“那天的每一刻都不仅仅是简单的快乐。更重要的是,我能真实地感觉到自己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动作,每一次呼吸和说过的每一句话都饱含着我生命的重量;感觉到我的生活圈正变得完整起来;感受到那个时刻,就在那里,在那个地方,我最终看到了自己。”[ 巴拉克·奥巴马著:《源自父亲的梦想》,纽约:三河出版,2004年版,第376~377页。

祖母告诉他,以前祖父还会在家里的院子里种地,家里人现在也在种植一些庄稼。就在这个院子里,奥巴马听到了自己家族的故事。有一天,在芒果树的树阴下,奥巴马让祖母给自己从头开始讲家里的故事。后来他回忆说,从祖母张嘴的一霎那开始,他感觉到家里所有人的声音都汇集在了一起。三代人的声音就像奔腾不息的江水朝他涌来,而他提出的问题就像投到水中的石块。[ 巴拉克·奥巴马著:《源自父亲的梦想》,纽约:三河出版,2004年版,第394页。

]祖母告诉他,他的曾祖父靠着开垦土地发家,后来拥有了很多牛群和羊群。她说他一共有四个妻子,很多孩子,其中一个就是奥巴马的祖父。虽然这些孩子们都没有上过学,但他们从父亲和族群的长辈那里学到了很多生活本领。男人们学会了怎样放牧、打猎;女人们学习如何种地、做饭。祖母说祖父最奇特的地方在于他总是闲不住,喜欢整天在外面游荡。祖父学过草药,知道哪些植物可以食用,哪些可以治病。在他小的时候,有一天村里来了一批白人。他对他们很好奇。

后来他离开村里几个月,再回来时,他的衣着已和白人没什么两样——身上穿着衬衫和西裤,脚上穿着鞋子,这让家里人对他很反感。就这样,他被自己的父亲遗弃。但不久后他就离开了家乡,回到一个叫基苏姆的城镇。他曾经在那里居住过一段时间,还为驻扎在那里的白人工作过。那段时间,他学会了读书、写字,学习了有关土地权和会计学的知识。他表现出的出色才能让英国军队对他很器重。由于那时候非洲人不能乘坐铁路,他步行走了两个星期来到内罗毕,开始为一个英国家庭服务。祖父不仅是一个出色的厨师,还是个得力的管家,他把家里管理得井井有条。这使得祖父在他的雇主之间很有声望。这样,他就有了足够的钱财在一个叫肯都的地方购置地产,买了牛羊。那里离祖母现在居住的村庄并不远。

后来祖父昂扬格·奥巴马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了一座房屋。这座房屋的外表和附近人家的传统房屋样式都不相同。他把家里打扫得十分整洁,来到家里做客的人进门前都要把鞋子脱去,并且用刀叉在桌旁用餐。他还坚持凡是自己吃的食物都要洗干净,而且每天晚上他都会冲澡、洗衣服。他还对自己的物品和财产都严格管理。但当别人需要的时候,他又总会慷慨地送给别人礼物、衣服或钱。可是如果有人没经过他的同意就私自动用了他的东西,他就会特别生气。所以邻居们都觉得他脾气很古怪。那时他还没有结婚,这一点也很奇怪。有一天,他忽然觉得自己应该成家了。但是由于他在持家方面要求严格,没有一个女人能达到他的要求。经过几次婚姻的尝试,也花了不少彩礼钱,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和他一起生活的女人。但几年后他发现她没有生育能力。根据部落传统,这一点足够可以让祖父与她离婚。

但祖父仍然让她居住在院子中专门为她建造的一间房子里。当时,祖父仍然在内罗毕工作,但他经常回到肯都看看自己的土地。后来他觉得自己还需要一个妻子,于是回到肯都开始打听起村子里的女人。最终他选择了一个以美貌著称的年轻女孩,她就是阿古玛。后来,他们有了三个孩子,老二就是奥巴马的父亲老巴拉克。再后来他又结婚了,第三个妻子就是祖母。祖母是在16岁的时候嫁给祖父的,并和他一起在内罗毕生活。阿古玛和孩子们一起在肯都生活得并不快乐。祖母回忆说她的脾气很暴躁,因为她觉得自己的丈夫在收拾家务和抚养孩子方面的要求实在太高。但二战爆发后,阿古玛的生活好过了一些,因为昂扬格跟随着一位英国军官离开了非洲,成为了他的专用厨师。他跟着英国军队在外面漂泊了三年后才回家,带回来一个唱片机和一个女人的照片。他说他已经和照片上那个女人在缅甸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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