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那好,你等着,我去把措施买回来。”
他是那样迫不及待,不到十分钟,就从一个成人保健品商店买了一打避孕套回来。叶秋荻面墙躺着,不看他。他手忙脚乱地戴上套子,伸手将她扳了过来……快乐到极点的时候,叶秋荻在他肩膀上咬了一口,疼得他眉一皱,但他忍着没有出声。
他们很快被快乐的潮水淹没了。
后来,蔡凌云做善后工作时,发现套子上沾有鲜红的血迹,他大为惊骇。以他想来,像叶秋荻这种敢作敢为的女孩,是不会是处女了的,他根本没想到,他会得到她的初夜权。
他有些懵懂,结结巴巴地:“怎、怎么会流血?”
“怎么,哪里不对头吗?”叶秋荻飞快地穿好内衣和裙子,嗔怪地道。
“不是,我没想到……”
“流血不流血,很重要?”
“不,不重要,我只是……”
“不重要就别想那么多,我只是觉得该走到这一步了,就走到了这一步,跟是不是第一次没关系。”叶秋荻说,“我也是对自己和你,都很有把握了,才决定走出这一步的。”
“谢谢你,我很幸福,也很幸运!”蔡凌云不禁有些哽咽,心头卷过狂欢的浪潮,蓦地将叶秋荻拥在怀里。
他晓得,他的恋爱真正的瓜熟蒂落了,他的心有了归宿感。他嘴里说那事不重要,其实跟大多数男人一样,内心是很在乎的。童贞的血会给男人以虚荣,满足他们的占有欲,他们对它比对诺言看重得多。仿佛那染红初夜的液体才是最靠得住的。蔡凌云知道,从此之后,他就可以和她谈嫁论娶了。
那三张不同寻常的素描,最好的那张他舍不得拿出去,就自己留下了;稍次的那张成了他的毕业创作,在老师那里得了高分,并参加了毕业作品展;再次的那幅则当场撕了,他不想它流落到别处,让别的人看见。
毕业之后,他们双双回到莲城,并且双双进了莲城早报社。结婚之后,蔡凌云将那幅素描佩了个精致的画框,挂在他们的卧室里。
在婚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们每晚都跟产生这幅画的那天一样甜蜜。他们像两个贪吃而又自私的孩子,为了过得轻松洒脱,又不会有第三者来分享或分散这份甜蜜,决定当丁克一族,终生不育。
蔡凌云对自己的工作并不满意,主要是太清闲了。闲得骨头里都发痒。在当了八个月的美术编辑后,终于再也耐不住寂寞,决定停薪留职,去找自己喜欢的事做。
他是这样跟叶秋荻做思想工作的:“老婆,为了使你有更大的选择名牌时装的自由,我打算到商海游一阵子。”
叶秋荻则说:“老公,为了你获得更大的个性自由的空间,我支持你游一辈子!”
蔡凌云先是在一家装饰公司做家具设计,把市场摸清楚之后,毅然跳了出来,以自己的名字注册了一家广告公司。他脑筋灵活,为人爽快,善于拉关系,十分适应社会的各个方面,又有比较新潮的现代广告设计理念,业务很快就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了。不到三年工夫,凌云广告公司就在莲城路牌广告中占了三分之一的市场份额,蔡凌云也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款”。市政协委员、青年企业家、全省十佳广告人这类的头衔也像鸽子一样陆续飞来,落到他的头上。他与报社彻底脱离了关系,将人事档案放在了人才交流中心——其实,自己当自己的老板,那捞什子完全失去了作用,烧掉都行——但报社还得巴结他,指望他念旧情,念还有一个妻子在报社,在给人做广告策划时,能拉一些广告到报社来发布。
在商品经济的汪洋大海里,蔡凌云这条鱼是游得多么欢畅啊,老婆如此的优秀,事业如此的发达,生活多么的幸福。
可这一幸福不打紧,就有点奋斗到了头的感觉,就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味道了。忙完业务上的事后,他就仰靠在老板椅上望着迷茫的远方发呆。他的眼神虚无飘渺,他看不清前面的路,不晓得人生该奔向何方。
他的双眼就这么迷惘着,没有了灵性和光泽,直到有一天,一个女孩的到来,才猝然明亮了起来。
女孩叫黄玉珊,22岁,才从大学毕业,是来他的公司找工作的。
他的公司管理很严格,一个萝卜一个坑,不需要多余的人。但是,黄玉珊长得太有特色了。小巧、玲珑、白晰、苗条,瓷人儿似的。眼睛水汪汪的,特别大,特别圆,有点像日本卡通女孩,但不像影星赵薇那样大而无当,而是大得有味道。他的生活是需要有一些别有味道的东西了。他向来看不起那些靠钻市场经济不规范的空子而发达起来的暴发户,他们往往胸无点墨,粗俗不堪,却要给自己配一个靓丽的女大学生作秘书,而那些秘书的工作内容,又是众所周知的,也是遭他鄙弃的。不过见到黄玉珊,他的思想就有所解放,观念也有所改变了。配女秘书,其实也是配一种派头,配一种象征。女秘书也是公司形象,而形象也是一种生产力啊。如果有个小姐坐前台,兼作他的秘书,不是可以将他从许多琐碎小事中解放出来吗?他不就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来思考公司如何发展这样的重大问题了吗?
他当机立断,接下了黄玉珊手中那一册装订得十分精美的自荐书,他让她过两天来打听消息。他说他要认真看看她的简历。他殷勤地送黄玉珊出办公室。
走到铺着红地毯的楼道里时,他与她握手告别。
不知怎么,握着她的手,他一时没舍得松开。她的手又小又软又温,有种特别的、贴心贴肺的感觉。
又不知怎的,他轻轻地捏了她的手一下。
黄玉珊立即放下长长的睫毛,盖住了黑幽幽的大眼睛,嫩白的脸上飞出两团红晕。
与此同时,他感到,她也轻轻地回捏了他一下。
是有意,还是下意识?是慌张挣扎所致,还是一种心领神会?他难以下定论。
他松开她的手,心里晃晃悠悠了好一阵。
黄玉珊走了很久,他还在回味那只小手的味道。
他想起了一首流行于酒席间的民谣:“握着小姐的手,好像回到十八九;握着情人的手,千言万语在心头;握着老婆的手,好像左手握右手。”
说得妙极了,民间真是有智慧啊。玉珊小姐的手确实扰乱了他的心,让他心神不宁,难以忘怀。而夫妻多年之后,妻子的手,也确实让他没多少感觉了。
难道,他就此生了外心吗?不,妻子仍是他的至爱,是他生命中最宝贵的,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取代她。无论是感情的融洽还是性爱的和谐,他和妻子都是超一流的,他相信,没有什么人可比。而他蔡凌云,也根本不是那种所谓“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花心男人,根本不是。为应酬客户,他经常出入那些灯红酒绿的娱乐场所,但他从不碰那些小姐,连看都不正眼看一下。
他是有他的道德底线的。
那么,他为何对黄玉珊念念不忘,以致于被她那双大眼和一只小手扰乱了心性呢?想来想去,他想到了妻子对上网聊天的热衷,顿觉豁然开朗。
是的,妻子与网友聊天,冷落了他,或多或少影响了他的自尊和自信。
他相信,网上聊天,是有情感交流的。他之所以对素昧平生的黄玉珊产生了兴趣,是对妻子上网聊天的一种反抗,是一种因爱而生的报复行为。
蔡凌云自以为找到了问题症结所在,于是,当他再次看到叶秋荻与那个叫凉秋的网友聊天时,就霸道地关掉电脑,掀倒妻子,奋力与妻子做爱。
他多么想重温与妻子初次媾爱的感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