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像司马光说的那样做,举国讳言打仗,执冰以嬉,对于歌舞升平来说是很好了,但此后北方外族长驱直入,百座城池都望风披靡,我却不知道它祥在哪里呢。他还说,保甲法刚开始实行的时候,调度很混乱,每家每户都受到骚扰。任何事情在开始实行的时候,由于缺少经验,都会遇到一些问题,举措也会有失当之处,这是在所难免的。但要看它是否值得去做。如果值得做,即使遇到一些困难,发生一些问题,也应该坚持下去,不能戛然而止。何况司马光说这番话的时候,距离熙宁初年(公元1068年)开始实行保甲法已经过去十七年了,官吏已经熟悉了他的工作,而且,法令也已经有了成效,这时,却要翻出老账,可以说是公平吗?况且,过去因为百姓不熟悉军事才要兴办这样的民团进行教练,也许骚扰了百姓;而今天要把百姓已经熟悉的生活完全改变,难道不是另一种骚扰吗?以暴易暴,尚且是不可取的,何况以暴易仁呢?他还说,用于奖励和赏赐的钱财,浪费了国家财政,好像是这样吧。但为什么不想一想,保甲的经费,其实来自封椿各库和禁军缺额所节省的军费,并没有动用国家财政一分钱。
他也不看看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的统计数字,由于改行保甲的原因,每年节省军费一百六十余万,而保甲和犒赏所需只有一百三十余万,两者比较,还能节省不少于三十万贯钱!实际上,为了保持国家的实力,这些钱有时是不能省的。如今世界各国,不惜花费数以亿计的资金来发展海军就是这个道理。何况它在前面已经节省很多了。司马光的这种说法不过是要迷惑皇帝罢了。至于他最后的论调,以为中国人,虽然以军事技能加以训练,也是毫无用处的。他这样说,即使判定他犯有侮辱国民之罪,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按照他的说法,似乎外国人就永远适合充当征服者,而中国人就永远适合充当被征服者。既然中国人经过训练仍然不适合征战,而那些招募来的士兵,难道不是中国人中的一分子吗?以前的这些募兵是不能抵御外族来犯的,这种情况,五尺童子都能了解,难道司马光竟不知道吗?如今只是指责保甲制度不能应付战争,却不提出那种办法可以应付战争,推测司马光的用意,是不是认为,以臣妾的身份对待北方外族是天经地义的,没有谁敢于挑战这个事实呀?唉,当时那些贤德之人对于新法为什么不满,他们的理由大约也就是这些了。从保甲法这一件事来看,其他的就可以类推了。
自从元祐初年(公元1086年)废除保甲法之后,元符二年(公元1099年)虽然有人提议恢复,但终于没有实行。到了宋徽宗崇宁年间(公元1102—1106年),蔡京这个反复小人,借口恢复神宗时实行的新法,再次提倡实行保甲法,但从精神到形式,都不是王安石搞的那一套了。高安陈汝锜说得好,他说:“宋朝是个因武力衰败而导致国力贫弱的国家,武将的权力在酒席宴上被解除,地方的兵力就衰落了。守卫天子的禁军,承担了戍守边境,征讨异族的任务,京城的守备也就衰弱了。招募游手好闲的人,给他们刺上字,以充当士卒,既妨碍了当地百姓的生活,又因为供养他们而使得百姓陷入困顿,其驻地防御也因此显得很薄弱。所以,金兵一出手,就攻陷了朔州和代州,接着又围困太原,拿下了燕和蓟,直捣汴梁开封,于是才有了南朝即宋朝无人之叹。而太后手诏,也有人们不懂军事的遗憾。
如果保甲法不被废除,民兵按时进行训练,用兵谋略越来越熟悉,家家都配备了兵器,而且人人都能同仇敌忾,纵然是胡马向南方嘶鸣,又何至于金兵能像自由自在的旅行者那样行进了数千里,竟然没有一城一垒触犯它的锋芒!又何至于纷纷召集军队,心情沉痛地下一个勤王的诏书!所以我认为,王安石实行保甲法,训练民兵,已经预料到他日会有一场靖康之难啊。而靖康之难之所以像河决鱼烂一样,就是因为保甲法被破坏,只顶着它的名义,却抛弃了它的实质,国家财政的支出越来越多,而国家的锐气却越来越少,就像驱使着有病的妇女和弱小的孩子,赤手空拳去和豺狼搏斗,能不马上被利爪和锐齿撕碎吗?想到这些,还会有人诅咒和谩骂王安石吗?”啊,这些话可以说是深得我心啊!保甲法已经废除,募兵的制度也已破坏,宋朝即使不想南渡,能够做得到吗?然而使宋朝陷入灾难的,是王安石呢,还是司马光呢?
第四,保马法
保马法就是官府把马送给百姓,由百姓代替官府养马。并且奖励百姓自己养马,等到有了紧急情况的时候,则由官府按照马的价值收购。马是作战的重要力量,军事家是不能忽略它的,所以,历代都把马政作为国家的大政之一,即使当今之世各国也是这样做的。宋代时马是稀缺的战略资源,在这之前特意设置了群牧监,常以中枢机构的大臣担任领导,以表示重视这项工作。然而,官府养马弊病很多,耗费的资金巨大,而且达不到繁衍生息的效果。到了王安石执政的时候,于是有了保马法。
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五月,皇帝下诏开封府界各县保甲愿意养马的人,仍然以陕西一带市场上卖的马选送给养马人。六年(公元1073年),又下诏司农寺制定养马法,于是,曾布等人递上了他们制定的条例,凡是五路义勇保甲愿意养马的人,每户限养一匹,家里富裕有能力的,愿意养两匹马,也听其自便,都由监牧挑选并提供马匹给他们,或者由官府出价让他们购买,但不要强迫。开封府界不要超过三千匹,五路不要超过五千匹。除了追逐盗贼之外,禁止骑马超过三百里。在开封府界,养马人免除征收粮草二百五十束,还要另外给他钱。在五路,养马人每年免除折抵应该缴纳的税金。三等以上的人家十户为一保,四等以下的人家,十户为一社,以此应付病死的赔偿。保户马匹死亡,养马人独自赔偿;社户马匹死亡,社里的养马人赔偿一半。每年检查一次马的肥瘦,不允许私自扣留。保马法一共十四条,先从开封府界实行,五路委托监司、经略司和州县推广。
王安石所开创的各种新法中,最不合理的,就是保马法了。马是生物,它的肥瘦生死,往往不全由人力来决定,要求百姓饲养,有了损失还要让他们赔偿,这样做是为政不得要领。元祐初年(公元1086年)的为政,很多批评王安石的人争相指出这项法令对百姓有害,从一般常理来看,他们说得并没有错,尽管当时王安石要实行这项法令自有他的道理。大概王安石最看重的,还是训练民兵,即保甲法的实行。但训练民兵不可以没有马匹,官府不提供就没的可用,官府想要提供却没有马,所以,把马贷给百姓,让他们饲养,主要还是靠保甲法来维持。然而即使为了此事来谋划,也应该有具体的办法和措施。保马法,是在他最不应该干涉的地方进行干涉,这是千虑中的一失啊。如今世界上的各个国家,筹划马政的办法其实是很多的,但这无关大局,就不多说了。
第五,军器监法
兵器不精良,犹如将士卒送给敌人。兵器的重要性,自古以来就是这样。宋朝自仁宗以来,已经习惯了天下太平,兵器都已经腐朽得不能再用。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崇政殿说书王雱(王安石之子)上疏说:
汉宣帝号称贤明的中兴之主,史书上说,宣帝时的能工巧匠,要比元帝和成帝时候都更精良,这说明,虽然是政府某个部门的事,却也关系到朝廷的大政方针。如今,我们面临着对外防御边境的祸患,对内防范各地的盗贼两大任务,而全国每年征收上来的弓弩、甲胄进入兵器库的,就有上千万件,其中竟没有一件锋利、结实、便利、实用的。我曾经到一些州府的兵器作坊去看过,制造兵器的工匠极为缺乏,竟到街上临时抓人来顶替,他们制造的兵器,只能说是形似而已。兵器库的官吏,也只是点清数量,收藏入库,是否能用就不管了。所以,保存的兵器虽多,大多数却都是不合格的产品。
平时做事如此,到了战争中想要取得胜利,把外族的军队挡在边境之外,国内也能平息盗贼,我觉得这是不可能的。或者想用放松军备来显示天下太平无事,但金、木、丝、麻、筋、胶、角、羽等材料,可都是老百姓辛勤劳动生产出来的。没有任何理由让工匠毁坏它们,太可惜了。不如改变一下做法,集中几个州府的作坊,到一个地方,就像如今监督钱币的铸造一样,选择懂得制造工艺的官员,使他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并且招募全国各地的优秀工匠,作为技师,朝廷之内设置管理工艺制造的官员总揽这项工作,检查产品是好是坏,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这样做,人人都能胜任自己的工作,不用特意责罚就能做得很好了。
皇上接受了他的建议。第二年,便设置了军器监,总管内外兵器制造的工作,设置判官一人、同判一人。最初,这项工作由三司直接负责,至此改由军器监一总负责。凡是对制造兵器很内行的人,都可以到军器监来介绍经验,于是,官吏和民众中有很多人,都到军器监来贡献制造兵器的标准格式。
王雱是王安石的儿子,他是学问、才能都有超过一般人的地方,可惜很早就去世了,没有机会展示。后来有人不遗余力地诋毁他,就是《宋史》对于这件事的记载,也以为他是在迎合皇上的意思,妄图改变过去的制度。旧制度既然已经如此的破败,就是你不想改变它,也做不到呀。我们看他说的这番话,与当今东西各国的做法是完全一致的。大约这些国家要在军事上强大起来,没有不先改善其武器装备的。而既要改善武器装备,就一定要设置专门的官员来做这件事。如果像宋朝以前的制度那样,委托各州县的官吏按照惯例上缴,即使想要让它不腐朽,差不多还能凑合用,也是不可能的,还能进行改良有所创新吗?军器监的设立,即使在今日之中国,也是当务之急呀,而执政者仍然糊里糊涂看不到这一点。但王雱在千年之前就说出了这一番话,他的见识不是很远大吗?按照《宋史·兵志》的记载,自军器监设置之后,所发明的新式兵器不一而足,工作效率也有很明显的改善。但是,到了元祐年(公元1086年)的时候,全部改弦更张,所有新法完全废除,还是要求各路作坊继续按惯例上缴,这真是王雱说过的,把工人聚在一起毁坏天地间的有用之材啊!宋朝作为宋朝就是这样做的,虽然不想南渡,能做得到吗?
综合上述来看王安石的军事政治改革,大体上都是有道理的,与今日世界各国的军事政治比较接近,而他想要把募兵制改为民兵制,更是治理国家的深远谋略。今日中国仍然不能实行这种办法,但如果不能断然实行这种办法,就很难使中国变得强大起来。而且他的保甲法,完全仿照古人的做法,不仅使全民皆兵,还想使每个人每时每刻都是兵。全民皆兵,没有问题;每个人每时每刻都是兵,这在古代小国寡民的情况下,或许还是可行的,却很难在秦以后的泱泱大国中实行这种办法。为什么呢?古代的部落,把战争当作国家的第一件大事,而经济不过是为战争提供资金支持罢了。但在世界日益进步走向文明的时候,发展经济就成了国家的第一件大事,而战争不过是保护经济发展的工具罢了。每个人每时每刻都是兵,虽然也说在农闲的时候习武,但是,妨碍生产的事情还真是不少。
新法没能尽善尽美,这是一个方面。而且,古代的小国寡民,如果不是所有登记在册的人都成为兵,是很难抵御外来侵略的。后世中华大地成为一家,国民的人数从几千万增长到数亿,假使每个人每时每刻都是兵,一来国家用不了这么多兵,二来就是把全国的财富都集中起来,也养不起这么多兵啊。新法有不完善之处,这是第二个方面。所以,唐朝的府兵所以变成了骑,除了管理国家的人无能,恐怕也是形势所迫,不得不如此吧?然而,王安石的全民皆兵,就不能实行了吗?也不是这样。今天世界各国有常备军、预备兵、后备兵,用的就是这个方法。人人都有拿起武器保卫国家的义务,然而,他们尽其义务,或一年,或二年,或三年,完成之后,则继续做他的农民,除非有了大的变故,否则,是不会征调他们的。
这是各国都在实行的成法,即使将来有圣人问世,谅也不会有什么改变了。有人说:然而以王安石的学识,难道这都看不出来吗?回答说:王安石大概已经看到了。又有人说:既然见到了,为什么没有实行呢?回答:这应该看一看他所生活的时代。在王安石执政的时候,国家已经有了招募来的士兵一百余万,这就相当于各国的常备军吧?按照王安石的计划,是想全部废除他们而让民兵取而代之。不过,唐朝中叶以来数百年的积弊,改革也不能太快,这里需要逐渐地、有步骤地进行。于是,一方面减少募兵,同时,另一方面,用民兵补充它的缺额。这样就有了所谓上番的兵,上番的民兵,就是在尽常备军这个义务;那些退番的民兵,就是服预备役后备兵的义务。谁说王安石只是看到而没有实行呢?假如没有反对党的阻挠,而且王安石在他的位子上做得更久一点,安知今天世界各国通行的军制,不是我国在千年以前就创造出来,作为世界模范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