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67200000033

第33章 论父权 (1)

52.在该种性质的论文之中,挑剔一些已经在世界上通用的字眼和名词,也许会被指责是一种不当的非难,但是当旧名词容易令人陷入错误时,提出一些新名词则可能并不会被认为不对。父权这个名词就是如此,它似乎把父母对儿女的权力完全归属到父亲身上,似乎没有母亲的份;但是,若我们请教一下理性,就会知道她也有同等的权利。这就让人们有理由提出疑问,是否称做亲权要更恰当些?不论自然和人伦的权利要求儿女负有哪种义务,它必然是要求儿女们对使其出生的双方承担义务。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上帝的明文法到处都要求儿女不加区别地服从父母。如“当孝敬父母”(《旧约·出埃及记》第二十章第十二节);“凡咒骂父母的”(《旧约·利未记》第二十章第九节);“你们各人都当孝敬父母”(《旧约·利未记》第十九章第三节);“你们做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新约·以弗所书》第六章第一节),等等。这是《旧约》和《新约》的语调。

53.假如当初单考虑这一点而不对问题的实质进行深入的探讨,或许还不致使人们就双亲的权力问题铸成他们曾经犯过的大错。尽管在父权的名称下这一父母亲的权力似乎由父亲独占,但这也并没带有太多绝对统治和王权的生硬色彩,可是假如将这一假定的对儿女的绝对权力称为亲权,原来的名称听起来就会很不顺耳,显得极为荒谬,反而会提醒人们那也是属于母亲的权力。因为假如母亲也有份,那么那些依靠所谓的父亲身份而极力主张绝对权力和权威的人们就会感到很不受用。如此一来就会使他们主张的君主政体失去很好的理论支持。因为从名词本身来说,他们所凭借的原本属于一人统治的基本权威,并不是仅仅属于一个人,而是由二人所共有。但是,先不谈论这个名词问题吧。

54.虽然在前面我曾说过(第二章),所有的人生而平等,但是不能认定我所说的平等包括全部的各式各样的平等。年龄或德行能够给一些人正当的优势。高超的才能及特长能够使另一些人超过一般水平。有些人因为出身,有些人考虑到关系和利益,去尊敬那些在人格上、恩情上,或由于其他原因值得尊敬的人。所有这些都和人们现在所处的所有有关管辖或统治的主从方面的平等是一致的。这是与本文有关的那种平等,即每一个人对其天然的自由所享有的平等权利,不被其他任何人的意志或权威所制约。

55.我承认孩童并不是生来就处在这种完全的平等状态之中,尽管他们应该生来就享受这种平等。在他们出生时和出生后的一段时间,他们的父母对他们有一种统治和管辖权,但这仅仅是暂时的。这种受支配的限制,就像在他们还是孱弱的婴儿的时候用来包裹及保护他们的襁褓衣被一样。随着他们的成长,年龄和理性将解除这些限制,直到最后使一个人完全解脱并能自由地处理一切为止。

56.亚当出生时就是一个身心完整的人,具有充分的体力和理智,所以他一出生就能自我维护,并依据上帝赋予他的理性法则的要求来支配自己的行动。自他之后,他的子子孙孙在这个世上繁衍,他们出生时都是婴儿,孱弱无力,幼稚无知。但是为了补救这种直到成年才能够去掉的身心不成熟的缺陷,根据自然法,亚当和夏娃及他们之后的所有父母都应承担保护、养育和教育他们的子女的责任;不是将儿女当做他们自己的作品,而是把儿女看做万能的创世者的作品,这些做父母的人也同样是创世者的儿女并对其负责。

57.支配亚当的法律即为支配他所有后裔的法律,即理性的法则。但是与他天然出生的情况不同,他的后人是经由另一种途径进入世界的,这就使得他们愚昧无知而且无法运用理性,所以一时之间他们还不被那个法律所约束。一个不是对他颂扬的法律是不能来约束这个人的,而该法律仅仅是以理性为依据的,那么如果他还不能运用理性,就无法说他被这个法律所约束;亚当的儿女并非一生下来就被这个理性法则所约束,但他们一时也还是不自由的。按法律真正的含义而言,与其说法律是限制,还不如说是指导一个自由而具有智慧的人去追求他的正当利益。在受这法律约束的人们的一般福利范围之外,它并不作出规定。

如果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作为一件无用之物,法律就会自己消失;而这些单单为了使我们不致坠下泥坑和悬崖而作的防范则不应叫做限制。因此,不管会被人们怎样误解,法律的目的并非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障和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情况中,没有法律的地方就没有自由。这是因为自由意味着不遭受他人的束缚和强迫,而没有法律的地方就不能有这种自由。但是正如人们告诉我们的,自由并非是指每个人想怎样就能怎样的那种自由(谁能在其他任何人一时高兴就可以支配一个人的时候拥有自由呢),而是指在约束他的法律的许可范围内,随心所欲地处置或安排他的人身、行动、财富和他的全部财产的那种自由。在这个范围内,他可以自由地遵循自己的意志而不被另一个人的任意意志所支配。

58.因此父母享有的对于儿女的权力,是由他们所应尽的义务产生的,他们有义务在儿童还没有长成的时期管教他们。儿女需要的和父母所应做到的,就是培养儿女的心智并管束他们在无知的未成年时期的行动,直至理性取而代之并解除他们的辛苦。这是因为,既然上帝将一种指导自我行动的悟性赋予了人,那么他就让人在自己所受约束的法律范围内享有一种意志自由和正当地属于意志自由范围内的行动的自由。但是当他仍然处在缺乏悟性来指导自己意志的情况之时,他就缺乏他自己的可以遵循的意志。谁替他运用智力,谁就应当替他作出主张;必须规范他的意志并且引导他的行动;但是当儿子使父亲成为一个自由人的时候,他自己也就成了一个自由人。

59.这一点可适用在一个人所受约束的一切法律中,不论它是自然法还是国家法。人受不受自然法的约束?何种事物使他摆脱了那个法律?什么允许他在自然法的范围内依照自己的意志自由处置他的财产?我的答案是,成熟的境界。如果他达到了这个境界,就可以被认为足以理解那个法律,从而使他能够把自己的行为限制在那个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当他达到这一境界之时,可以认为他知道遵循法律的程度以及应用自由的限度,从而取得自由;但在这之前,被认为知道法律所容许的自由程度的人必须去指导他。如果这种理性的状态、这种成熟使一个人自由,那么同样的情况也能够让他的儿子自由。

一个人受不受英国法律的约束?何种东西使他不受那个法律的支配?即在那个法律的允许的范围之内享有依照自己的意志决定他的行动和处置财产的自由?这就是了解那个法律的能力;按照那个法律的规定应该是二十一岁,某些情况下还要更早一些。如果这曾经使父亲自由,那么它也应该使儿子自由。在这之前,法律不允许儿子有意志,他需要受到代替他使用理智的父亲或者其监护人的意志的指导。假如父亲死亡,又没有委托一个接替的监护人,假如他未曾在他的儿子未成年和缺乏悟性期间准备一个老师对他加以管教,这件事情将由法律负责。一个人还未达到自由的状态并且其悟性还不能驾驭他的意志之前,必须有人作为支配他的一种意志的代表来管理他。但是过了这个阶段,就像老师和成年之后的徒弟一样,父亲和儿子都自由了,他们同样地被同一法律制约,不论他们仅仅是处于自然状态而被自然法所约束,还是被一个已成立的政府的明文法所约束,父亲都不再享有对他的儿子的生命、自由或财产的任何掌控权。

60.但是,如果出现特殊情况而可能发生某些缺陷,使得有人并未达到能够被认为足以了解法律、从而能遵循它的规则而生活的那种理性的程度,他就决不能成为一个自由人,也决不能让他依自己的心意行事(因为他不懂得限制自己的意志,并不具有作为它的正当指导的悟性),在自己的悟性不能承担此项责任之时,他仍须继续由他人监护和管制。所以精神病者和白痴从来不能脱离父母的管束;在《宗教政治》第一卷第七节中,胡克尔说:“尚未到达能正确运用理性来指导自己的年龄的儿童,由于天生的缺陷而从来不会正确运用理性来指导自己的呆子,以及目前还不能运用正确理性来指导自己的精神病者,只有以他们的导师用以指导其行动的理性作为指导,来为他们谋求福利。”凡此种种,似乎只不过是上帝和自然赋予人类及其他生物的一种责任,以保护他们的后裔,直至他们有能力自立;因此很难将之当做父母享有王权的一个例子或证据。

61.所以我们生而自由,同时生而具有理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能真正运用这二者;年龄带来自由的同时培养出理性。由此我们得出,自然的自由与服从父母相一致,二者基于同一原则。一个儿童是依靠他的父亲的权利和理智而获得自由的,他的父亲的理智将一直支配他,直至他具有自己的理智。一个成年人的自由和一个未成年人对父母的服从没有抵触但又判然有别,以致最盲目的以父权之说来主张君主制的人们也无法无视这一区别;即使最顽固的人也必须承认它们的一致性。

如果他们的学说是完全正确的,如果亚当的合法子嗣现已确定,并基于这一权力被立为君,享有罗伯特·菲尔麦爵士所说的一切绝对的无限权力;假如在他的嗣子一出世他就死亡,那么不论这个婴孩怎样自由、怎样至高无上,在年龄和教育使他具有理性和能力来管束自己和他人之前,难道就可以不服从其母亲和保姆、导师和监护人的支配吗?生活上的需要、身体的健康和心灵的教育都要求他受他人而非自己的意志的指导,然而是否会有人认为,这种限制和指导不符合或剥夺了他有权享受的那种自由或主权,或将他的王国丧失给了在他未成年期间管教他的这些人呢?这种对他的管教,仅仅是让他更好更早地具备行使自由权或主权的条件。若有人问我:我的儿子何时可以达到自由的年龄?我将回答,就是他的君主能够当政的年龄。在《宗教政治》第一卷第六节中,明智的胡克尔说:“但是一个人什么时候才可以说是已经达到这样的运用理性的年龄,以致足以能够了解那些他必须用来指导行动的法律,凭感觉来确定要比用技能和学问来决定容易得多。”

62.国家本身已经注意到并承认人们到某一时期才能开始像自由人那样行动,所以直到那时为止,无需作出效忠或服从的宣誓,或向其政府表示其他公开的承认或顺从。

63.由此可见,人的自由和依照自我意志来行动的自由,以他具有的理性为基础,理性可以使他了解用来支配自己行动的法律,并且让他知道应该对自己的自由意志听从到什么程度。在一个人能用理性来指导自己的行动之前放任他享有无限制的自由,并不能让他得到本性的自由,而是将之投入到野兽之中,令他处于与野兽相同的不幸状态,远低于人所处的状态。这即是令父母享有管理未成年儿女的权力的根源。上帝让他们以管教儿女为己任,并用适当的慈爱和关心来调节这一权力,而在儿女需要受这一权力约束的时期,依据他的智慧所筹划的那样,为了儿女的利益来行使该权力。

64.但是有何理由能把父母对儿女的这种管教责任引申为父亲的一种绝对而专横的统治权呢?他的权力最多是采用他所认为的最为有效的管教方式,使他们的身体拥有这样的体力和健康,使他们精神奋发、心灵纯洁,从而使他的儿女具备很好的条件,成为无论对己还是对人都极其有用的人;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必要的话,也可以使他们在自己有能力时为自己的生计而工作。但是,母亲也同父亲一样,这项权力是有她的份的。

同类推荐
  • 红语的力量:党员干部必读的红色箴言

    红语的力量:党员干部必读的红色箴言

    《红语的力量:党员干部必读的红色箴言》精选从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的90年历史中最广为人知、最具代表性、最精辟响亮的一些红色经典语录,重温党的历史,回顾硝烟岁月,畅想火红年代,缅怀不朽英雄。在启迪中重塑精神家园,在感染中找回失去的信仰,在受教育中坚定红色信念,坚定实现党的宏伟目标的决心。
  • 能源博弈大战

    能源博弈大战

    以世界油气资源大势为背景,透过大国能源战略解读能源安全与能源外交博弈,针对科技进步下油气资源的延伸、替代能源的最新发展、各国对节能减排的共识、能源冲突解套以及国际合作中的求同存异、共谋多赢等问题,进行深入全面的论述,提出了独到新颖的见解。
  • 清代官德丛谈

    清代官德丛谈

    本书是一本从历史中汲取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的书。作者通过对清代官场众生相的真实描绘,深刻揭示了封建政治的黑暗与腐败,从传统政治文明中发掘出至今仍有借鉴意义的珍贵历史遗产,充分反映了普通老百姓对清明政治的冀求与向往。既有很好的学术性,又有很强的现实性。全书语言生动形象,叙述深入浅出,言简意赅,文省事丰,是史学大众化的一个有益尝试。
  • 大秩序:2015年后的中国格局与世界新趋势

    大秩序:2015年后的中国格局与世界新趋势

    人人都能读懂的新常态!《2015年后的中国格局与世界新趋势》由郑永年、林毅夫、俞可平、王辉耀等国内外最著名、影响力巨大的经济学家、学者围绕忧患政府、收入再分配、反腐败运动、新移民、政治经济新秩序、改革途径等时政热点撰文,把脉中国经济发展轨迹、预测中国经济未来发展趋势的财经类图书,是对中国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的反思和发展走向的思考和预测。
  • 做有担当的共产党员:谈谈共产党员的权利与义务

    做有担当的共产党员:谈谈共产党员的权利与义务

    共产党员能否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有效履行自己的义务,关系到党员先进性的发挥,关系到保持党的纯洁性,关系到党的生命力和创造力的发挥,也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只有正确认识和把握党员权利与义务,才能充分行使党员权利,有效履行党员义务,才能真正把党员的各项“权利”与“义务”落到实处,培养合格党员,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有力地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热门推荐
  • 把工作做到位(金牌员工必读书系)

    把工作做到位(金牌员工必读书系)

    在任何企业和组织里,将工作做到位的人,往往是最充实的,最具影响力的,在老板心中最具分量的,也是最容易脱颖而出的!本书全面剖析了一些职场人工作不能做到位的原因、表现,并告诉我们如何成为一个将工作做到位的高效执行者,给每一个力争上进、渴望辉煌的职场人士指出了一条通往成功的阳光大道。
  • 宅门毒妇:爷的夫人狠嚣张

    宅门毒妇:爷的夫人狠嚣张

    一朝穿越成宅门毒妇,表妹狠,小姑弱,婆婆慈面藏针。奴才恶,丫鬟刁,夫君冷面无心。董思阮表示穿越后每一天都过的精彩纷呈。斗婆婆,诛小三、小四,踹了夫君和离去。身残志却坚,秉承一颗小强之心,还怕不能顽强生存,活出绚烂的自己乎?且看宅门毒妇如何寻找幸福出路!
  • 人小鬼大.2

    人小鬼大.2

    孩子总是天真烂漫、口无遮拦,丝毫不受人情世故的沾染!孩子的话,常常让爸爸妈妈忍俊不禁却又无可奈何。每个孩子都是哲学家,每个孩子都是开心果。8蛋是他们的代表人物。听一听他们的声音,是不是有特别的感受?!
  • 明治天皇:孝明帝驾崩卷(下册)

    明治天皇:孝明帝驾崩卷(下册)

    《明治天皇》再现了日本从幕末走向明治维新的历史变革,以优美的文笔,宏大的场景,详细描绘了日本近代决定国运的倒幕运动的整个过程。本书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日本近代史人物形象,以及他们的坚定信念,对“安政大狱”、“樱田门之变”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描述详实生动,是一部了解近代日本不可多得的佳作。
  • 总经理管人管事管利润大全集

    总经理管人管事管利润大全集

    本书共六篇,包括了第一篇总经理的角色与自我管理、第二篇管人与激励、第三篇技术与生产、第四篇营销与服务、第五篇财务管理与利润管控、第六篇企业文化与员工守则。
  • 浮尘

    浮尘

    有一段日子了,秋妹每次背着割给羊吃的青草从山上下来回家时,都要站在路过的河埂上,望着沁河对岸镇上新建的那栋教学楼出神:那撩拨人心“叮铃铃”悦耳的上课铃声,用洁白瓷面贴墙耀人眼晕的五层教学楼,以及操场上高高矗立着的旗杆上随风飘扬发出“啪啪”声响的鲜红国旗……望着望着她的眼睛就模糊了,于是,她赶紧用手背擦擦眼角快要落下的泪水,低下头匆匆朝家里赶去。
  • 傻子王爷无情妃

    傻子王爷无情妃

    一只毒蝎子,彻底断送了她年轻的生命!别人只知道,那个软弱没主见的女人被迫嫁给一个痴傻呆闷的七皇子。殊不知,她早已不再是“她”!面对痴傻只会憨笑的美男,她气愤难填!你傻,本美女就医好你,谁知医好后,遭到嫌弃,却换来一纸休书,气愤之下,她恨不得与他同归于尽……
  • 傻子王爷无情妃

    傻子王爷无情妃

    一只毒蝎子,彻底断送了她年轻的生命!别人只知道,那个软弱没主见的女人被迫嫁给一个痴傻呆闷的七皇子。殊不知,她早已不再是“她”!面对痴傻只会憨笑的美男,她气愤难填!你傻,本美女就医好你,谁知医好后,遭到嫌弃,却换来一纸休书,气愤之下,她恨不得与他同归于尽……
  • 绝色佣兵王:御兽狂妃

    绝色佣兵王:御兽狂妃

    逆天的她被亲人亲手封印,坠落另外一个时空。在这魔法跟斗气横行的大陆,她获得新生,却被冠上废物的名号。笑话,谁见过七系俱全,魔武双修的废物?打她?断你双手;骂她?废你武功。敢在她面前狂,揍的你连你姓什么都不知道。待她封印全解,神的传承?她不屑。就算是神,也只能匍匐在她脚下。
  • 重生之女王狠妖孽

    重生之女王狠妖孽

    为了家人,我要回到我该去的地方!”“小漓漓,你别想跑,就算是火海刀山又如何?!“给,成就一代王者!龙有逆鳞,上穷碧落下黄泉,窥之者杀!空间版片段:她说:“人不犯我,你是摆脱不了我的!”坚定的声音中有着至死不悔的决绝。某漓不语,你放着,三千万?再卖几株?“慌什么,就算是化身魔鬼又如何?!抽风版片段:为了爱人,什么叫抢啊,狼有暗刺;触之者死,那是拿!你个笨蛋!再看看我们公司还有什么赚钱,问鼎都市,去,居然卖到三千万哎!我在电视上看到那株兰花了,全都给她送去!”某总裁丝毫不顾自家苦逼的助理,你自己看着办呗,继续在助理心疼钱心疼的直抽抽的伤口上洒了一盆盐。”女王手指一伸,十倍还之!”某漓看着那散发着阵阵冷气的西瓜,要不你嫁,无语凝咽。且看一代杀手重生后如何肆意生活,跑腿的马上到。摆脱不了版片段:某助理泪流满面,前世没有得到过的东西,总裁,就算是黑瞳化血又如何?!为了朋友,不带您这么宠媳妇的啊!“喂,小心烫啊,你知道吗?前段时间有一株兰花,来来来,那叫一个美啊!”宠文一部,小漓,喜欢的亲们表错过哦!表忘记点下收藏~您的收藏就是某漓的动力!“小漓漓…咱就是看上你了,我给你吹吹再吃!”(本文伪修真,要不我娶,伪黑道。“妖孽,友情,死开,狠狠在乎!无节操无下线宠溺版:“我要吃那个。纯属YY之作,我不犯人;人若犯我,请勿与现实挂钩。二选一,咋样?”————某漓不语,风云将如何变色?“总裁,当组织里人人惧怕的金牌杀手成为自闭少女,不好了,爱情,萧小姐把我们本年度最赚钱的生意给抢走了!”着急的助理苦逼的对着自家总裁吐苦水。一朝重生,默默看了一眼身后磨刀霍霍的美男军团,今生她定然要尽情享受!亲情,二选一?似乎不好选。偶有天雷滚滚,她会牢牢保护,不喜勿喷,默默看了一眼空间里成堆成片的兰花,不喜误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