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首先要区分生理上的爱和精神上的爱,生理上的爱是指促使两性结合的普遍情欲,而精神上的爱则是把这种情欲限定在一个特定的对象上,或至少使人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一个偏爱的对象身上。精神上的爱具有社会用途,女性为了建立自身的权威,极力颂扬这种感情,而她们本应该是处于服从地位的。这种感情建立在对价值和美的特定认识上,而原始人中并无这种认识,也不能对其进行比较,所以这种感情在原始人那里是根本不存在的。在原始人的头脑中不能形成规范和均衡的抽象观念,所以他们内心不能产生爱慕之情,因为它们也是在这些抽象概念形成之后才产生的微妙感情。原始人不能产生他无法了解的那些品位,而只受他自然禀性的支配,所以每个女人都同样地适合他。
原始人只拥有生理之爱,所以幸运地避免了那些会激起人们难以满足的种种欲望的所谓更高级的爱情,他们的情欲更平和、更少,因此他们的爱情争端也会更平和、更少。那些烦扰我们心灵的欲念从来不会影响到原始人的心灵,他们只是自发地产生情欲,静静地等待自然的冲动,虽然不那么狂热,却会感到十分愉悦,而在得到满足之后,他们的情欲就会暂时平息。毫无疑问,爱情与其他欲望一样,仅仅在社会中才会变得疯狂,给人类带来灾难。更荒谬的是,有人认为原始人不停地相互杀戮,是为了满足兽性,这恰恰同经验相反。加勒比人是迄今为止最接近原始人的人,他们生活在炎热的气候中,好像有更强烈的情欲,但是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因嫉妒而引起的纷争,他们的爱情生活是人类中最平和的。
在有些动物中,春天的时候,雄性为争夺雌性在树林里争吵叫春;或是互相厮杀,血溅养殖厂。在从动物推断到人时,我们必须排除这些动物,这是由于自然赋予这些动物雌雄之间的对比情况显然和人类不同,我们从雄鸡相争的习性中并不能推断出人类的情况。在这些动物中可以清楚地观察出两性的对比,雄性动物会争斗的原因是雌性相对于雄性来说数目较少,或是因为雌性会有一段时间拒绝与雄性交配。因为假如每只雌性动物每年只有两个月与雄性交配,就相当于雌性的数目比雄性少了六分之五。这两种情况对人类而言都不存在,因为:第一,女性的数目往往多于男性;第二,女性中间就算在原始人中也不曾出现像雌性动物一样的拒排期和发情期。
另外,这些动物中的几个种类,会在相同时期同时发情,接着便会出现一个可怕的时期,充满着普遍的喧嚣和混乱。因为人的性欲不是周期性的,所以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在人类身上。这样一来,从雄性动物争夺雌性动物的争斗中,我们就不能得出原始人也是这样的推论了。我们知道,就算这个推理成立,这种争斗也不会让那些动物灭绝,所以没有理由认为它会给人类造成更大的威胁。更明显的是,在自然状态中,这种争斗的危害比在社会状态中要少很多,特别是在那些道德还享有一定声誉的国家里,丈夫的报复和情人的嫉妒使得谋杀、决斗和更悲惨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正是要求夫妻永久忠诚的规定导致通奸的发生,正是推崇名誉和贞操的法律本身助长了淫乱之风,从而使堕胎蔚然成风。
综上所述,我们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自然状态中的人,整日游荡于森林之间,没有家庭,没有语言,没有劳役,既不知何谓关系,也不知何谓战争,他们没有任何伤害同类的念头,对他们也没有任何需求,甚至根本不能区分他们谁是谁。所以,原始人清心寡欲,自给自足,他所拥有的知识和感情与他的处境相称,他只能意识到现实的需要,只关注那些必须关注的事物,而他的智力发展也不会超过他的幻想。就算他偶尔有发明,也无法传授给别人,因为他甚至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认识。随着发明者的死亡,那些技艺都会消失。因为没有任何形式的教育,每一代人都从相同的起点开始生活,所以下一代人也不会比上一代人有所进步。人类已经很古老了,而人本身却依然很幼稚。许多世纪已经过去了,但人类却依然生活在原始状态之中。我花费如此多的笔墨来阐述我设想的原始状态,是因为在这一问题上存在太多根深蒂固的偏见和由来已久的错误认识需要澄清。所以,我觉得我有责任深入到问题的实质,通过对自然状态的描述来证明,就算是自然的不平等也不像现在的著述家以为的那般,没有他们以为的那些影响存在。
我们很容易发现,人与人之间的那些差别其实不过是习惯所致,抑或是因为人们在适应社会生活时所选择的生活方式不同而造成的,所以一个人的力气大小或者体质的好坏,往往取决于他的教养方式是娇生惯养还是艰苦磨炼,而并非由于他天生禀性如此。智力的差别也是一样的。教育不仅会使没受过教育的人和受过教育的人之间产生差别,而且这种差别会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在受教育者之间增大。就好比是一个侏儒和一个巨人,在同一条路上行走,他们之间的距离随着他们每走一步而增大。自然状态中的人就像动物一样,过着完全相同的单调生活,他们使用同样的方式,过着同样的生活,吃着同样的食物。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看出,社会状态中不同等级的人差别是那么大,而自然状态中的人差别是那么小,由于生活方式和教育的不同,社会制度所造成的不平等把人类在自然上的不平等加深得多么厉害。
就算自然在赋予人类各种禀性时有失公正,那么,在人们彼此之间几乎不存在任何联系的情况下,那些受到自然偏爱的人又比其他人多得到了哪些益处呢?在没有交流的地方,才智有什么用处呢?在没有交易的地方,欺诈又有什么用处呢?在没有爱情的地方,美丽又有什么用处呢?我常常听人们说,在原始状态中,弱者被强者压迫,但是他们所说的压迫又是什么意思呢?按照他们所说,一些人使用暴力压制另一些人,那些人就呻吟着屈服于他们的统治。在我们现在的社会,这种情况倒是真的存在,但是我却不明白这种情况怎么能推理到原始人那里去。他们连我们所说的屈服和统治这两个词都很难想到。
诚然,一个原始人可能霸占别人用来居住的洞穴,抢走别人的猎物和水果,可是他怎么能够让别人屈服于他呢?如果没有财产,人们之间又怎么会产生依附的关系呢?举个例子,如果我在这个地方受到打搅,谁能阻止我到另一个地方去呢?假如我被人从这棵树下赶走,我可以找另外一棵树。或者说我可能会碰到这样一个人,他不仅比我强壮,而且还懒惰、凶狠和邪恶,强迫我给他提供食物,而他自己却闲着不动?假如有这样一种人,那么他在睡觉之前一定要将我牢牢地捆住,平时也必须时刻盯着我,否则我一定会猛击他的头部,然后逃跑。这便是说,他这样做就等于自愿让自己陷于无穷无尽的麻烦之中,而且这种麻烦比他所强加给我的和他自己本想避免的都要多。并且,他总会有放松警惕的时候,抑或听到什么动静回一下头,这时我仅仅需要迅速跑出二十步,便会消失在树林中,他再也不会看到我,我的束缚也就解脱了。
就算我不赘述这些细节,人们也都能理解,奴役关系仅仅在人们相互依赖抑或有共同需求把他们联系在一起时,才能产生。假如一个人不首先沦落到需要依靠别人才能存活的地步,他就不可能成为奴隶。那么,每个原始人就都是自己的主人,强者法则就无从生效,因为这种情况在自然状态中根本不会出现。
前面所说已证明,在自然状态中,自然的不平等对人们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人们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接下来,我将在人类智慧连续发展的过程中寻找不平等的发展轨迹和它的起源。上文已提到,原始人所拥有的社会美德、自我完善和其他各种潜能,必须通过一系列可能不会发生的外部偶然因素才能得以发展。假如没有这些因素,人类也许就会永远停留在原始状态中。对这些偶然因素,我必须找到并且予以考察,它们虽然也许也发展了人类的智慧,但败坏了人类本身;它们虽然也使人们结成了社会,但使人类堕落,就这样,它们让人类从遥远的年代最终发展到今天的样子。
我必须得承认,我将要论述的情景,可能是以另一种方式发生的,所以,我通过猜想来作出选择,但是这些猜想都是有道理的,因为它们是发现真相的唯一途径,也是从事物的性质中能作出的最有可能的猜测。至于我将要推导出的结论,它并不只是猜想,因为根据既有的原理,不可能推导出其他的理论,任何其他的理论都不能产生同样的结果,也不能得出同样的结论。
有了上述这些,我觉得可以不用思考以下这些问题:充足的时间怎样让发生各种事件成为可能;轻微的因素如何在偶然持续作用之后产生巨大的力量;在没有既定事实佐证的情况下,某些假设为何不是没有可能;两件既定的历史事实通过一系列或假想或未知的中间事件联系起来,既然这些中间事件是假想的或者是未知的,那么,为什么还能用来佐证历史;假如无历史可寻,哲学家推理得到的相类似的事件也可以用来佐证历史。最后,在考察各种事实时,事物之间的相似性可以使它们简化为比通常想象的更少的几种类别。以上这些问题就留给评判员去思考吧,一般读者是完全不需要考虑它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