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认为知足必然或自然地附随于消极性格的观点则是完全错误的,而且这种看法是没有好处的,它在道德上的后果也是十分有害的。当人们希望得到自己所没有的利益时,凡是能靠自己的力量取得该项利益的人就容易被不能这样做的人投以怨恨和恶意的眼光。但为改善自己的情况而满怀希望并奋发努力的人,却对从事同一工作或在该工作中取得成功的人抱以善意。在多数人都像后者这样从事工作时,那些达不到目的的人就凭借着自己的感情被国家一般习惯所定下的调子,把自己的失败归于缺乏努力或者缺乏机会,或者归于他们个人的运气不好。但那些明明希望得到别人有的东西,又不努力去争取的人,不是对那些拥有他们想要有的东西的人充满嫉妒和恶意,就是不停地抱怨命运未替他们做他们自己不试图去做的事情。
越把生活中的成功看做或相信是命运或偶然事件的结果而不是努力的结果,嫉妒就越会发展成为民族性格的一种特征。东方人是全人类中最嫉妒的人。在东方的道学家中和东方的故事中,嫉妒的人是尤为突出的。在现实生活中,他对拥有任何可以期待的东西的所有人来说都是一种恐怖,一座宫殿也好,一个长得漂亮的孩子也好,甚至健康和好的精神也好,只要他看一眼就具有充满迷信的邪恶眼光的效果。在嫉妒上如同在行动上一样,仅次于东方人的是某些南欧人。西班牙的所有伟大人物都被人民用嫉妒纠缠着,于是他们的生活变得很难堪,并且他们的成功一般会过早地结束a。至于本质上是
a 我将我的表述仅限于过去的时期,是因为不愿说任何有损一个现在终于是自由的伟大的民族的话,而这个民族正在用有希望迅速挽回失去的信誉的旺盛精力投入到普遍的欧洲进步运动中。没有人会怀疑西班牙人的智慧和能力所能做到的事,而他们作为一个民族的缺点一般需要用一剂真正的特效药即自由和工业上的热心来克服。南方民族的法国人,尽管他们性情容易冲动,但专制政治和罗马天主教教义的双重教育使民族的共同性格变成了顺从和忍耐,使之成为他们一致接受的智慧和优秀的概念。倘若说法国人彼此之间的嫉妒以及他们对一切卓越事物的嫉妒,并没有现实中严重,那么这种情形应该归功于法国人性格中起抵消作用的许多可贵因素,特别是他们优异的个人能力。虽然这种个人能力不如自助和奋斗的盎格鲁撒克逊人那样百折不挠和较少间歇,但是在他们制度的实施上能推动这种能力发展的几乎每一个方面都显示出来了。
毫无疑问,每个国家中都存在真正知足的人。他们不仅不会追求,而且也从不期待自己所没有的东西,显然这些人对有较好运气的人不会产生恶意。但是表面上的知足一般是和懒惰或放纵结合在一起的真正的不满足。这种不满足的人喜欢把别人降低到他自己的水平,却不喜欢采取提高自己的合法手段。倘若我们仔细考虑一下那种无害的知足的情况,我们就会明白:只有当他们的漠不关心仅仅针对改善外部环境,而且在努力追求精神价值上的永久进步,或至少是有益于促进他人的无私热情时,知足的情况才能够被我们肯定。一个毫无抱负,不想使别人幸福,不想增加自己国家或邻人的福利,不想改进自己精神上的美德的知足的人或者家庭,不但不会得到我们的赞美,也不会得到我们的认同。
我们把这种知足理所当然地归于单纯的懦弱和没有志气。在没有无法得到的东西的情况下愉快工作的能力,能对不同的渴望对象的相对价值作出正确判断,以及当二者不能兼得时舍小取大的意愿才是我们所赞同的满足。对积极从事改进自己或他人命运的人来说,这些是他们自然具备的优点。不断地对照困难来衡量自己能力的人,明白他所不能克服的困难是哪些,知道他虽然可能克服但是会得不偿失的困难又是哪些。其全部思想和活动是实际可行而且有益的事业所需要的条件,并且能习惯地将它们运用于这种事业的人,他们在对自己来说不值得得到的东西上让自己的思想滋长不满情绪的可能性要小于其他任何人。所以,积极的、自助的性格不仅在本质上是最好的,而且最有可能获得相反的性格中真正好的或可期望的一切东西。
英国人和美国人所富有的奋斗与进取的性格,只是因为它通常在极为次要的对象上消耗精力而受到批评指责,但在本质上,它是构成人类普遍进步的最大希望的基础。人们敏锐地发现,每当事情出现差错时,法国人习惯于冲动地说“不要着急”,英国人会说“多么丢脸”。当事情出错而认为是丢脸,从而急忙作出结论说坏事本来能够并应当避免的人,实际上是可以尽最大努力使世界变得更好的人。倘若降低愿望,不超出物质享受和夸耀财富,那么把人力不断用于物质对象便是精力发挥的直接结果。但即使是这种情况,也是在为智力上与社会上的最大成就创造机会和准备机械设备。人们在拥有了旺盛的精力之后会应用它,并越来越多地不仅仅是用来完善外部环境,同样用来完善人的内在本性。对改进来说,不活动、无志向、无愿望,是比用错精力更为致命的障碍。当民众中存在这种情况时,那些强有力的少数人的极可怕的错误领导便有可能出现。主要就是这种情况使得大多数人都停留在野蛮或半野蛮状态。
毋庸置疑,原来,独夫的统治或少数几个人的统治喜爱的是消极被动的性格类型,而多数人的统治喜爱的是积极自助的性格类型。不负责任的统治者们需要的是被统治者的默从,而不是在能被他们强迫去做的其他任何活动。所有政府都会把服从命令当做自然法则,对完全不参与政府的人们进行谆谆教诲。其中的重要内容就是必须服从上级的意志,以及作为上级意志的法律。但人们在其余行动中具有意志、气魄或内心活动的动力,绝不是统治者手中单纯的工具或材料。他们显示自己的这些特质时得不到专制君主的鼓励,反而必须因此求得专制君主的宽恕。
即使那些不负责任的统治者还没有完全认清来自臣民的精神活动的危险从而有意进行压制,此时统治者的地位本身也就是一种压制。人们的努力因自身的软弱无力而受到的限制远远大于任何积极的阻碍所带来的。在服从他人意志和自助、自治的美德之间,二者存在着自然的对立。对立的程度的大小视束缚大小而定。统治者们控制其臣民的自由机构的程度,或替臣民管理其事务的程度各有不同,但这种不同并非原则上的不同,只是程度上的不同。最好的专制君主通常趋向于将其臣民的自由机构束缚起来的极端;而当坏的专制君主的个人纵欲得到满足的时候,他有时可能愿意让人民自行其是。不过好的专制君主坚持为臣民做好事,这样便使得臣民可以按照比他们自己所知的更好的方式各尽其职。比如,就是伟大的科贝尔提出了将法国制造业的一切主要部门限制在固定工序内的规则。
倘若个人感觉自己除了自然法则和参与规定的社会授权外,不应该受任何其他的外部限制,而且认为这种授权是错误的,他可以公开地表示异议,并积极地设法将其改变,在出现状况的地方,人的能力状态是大不相同的。当然,在一个或多或少也算得人心的政府统治下,即使是没有享有充分公民权的人也可以行使这种自由。但是当任何一个人都立足于平等的基础上,不会再感到自己的成功有赖于他在不包含自己的一群人中的感情和气质上所造成的印象时,这种情况对他的自助和自立来说,就是一种巨大的格外鼓励。对个人来说,除了在政体之外,又不得不从门外恳求自己命运的主宰者,而非到里面去进行商谈,这是很令人沮丧的,对一个阶级来说就更是如此。只有当受到影响的人成为,或者希望成为和别人一样享有充分权利的公民时,才能得到自由对性格的最大鼓舞效果。
甚至比这一感情问题更为重要的是那种有时要求公民在一段时间内轮流行使某种社会权利时,从中得到的性格上的实际锻炼。但是人们没有充分考虑到,在大多数人的日常生活中,无论是对他们的想法还是对他们的感情所给予的伟大感是多么微不足道。他们做的是日常工作,他们付出劳动并不是出于热爱,而是为了满足最基本的个人利益即每天的需要;无论是要做的事,还是做这事的方法,都不能把他们的精神引导到超出个人以外的思想或感情上;即使是能得到有教益的书,也没有促使他去读的理由;而且,个人在多数情形下接触不到在教养上超过自己的人。如果让他们做一些有益公众的事情,就可以多多少少弥补这些缺陷,如果现实允许分派给他相当多的公共义务,就可能使他变成有教养的人。尽管古代的社会制度和道德观念存在缺陷,但是普通雅典公民的智力水平已被古雅典的陪审员和公民会议的实践提高到大大高于古代或现代任何其他群众曾有过的高度。
关于这个方面的证据,在我们伟大希腊历史学家的记载中是显而易见的,但我们只要看看伟大演说家们认为的那些杰出的最能有效影响他们的理解力和意志力的演说就够了。英国人中的中等阶层及较低阶层,因为身负担任陪审员和教区职务的责任,因而产生了在程度上虽然远逊于古雅典人,但性质上与此相同的好处。虽然这种好处不能同每个雅典公民从雅典的民主制度那里得到的公共教育相比,而且享受这种好处的人也不太多,也不是那样连续不断的,更不能引导他们达到那么多样性的高尚想法,但仍然能使他们在思想的广度上和能力的发展上变得与那些一生中只拿笔杆子或站在柜台前售货的人们完全不同。普通公民参加公共职务(虽然这种情况不多)所得到的道德方面的教育会更为有益。
从事这种工作,要求他将自己的利益作为衡量标准;遇到相冲突的权利要求时,应当用和他个人偏爱不同的原则作为指导;以共同福利为其存在理由的原则和准则可以在各处适用;并且他会经常察觉出在这个工作中和他共事的人们在观念和实际应用方面比他更熟悉。他们的研究将会帮助他认识道理,并鼓舞他增强对普遍利益的感情,使他感到自己是公众的一份子,一切有关公众利益的事情也同样有关他的利益。如果没有培养公共精神的这种学校,几乎就不会由此感觉到社会地位并不显赫的普通人,除了遵守法律和服从政府以外还对社会负有义务。现实中不会存在和公众同一化的无私的感情。无论是关于利益还是关于责任的一切思想或感情,它们都会被吸收到个人和家庭之中。个人从不考虑任何集体的利益或和别人共同寻求的任何目的,而只想和别人竞争,并在某种程度上以邻为壑。所谓“邻人”,既不是同盟者也不是同事,因为他们从来不曾为共同利益而从事任何共同事业,所以便只是一个敌手。因此就连私人道德也会受到损害,而至于公共道德则实际上早已不存在。假若这就是普遍且唯一可能的社会状态的话,那么立法者或道德家的最大愿望也就只能是把社会中大多数人变成一群无害的并排啃着青草的羊罢了。
经过上述各种考虑,显然全体人民参加的政府才是能够充分满足社会所有需求的唯一政府。任何参与公共职务——即使是参与最小的也是有益的,这种参与范围的大小在各种场合都应该和社会的一般进步程度所允许的范围一样。只有容许所有人在国家主权中都有一份权利,这些才是终究可以期望的。但是在面积和人口超过一个小市镇的社会里,除了公共事务的某些极次要的部分外,想让所有人亲自参加公共事务是不可能的。因而就可以得出结论说,最完善的理想政府形式一定是代议制政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