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们离开了这座自己休养生息的城市(德尔夫特——哈勒夫特),但是他们是自愿的,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一生都是异乡人和朝圣者。他们对世间的东西都不留恋,而是抬头仰望上苍,认为那里才是他们亲爱的故乡,上帝已经在那里为他们准备了神圣的城市。他们终于到了停着船只的港口。一大群不能与他们同行的亲友,也不由自主地陪他们来到了这里。大家一夜都没有睡觉,在倾吐友情,诚恳交心,表达基督徒的真正的慈爱的谈话中度过一夜。第二天,他们上船了,但他们的亲友们仍然想在船上陪他们一会儿。此时,大家深深地叹息,双眼泪如雨下,拥抱许久,虔诚地祈祷,陌生人都被这个场景所感动。开船的信号发出来了,他们都跪下,他们的牧师眼泪汪汪,仰望着天空,向上帝祈求赐福给他们。最后,他们相互道别,而对他们大多数人来说这次离别将是一个永别。”
这批移民大约有150人,其中还有一些妇女和儿童。在赫德森河岸建设一个殖民地是他们的目的。但是,他们在大西洋中漂泊了很长时间以后,却被迫在今天建立起普利茅斯镇的地方登陆了,当时这个地方是新英格兰的不毛海岸。今天依然能看到朝圣者们上岸时登上的那块巨石[8]。
我刚才提到的这位历史学家说:“在展开长篇叙述之前,我们要稍微描述一下这群苦命人上岸后的情景,以此赞美上帝拯救他们的恩德。
“现在他们已经穿过了宽阔的大西洋,到了他们此行的目的地。但是他们没有亲友的迎接,也没有栖身的房屋。当时正值隆冬,了解我们这里气候的人都会知道,这里的冬天是凛冽的,常有狂风来袭。在这样的季节,去熟悉的地方旅行都很不容易,更不用说在一无所知的海岸上落户了。他们的周围尽是野兽和野人,满目凄凉,一片荒芜。他们不知道这些野人的凶狠程度,也不知道他们有多少人。封冻的大地上布满了树林和灌木丛。满目都是未开发的野蛮景象。他们回头望去,只有把他们与文明世界隔开的那片大西洋。他们仰首求天,只为能够得到一点慰藉和希望。”[9](后一段是对莫尔顿原文的释义)
不要以为清教徒只是嘴上虔诚,也不要以为他们不谙世事。正像我在上面所说的,清教的教义既是宗教学说,又是政治理论。所以,移民们登上纳撒尼尔·莫尔顿描述的不毛海岸后所关心的第一件事,就是建立自己的社会。他们立即通过了一项公约,内称[10]:
“我们,下面的签名人,为了给上帝增加荣光,把基督教的信仰和我们祖国的荣誉发扬光大,特地着手在这片新开拓的海岸上建立第一个殖民地。我们谨在上帝的面前,面对在场的所有妇女,通过彼此庄严表示的同意,现约定将我们全体组成政治社会以管理我们自己,致力于实现我们的目的。根据这项契约我们将颁布法律、法令和命令,如果需要的话会任命一些我们应当服从的行政官员。”(参见《新英格兰回忆录》第37页及以下几页)
这件事发生在1620年。从此以后,移民工作一直都在继续。查理一世在位期间,震荡不列颠帝国的宗教和政治激情,每年都会把一批批各派教徒赶到美洲海岸去。在英国,清教徒的主力一直都是中产阶级,而移民中的大部分人也是来自这个阶级的。新英格兰的人口在迅速增加,而当等级制度仍在祖国强行地将人民划分为不同的价级的时候,在殖民地,却出现了社会各部分日益均质化的新景象。这种民主在古代是不敢梦想的,但是现在,它已经从古老的封建社会之中无比强大地并且全副武装地冲了出来。
英国政府对这种移民很满意,因此他们不难看出,这样的大批移民可以带走骚乱的种子和新生的革命分子。它全力推动这种移民,但是对那些为逃脱本国严酷刑法而来到美洲的土地上寻找避难所的人,它则觉得不必关心。可以说,新英格兰是让人们去实现他们的梦想的地区,也是革新者的试验田。
英国的殖民地是促成英国繁荣的主要因素之一,与其他国家的殖民地相比,这里享有更多的内政自由和更大的政治独立。但是,这项自由原则在新英格兰各州实施得比在其他任何地方都完整。
当时,一般人都认为,新大陆各处的土地,哪个欧洲国家首先发现,就属于哪个国家。
到16世纪末,北美几乎所有的海岸地带,就这样成为了英国的领土。不列颠政府在这些新领地上采用的统治方式是因地制宜的。有时,国王会把新大陆的一部分交给他任命的一名总督,授权他在自己的直接命令下治理这块地方[11]。这样的殖民制度也被欧洲的其他国家所采用。有时,国王会把一部分土地的所有权授给一个人或一个公司[12]。这时,一切管理民事和政治的权力就集中在一个人或几个人手中,但是这个人或这些人出售土地和管理居民同样会受到国王的监督和控制。最后,第三种制度,是授予一定数量的移民以在母国的保护下自行组织政治社会的权利,也授予了他们自治的权利,前提是不违反母国的法律。
第三种制度对自由非常有利,但它只曾在新英格兰实行[13]。
1628年[14],查理一世将一份具有这种性质的特许状授给了前往马萨诸塞建立殖民地的移民。
但是,对新英格兰的各殖民地来说,赐给它们特许状一般只是在它们的存在已成既成事实很久之后。普利茅斯、普罗维登斯、纽黑文、康涅狄格州和罗得岛州[15]的建立,都没有得到母国的援助,母国几乎都不知道它们的建立。虽然新移来的居民不否认宗主国的无上权威,但是他们并没从宗主国寻找权力的根源,而是自己建立政权;只是在三四十年以后,查理二世在位时期,这些殖民地的存在才得到了皇家的特许状而合法化了。
所以,浏览英格兰的早期历史和立法文献的时候,很难看到将移民和其母国联系起来的纽带。我们看到这些移民时刻都在独立自主地行使着主权。他们自己任命行政官员,自行缔结和约和宣战,自己制定公安条例,自己立法,好像他们只臣服于上帝一样[16]。
这个时期的立法是最独特和最富于教益的。从这个时期的立法中,我们能找到如今美国在世界面前所暴露出来的主要的社会问题的根源。
在这个时期制定的法律中,规模不大的小州康涅狄格在1650年颁布的法典[17]是一个最有特色的法令集。
康涅狄格的立法者[18],首先从制定刑法开始。在制定刑法时,他们想出了的一个奇怪的主意,找来了一些《圣经》里的条文。
这部刑法的开头讲道:“凡是信仰上帝以外的神的,处以死刑。”
接下来,有十条到十二条是逐字从《申命记》《出埃及记》以及《利未记》中抄来的同类性质的条文。
渎神、行妖、通奸[19]和强奸者,均处以死刑。儿子虐待父母,也处以这种严刑。就是这样,粗野和半开化的一个民族的立法,竟然被用到人智已经开化和习俗十分朴素的一个社会中。结果,从来没见过死刑被这样多地定于法律之内和用于微不足道的罪行。
这样的刑法,立法者在制定时,经常将注意力放在维持社会的道德规范和良好习俗方面,因此他们总是重视良心问题,简直没有一件恶行不被列入惩治的范围。可能读者已经感觉到,在这些法律中对通奸和强奸的处分是过于严厉了。未婚男女两个人之间的私通,也是要受到严惩的。这时候,法官对罪犯有权处以下述三种惩罚之一:罚款、鞭笞和强令结婚[20]。纽黑文昔日法庭的记录假如可信的话,则这类判决并不稀少。我们见到判决于1660年5月1日的一个案件,它对一个年轻女子兼处罚款和申斥的惩罚,因为她被控出言不逊和让人吻了一下[21]。1650年法典载有很多预防性惩罚措施。对怠惰和酗酒这个法典也都规定了严厉的惩罚[22]。小酒馆主卖酒给每个客人,不能超过一定的数量;而一句谎言,它只要是有害的,就会受到罚款或者鞭笞的处分[23]。在其他的方面,立法者就将自己在欧洲要求的信教自由的伟大原则完全忘记了,人们参加宗教活动也用罚款来强迫[24],直至对反对者科以重刑[25],并且常常对愿意按照一种与他们不同的仪式去礼拜上帝的基督徒处以死刑[26]。最后,有时候立法者的热情还让他们管起他们不该管的事情。例如,在这同一部法典里,就有禁止吸烟的条款[27]。也不应该忘记,这些奇怪的或者专横的法律,是由全体的当事人自由投票表决的,而并不是什么人强加于居民的,而且居民的习俗比法律还要严格和富于清教派的色彩。在波士顿1649年竟成立了一个以劝阻人们蓄留长发的浮华行为为目的的庄严协会[28]。(E)
这样的偏颇,无疑有辱于人类的理性。我们天性的低劣也被它们证明,说明我们的天性往往只是选择了真理和正义的反面,而不能牢牢地掌握真理和正义。
这样的刑法被深深地烙上了狭隘的宗派精神的印记,以及因受迫害而更加激烈,并且在当时还激荡于人们心中的各种宗教激情的印记。但是除了这种刑法以外,与它有某种联系的政治方面的法律还有一组。虽然这组法律制定于二百年以前,但是与我们现代的自由精神相比,它似乎还要先进得多。
那些为17世纪的大部分欧洲人难于理解和在当时的大不列颠还没有获得全胜的原则作为现代宪法的基础,在新英格兰的法律上已经全部得到了承认,并且还被列入法律的条款之内。这些原则是:人民参与公务,自由投票来决定赋税,规定行政官员的责任,个人自由和陪审团参与审判。所有的这些,都是没有经过讨论而在事实上就确定下来的。
这些基本原则已经被新英格兰采用,并大力发展,而欧洲的任何一个国家至今还没敢去尝试。
在康涅狄格,一开始选民团就是由全体公民组成的,而且这种做法的意义立刻就被人们所理解[29]。这些初期居民的财产在当时几乎完全平等,而且他们的知识水平也相差无几[30]。
康涅狄格的全体行政官员在这个时期,包括州的总督,都是由选举产生的[31]。
年满16岁的公民,都有义务拿起武器。本州的国民军由他们组成,他们自己委任军官,随时准备开赴前线守土[32]。
在康涅狄格和其余所有的新英格兰的法律中,我们都可以看到这种地方自主的产生和发展,而这种自主在今天仍然是美国自由的原则和生命。
大多数在欧洲的国家,政治生活都开始于社会的上层,随后逐渐地且不完整地扩及社会的其余不同部分。
可以说在美国就完全相反,在那里是乡镇成立于县之前,县又在州之前成立,而州又是在联邦之前成立。
在新英格兰,1650年乡镇的政府就已经完全建成。依据乡镇自主的原则,人们把自己组织起来,为了自己的情感、利益、权利和义务而努力奋斗。在乡镇的内部,享受真正的、积极的、完全民主和共和的政治生活。各殖民地继续承认宗主国的最高权力,君主政体仍然被写在各州的法律上,但是共和政体在乡镇已经完全地确立起来。
乡镇各自任命自己的各种行政官员,对自己的税则进行决定,并且征收和分配自己的税款[33]。新英格兰的乡镇没有采用代议制的法律。在新英格兰的乡镇,凡是有关全体居民利益的事务,也像在古雅典一样,都在公众场所召开公民大会来讨论决定。
当把美国共和政体的这段早期的法律仔细研究之后,对立法者的这种管理才能和先进理论我们都表示惊讶。
很显然,他们具有的社会应该对其成员负责的思想,和当时欧洲的立法者的这种思想相比,就崇高和完整得多,他们为社会规定的义务,在其他国家中至今还被忽视。在新英格兰的各州,在建州开始,就以立法保证穷人可以过活[34];采取严格的措施来养护道路,并且指定官员来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35];乡镇有各种公事记录簿,以记载公民大会审议的结果,登记公民的出生、死亡和婚姻[36];设置文书来负责管理这些记录簿[37];对无人继承的财产设置官员来负责经管,并检查被继承的地产的边界;还设有若干官员主要负责维持乡镇的公共秩序[38]。
法律里定有许许多多的细则,为的是照顾和满足社会的大量需要。今天的法国在这一方面,就会觉得自愧不如。
从根本上说,还是关于国民教育的法令能够显示美国文明的最突出特点。
有一项法令讲:“鉴于人类之敌撒旦将人的无知当做他最有力的武器,鉴于应当让我们祖先的智力禀赋不再被埋没,鉴于儿童教育是本州的主要关心事项之一,兹依靠上帝的帮助”[39],接着将一些条款列出,其中规定在乡镇设立学校,责令让居民出资办学,对不予出资者给予巨额的罚款。在人口多的县份,高一级的学校以同样的方式设立。城市的行政当局应当督促家长送其子女入学,并且有权对违抗者处以罚款;假如继续违抗,社会就会承担起家长的责任,强制收容和教育儿童,并且剥夺他们父亲的天赋的,却被用于不良目的的权利[40]。从这项法令的序言中读者无疑可以看到:在美国,启发民智的正是宗教,而将人导向自由的则是遵守神的戒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