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认为美国的法制在许多方面尚有缺欠,并且我也容易想象出其他一些良好的法制,那么,美国特有的自然环境也不能让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民主制度不能在自然环境不够有利但法制却很好的国家获得成功。
如果人们生活在美国时的表现与生活在其他地方时的表现不一样,人们的社会地位让他们在美国形成的观点和习惯同他们以同样的社会地位在欧洲形成的观点和习惯不一样,那么,民主制度在美国所产生的一切也不能和它在其他国家所产生的一切完全一样。
如果美国人的爱好也同其他民主国家的人民一样,而这些国家的立法者又能够依靠国家的环境的优点和自然条件把他们的爱好约束在正当的范围之内,那么,对希望以美国为榜样但没有美国的自然条件优势的国家,美国的一些首先应当归功于纯自然原因的繁荣并不是没有借鉴作用的。
然而,这些设想还没有一个被事实所验证。
美国人表现出的激情,也和我们在欧洲见到的激情相同:其中有一些来自社会的民主制度,有一些则来自人心的天性本身。
例如,在美国我见到焦急的情绪,这是在人人都有同样的机会进取,人们的身份都接近平等时自然会产生的感情。我还见到民主忌妒感,它会以许许多多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我曾说过,美国人处理工作的过程常常有不懂装懂和自以为是的表现。我也曾因此总结说,在美国也同在法国一样,人们同样有痛苦和失败的经历。
然而,当我仔细研究美国的社会制度的时候,很快就发现,美国人曾付出过巨大的可贵的努力去纠正民主的天然缺陷和去克服人心的这种缺点。
在我看来,公民的永久无法满足的野心被美国的各种各样的地方性法律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一些可能破坏国家的民主激情转化为对地方造福的激情。我觉得,美国的立法者在以宗教道德的不变对抗政界的经常变动方面,在以权利观反对忌妒感方面,在以人们处事的熟练习惯抵消欲望的急切方面,在以人们的经验弥补他们的理论无知方面,并不是没有取得成功。
所以,美国人并不是依赖国家的自然环境的优势而战胜来自他们的政治法和制度的危险的。迄今只有他们才拟出了对一切民主国家所共有的弊端的补救办法。虽然他们是第一个采用这种办法的,但是他们却成功了。
美国的法制和民情,并非只对民主国家适用;并且美国人已经证明,以民情和法制来调整民主制度还是有希望的。
如果其他国家在借用美国人的这个有益而普遍的思想时,并非照搬美国人实际应用这个思想的独特方法,而是试着依据上帝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人规定的社会情况采取自己的办法,以避免无政府状态和专制,那么,我们没有什么理由认为它们的努力一定会失败。
在基督教世界建立和组织民主制度,是我们这一时代的重大政治问题。毋庸置疑,这个问题美国人并没有解决,却为试着解决这个问题的人提供了不少经验。
已经发生的事情对欧洲的重要性
读者不难发现我要用这样多的时间专门讨论上面的问题的原因。我提出的这个问题,不仅涉及一个国家,而且涉及整个人类,不仅与美国有关,而且与全世界有关。
如果那些具有民主的社会情况的国家只能在荒凉地区保持自由,那么,我们只好对人类未来的命运表示绝望了,因为人类正在迅速地走向民主,并且荒凉地区也快住满人了。如果民情和法制确实不足以维持民主制度,那么,除了个人的专制还有什么制度可供选择呢?
我知道仍有许多心地善良的人没有被这样的未来吓倒,但他们喜欢躲开令人厌烦的自由的风暴而偏安。
但是,对自己即将驶向的避风港,他们也并不熟悉。他们囿于从前的偏见,不按绝对权威在今日可能显出的表现去评价它,而按它的过去表现来进行评价。
如果在欧洲的民主国家重新恢复绝对权威,我不怀疑它会采用一种新的形式,呈现出一些特点,而这些特点是我们的祖先所不知道的。
有一段时间在欧洲,人民的支持和法律的规定,曾让国王们拥有过近似于无限的但几乎未能加以利用的权力。
我不想谈那些可以阻止国王滥用权力的权力,比如,最高法院的强制执行权、贵族的特权、行会的权利、地方的优惠权等。这些权力一方面使人民保持了反抗的精神,另一方面又减缓了当局的压力。尽管这些政治制度妨碍个别人抑或是个别集体的自由,但能让人们的心中保持对自由的爱好,而对自由的行使,这种爱好是十分有用的。除了这些政治制度之外,民情和社会舆论还在王权的周围筑起一道不惹人注意但作用非常大的高墙。
臣民的忠心、君主的仁慈、宗教、荣誉感、习惯、舆论、家庭情感、地方的本位主义等因素都在限制着王权,国王的权威被局限在一个隐而不现的圈子里。
当时,虽然制度是专制的,但是民情是自由的。尽管君主有权,但他无法全部行使,并且也不想全部行使。
之前防止暴政的樊篱,现在在哪里呢?
区别善恶的标准完全颠倒了,宗教正在丧失对人们心灵的控制力,从道德世界看来一切都变得不可靠和不可信了,君民任意行事,没人能说清专制的放纵极限和自然的界限在哪里。
人们对国家元首的尊重被连绵不断的革命永久地驱散了。从此以后释去受公众尊敬的负担的君主也可以肆无忌惮地滥用其权力了。
当国王看到臣民的心倾向他的时候,他就宽宏大量,因为他觉得自己是强大的。他十分爱惜臣民对他的忠心,因为他知道这种忠心是王位的支柱,这时,君民之间的感情交融,就像在家里那样亲密无间。臣民或许会发发牢骚,但当发现君主因此而不快时,又会感到后悔。这时,君主将像父亲惩罚子女一样,只轻轻地拍打一下臣民而已。
但是,一旦王权在革命的纷乱中丧失威信,抑或登上王位的国王一代不如一代,人民感到他的行为残暴和权力减弱时,就不再把君主视为国父,而仅仅把他看做一个头子。他强大,人们便憎恨他;他软弱,人们就轻视他。国王心中充满了恐惧和怒气,他在国内形同外人,而他也将臣民看做被征服的敌人。
当国家里的城市或各省变成一些不同的小国时,它们便都拥有了各自的特别的意志。这种意志是完全与原先的服从一个中央的共通意志相悖的。然而,假如先让帝国所属的各个部分丧失各自的独立、习惯、成见甚至是名称和主权,接着再让它们习惯于服从同一法律,那么,现在将它们整合加以统治,与原先分别统治时相比,并不算困难。
贵族制度的声誉,在贵族享用权力的时期,甚至是在他们丧失其权力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都会给予个人的抵抗行动以很大的力量。
所以,有些人虽然那时已经没有权力,但是,他们敢于单枪匹马地抵抗国家权力的压力,并依然能保持高尚人格。
然而在今天,当君主制度的声誉几乎扫地而又没有德行来补救,没有任何东西促使人们上进的时候;当所有的阶级都几乎混为一体,个人的出众表现逐渐消失在群众之中,从而变得默默无闻的时候;谁能说得明白弱者的服从和强者的要求将在何处止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