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出版自由进行限制的困难——某些国家主张这种自由的特殊理由——出版自由是美国所认为的人民主权的必然结果——美国期刊采用的言辞激烈——期刊有其特有的本性,用美国的例子来证实——美国人对司法当局处分出版违章的评价——出版界在美国不如在法国强大有力的原因
出版自由除了影响政治观点外,更会影响到老百姓的所有的见解。它不但能令国家改变法律,更能令社会改变风气。我将设法在本书的另一部分测定出版自由对美国的市民社会的影响力,尽力指出它为美国人的思想提示的方向以及它导致美国人在精神和思想上形成的习性。至于在这里,则只考察出版自由在政界产生的作用。
坦白地说,我并没有因出版自由本身非常良好而对它产生完全坚定的喜好。我爱好出版自由的主要原因是它能防止弊端,次要原因才是它本身好。
假如有谁能指出一个可使我相信的、位于思想的完全自由和俯首听命之间的中间立场,我可能就会站在这个立场上。然而,谁能找到这个中间立场呢?现在,假如让你依照出版许可工作,依照命令行事。这时,你该如何办呢?首先,你可能把作家送交陪审团,然而陪审员们却宣判他无罪。如此一来,本来仅是一个人的意见就成为了全国人的意见了。所以,你要办的事情有很多,但是能办成的又太少,但你还必须继续办下去。这次,你要把作者送交常设的法院,但是在判决前法官必须听取被告的陈述,本来不敢于公开写进书里的东西便会出现在辩护词中而不构成犯罪,本来隐晦地写在文章里的话也会反复地出现在其他许多文章或文件中。说话或写文章只是思想的表现,但在我看来,这种表现并非思想本身,只是思想的外壳而已。你的法庭仅仅惩罚了思想的外壳,而没有惩罚被告的灵魂,它依然在被告的身上微妙地产生着作用。因而,你要办的事情依旧太多,而能办成的也依旧太少,而你还必须继续办下去。最后,为了作家,你设立了出版检查制度。这个制度好极了!我们拥护它。然而,政治法庭不就要因此忙得不可开交了?结果,你依旧一事无成。即使我猜错了,你没有变成那样,同样也得增加烦恼。你不是突然想起思想是一种宣传者越多就会越强大的物质力量之一吗?你不是觉得作家就像军队的士兵吗?然而事实上,思想的威力却与一切强大物质力量相反,它往往因表述其思想的人为数极少而增强。一个有能力的人在鸦雀无声的群众大会上所作的倾诉衷情的讲话与一千个演说家的大喊大叫相比,反而更有力量。即便只能在一个公共场所自由演说,其影响也和在每个村镇面对大庭广众讲话差不多。所以,你必须开始像破坏写作自由那样去破坏讲演自由。这次,你的目的达到了:没有人吭声了。然而,你原本的目的是什么呢?你是想对自由的泛滥进行制止,然而我却把你带到一个暴君的脚下。
而且不幸的是,在你从极端的自主走到极端的屈从这个如此漫长的路途中,连一个可供歇息的站脚处都没有碰到。
有些国家,在我刚才指出的一般原因以外还存在一些特殊原因,使得它们必须实行出版自由。
在某些自称自由的国家,由于它们的宪法没有给予被压迫者以向法院控告官员的权利,所以每个政府工作人员都可能犯了法却不受惩罚。出版自由在这样的国家就不但是公民的自由和安全的保障之一,更是这方面的唯一保障。
所以,一旦这种国家的统治者宣布废除出版自由,全体人民就可以回答说:“如果允许我们到普通法院去控告你们的罪行,我们也许就会同意不到舆论的法院去揭露你们的罪行。”
设立出版检查制度对完全按人民主权理论施政的国家来说,不仅危险,而且极其荒诞。
当把管理国家的权力授予每个公民时,那就必须承认公民有对同时代人的各种意见进行抉择的能力,以及对认识之后能够指引他们的行为的各种事实进行鉴别的能力。
所以,出版自由和人民主权彼此关系极为密切,而出版检查和普选则互相对立,后两者无法长期共存于同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中。生活在美国境内的1200万人,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人敢于提出限制出版自由的建议。
我现在把我抵达美国后看到的第一份报载的一篇文章,忠实地翻译于下:
“在这整件事情上,杰克逊(总统)使用的语言,是冷酷无情,一门心思只想保全自己权柄的暴君式的语言。他暗藏野心,他也将因此被惩罚;他爱好玩弄阴谋,但阴谋也将打乱他的计划和夺去他的权力。他执政腐化堕落,他所做的应受谴责的行为将使他名誉扫地,遭人辱骂。他登上政治舞台,就如同一个毫无廉耻而又无法无天的赌徒来到赌场。他赌赢了,但审判他的时间也接近了。他必须把他赢到手的东西退回来,把假赌具扔掉,等着退休后一命呜呼。在退休后,他或许会因为感到自由而咒骂自己过去为什么发疯,但这样的忏悔并不能使他的良心有所发现。”(《文森斯报》)〔当时在(印第安纳州)文森斯出版的报纸,然而引文的出处我们没有找到。印第安纳州图书馆长认为,托克维尔很有可能对引文进行过删改〕
在法国,许多人认为,社会情况的不稳定,我们的政治激情,以及随之而来的普遍不安导致了我们国家的报刊暴力。所以,人们一直在等待,希望社会的安宁重新出现,使报刊不再大喊大叫。对我来说,虽然愿意将上述各项视为报刊对我国产生巨大影响的原因,但实际上并不认为这些因素曾对报刊的语言产生过很大影响。我认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报刊都该保存它的特性和激情。美国当前的情况就是我的看法的证明。
如今,世界上最不容易生长革命萌芽的国家可能就是美国。但报刊爱好破坏的倾向,在美国也表现得与法国相同。美国报刊的暴力虽与法国相同,但它用来激起人民发怒的原因却跟法国不一样。在美国,也像在法国那样,报刊是把善与恶交织在一起的一种奇异的力量,没有它就不会存在自由,而有了它社会才得以维持秩序。
应该指出的是,美国报刊的力量没有法国的强大,但在美国却很少出现司法当局惩治报刊的事件。其中原因非常简单:美国人接受人民主权学说之后,就立刻认真地进行应用。他们从未想过,用每天都在变化的因素可以创造出永久存在的制度,制度本应是可以改变的。所以,只要不是因实行暴力而违法,即便攻击现行法律也不算犯罪。
此外,他们又坚信法院对管束报刊无能为力,而人类语言的微妙差别又总能令司法当局逮不住把柄,因此这种性质的罪行基本上都能从企图抓住它们的手下溜走。所以他们认为,为了能够有效地对付报刊,就必须有一个不但致力于维护现有的秩序,而且可以摆脱周围舆论影响的法庭。这个法庭惩处的主要对象是动机而不是语言,在审案时不公开审理,在宣判时不讲处罚原因。无论谁有权建立和主持这样的法庭,在我看来追诉出版自由都是没有必要的,因为这个法庭将成为社会自身的专制统治者,它可以把作家连同他的著作一起除掉。所以,在出版问题上不存在屈从与许可之间的中庸之道。国家要想享用出版自由提供的莫大好处,就必须忍受它所带来的无法避免的痛苦。国家患病时常有的幻想之一就是既想得到好处又想逃避痛苦。此时,国家对斗争已经感到疲倦,力量衰竭,企图找到一个方法,使敌对的意见与相反的原则在同一块土地上共存。
造成美国报刊的影响力很小的原因有许多。下面举出其中的主要原因。
写作自由和其他自由一样,在最初提出来的时候最使国家感到害怕。从未听到别人在自己面前探讨国家大事的人民,完全相信首次出现的法院。从建立殖民地之初,英裔美国人就已经享有写作自由了。尽管报刊对人的激情产生猛烈的火上加油的作用,可是它也不能全凭自己来创造激情。众所周知,美国的政治生活是活跃、多变,甚至动荡的,但它很少被狂暴的激情打乱。即使是在物质利益发生冲突且不能妥协时,也很少掀起狂暴的激情,何况这种利益在美国很容易被满足。只须看一下美国和法国两国的报刊,就可以判明英裔美国人和我们法国人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的差别。在法国,报刊上登载商业广告的版面极为有限,甚至连商业新闻也数量有限。大部分的版面是在探讨政治问题。而你在美国看一份大报时,立即会看到有四分之三版面都是广告,而剩余的部分常常是政治新闻或短小的趣闻逸事。翻来找去之后,才能在经常被人们忽视的角落里看到我们法国报刊每天给读者登载的热烈讨论的问题,但字数也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