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追踪
刘晓莹译
星期天的早晨又来临了……
这是一首由莱利斯主唱的伤感流行歌曲,歌中描述的是一个没有妻子,也没有儿女,不知何去何从的孤独男人在安静的星期天清晨,顾影自怜的故事。今天正是一个宁静的星期天早晨,而我就是歌里那个孤单的男人,无处可去,也无事可盼。
我端起一杯咖啡走进起居室。我的家坐落在三藩市的“太平洋山岗”。那天风和日丽,天上没有一点儿云。从我的窗户里可以俯瞰海湾,海水是深绿色的,一些游艇分散在上面,就像一张地图插着许多小白旗一样。
我走到我的书架前,它占据了整整一面墙,上面摆着六千多本廉价的侦探、神秘杂志。我用手摸着一些书背:《黑面具》、《线索》、《一角侦探》、《侦探小说周刊》。这些周刊我从一九四七年就开始收集了,也就是说,那上面承载着我生命的三十年,将近我在这个世界上五分之三的时间——下个星期五,我就满五十岁了。
我拿下一本《黑面具》,看着封面:钱勒,聂伯,马田,麦克,这些都曾是陪伴我度过寂静周日的老朋友。他们驱散了我不知多少恶劣、低落的情绪,但今天不然……电话铃响起,我走进卧室,拿起听筒,是老休本,一个严肃而正经的警探,也算是我三十年来最亲近的朋友。
“喂,”他说,“吵醒你啦?”
“没有,我已经起来好几个小时了。”
“上了年纪,渐渐要早起了。”
“可不是。”
“今天下午一起玩会儿牌,喝喝啤酒如何?我太太和孩子去苏里雅多了,家里就剩我自己了。”
“我不太想,休本,”我说,“我没那心情。”
“你是不是又闹情绪病了?”
“是的,有点儿。”
“私家侦探的忧伤吗?”
“是啊,私家侦探的忧伤。”
他发出一阵笑声:“不会和即将来临的五十大寿有关吧?去你的,五十正是人生的壮年,我是过来人,老弟,我现在已经五十二岁了。”
“当然。”
“呃,你至少改改主意,过来和我喝一杯,我给你留一罐。”
挂上电话,我回到起居室,喝完咖啡,尽量不去思考任何事情,最好连呼吸都不要。我站起来,开始无目的地踱步。
星期天的上午来临了……
突然,肺病的老毛病又发作了。我开始咳嗽起来,只得坐下来,拿手帕捂住嘴,听着真正撕心裂肺的声音在空空洞洞的公寓里回荡。香烟,该死的香烟,三十五年来平均一天两包。五十年中的三十五年,抽了不止五十万支香烟,吸了不下一千万口……算了吧,想那些有什么用?我再次站起来。呃?今天似乎只是站和坐。我要再不出门,就真要变成幽闭恐怖症患者了。找个地方去吧,找件事情做。或许可以独自驾车远游,我只是不想见休本或其他任何人。
我穿上一件旧棉布夹克,离开公寓,发动了车。出城最近的方向是向北,所以我开车驶过金门桥,直奔一〇一号公路。两小时后,在科里尔北部数英里的红木匠,我拐弯直驶海岸,下午两点,我上了一号公路,再向南边行驶。
那一带笼罩着一层雾,看不见太阳,但能闻到强烈的、海的清新气味。这一带的车辆很少,好久都看不到一辆。带白沫的海浪,不停地拍打着海岸,景色别致而又吸引人。接近那个叫“锚湾”的海湾时,我驶上了一处悬崖。我把车停在一个没有人烟的停车区,找到一条路通向同样没有人烟的海滩。
我沿着海滩散步,看海浪打过来,又散开,听听海浪的嘶鸣,听听雾中海鸥的叫声。那是个寂静的地方,但唯有寂静才能真正吸引人。在这个星期天,它对我来说,是个好地方。
半小时后,我开始觉得有点儿冷,又咳嗽起来。我走回小径,上坡,快到悬崖时,看到停车区多出另一辆汽车,一辆布满灰尘的绿色小型卡车。后面还挂着一辆小小的,也是满布灰尘的房车。车的右后部有点倾斜,那说明车胎扁了。附近只有两男一女,一切都是静止的,只有风吹动他们的头发和衣角。
我向他们走过去,走向我的车。我的脚步声高过海浪拍击海岸的声音。他们三人同时抬头,移动位置,相互说了几句什么,然后起步向我走来。我们在相距几码的地方站住了。
“你好!”其中一人说。那人二十出头,一头红色长发,蓄下垂的八字胡,身穿一件粗布风衣,蓝色工装裤,短统鞋。另外两个人也是相仿的年纪。红头发神色不安,看得出微笑是勉强挤出来的。
另外那一男一女,神色同样紧张不安。男的是黑发,比那个红头发短,脸黑黑方方的,身穿带格的伐木工人夹克,长裤,褐色的皮鞋。女的并不漂亮,嘴唇很薄,脸色苍白,身披一件长而厚的风衣,一条绿色的大手帕包住头,蝴蝶结像修女的头布,红棕色的头发垂在肩上。三个人的手都插在衣袋里。我点点头,说:“你们好。”
“我们有个车胎扁了。”红头发说。
“我看到了。”
“我们没带千斤顶。”
“呃,我有,欢迎你们用。”
“多谢。”
我有些犹豫,略略皱眉。当你的大半生都致力于侦探工作时,有时你会有一种莫名的预感,而你却不知道该不该相信。现在我就有这样的感觉,感到这有点儿不对劲,很不对劲。他们的不安是一部分,还有一种浓重的、显而易见的紧张夹在三人之中,像是有着某种轻浮,或者是带危险性的游戏。或许那和我无关,但是侦探的本能,侦探天生的好奇,不允许我置这种“不对劲”感于不顾。
“我碰巧在这儿真是好事,今天这一带车辆似乎不多。” 我说。
红头发的男孩从衣袋里抽出左手、不大自信的用手指压压八字胡,接道:“是啊,我们可真够幸运的。”女孩大声地吸着鼻涕,拿出手帕,用力地擦。
黑头发的男孩把重心移到另一只脚,两眼的目光游移不定,紧了紧夹克,似乎话中有话地说:“这儿可真冷。”
我瞄了卡车一眼,车牌是俄勒冈的。我说:“你们要到很远的地方去吗?”
“去蒙大拿度假。”
“你们在度假?”
“多少有点儿度假性质吧。”
“你们三个坐那辆轿车,一定很挤吧。”
“我们挺喜欢挤在一块儿的。”红头发男孩说。他的音调一下拔高了,“借一下千斤顶,可以吗?”
我取出钥匙,绕到车后面,打开后备箱。他们三人站在原地,留心地注视着我。我突然想到,他们也许并不是一伙的,这正是不对劲的地方。红头发有八字胡和长头发,是时髦型,而黑头发比较保守,这意味着什么吗?其中之一可能是个“电灯泡”,是个不需要的“第三只轮子”。不过这种情况可能不只是两个人刚好,三个人嫌多的那种意义了。如果我的感受没错的话,哪一个是多的呢?那女孩也不曾对哪一个含情脉脉,多看两眼。她那双在风里缩皱的眼睛,始终直视着前方。
我解开扣住千斤顶的钩子,把它取了出来,再关上车厢盖,转过头对他们说,“也许最好由我来为你们换,这玩艺儿还需要些诀窍。”
“我们可以自己干。”黑头发说。
“没关系,我乐于帮忙。”
我把千斤顶搬到小卡车的后面,备用胎已经在那儿了。车的两扇门上各有一个小窗户。一个用粗布围着,另一个用的是透明塑胶纸。我从透明的那侧偷瞄车里,看到里边有一个放杯盘的柜子,一张小桌,两张床型的长椅。所有的东西都很干净,很整洁,放好,捆牢,以防车开动时滚动。
他们三个人也走过来,围成一个圆,这一次女孩站在中间。我蹲下来,把千斤顶放到轮轴下面,固定好。当我开始干时,黑头发和红头发都上前帮忙,不过依我看,他们还不如不帮。
我们用了十五分钟换好了车胎。我试图和他们交谈,以便从谈话中发现一些蛛丝马迹,看哪一个是“第三者”,但他们什么口风也没透。两个男的只偶尔回答我一两个单字,女的还在擤着鼻涕,不发一语。
我摇动千斤顶手柄,使卡车四轮着地。我说:“呃,好了,你们最好一碰到修车店就赶快修好你们爆了的那个车胎,你们总不能带着备用车胎到处闯吧?”
“好的。”黑头发说。
“你们车里有啤酒或汽水吗?出了些力气,口也渴了。” 我发出一个试图沟通的微笑。
红头发看了看女孩子,又看了看黑头发,不安地说,“对不起,什么都没有。”
“我们上路吧。”黑发男孩说。他捡起扁轮胎,放进车后的金属储物架里,扣好后,三人向车门走去。
我很不想让他们离开,但我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把他们留下。没有什么让人怀疑的,坐位上,坐位后面的小架子上,仪表板上,乘客座那边的地板上,都没有什么东西。女孩子第二个上车,黑发男孩是司机,他们关上门,发动了引擎。
“慢慢开,不要慌。”我说着,举手示意告别,但他们一个也不看我。卡车向前冲去,有一点儿太快,把碎石都扬了起来。上了一号公路后,他们朝南而去,越开越快。
我站在那儿,直到他们的影子消失才回到汽车里发动引擎。
现在干什么?开车回三藩市,不理这件小事情——这是最简单的做法。可我就是不能忘记它。那几个年轻人之一,或者不只一个,不是一伙的。我越想,越觉得应该弄清楚是哪一个。更重要的是三个人全都表现出一种紧张、焦急的气氛。
我没有正式的理由或权利扮演侦探,但我不想违背自己的意愿。而且我对空荡、寂寞的住所有一种强烈的厌恶。所以我不妨再做一回过去三十年的老本行。
我也发动汽车,上了公路,向南开。我开了四里路才赶上他们。
他们的速度很快,也许超过了限速的十英里,但还在安全限度内。我调整车速,保持与他们的距离在数百码之内。时间已近黄昏,不是跟踪的好时候,何况还有一层雾。好在他们的小卡车的灯亮着,这就足以使我跟住他们。我们沿海岸走,路上的车辆一直不多。雾越来越浓,还不停地落着细滴的雾水,使我不得不打开雨刮。慢慢地,漫长阴冷的夜到来了,天很快就黑得透透的。
继续前行了数英里后,小卡车进入蒙大拿湾,他们没有丝毫减速的意思而是直穿过去。这样就证明了黑发男孩对他们的目的地撒了谎。我怀疑他们的最终目的地是去哪儿,不禁又想到自己准备追他们多远?最后我还是决定跟踪到底,直到他们停在某地,直到好歹我对他们的关系有所掌握为止。如果那意味着跟踪到明天,甚至追到另一个州,没关系,我没有未决的案子,手边和脑子理都没什么任务,不论有无目的,我都知道工作是医治自怜和沮丧的良药。
福特村,雷尹镇……小卡车直向前开去。那时我们可能在离金门桥三十英里的地方,我的汽油已经用掉一些,不过还够我驶回三藩市,再远可就不行了。
看来我最好在什么地方停下来加点儿油。就在奥立马村南面,小卡车减速,刹车灯亮了一下,然后向西拐上一条二级路,向雪尹国家海滨开去。
两分钟后,我来到十字路口时,车灯照到一块路牌,写着:公共营地,前方三英里。这么说,他们要在这儿过夜,或者吃晚饭。我抬头看了看天空,尽管黑,但这儿的雾稀一些,风也不断地把它们吹走,视界不错。次等路上车少,为了不引起他们的注意,我拐了上去,关上车灯,以二十英里的时速前进。
那地区风景不佳,乱糟糟的,原因是这一带是圣安维斯的断层地带。我经过一个小池塘,向前走了三英里。营地就在左边,靠近海洋。它的西面有些沙丘,南边有松树,还有一个小的管理处。那是个木质建筑物,有一些烧烤用的石台架和一些散放的垃圾筒。小卡车在营地里,灯还亮着,停在林木附近。
从远处看过去,一些树木正好挡住了我的一部分视线。我没有直接从入口进去,那样会让他们看到我或者听见我。我朝旁边一条小路驶去,关掉发动机。十秒钟后,小卡车的灯也熄了。
我静静地坐在方向盘后面,试着决定如何实施下一步。但人的头脑的确很怪:一路上我都没法弄清到底是什么让我觉得三个中的一个或两个不对劲,而现在我却又在考虑别的事。我的记忆细胞飞快地运转,突然间我若有所悟,一直在烦扰我——三件分开的小事,它们凑在一起告诉我哪一个不对劲。我感到眉头皱了起来,我仍弄不清到底是什么情况,但我刚才发现的事使整件事显得更加古怪,更加紧迫。
我伸手取下车顶的圆型塑料灯罩和内里的灯泡,然后下车,越过路面。风刮得很急,仿佛小锯齿一样切割我的脸和手。头顶上一缕细雾在黑暗中飞动,如同冰冷的手指在寻找温暖。
我谨慎而缓慢地走进树林中,向南,大致和卡车停放的地方平行。穿过风吹断的树枝,我估计车和我的距离也就四十码左右。
车厢里是黑的,似乎没人,后面的房车透出微弱的光,其亮度之弱告诉我车门上的两个窗子都放下了布帘。
我大步向卡车走过去,在距它不到十码的地方停下来倾听,这时我是躲在一棵大松树的阴影里。除了风的狂叫和远处海浪的声音,我没听见什么。我凝视了一会儿那房车。然后打量了一下卡车旁边的地面,那里没有硬石,只有泥土和松针叶,在人的脚步下它们会发出沉闷的响声。
我慢慢走到卡车旁,经过房车时,我停下把耳朵贴到冰冷的金属板上听,同时拿手指堵上另一只耳朵以防风声的干扰。最初大约有三十秒钟的光景,里面有微弱的走动声,但没有谈话声。然后,其中之一,就是那个不同伙的人,在用低沉、听不清的声音说话。
“快把三明治做好。”
“就好了。”另一个声音畏怯地说。
“我快饿死了,我可不想就这么坐个没完,你懂吗?”
“这是公共露营地,管理员不会来打扰我们,如果你——”
“闭嘴,我早告诉过你,如果不想挨子弹的话,就乖乖的,少啰嗦,还有必要让我再说一次吗?”
“不用了。”
“那么闭嘴,赶紧把三明治弄好,我们还有很远的路才能到墨西哥呢。”
这通对话告诉我他们的情况比我想像的还要糟。绑架,可能还有其他上帝才知道的重罪。这是我拔腿离开,向附近的公路巡逻人员报告的时候。私家侦探的职责到此为止,如果你在这时候还不想把事情移交给官方,你就是傻子。我轻轻退后,转过身,准备退回树林,回到我的车上。
事情有时就是那样发生的——没法预料,非常巧,巧得你毫无防备——一阵风把一棵树的树枝刮断了,断枝被吹到卡车前,嘭的撞到上面,发出巨响。
房车里立刻有了反应,传出一阵忽如其来的和什么东西的刮擦声。我还在后退,但已经来不及逃跑了。房车的门被拉开,其中一个人冲出来,进入我的视线。他也看见我,大叫道:“站住,你给我站住!”他一只手中拿着长长的黑色东西,那是枪。
我停住了。那人正是我觉得不同伙的人——而那个不同伙的人竟是那女人。
他双腿叉开,站在那儿,双手托着枪,紧张、害怕,又危险。现在他不戴假发和包头巾了,他的头发是短的、淡色的,在黑暗中看上去是白的。除了他苍白的、女子般的面孔和天生没什么汗毛的手,他周身没有一点儿女人阴柔的特点。
“到这边来。”他说。
我犹豫片刻,然后照他的话做。他很快退后,到一个可以对着我和房车后部的地方。当我走到距他三大步时,我看见另外两人站在打开的车门旁,里面的灯光照着他们的侧影,他们的四只眼睛在我和那个拿枪的家伙之间转来转去。
“你在干什么?”拿枪的说,他认出了我:“你在跟踪我们?”
我没答话。
“为什么?你是谁?”
我注视了他一会,然后透露出一点真相,因为我要看他的反应。
“我是警察。” 我说道。
他嘴边的肌肉抽动了一下,枪也晃了一下,好像拿不稳似的。
一旦他觉得必要,他对我和那两个年轻人都会毫不犹豫地开枪的。
这点我可以肯定,你凭阅历可以看出一个人会做到什么地步。这个人,在他心慌意乱之时,不用逼他也会开枪。
他终于又开口了:“那是你的事,”说着发出一个含糊的、似笑非笑的声音,“我不是女人,你似乎不觉得吃惊。”
“是的。”
“什么让你识破了?”
“三件事,”我坦白地说,“第一件是你在停车场擤鼻涕的样子,你用力的姿势,不停地擦,根本不像一个女人。第二件是你走路的方式,迈大步,步子又大又重,和另外两个男孩子一模一样。第三件是你没带钱包或手袋,卡车里和房车里也没有,我从没见过一个女人不带这种东西。”
他用没拿枪的手又擦了擦鼻子,说:“很不错,你很聪明。”
“你打算怎么办?” 红头发的男孩子用发抖的声音说。
拿枪的家伙没有立刻回答,仍用紧张的目光盯着我,嘴角仍在抽动。我看见他想了一会儿,向另外两个人说:“你们里面有晾衣绳一类的东西没有?”
“有。”黑头发男孩说。
“去拿,我们得绑上这个警察,带着他和我们同行。”
怒火在我心中燃烧。我对自己说,你就眼睁睁地任他绑吗?你就这么站着,无动于衷地等死吗?就这样让自己和两个孩子死在路上的某个角落?
“干嘛不现在就杀死我?这儿和别的地方有什么不同?” 我说。
他的脸阴暗下来,“你闭嘴。”
我向他迈出一步。
“站住,”他拿枪做了一个威胁的手势,“我警告你,老头,如果你不站住的话,我就要开枪了。”
“你一定会开的。”我说着向他扑去。
子弹在离我脸一英寸的地方射出,火焰的热量烧着我的皮肤,几乎使我半盲,但我感到子弹从我的右颊飞过,枪声很响,但我还是抓住了他的手腕,在他再开枪之前打掉了他的枪。我用右拳猛打他的胃部和胸口。他嘴里呼着气,步伐乱了,身体失去平衡。我又给他一脚,把他踢倒在地,然后骑在他身上,凶狠地送出一串重拳。我感到他浑身发软时,他早已昏了过去。
我站了起来,同时抓起那支枪。我的面颊刺疼,火一般的感觉,两眼也同样感到刺痛,还流着泪,但我的伤也就限于这些了。除了双腿有些无力之外,我的反应和行动方面也没有任何迟钝的感觉。
红发和黑发的男孩子急急地冲过来,他们僵硬而苍白的脸上有着一种终于获救的愉快感觉。“好了,”我对他们说,“现在你们真得要把晾衣绳拿出来了。”
我们开上我的车把那个不同伙的人送到了附近的公路巡逻站,那家伙叫余连。在路上,另外两个男孩,一个叫安东尼,一个叫艾得,告诉了我他们被劫持十二个小时的恐怖历程。
他俩都是俄勒冈州麦克斯城的农林学院学生,那天上午他们从学校出发,想野营两天。然而他们在路上犯了个错误,停车搭上了他们以为是女人的那个家伙。余连上车后就掏出枪,逼他们沿海岸向南开,进入加州。他想去墨西哥,但他不会开车,把他们选作了司机。
他还说他是个逃犯,入狱是因为持枪抢劫和两起谋杀未遂案。
他越狱后全州缉拿他,他闯进一所空房子找衣服和钱。可那房子显然住的是个老姑娘,因为找遍了也没有发现任何一件男人用的东西。不过他搞到两顶假发和一些适合他自己的女性衣物,于是他产生了男扮女装的念头。
当我们到达公路巡逻站时,余连仍在昏迷之中。安东尼和艾得向那儿的梅尔警官重述了一遍故事。我则简短地讲了讲我那部分。但两个孩子在感激之余,坚持把我说成了某种大无畏的英雄。
梅尔警官和我单独在办公室里时,我亮出私家侦探的执照给他看。他看完后给我一个含混的微笑:“一个私家侦探,喔?你缴余连的枪的方式就是私家侦探的那一套,不错,就像电视上演的。”
“当然,”我疲倦地说,“就像电视上演的。”
“我只能说,你胆量过人。”
“不,我不是什么胆量过人。我一生中从没做过这样的事,只是如果我能帮忙,我就不能让那两个孩子受到伤害。余连可能杀死他们,迟早而已。但他们的生命就像刚升起的太阳,前途无量。”
“朋友,他差点杀了你。”梅尔警官搓着他的手说。
“那我倒不在乎,”我顿了顿,“我只关心那两个孩子。”
“无私的人,对吗?”
“错。”
“那么,你为什么不在乎自己的安危?”梅尔警官停止搓他的手,问我道。
有好一会儿我都默不作声,然后,我决定把存放在心里已久的原因说出来。
“好吧,我来告诉你。事实上,你是第一个知道的人,连我最好的朋友都不知道。”
“怎么回事?”
我走到窗前,幽幽地说:“医生说我最多只能再活十八个月,除非有什么奇迹发生,否则胃癌晚期无法医治。”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