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的寡妇
刘晓莹译
西连话都没来得及说,就倒在艾米丽的脚下,死了。
他哪里知道艾米丽右手中的枪会开火。
“真是见鬼。”她轻声道。怎么会这样,自己又失去了一位丈夫。从一开始,西就不应该给她那支愚蠢的枪。她恳求过西——他叫西蒙,但他喜欢别人叫他西,叫他不要把枪给他,可她的抗议没有奏效。西坚持说她应该学会射击,他要艾米丽学会怎样专业地摆弄枪支,以便保护自己。西的工作使他出差的时间越来越长,所以艾米丽(她的真名其实是艾米丽森特)一个人呆在家里他不太放心,这也是他想要艾米丽学会射击一个不速之客的原因。
艾米丽对枪支——不管它们是叫左轮还是叫手枪——有着一种近乎病态的恐惧。为了不和一支枪作伴,她请求出差时带着她,这样她还能享受到他随时随地的保护。西当然不会同意,他可不舍得让艾米丽牺牲掉幸福的家庭生活而和随他奔波。
于是,不顾艾米丽的极力反对,西把那支枪买了回来,并开始给她上第一课。
“你看,亲爱的,”他说道,“像这样拉开枪栓。”他姿势相当优美地做了示范,然后把枪递给艾米丽,让她重复自己的动作。艾米丽刚一碰到那枪,它就像故事的开头那样开火了。
可怜的阿奇布尔德——他喜欢人们叫他阿克——死得也同样的突然。他非常喜欢水。艾米丽的叔叔亚当曾开玩笑地说阿克生下来的时候应该是带着鱼鳍的——或者是鱼鳃?反正他对水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
艾米丽很怕水。有一些东西会使她害怕。可闪电之类的不会吓着她,老鼠她也认为很可爱,她甚至还很喜欢蛇,只是她不喜欢水。如果是在小小的泳池里游泳她还会挺享受的,但大面积的水则让她恐惧。如果她生活在没有飞机的年代里,那她肯定不会去美国以外的地方。阿克则非常喜欢水,而艾米丽也非常理解地支持他在闲暇时间尽可能多地呆在湖边。只是她会很礼貌地请求阿克不要让她一起到船上去——她会很高兴地坐在岸边,看他划船,并向他挥手致意。
但阿克并不满足。他下定决心要治好她对水的恐惧,并把她的恐惧和她对他的爱混为一谈,他说如果她不坐到船上来,就意味着她不爱他。既然他都这么说了,她还能怎么办呢?
所以她心惊胆战地爬上了船。当船驶离码头的时候,她还在恳求阿克带她回去。她当时简直是吓疯了。阿克则哈哈大笑。巨大的恐惧使她甚至想跳进湖里淹死自己,她站了起来,阿克也站了起来,想伸手扶她,可她把他推了开去。
突然“扑通”一声水响,船上就剩下了她一个人。她开始大叫起来。
附近的人们听到了她的叫声,把船划了过来。她告诉他们发生的情况。他们潜下去救人,还叫来了更多的帮手。
但这一切都无济于事。四个小时后,他们找到了阿克的尸体。
乔纳森是另一个。如果艾米丽没记错的话,阿克死后她嫁的丈夫正是他。乔纳森喜欢别人喊他乔。他对艾米丽的母亲有些意见,因为她每次提到他,都把他叫成约翰。除此之外,他认为艾米丽的母亲是一个女婿所能期望的最好的岳母,但她为什么总是叫他约翰而不是乔?可怜的人啊,他哪知道连让艾米丽的母亲叫错名字的机会都没有几次了。
乔喜欢野餐,是那种原始风格的。艾米丽说来也并不讨厌野餐,如果你拿着一把小帐篷、一张折叠桌、许多椅垫、银餐具、餐巾纸、美味的鸡胸肉、火腿再加上充足的冰镇香槟,她还可以说非常喜欢这种活动。
但乔喜欢从自然里获取一切。他说,如果你不自己采摘食物,那野餐就不能称之为野餐。他说,野餐的时候正是你大显身手的时候。
他们最后一次野餐时,乔负责钓鱼,他让艾米丽去采集蘑菇和野草莓。他跟乔说她不知道怎样挑选蘑菇,所以他就非常详细地向她解释了应该采摘什么样的、不应该采摘什么样的。她尽力按他说的做了,但她那天没戴眼镜。乔说不喜欢她戴眼镜的样子,他老是以为那是她为赶时髦而戴的装饰品,他说她没有必要戴。那么在没戴眼镜的情况下,艾米丽只能竭尽全力地采摘蘑菇和野草莓。
乔带着他钓到的鱼昂首阔步地回来了。他们开始就着瓶子喝波旁威士忌来开胃。他们一滴酒都没剩下,所以不到一会儿,他们就变得像孩子一样欢欣雀跃、傻笑不停了。他们发现自己已经饿得饥不择食,就四处跑去收集了许多树枝点起了火,并把鱼埋在灰堆里。然后,乔就吃起了蘑菇。艾米丽不喜欢生吃蔬菜,所以就用一些野草莓来充饥。而乔就这样一边烤着鱼、一边吃着蘑菇。
大部分蘑菇都是好的,但有一些却是有毒的。这足以结束了乔短暂而快乐(这一点艾米丽很有把握)的生命。
接着是潘——其实是潘勒顿的昵称。一想到他出的事,艾米丽都恨不得把眼珠子哭出来。只要潘往旁边站一点点儿——不管是向左向右,还是往前往后,哪怕只是连一英寸也不到——那个半身像就不会砸在他头骨致命的地方。
潘从前想做一个室内设计师,由于他父亲极力反对,所以他最后只当了一个银行职员。和艾米丽结婚后,他在房屋设计方面的天赋就得到了充分的发挥,特别是在他们家的大厅里。才依照摄政时期的风格装修完,他就又想把它变成维多利亚式或者现代式的风格。最后他决定还是把它按古典风格进行装饰,并把这一主题顺着楼梯延伸上楼,楼梯的平台也包括在内。他盘算着在平台上放置留个古罗马将军的半身像,以和楼下那六个立像遥相呼应。草图设计完后,他拿给艾米丽过目。倒是很庄严,但感觉冷冰冰的。不久,各式各样的搬运工便按照潘的指令,扛着山一样重的半身像来到家里了。
就在这之后不久的一个倒霉晚上,艾米丽正要上楼去,潘则站在楼下叫住她,说希望她能换上那件蓝色的睡袍。她俯身给他一个飞吻,并说好的,亲爱的。可不知怎么搞的,她就碰翻了裘里斯?凯撒的半身像。
艾米丽的父母都是极富同情心的人,他们一如既往地站在自己女儿一边,支持她。但当她母亲听说了潘和裘里斯?凯撒的事故后,她很巧妙地提到了一件有点儿尴尬的事。
“艾米丽,亲爱的,”她母亲说道,“我非常不愿这么做,我也不想让你觉得我太冷淡——这么说我的心都快要碎了——但是我们家的墓地里已经没有潘的地方了。你瞧,亲爱的,你爷爷、你叔叔亚当和婶子贝斯、你父亲和我——而且当然还有你,亲爱的——都要葬在那里,尽管我们一直很高兴地接纳着你的丈夫们,但现在我们已经没有地方容纳潘了。”
所以,在最后一分钟,艾米丽还得为买墓地的事而忙碌,她找到的唯一一块墓地也是在河对岸很远的地方。
葬礼过后,她为把潘一个人留在那里而感到悲伤异常。
不过,他不用等太长时间就会有人去陪他了。
艾尔——他的全名是艾罗西斯——也很固执。像乔坚持在野餐时一定要自己采集食物一样,他坚持要艾米丽学打垒球。
艾尔非常喜欢体育运动,艾米丽却不喜欢。当然,如果是坐在阴凉的场地里观看网球比赛,她是非常乐意。上高中和大学时,她曾经观看过足球比赛——其中有两次还被选为赛场上的女皇。但她不喜欢亲自投身于体育运动,她的手脚很容易起茧子,也很容易抽筋,况且她还近视。球都快打到脸上了,她才能看见。艾尔对她的想法毫不理会,径自在俱乐部里给她报了参加夫妻垒球比赛的名。
于是艾米丽就举着球棒硬邦邦地站在那里,活像一条出水的鱼。艾尔就站在她身后,鼓励她说:“击球,亲爱的。狠狠地来一下子。打啊。”
于是她用尽全力挥起球棒。动作过大,她没能收住脚。球棒正中艾尔。他当场倒地死亡。
倒不是说这样的情形也算走运,但毕竟艾米丽击中的不是接球的穆尔或者其他什么人。其实本来该是穆尔站在那儿的,可艾米丽击球时,艾尔非要和他调换位置。试想一下,如果艾米丽击球时站在那里的仍是穆尔,那么他的妻子玛丽?穆尔是永远不会原谅她的。
无论如何那都是一次可怕的事故。当艾米丽击中艾尔而不是球时,她只是在努力讨他欢心。
于是艾尔就到新墓地去和潘做伴了。
有意思的是,男人们似乎仍没有被吓到——至少目前看来是这样。她听到爷爷嘟哝说,男人们像苍蝇围着糖碗一样追逐着艾米丽,但他们全都是为了钱。可爷爷这么说有些太过分了,因为虽然艾米丽的丈夫们都没有什么钱,但他们都很迷人、很可爱,也有很好的工作。其实反倒是他们留给了艾米丽一些钱,因为她父亲在同意他们的婚事前,都要证实这些男人已购买了人身保险,这样意外死亡就会获得双倍赔偿。没有人需要为保险赔偿金交遗产税。所以如果说她那些丈夫们是在寻宝的话,真正发现宝物的却是她。
她的下一个丈夫是迦——他的真名是博瑞迦。
迦是艾米丽所认识的最和蔼的人。迦的眼睛总是神采奕奕,不管是在什么季节里——这倒不是说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多长时间。他喝波旁威士忌、苏格兰威士忌或伏特加时,还比较清醒,但喝杜松子酒时,他就会有些控制不住自己。所以艾米丽在商店买酒时,总是故意不买杜松子酒,除非她要举行一个大型聚会,有别人要喝。
一天下午,亚当叔叔来看他们,还带了杜松子酒。他说这酒是世界上最文明的饮料,可叔叔不知道,自从艾米丽和迦结婚后,这屋子里就再没出现过杜松子酒。他赞赏地看着艾米丽按他喜欢的样子调制着鸡尾酒。他几乎可以说是艾米丽最喜欢的亲戚,而他的来访也显得很短暂。当他离开时,艾米丽请求他把杜松子酒带走,可他听都不听。
艾米丽在门口和叔叔道别时,迦正好下班回来。等她叔叔离开,迦已经兴高采烈地痛饮起来。
艾米丽试图用食物来转移迦的注意力,于是她跑到厨房,要厨子和管家早些开饭。但每吃一盎司牛肉,迦就得灌下两盎司的酒。
迦眼睛里的亮光今天显得格外灿烂。
艾米丽还穿着外出的衣服。现在她急着要吃甜点——按贝斯婶子的方法制作的苹果水饺——等一吃完,她还得去看晚间新闻。
但她的计划恐怕要泡汤了。
新婚之夜后、或至少是迦上次大喝杜松子酒后,艾米丽就没看见过迦的情绪如此高涨。他根本没碰自己那份苹果水饺。艾米丽则把自己的吃了一半,她坚持说如果迦不坐下来、停止胡闹,她就把他那份也吃掉。迦又往杯子里倒了些酒,然后跑到楼上的起居室里。他大声叫艾米丽跟他上去,说要到阳台上去看月亮。
艾米丽像海盗一样抓过迦的苹果水饺,狼吞虎咽地吃完,然后来到楼上。迦正站在阳台上,手舞足蹈地指着天上的月亮。一些酒从杯子里洒了出去,掉在院子下面的马鞭草上。迦骂骂咧咧地抱怨了两句,就冲到楼下去装满酒杯。
茂密的葡萄藤遮住了艾米丽站的那部分阳台。她转过身看着迦再次走进起居室,这时他手中拎着那个快要空了的酒瓶。他不停地把酒往杯子里倒着,接着又仰脖就着瓶子喝了起来。随着一声兴奋的大叫,他把空瓶子从开着的门里扔了出去。瓶子越过艾米丽的头顶。她静等着瓶子掉在石头路面上发出的响声,但却只听到砰的一声闷响,原来灌木和马鞭草接住了那个瓶子。
“我的姑娘在哪儿?”迦大声问道,“我亲爱的姑娘在哪儿呢?”
他的声音那么甜蜜、那么哀婉动人。再说亚当叔叔把酒留下也不是他的错,也许他今天上班遇到了什么不顺心的事儿,所以需要放松一下。哦,稍稍放肆一下有什么错?丈夫需要妻子的爱护和鼓励。你本就应该对他们百依百顺。
艾米丽想到这里咯咯地笑了,说:“我在这儿,可你找不到我。”
当然,迦肯定找不到她,所以她从阴影里跳了出来,继续挑逗他。
他想抓住她,可她又跑到了阳台的另一边。迦从她身后追来,可不知怎的,他冲破了细细的铁栏杆。
命运对待迦可没像对待那个酒瓶一样仁慈。不管是灌木丛还是马鞭草,都没有挡住他下落的趋势。迦一头掉在了院子里的石头路面上。
就这样,艾米丽的生活一如既往地前进着,而她周围的男人却一个接一个地丢了性命。
她的某段婚姻只持续了几个月。
这样看来,她和阿德波特的婚姻——他喜欢人们叫他波特——持续了一年之久。像以往一样,她也很希望这次婚姻能成为永恒。如果不是因为那些药片的话,波特恐怕现在还她身边呢。
波特跟迦差不多一样傻——不,不是迦。迦很喜欢她戴眼镜的样子,但波特和她另外一个丈夫(名字她一时想不起来了)却很讨厌她戴眼镜,即便不戴眼镜的她几乎什么也看不清。波特简直太苛刻了,他说她是完美的,他不许她用眼镜来丑化自己可爱的脸。于是她就像讨好所有丈夫的太太一样,尽力来讨好波特,虽然她认为波特不让她在他面前戴眼镜是件很傻的事情。她在报上看到,美国有一半的人都在戴眼镜,那为什么她不能呢?
所以发生在波特身上的事情可以说是他自找的。
不,这样说有点儿可怕。
但波特对他的病确实太小题大做了——所有的人,包括他母亲和艾米丽的母亲,也都这么说。
首先,他怎么会得上心脏病就是一件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没人还在26岁时就犯严重的心脏病。从医院的特护病房出来后,波特就一直躺在家里休息,由艾米丽来照顾他。在他养病的期间,他表现得就像一个被宠坏的孩子——这是形容他最为合适的词汇。他要艾米丽没日没夜地守在他身边。
一天傍晚,筋疲力尽的艾米丽趴在他床边睡着了。他把她捅醒,嚷着说他该吃药了。她当时没戴眼镜,就在抽屉里摸索起来。她把放在最外面的药盒递给了他,可没想到那恰恰不是他该吃的药。
医生压根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还安慰艾米丽说,像波特这种情况随时都可能死去。
波特死后的一段时间里,艾米丽终于有空来思考发生在她和她丈夫们身上的所有事情。
她必须承认,她把他们都搞混了,要想把他们分开、分清楚,还真得费挺大的劲儿。她记得她曾以迦的名义给麻省理工捐了一大笔钱,可很久以后她才想起来在麻省理工上过学的是波特。这对麻省理工来说其实无所谓——他们收下了捐款,还给她寄来了一封措辞含混的感谢信。还有一次,她捐款给动物保护协会来纪念乔的生日,到后来她才记起乔对动物不感兴趣——爱好动物的应该是阿克:在他们短暂的婚姻生活中,他们饲养的动物完全可以和市里的动物园相媲美。再说,那不是乔的生日,而是阿克的。
有时她会回忆起和西做爱的销魂滋味,可后来又不得不告诉自己那应该是潘;她会回忆和迦在巴黎四处游玩的情景,而事实上她只和阿克一起去过巴黎;她还会想念和乔游历威尼斯的美好时光,实际上陪她在圣马可广场喂鸽子的仍是阿克。
不过不要紧。她记不清和谁在一起经历过什么,并不代表他们不重要。她喜欢他们每一个人,也怀念他们每一个人。她结了这么多次婚并不是她的错。在她还是个小女孩、刚刚知道丈夫和婚礼的时候,她就梦想着和她上天安排的另一半庆祝金婚纪念日。
但生活并没有按设想好的路线走。
再过几年艾米丽就要三十岁了,而她已经有——到底有多少个丈夫来着?
她掰着手指数了起来。
右手大拇指——迦。
食指——波特。
中指——阿克。
无名指——西。
小拇指——潘。
左手大拇指——乔。
一共六个——虽然可能顺序不对。六个丈夫!想想看,天哪,简直让人头都晕了!
等等。她怎么数的——六个丈夫?她怎么把艾尔给忘了。艾尔可是她最喜欢的丈夫之一。
右手食指。艾尔。
算上艾尔,一共七个。
亲爱的,他们全都是亲爱的。这是她能形容他们的唯一方式。她一度是这世上最最幸运的女人。
同时却也是最最不幸的。
那现在怎么办?
生活对她来说似乎已经结束了。她内心深处知道,没有人敢再怀着浪漫的想法接近她了。任何知道她历史的男人在追求她之前都会再好好想想的,尽管爷爷说她就像糖碗一样吸引男人。
她渴望有人可以倾听她的痛苦和疑虑,哪怕只有一次,她能诉说她心中的不安该有多好!但随着她结婚的次数增加、死的丈夫的数量增加,她的家人和朋友就越不想谈论她那非同寻常的处境。他们都对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感到尴尬,好像谈论这件事是很不礼貌的行为。他们简直是机智老练的化身——满怀爱心和同情守侯在她身边,却忽视了她最迫切、最严重的问题。她急需和别人谈谈发生在她身上的悲剧。
长长的门铃声打断了她的顾影自怜。
来访者是个高高瘦瘦、非常英俊的男人。从外表看来,他至少也有四十岁了。她所有的丈夫都和她差不多年纪,上下也超不过一岁。所以这个人肯定不是想和她结婚的。
“雷蒙德夫人?”
他走错了地方。
“雷蒙德夫人吗?”他再次问道,好像艾米丽没听懂他的话似的。
“雷蒙德夫人?”他第三次问道。
这最后一问使艾米丽终于清醒过来。
对啊,她有一个丈夫的姓正是雷蒙德。没错!是可怜的波特,他姓雷蒙德。
她最后一任丈夫姓雷蒙德,那么她现在当然也应该姓雷蒙德了。
她曾经有过那么多姓。她怎么可能都记得清楚呢?
艾米丽冲那男人点了点头。
“我叫威廉姆斯,可以进去说话吗?”
艾米丽再次点了点头。
威廉姆斯先生没有告诉她自己的名字,也没说他的职业,以及,他的头衔。
他其实是纽约女王区重案组的负责警官。他故意没有泄露任何有关他本人的信息。这次来访的事还不能让总部的人知道。他原本打算做一次例行的公开调查,他早想把艾米丽森特?雷蒙德逮捕归案了。第三次意外死亡发生后,他就找过局长,但局长挥手让他靠边站。局长和艾米丽森特?雷蒙德的爷爷和父亲都相当熟。他说,在美国南部——甚至整个世界——都没有比他们更为优秀的家族,而艾米丽森特正是那个家族的骄傲。
第五次意外死亡发生后,威廉姆斯再次试图说服局长展开调查,这次局长真是火冒三丈了。威廉姆斯是鬼迷心窍了吗?他必须忘掉那些愚蠢的怀疑,去惩罚那些真正的罪犯。女王区大街上的杀人犯还不够满足他吗?他怎么非要怀疑一个无辜的姑娘?
让威廉姆斯鬼迷心窍、并一直让他无法摆脱的,是一种很正常的正义感。当他看到一个聪明的女杀手不断残害女王区的年轻男性却得以逃脱法律制裁的时候,他无法不感到愤怒。
七次谋杀已经足够了,他要结束这一切。
于是威廉姆斯就来到了艾米丽森特?雷蒙德的门前。他并不知道自己会看见一个什么样的人——也许是那种一眼就可以看出有罪的人——但艾米丽森特?雷蒙德那张可爱的脸却怎么看也不像是罪犯。她的眼睛下方没有皱纹,他几乎敢肯定她一定睡得像个婴儿一样香甜。她那双小手也让他吃了一惊。那纤细、娇小的手指有着婴儿般圆润的指尖,但它们却把七个好男人送上了黄泉路。他不知道她是否保留着那些丈夫们的画像或照片,要想容纳那么多战利品,她得准备一个单独的房间才行,而且还不能太小。
他得承认,她很漂亮,而且似乎并没有察觉自己对男人们的这种吸引力。那些可怜的家伙轻而易举地岸上她,现在看来是很容易理解的事。
威廉姆斯相信她一定会露出什么马脚,而且呆的时间越长,他对这一点就越有把握。她似乎已被那些可怕的罪行压抑了太长时间,所以马不停蹄地说着。她似乎很感激终于有机会能和一个人痛快地谈谈她那些丈夫们。他确定无疑,在下午结束前,就能听到她认罪的忏悔。
艾米丽被这个意想不到的来访者彻底迷住了。
这不也正是她一直期待的事情吗——找个可以倾诉的对象。让她吃惊的是,威廉姆斯先生知道有关她那些丈夫们的很多情况。这真奇怪。就连她——更别说她父母、她爷爷或者亚当叔叔和贝斯身子——也搞不清他们的顺序,可威廉姆斯先生却可以毫无困难地做到这一点。甚至当她把艾尔放到西或是别的什么人前面时,他还纠正了她。他似乎对她说的每一个字都很感兴趣,还不时掏出笔记本记下一些东西。
他这对房子也很感兴趣——这倒没有什么奇怪的,因为这所房子年代久远、声名远播,每当春季或圣诞节期间对外开放时,人们总会蜂拥而至。
威廉姆斯先生对谁死在什么地方显得格外好奇,但在这一点上他表现得非常谨慎。当他站在大厅的楼梯下,却突然跳了下去,好像发生在可怜的潘头上的悲剧还会发生在他头上一样。虽然在潘的葬礼后,那些半身像就被捐献给了博物馆。
说到迦(当然他灌了一肚子杜松子酒)掉下去的阳台,威廉姆斯先生小心翼翼。显而易见,他担心自己也一不留神掉下去。
午饭过后没多久,天色就暗了下来,这似乎预示着一场暴风雨的来临。屋子里的光线越来越黑,于是艾米丽打开了电灯。呼啸而来的风吹得窗板“啪啪”直响,艾米丽说了声对不起,就跑去关门关窗。威廉姆斯先生很绅士地提出帮忙,却暗地里与艾米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当他背转身、探出窗外关窗户之前,都会先观察一下艾米丽所处的位置。
一道突如其来的闪电打在附近,屋里的灯全都灭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才会再亮起来。不过没关系。艾米丽喜欢烛光。有时她认为在烛光下,这房子才显得最唯美、最浪漫。她送给威廉姆斯先生一个烛台,然后又为自己点起一根蜡烛,接着两人就继续在暴风雨中关着门窗。
当艾米丽和威廉姆斯先生来到后面的楼梯上时,他们都闻到了一股刺鼻的煤气味。
“是从地下室传来的,”艾米丽说道,“一定是风把热水器的火给吹灭了。”
威廉姆斯吹灭了自己的蜡烛,命令艾米丽也吹灭了她的,“站在一边,”他说道,“看着通往地下室的门,别让它关上。”
然后他就摸索着走下了漆黑、狭窄的楼梯。
威廉姆斯先生这么专横、不可一世,像极了训练士兵的军官。他让艾米丽全身为之一颤。
吹灭你的蜡烛!站在一边!看着通往地下室的门,别让它关上!
刹那间,艾米丽想象出火焰吞没了他,而她救了他,俯身给他做着人工呼吸的画面。
多么浪漫——就像一篇哥特式小说——风雨交加的夜晚,一座位于荒郊野岭的古堡里,一个神秘的陌生人和信人不疑的女主人公。而她就是那个女主人公。上帝,多刺激。
一声巨响打断了她的美梦。
威廉姆斯先生一定是没能及时赶到热水器那儿。是不是什么东西点燃了泄露的煤气,发生了爆炸?一切都完了,房子会被夷为平地,只剩下高耸入云的烟囱立在地平线上,凄凉而浪漫。
接着,她意识到其实并没有发生爆炸。只是一阵狂风猛地关上了通往地下室的门。艾米丽忽略了她的职责——威廉姆斯先生命令过她要让那扇门开着。
她冲到门前,拼命把它推开。
那一刻发生的事情可能在一百万年里也碰不到一次。但它的的确确发生了。就在艾米丽把门打开的那一刻,威廉姆斯先生刚好冲上来要做同样的事,于是那门给了他狠狠的一击。
他向后摔倒、顺着台阶滚了下去,脑袋重重地撞在砖头地板上,顿时一命呜呼了。
艾米丽悲痛欲绝。
那么好的一个人,却碰上这么可怕的事情。但从某种角度来说,这种事她经历多了,所以她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发生意外死亡事件时,她必须立即报告警察,而且不能动任何东西。
当她跑向电话时,她还不禁想到,真是奇怪,她还不知道威廉姆斯先生的全名,他却知道她姓过的所有姓,而且顺序丝毫不差。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