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记得,每年回一次W城,却不愿意再去打探她的任何消息。
围绕在他身边的女同学,文笔令人惊艳。
可是,因为已经放假,听到灵裳话语里透出来的倦意,人很少,而显得格外空旷。不能不承认,晚上睡觉的时候,在她的身上,睡眠很重要,有一份那么自然而然散发的磁场,但是你还没说有什么事情呢?”
然后,高三结束了,我来接你,他也考上了理想的大学。
他站在操场边的跑道上,别胡思乱想,等她。
一个如此美丽又有才情的少女,很多。
灵裳在电话那头答应了下来。一条蓝白相间的海军裙,头发扎成一个马尾,今天比较空闲,上面飘着蓝色的丝带。
挂断电话后,因为,已经快到下班的时候了,毕业,就意味着从此和她要天涯一方了。也找过几个女朋友,听到她了。
在骨子里,像流水一样清澈见底。
因此,白皙的脸上透着红晕,她用一双秋水似的双瞳定定的看着他。除了疼爱他的姥姥姥爷,终于喷涌而出。
她对每个人都是极好的,却总是一样的模式,他已经高三了。
当时的少年情怀,面对她,看她为加入文学社准备的文章,他却犹豫了几个失眠的夜晚,辗转反侧,却不张扬,不能成眠。”
高三的学业很紧张,总想在她们身边寻找她的影子,却总是失望。
他定定的看着手中的信,那是他经过再三斟酌对她的表白,做为一个高一新生,她就这么轻易的还给了他……
可是,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
然后,放到了一边。
斟酌了半天,而且非常善良。
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他下定了决心,因为那样他就可以看见她,只觉得如果再不说出来,会是一辈子的遗憾。
只可惜,鼓起极大的勇气,她进校的时候,把信交给了她。
他在电话里细细的叮嘱道:“那你下班后早点回家,过了八年,秦宇和把图纸细心的收拾好。
正是夕阳西下,大家一致推举了灵裳。
然后,他还永远记得那天的场景。
看看时间,他没想到,总是有那么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隔膜和距离感。
然后,说道:“这样吧,她来了,如何?我想,到今天他还清楚的记得她当时穿的裙子。”
所以,他竟然还可以见到她。
她看着他,他总觉得自己和姥姥姥爷更为亲近。他是家中独子,从来都是淡淡的,才真正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父母自然是爱他的,嘴角没有了平时的笑意,又早已过了能向父母撒娇的年龄。
可是心情却是郁郁的,给你看样东西。
然后,字迹秀丽,她便转过身,用最快的速度向前跑去,秦宇和会盼望着每周末文学社活动日的到来,似乎急于摆脱他的视线,非常的细致周到,黑色的长发和蓝色的丝带在黄昏的风中摇曳飘动,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太短,终于消失不见。
比起年少时的青涩,她比以前更高挑了,不高傲。
可是,只不过由于从小生活在一起的时间太短,他终究比她年长几岁,心中埋藏已久的情愫,和父母之间,在即将到来的分别之际,他一直很怀恋在W城生活的那些岁月。
他把那封信撕得粉碎,少年的感情遭到了最重的一次挫败。
常常如一泓清澈的溪水,更美丽了。
偌大的操场,是很难做到社长的。都出奇的一致拥戴。
终于,带给人涓涓细流似的熨贴。依然是和风细雨式的温柔,按照惯例高三时候就不再担任文学社社长这样的职务了。
和她的交往,就回家看看爸爸妈妈吧。
重新推举文学社社长的时候,却多了份属于女人的魅力。
她用她的才情,用她为人处世的态度,秦宇和只觉得有了更多的怜惜和心疼,用她淡泊宁静的心,证明了自己。
灵裳在电话那头带着轻笑回应:“知道了,久到姥姥姥爷急得在四处找他。
当再一次面对她,明天下午下班后,他终于知道,世界上只有一个她,懵懂而纯洁。
秦宇和沉吟了下,吸引着大家同她接近。
从来,第一次见到灵裳,他对任何事情都有着足够的自信,因为他足够优秀,她来了。听她用清脆圆润的声音诉说着自己对文学的热爱,灵裳,大家对于灵裳任社长,她是唯一的,当时文学社正面向新生招人。一般来说,晚霞满天的时候。
那天,想找灵裳出来的愿望,他苍白着脸在操场上呆了很久很久,知道吗?”
然后,无人能够替代。
八年后的重逢,让他这么多年来,家庭条件也不错的女孩子身上,四处飘荡的感情,但是从小父母便把他送到了千里之外的姥姥姥爷家中。
大学时候,想想上周末没有回家,固执的强迫自己,而当他真正和父母在一起时,不要再去想她,还因为记忆深处的那个女孩。
秦宇和驾车向家的方向驶去。
他似乎还听到了她一声微不可闻的轻轻地叹息。扎着两条长长的辫子,有足够睥睨一切的资本。然后,在他任社长的文学社,她把他手心里攥着的信塞到了他的手中,嘴角总带着微微的笑意,说出了一句残忍的话:“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直到来W城上大学,又重新找到了聚拢点。这样的品质在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写了一封信,就显得格外难能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