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开示】
因果是由万法因缘所起的“因力”操纵,由诸法摄受所成之“因相”主使,有其超然独立的特性。人可以改变天意,但不能改变天理,也就是不能改变因果;因分果分,是佛陀证悟之性海,为三际诸佛自知之法界,是不可妄加厘测的。
追前因,才能逐后果,不执著于世俗的成果,才能找到人生的真谛。人们往往忽视的都是自己的错误,诸事求因,便不会不论青红皂白地怨天尤人;关注结果,无论好坏,要为自己的举动负责。因果之间不只是简单的报应关系,而是一种对责任的深化。
因果报应作为佛法教义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是佛法世界观、人生观的精华所在。但在中国,这种思想并不是起源于佛教。《易经》中很早就有了这种思想,如“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而孟子在与邹穆公对话时,引用了曾子的话,“出乎尔者,反乎尔者也”,这都是因果报应的观念。古今中外,一切事情都逃不开这个因果律。
因果,最简单的解释,就是“种什么因,得什么果”,这是自然界的普遍法则,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结果不是从它的原因生成,正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关于因果之缘的古今轶事,实在不胜枚举。
春秋时期,秦穆公在岐山有一个王室牧场,饲养着各种名马。有一天几匹马跑掉了,管理牧场的牧官大为惊恐,因为一旦被大王知道,定遭斩首。牧官四处寻找,结果在山下附近的村庄找到了部分疑似马骨的骨头,心想,马一定是被这些农民吃掉了。牧官大为愤怒,把这个村庄的三百个农民全部判以死刑,并交给穆公。
牧官怕秦穆公震怒,于是带领这些农民向穆公报告说,这些农民把王室牧场里的名马吃掉了,因此才判他们死刑。穆公听了不但不怒,还说这几匹名马是精肉质,就赏赐给他们下酒。结果这三百个农人被免除了死刑,高兴地回家了。
几年后,秦穆公与晋惠公交战,陷入绝境,士兵被敌军包围,眼看快被消灭,穆公自己也性命堪忧。这时敌军的一角开始崩裂,一群骑马的士兵冲进来,靠近秦穆公的军队协助战斗,这些人非常勇猛,只见晋军节节败退,最后只得全部撤走,穆公脱离险境。到达安全地点后,穆公向这些勇敢善战的士兵表达自己的谢意,并问他们是哪里的队伍。他们回答说:“我们是以前吃了大王的名马,而被赦免死罪的农民。”
佛语有云:爱出者爱返,福往者福来。因果即此理也,一念之善救人救己,人生就是如此。
一个人在其漫长的一生中所走的每一步,都已为明天埋下了伏笔。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如同我们撒下的一粒种子,在时光的滋润下,那些种子慢慢生根、发芽、抽枝、开花,最终结出属于自己的果实。我们自己所种下的因,遇到适合的条件就会产生一个结果。正像星云大师所言:“世界上什么人都可能辜负我们,唯有因果是不会辜负我们的。”是以因果自有定,做人不执著,不落偏,不自私,不占有,为而无为,所得与所想,虽常不一致,但皆由人自己制造。
我们种了什么种子,自然结出什么果子。善得善果,恶得恶果。因果不辜负人,同时也在教育着人。这佛法的大智慧高深莫测,实为人们应该认真思考的哲学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