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美元买宝马
一家知名报纸有一天登出了这样一则广告:一辆宝马车以1美元出售。
“这是登错了的广告,或者是愚弄人的假消息,如果卖车的人不是疯子的话。”人们这样想,当它为笑料。谁会做这样的买卖?刊登广告的价钱都不止1美元!
可有个年轻人相信这个广告是真的,他按地址寄去了1美元,果真,他得到了一辆宝马车,而且几乎是新车。
原来,卖车的妇人的丈夫刚去世,这辆车是丈夫买给情人的,这位妇人不想见到这辆车,以1美元的价格卖掉它,以发泄心中的醋意,并且也显示对方的低贱。
博弈思维者不会相信这则广告。博弈思维的原则是,站在对方的立场上看,把对方看成是理性人。
但这则故事说明,生活中人的行为不完全是理性的!博弈思维不总是有效的。适度的非理性能够带来好处,这一点最能体现在谈判过程之中。
谈判是多方之间进行的一场博弈,其中经常发生的是两方之间进行的谈判。谈判是一场合作性的博弈,双方(我们这里分析的只是两方进行的谈判过程)合作比不合作能够获得更大的好处,但如何分配这个合作带来的好处?
这是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在这个博弈过程中,如果双方均是不可缺少的,即任何一方均不能够抛弃另外一方而另寻其他合作伙伴时,这个谈判结果取决于双方的“非理性”的程度,当然,这个非理性的程度要成为双方的“公共知识”。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理性思维不能使自己的利益最大,甚至阻碍利益的获得,而非理性思维反而能够获得极大的利益。
人们进行博弈思维的基础是人类所具有的理性。
二、蜜蜂累死了
有一个很著名的BF实验(所谓BF就是Bee和Fly,即蜜蜂和苍蝇):把几只蜜蜂和几只苍蝇装进一个玻璃瓶中,然后将瓶子平放,让瓶底朝向窗户,结果会怎样呢?
你会看到,蜜蜂会不停地在瓶子底部寻找出口,直到累死为止,而苍蝇却在不到两分钟内全部逃出。
蜜蜂为什么会灭亡呢?
因为蜜蜂喜欢光亮而且有智力,于是它们坚定地认为,出口一定是在光线最亮的地方,于是它们不停地重复这一合乎逻辑的行动。
而苍蝇呢,它们对于事物的逻辑并不在意,而是到处乱飞,探索任何可能出现的机会,于是它们成功了。
人的理性和逻辑性容易使人在经济活动中陷于一个固定的认知模式中,从而一条道儿跑到底。理性思维也很容易使人们形成惯性思维。
大多数人内心深处都希望稳定、安稳,希望能停留在令自己感到舒适的状态里,回避可能会导致剧烈变化的事实。
当变化或者动荡到来时,人们总会不假思索地依照习惯做法行事,即使面临新的问题时,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只是从以往的经历中寻找最好的解决新问题的途径。更多的时候,则是照搬前人的做法,与传统思维保持一致,甚至是抗拒改变。
惯性思维会扼杀人们的创新,阻碍人们的发展和前进。所以,在做每一件事之前要多问几个问题:这件事以前是怎么处理的?为什么采取那样的方法?这种方法有没有不足之处?有没有更好的方案可以达到更好的效果?
试验、试错、冒险、即兴发挥、迂回前进、随机应变,所有这些都有助于应付变化。0.01:99.99.
两个人分100元,规则是:一人提出方案,另外一人表决;如果表决的人同意,那么就按提出的方案来分,如果不同意的话,两人将一无所得。
如果A提方案,B表决。A提的方案是70:30,即A得70元,B得30元。如果B接受这个方案,则A得70元,B得30元;如果B不同意,则两人将什么都得不到。
A提方案时,他要猜测B的反应。A会这样想:根据“理性人”的假定,A无论提出什么方案,B都会接受。除了将所有100元留给自己而一点不留给B这样极端的情况。因为B接受了还有所得,而不接受将一无所获——当然此时A也将一无所获。
此时理性的A的方案可以是:留给B一点点,比如1分钱,而将99.99元归为己有,即方案是:99.99:0.01.B接受了还会有0.01元,而不接受将什么也没有。
在这个游戏中,如果你是B,对方考虑到你是理性人,他可能只在桌上留下1分钱,他考虑到你会接受这个分配。此时你只有接受这1分钱的分配。
但如果你是非理性的,分配就有所不同。当对方给出这个分配时,如果你是“非理性的”,你会认为这是“不公平的”,而将不接受这个分配方案。
对方知道你的这个“非理性”特点,他担心你会拒绝,为了不让你拒绝,他不会提出只给你1分钱的方案。
此时,你的所得取决于你的“胃口”,或者取决于你的非理性的程度。
我们分析两种极端的情况。如果你是一个极度理性的人,对方知道你的这个极度理性的特点,那么他毫不犹豫地提出99.99:0.01的方案。
对于这样的分配方案,如果你不接受,将一无所有;如果接受,还有1分钱。作为理性人,你会接受这个分配方案。
而如果你是一个极端非理性的,一般的分配方案难以满足你。你表示,要得到全部,否则将否决。对方知道你的这个特点,但他也是理性人,他也要有所得。对方将无奈地提出0.01:99.99,即1分钱归自己,而将剩下的留给你。在实际中,人们如何进行这个博弈或者游戏取决于每个人的非理性的程度。
在这个博弈中,比的就是“狠”劲。在生活中,流氓之间往往“斗狠”。其实就是看谁更非理性,够狠的人往往做老大。
在实际进行这个游戏时,人们均有一定程度的非理性,并且这也是公共知识。这也是为什么实际的游戏结果并不出现99.99:0.01的分配结果。
由此可见,非理性有时会成为人们在博弈中的一个“资源”。这个资源如同人们拥有的其他资源一样,可以利用它来获取好处。
俗语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就是这个道理。在最后通牒博弈中,你的“非理性”资源与否决权一道构成你进行博弈的基础。
博弈思维也有它的局限。博弈思维何时无效?即它的限度体现在何处?它的局限是:当他人不是理性的或者是不完全理性的时候,博弈思维有它的限度。
有些时候,人们并不表现为理性的,此时,博弈思维不一定有效,在某些情况下,博弈思维反而有害。博弈论难以分析或解释人的情感领域里的行为。
如果某人在感情问题上也采取博弈思维,那么他此时的行为是很可怕的。
三、不以身外之物为重
颜回问孔子:“我曾经在觞深那个地方过河,摆渡人驾船的技巧实在神妙。
“我问他:驾船可以学习吗?
“摆渡人说:可以的。善于游泳的人很快就能驾船。假如是善于潜水的人,那他不曾见到船也会熟练地驾驶船。
“我进而问他怎样学习驾船而他却不再回答我。请问他的话是什么意思呢?”
孔子回答说:“善于游泳的人很快就能学会驾船,这是因为他们习以成性,适应水而处之自然。
“至于那善于潜水的人不曾见到过船就能熟练地驾驶船,是因为他们眼里的深渊就像是陆地上的小丘,看待船翻犹如看到车子倒退一样。船的覆没和车的倒退以及各种景象展现在他们眼前却都不能扰乱他们的内心,他们到哪里都从容自得!
“用瓦器作为赌注的人心地坦然而格外技高,用金属带钩作为赌注的人则心存疑惧,用黄金作为赌注的人则头脑发昏、内心迷乱。各种赌注的赌博技巧本是一样的,之所以有所顾惜,那就是以身外之物为重了。大凡对外物看得过重的人,其内心世界一定笨拙。”
技艺高明的关键,在于内心的专注而不为外物所役;事业的成功,首先在于有一种超脱眼前利益的心境。如果以外物为重,怀有恐惧心理,那么内心必然怯弱而使行为显得笨拙犹豫。展开了说,就是在做人和做事情的时候,应该专注于手中的事情,而不是它可能会带来的各种利益。
当然,我们不能够否认利益的重要性,毕竟我们生活在一个现实的社会,而不是书本上的坐而论道。不过,但凡能够超脱于简单的物欲之外的人,无不成就了自己的一番天地,也就是老百姓眼中的名利双收了。
如果以外物为重,怀有恐惧心理,那么必然内心怯弱而使行为显得笨拙犹豫。
四、荷兰赌
一对夫妇与一个智者对次日的天气进行打赌,但夫妇两人对次日是否下雨有不同看法。丈夫认为下雨的可能性大,妻子则认为下雨的可能性小。
丈夫对智者说:“如果明天不下雨,我给你200元;如果明天下雨,你给我100元。”
这个打赌是公平的,因为下雨的可能性大,丈夫赌明天下雨。因不下雨而输的机会小,赌下雨的赌金当然要小。
而妻子认为下雨的可能性小,她对智者说:“如果明天不下雨,你给我100元;如果明天下雨,我给你200元。”
这也是公平的打赌,因为她认为明天下雨的可能性要小,她当然赌明天不下雨。智者想了想,笑了笑,同意了。
这对夫妇的赌博很荒唐吧?次日无论下雨还是不下雨,智者都将赢得100元。无论是丈夫赢还是妻子赢,由于他们钱的来源相同,他们夫妇总要付出100元。原因是:如果下雨,丈夫是赢了,但赢的数额为100元;但妻子输了,妻子输的数额为200元,总的付出为100元。如果不下雨,妻子赢了,赢的数额为100元;但丈夫输了,输掉的金额为200元,总的付出数额仍为100元。即无论次日下雨还是不下雨,智者总要赢得100元。
“明天下雨”与“明天不下雨”是一个相矛盾的命题。如果单独一个人——可以是丈夫,也可以是妻子——与智者进行赌博,他或者她不会作这样的两次赌博:既赌明天下雨,又赌明天不下雨。这里,妻子与丈夫对次日下雨的概率存在不同的认识,智者才钻了空子。
这就是荷兰(Dutch)赌,有人将之翻译成大弃赌。
在实际中,对于一个未明的或者说不确定的事件,一个人一般是不会赌一个事件既可以实现,又不可以实现的。如“明天是否下雨”、“随意扔下的硬币是否为正面”均是不确定的事件。人们对不确定的事件有一个确定的概率——主观置信度。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不确定事件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人们对它是否实现的概率即主观置信度发生变化。如,本来某人认为次日不下雨的可能性大,但是,当他看到乌云渐渐增多,天慢慢地变阴,他会改变他的看法,认为下雨的可能性增大。如果他对次日是否下雨与他人进行打赌,在他认为不下雨时下了一个赌注,当他认为下雨时他又下了赌注。此时他就可能遭遇到一个大弃赌——无论如何他都输钱。
我们这里不是说他一开始的打赌是不合理的,因为他有证据认为某件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要大——尽管这样的认识后来看来是不正确的,我们不能做事后诸葛亮。当然,也不是说,他不应当随时修改他的策略,事实上,他随时修改策略是合理的,这样可以减少损失。但是,在这里要表明的是,对未明的事件进行打赌有可能遭遇到必输的尴尬,也可以说,这是我们认识的有限性的尴尬。
由于赌场规则的特殊的设计,如果把所有的赌客当作一个群体,赌客与赌场之间的赌博已经是一个“荷兰赌”。
作为策略家,必定要做一个理性的人,要时刻提醒自己避免陷入荷兰赌。
五、倒后推理的威力
有家大型公司,虽然已经上市,却还是保留了过去的家族控制模式,董事会五名成员听命于创办人的五名孙子、孙女。
创办人早就意识到他的孙子、孙女之间会有冲突,也预见到外来者的威胁。为了防止家族内讧和外来者的进攻,他首先要求董事会选举必须错开。五名董事各有五年任期,但届满时间各不相同。外来者最多只能指望一年夺得一个席位。
从表面看,按照这样的制度安排,至少需要三年时间,才能夺得多数地位,从而控制这家公司。创办人看得更远,因此也更担心。他担心假如一个充满敌意的对手夺取了全部股份,他的这个任期错开的制度可能会马上被篡改。因此,他觉得有必要附加一个条款,规定董事会选举程序只能由董事会本身修改。当然,任何一个董事会成员都可以提交一份建议,而无须得到另一个成员的支持。条款规定,投票必须以顺时针次序沿着董事会会议室的圆桌进行。一份提议必须获得董事会至少50%的选票才能通过,缺席者按反对票计算。
在董事会只有五名成员的前提下,这就意味着至少要得到三票才能通过一份建议。要命的是,条款规定,任何人若是提交一份建议而未获通过,不管这份建议说的是修改董事会架构还是修改选举方式,他都将失去自己的董事席位和股份。他的股份将在其他董事之间平均分配。同时,任何一个向这份提议投了赞成票的董事也会失去他的董事席位和股份。
有那么一段时间,这个十分苛刻的条款看来非常管用,成功地将敌意收购者排除在外。可是现在,海岸公司的海贝壳先生通过一个敌意收购举动,购买了该公司51%的股份。海贝壳先生在年度选举里投了自己一票,顺利成为董事。
在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海贝壳先生提议大幅修改董事资格。这是董事会首次就这样一份提议进行表决。海贝壳先生的提议不仅得到通过,更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这份提议竟然是全票通过!结果,海贝壳先生随即取代了整个董事会。
他怎么可以做到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原来海贝壳先生为了确保自己的提议获得通过,使用了倒后推理——从结尾部分开始盘算,一心确保最后两名投票者得到赞成这份提议的足够激励。
海贝壳先生的修改提案,是一份狡猾的“胡萝卜加大棒”的提案,包含下列三个内容:
假如这份提议全票通过,海贝壳先生可以选择一个全新的董事会,每位被取代的董事将得到一份小小的补偿;
假如这份提议以4:1通过,投反对票的董事就要滚蛋,不会得到任何补偿;
假如这份提议以3:2通过,海贝壳先生就会把他在公司的51%股份平分给另外两名投赞成票的董事;投反对票的董事就要滚蛋,不会得到任何补偿。
这个案例证明了倒后推理的威力。
假定一路投票下来,双方打成平手,最后一名投票者面对2:2的平局。假如他投了赞成票,提议就会通过,他本人得到公司25.5%的股份。假如他不赞成,提议遭到否决,海贝壳先生的财产(以及另外一名投赞成票的董事的股份)就会在另外三名董事之间平分,这个投票人将得到(51%+12.25%)/3-21.1%。两相比较,他当然会投赞成票。
所以,大家都可以通过倒后推理,预计到假如出现2:2平局的情况,最后1票投下之后海贝壳先生就会取胜。
现在来看第四个投票人的两难处境。轮到他投票的时候,可能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只有1票赞成(海贝壳先生投的);
(2)2票赞成;
(3)3票赞成。
假如有3票赞成,提议实际上已经通过了。第四人当然宁可得到一些好处而不是一无所获,因此他会投赞成票。
假如有2票赞成,他可以预计到哪怕自己投反对票,正如上面分析的,最后一个人也会投赞成票。所以,无论第四人怎么做,都无法阻止通过这个提议。因此,更好的选择还是投靠即将取胜的一方,所以他会投赞成票。
最后,假如只有1票赞成。如果他投反对票,他固然保住了自己的位置,但是没有别的好处。相反,如果他投赞成票,变成2:2平局,正如上面分析过的,提案最后一定会通过,而他因为站在胜利的一方,不仅将保住位置,而且会得到额外的股份。所以,他愿意投赞成票,换取2:2平局。他可以很有把握地预计到最后一个人会投赞成票,他们两人合作得非常漂亮。
这么一来,在海贝壳先生之后最早投票的两名董事,即第三和第二投票人可真是陷入了困境。他们可以预计到,哪怕他们都投反对票,最后两人还是会跟他们做对,这份提议就会通过。既然他们无法阻止这份提议通过,还是随大流换取某些补偿比较好吧。
你看,狡猾的海贝壳先生就这样成功了。实际生活中,我们的确可以想像海贝壳先生的提议不能获得通过的可能。但是,那种可能是别的因素的结果,如对家族的忠诚等,不是理性行为的结果。另外一种可能就是,作为海贝壳先生的对手的那些投票人比较笨,领会不了海贝壳先生为他们设下的诱饵。
你看,这里再次出现不那么精明反而更加高明的情况。
如果投票人彻底理性,精于为自己的私利计算和忠于为自己的私利计算,海贝壳先生的计谋一定得逞。
理性的人懂得运用智慧推理得出事情的真相,推理在博弈思维中占据着重要作用。
博弈思维是理性思维,直觉思维在策略选择时尽管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它最多是作为理性思维的补充。
六、强盗分金
有五个强盗抢得100枚金币,在如何分赃问题上争吵不休,于是他们决定:
(1)抽签决定各人的号码(1、2、3、4、5);
(2)由1号提出分配方案,然后5人表决,如果方案超过半数同意就被通过,否则他将被扔进大海喂鲨鱼;
(3)1号死后,由2号提方案,4人表决,当且仅当超过半数同意时方案通过,否则2号同样被扔进大海;
(4)以此类推,直到找到一个每个人都接受的方案(当然,如果只剩下5号,他当然接受一人独吞的结果)。
在研究博弈理论的人看来,“强盗分金”其实是一个高度简化和抽象的模型(非数理模型),但无疑以现实为基础。
假定每个强盗都是经济学假设的“理性人”,都能很理智地判断得失,作出选择。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执,我们还假定每个判决都能顺利执行。
那么,如果你是第一个强盗,你该如何提出分配方案才能够使自己的收益最大化?这道题十分复杂,很多人的答案都是错的。为了叙述方便,我们先公布答案,然后再作分析。
这个严酷的规定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如果自己抽到了1号,那将是一件不幸的事。因为作为头一个提出方案的人,仅仅能活下来的机会都微乎其微。
即使他自己一分不要,把钱全部送给另外4人,那些人可能也不赞同他的分配方案,那么他只有死路一条。
如果你也这样想,那么答案会大大出乎你意料。许多人公认的标准答案是:1号强盗分给3号1枚金币,4号或5号强盗2枚,独得97枚。分配方案可写成(97,0,1,2,0)或(97,0,1,0,2)。
只要你没被吓坏,你就可能站在这四人的角度分析:显然,5号是最不合作的,因为他没有被扔下海的风险,从直觉上说,每扔下去一个,潜在的对手就少一个;4号正好相反,他生存的机会完全取决于前面还有人活着,因此此人似乎值得争取;3号对前两个的命运完全不同情,他只需要4号支持就可以了;2号则需要3票才能活。
在这里我要交代一下做这道题的思路:应该按照严格的逻辑思维去推想他们的决定。推理过程应该是从后向前,因为越往后策略越容易看清。
5号不用说了,他的策略最简单:巴不得把所有人都送去喂鲨鱼(但要注意:这并不意味着他要对每个人投反对票,他也要考虑其他人方案通过的情况)。来看4号:如果1至3号强盗都喂了鲨鱼,只剩4号和5号的话,5号一定投反对票让4号喂鲨鱼,以独吞全部金币。所以,4号唯有支持3号才能保命。
3号知道这个策略,就会提(100,0,0)的分配方案,对4号、5号一毛不拔而将全部金币归为己有,因为他知道4号一无所获但还是会投赞成票,再加上自己一票他的方案即可通过。
不过,2号推知到3号的方案,就会提出(98,0,1,1)的方案,即放弃3号,而给予4号和5号各1枚金币。由于该方案对于4号和5号来说比在3号分配时更为有利,他们将支持他而不希望他出局以致由3号来分配。
这样,2号将拿走98枚金币。不过,2号的方案会被1号所洞悉,1号并将提出(97,0,1,2,0)或(97,0,1,0,2)的方案,即放弃2号,而给3号1枚金币,同时给4号或5号2枚金币。
由于1号的这一方案对于3号和4号(或5号)来说,相比2号分配时更优,他们将投1号的赞成票,再加上1号自己的票,1号的方案可获通过,97枚金币可轻松落入腰包。
这无疑是1号能够获取最大收益的方案了!在“强盗分金”模型中,任何“分配者”想让自己的方案获得通过的关键是事先考虑清楚“挑战者”的分配方案是什么,并用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收益,拉拢“挑战者”分配方案中最不得意的人们。
想一想历朝历代的农民起义,想一想绵延不断的宫廷斗争,想一想今天生活中存在的结盟与背叛,想一想企业内部的明争暗斗,想一想办公室里脚下使绊的互相拆台,哪一个得胜者不是采用类似“强盗分金”的办法?
1号看起来最有可能喂鲨鱼,但他牢牢地把握住先发优势,结果不但消除了死亡威胁,还收益最大。这不正是全球化过程中先进国家的先发优势吗?
而5号看起来最安全,甚至还能坐收渔人之利,却因不得不看别人脸色行事而只能分得一小杯羹。这难道不是后发劣势的写照?
当自己无法与敌人抗衡,没有把握获得胜利时,保存实力是最好的策略。
七、乞丐与狗
一个富翁的狗跑丢了,于是他急匆匆地在电视台发布一则启事:有狗丢失,归还者将得酬金1万元。并有小狗的一张彩照,占有大半个屏幕。
一位乞丐看到广告后,第二天一大早就抱着狗准备去领酬金。当他经过一家大百货商场的墙体屏幕时,又看到了那则启事,不过酬金从1万元变成了7万元。
乞丐又折回他的住处,把狗重新拴在那里。
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乞丐从没有离开过这个大屏幕。
当酬金涨到使全城市民都感到惊讶时,乞丐返回他的住处,可是那只狗已经死了。
在具体决策中有两种决策方式。一种方式是,当决策者面临一个待决策的问题时,凭直觉、主观臆断、神的启示等因素确定出一个方案来。
另外一种方式是,决策者对他所面临的各个方案进行缜密分析,计算和比较各个策略带来的后果以及实现这些后果的可能性,从中选择出能够给决策者带来最大好处的那个策略。
前者为非理性的决策,后者为理性的决策。
在实际决策中,人们的决策有时是理性的,有时是非理性的;在有些决策中,理性的成分多些,有些决策中非理性的成分多些。
决策的形成共有五个步骤,每个步骤都极其简单:
(1)列出所有可以采取的行动,包括不采用的行动也要列出来,而决策就是从各种可能的行动方案中选出一个来;
(2)尽可能列出每个行动的可见后果;
(3)尽量评估每种结果可能发生的机会(可能性和概率),这一点常被忽略,因此应仔细加以推敲;
(4)试着表达你对每种结果的渴望或恐惧程度;
(5)最后把列出来的所有因素全部放在一起考量,做出合理的决策。
在与对手的博弈过程中,运用理性的博弈思维有助于我们成为赢家。
八、三个学生玩决斗游戏
美国的勃拉姆斯教授对三个学生说:“假定你们是三个决斗的枪手,每人一把枪,枪里只有一发子弹,并假定你们的命中率为百分之百,而你们每人的目标是尽量使最少人活着并且你也活着,即,最优结果:其他两个枪手被打死,而自己活着;次优结果是:有一个枪手活着,自己也活着;第三优的结果是:三人同归于尽;最差结果是:自己被打死,而其他枪手一个或者两个活着。”
当勃拉姆斯教授说开始时,三个学生毫不犹豫地以手代枪瞄向对面的两个学生中的一个。
勃拉姆斯教授说:“理性的”枪手是随机选取另两个枪手中的一个开火,而不是不开枪。因为,自己是否活下来并不取决于自己是否开枪,但自己如果不开枪的话,其他人活下来的概率增加,因此,开枪是“最优的”策略。
勃拉姆斯教授又开始了第二个游戏,他对三个同学中的一个说:“现在给你一个机会,让你先开枪,可瞄向你想射击的目标,当然你有另一个选择:对空放枪。你将如何选择?”
那个学生想了想,将手指向空中,说:“我选择向空中放枪。”
勃拉姆斯教授向在座的学生解释说:“这是理性的选择。因为,如果他选择一个人作为靶子,并开枪杀死了对方(因为命中率是百分之百),那么剩下的人将毫不犹豫地把他作为靶子。结果是,他将死掉,另外两个人中的一个人将活着。
“如果他放了空枪,其他两个枪手因他自动解除了武装,不再构成威胁,而将枪瞄向对方。结果是后两个枪手发生自相残杀。因此,一个理性的枪手在规则允许的条件下,将向空中放枪。
“第一个人朝天放枪后,后两个枪手会预见到这个自相残杀的结果,从而建立一个约定,一起朝解除武装的人开枪,但这个约定是无效的,因为,一旦对方决定向解除武装的人开枪,自己朝对方开枪是‘最优’策略。当每个人均这样想时,约定便无效了。”
策略家运用博弈思维,方法无非是:增强自己的计算能力,使自己做出正确的策略选择,或者让对方做出错误的策略选择。
使对手做出错误的策略选择的方法,包括有信息战以及弱化对手的理性计算能力。
策略家利用某些手段使对手失去判断力,从而使对方做出有利于自己的策略选择。在这里我们主要介绍两种手段:一是示弱,二是臣服。
第一,示弱策略。
示弱是使对方失去判断力的一个有效方法。示弱策略与臣服策略有共同的地方,使用者均是以某种特殊的方式“告诉”对方,自己不会对对方造成威胁。
但不同的是,臣服并不表明策略使用者的能力低。臣服者往往表示自己忠于对方,尽管自己在某些方面小有能力,但这只是不值一提的能力。而示弱则表明自己没有能力,运用示弱策略意在麻痹对方。
另外一个大家熟知的例子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而复国的例子。
吴国在伍子胥的辅助下,日益强盛。越国在与吴国之战中不敌吴国。越王勾践面临两条路:自杀而死,或者成为奴隶。他听从了范蠡的劝告,做了吴王的奴仆。然而他一天也不忘灭国之仇,睡在柴草上,每天尝苦胆,以提醒自己别忘了自己的仇。但他表面上对吴王毕恭毕敬,为了显示忠心,勾践在越国找到了绝代美人西施,送给了吴王。在示弱的过程中,越国的国力一天天强盛,终于有一天越国的军队打败了吴国,勾践完成了复国大业。
当自己的实力不如他人时,示弱往往能够保全自己。示弱策略的成功运用,可以使他人不会将你看成对他构成威胁的敌人,从而放松对你的警惕,你的实力将一天天提高。
我们采取示弱策略,并不代表自己真得惧怕对方。当自己的力量比对方强大时,采取示弱策略,可以让对方的意志松懈下来,这样自己可以以最小的牺牲取得最大的胜利;如果自己的力量比对方弱小,采取示弱策略,可以转移对方的注意力,给自己创造增长实力、最终战胜对方的机会。
第二,臣服策略。
迷惑他人的另一个策略是臣服。采取臣服策略的目的,是要让你所“讨好”的人感觉到你对他没有威胁,而把你视为“靠得住”的人。采取臣服的方法,或者让对方感觉到你的能力不如他;或者让对方感觉到,你的能力虽然较强,但你永远“忠于”他,而永远不会成为他的敌人。
当然,你也要注意的是,当你处于强势地位的时候,你周围与你玩博弈的人很可能采取的就是这样的策略!
在某些博弈比如战争中,通过某种策略使得对方的理性能力降低,往往是有利于策略家实现目标的有效方法。
九、三个枪手决斗
在一个西部小镇上,三个枪手正在进行生死决斗,枪手甲枪法精准,十发八中;枪手乙枪法不错,十发六中;枪手丙枪法拙劣,十发四中。假如三人同时开枪,谁活下来的机会大一些?
假如你认为是枪手甲,结果可能会让你大吃一惊:最可能活下来的是丙——枪法最劣的那个家伙。
假如这三个人彼此痛恨,都不可能达成协议,那么作为枪手甲,他一定要对枪手乙开枪。这是他的最佳策略,因为此人威胁最大。这样他的第一枪不可能瞄准丙。
同样,枪手乙也会把甲作为第一目标,因为一旦把甲干掉,下一轮(如果还有下一轮的话)和丙对决,乙的胜算较大。相反,如果乙先打丙,即使活到了下一轮,与甲对决也是凶多吉少。
丙呢,自然也要对甲开枪,因为不管怎么说,枪手乙到底比甲差一些(尽管还是比自己强),如果一定要和某个人对决下一场的话,选择枪手乙,自己获胜的机会要比对决甲多少大一点。
于是第一阵乱枪过后,甲还能活下来的机会少得可怜(将近10%),乙是20%,丙是100%。
如果换一种玩法(我们知道,有时胜负是由规则决定的):三个人轮流开枪,谁的机会更大?
这里我们又要遇到琐碎的排序问题,但不管怎么排,丙的机会都好于他的实力。至少,他不会被第一枪打死。而且,他很可能有在第二轮首先开枪的便宜。
假如顺序是甲、乙、丙,甲一枪干掉了乙,现在,就轮到丙开枪了——尽管枪法不怎么样,但这个便宜还是很大的:那意味着他将近一半的机会赢得这次决斗(毕竟甲也不是百发百中)。如果乙幸运地躲过了甲的攻击呢?他一定要回击甲,这样即使他成功,下一轮还是轮到丙开枪,自然,他的成功概率就更大了。
问题来了:如果三人中首先开枪的是丙,他该怎么办?他可以朝甲开枪,即使打不中,甲也不太可能回击,毕竟丙不是主要威胁,可是万一他打中了呢?下一轮可就是乙开枪了……
可能你会感到有点奇怪:丙的最佳策略是乱开一枪!只要不打中任何人,不破坏这个局面,他就总是有利可图的。(当然你可能会说,鉴于这家伙的没有准头,也许他乱开枪反而更可能打中什么人。但那就是另外的问题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多人博弈中,常常会发生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并导致出人意料的结局。一方能否获胜,不仅仅取决于他的实力,更取决于实力对比造成的复杂关系。
通过概率分析,你会发现丙很可能在这一轮就成为胜利者,即使某个对手幸运地活下来,在下一轮的对决中,也并非十拿九稳,毕竟丙还有微弱的机会。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结果:枪法最准的人,他应当是最强者,但他活下来的机会比较小。但活下来机会最小的是次强者,或者说没有机会,因为他对最强者的威胁最大。能够活下来,或者说,活下来的概率最大的是最弱者,因为任何人均不把他看做有威胁的。无论是在人与人的关系的争斗之中,还是在国与国之间的对抗之中,我们发现,这个模型有较强的说明力。最易受攻击的是强者的敌人,如冷战时期的苏联,冷战后的伊拉克;其次危险的是最强者,因为其他人均将矛头对准它,美国受本·拉登的攻击就是一例;这两者之外的则相对安全。
你可能已经发现:乙和丙似乎达成了某种默契:在甲被干掉之前,他们相互不是敌人。
这不难理解,毕竟人总要优先考虑对付最大的威胁,同时这个威胁还为他们找到了共同利益,联手打倒这个人,他们的生存机会都上升。而且,从悲观的角度看,他们恐怕也活不到需要相互拼个你死我活的时候。
但这个“同盟”也是很不牢固的,两个人都在时时权衡利弊,一旦背叛的好处大于默契的好处,他们马上就会翻脸。
在这个“同盟”里,最忠诚的是乙——只要甲不死,他就不会背叛;丙就要滑头多了,在前面轮流开枪的例子中,他不朝甲开枪,从同盟者的角度说,就是没有履行义务,而把盟友送上危险的境地,这不是因为道德水平不同,而是处境不同。乙是甲的头号目标,这个敌人一定要向他开枪的,完全没有回旋的余地;而丙不同,他随时愿意牺牲乙换取下次自己的先手之利。
除了压力较小之外,还有一个动力驱使丙背叛,那就是一旦干掉甲后,乙的机会比他要大,他至少要保持先下手,才可能一争高下。
我们在讲述“三个枪手的决斗”设立的基本前提是每位参赛者都是有理性的,而且都是力图为自身利益考虑。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每位参赛者都试图除掉较强的对手。当然,由于你更进一步地投身于对策论,那么你的直觉就会改变,而且如果对策是完全意想不到的话,则意想不到的局面就会更加意想不到。
无须进行严格的论证,我们就能很容易地理解,枪战决斗类似于政治或经济的竞争。枪战决斗的知识可以扩展到多位候选人的政治竞选上。
如果你是一个自由主义者,而且另外还有两位自由主义者,那么你就要追随最强的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