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是人类社会重要的支柱之一。如果宗教信仰是统一的,那么人类将是幸福的。
对于异教徒来说,他们似乎从来不曾为信仰和见解的不同而陷于纷争。也许是因为他们的宗教虽有典仪却缺乏理论吧。只要想想他们的教长都是浪漫的诗人,你就可以理解他们的宗教到底是什么了。但是我们的上帝却是一位“忌妒”之神①,因此他既不允许有不纯的信念,也不允许奉祀异教的神灵。但是,究竟如何才能使信仰保持一致,这个问题值得深究一下。
保持信仰一致的意义有两方面,一是与教会内部的人有关,一是与教会外部的人有关。对前者来说,异教与其信徒是玷污圣灵的,是一切道德败坏中的最恶者。正如由人体伤口进入的异物导致腐烂一样,精神上的腐败也会由此而来。
所以,散布对于信仰的各种不同见解,更能导致宗教的分裂。这犹如有人呼唤——看哪,基督正在旷野之中!而另一些人也在呼唤——看哪,基督正在圣坛之上!那么让我们究竟追随谁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最好的办法恐怕只有一个,这就是基督自身说过的那句名言:“你们既不要出去,也都不要相信!”②圣保罗(他的使命是要感召那些无信仰者)曾说:“如果一个异教徒听到你们这些各说各话的教义,他恐怕只会认为这里有一群疯子。”对于本来就无信仰的无神论者,看到宗教之中的这种矛盾冲突,更会使他们远离圣殿,而高踞于“亵渎者”的座位之上了。
从前有一位幽默家虚拟了一套丛书,其中有一本叫“异端教派的摩尔舞”。③也许有读者会认为,在谈论如此重大问题时援引此例未免不恭。然而它所嘲弄的却正是异端攻讦者的可笑嘴脸。
信仰的一致会给教徒带来和平。而和平就是幸福,和平树立信仰,和平培养博爱。这样,以前浪费于写争论文章的精力,现在就可以转移到写信仰和诚实忏悔的论文上了。
至于如何使信仰一致,这也很重要。有两种极端的看法。对某些激烈分子而言,所有的调和与妥协都是可憎的。正如《旧约》中所说:“和平不和平与你何干?使者你转回身去吧!”这一派人是只要宗派不要和平的。与此相反的做法是,有些教派一味追求妥协折中,甚至不顾信仰的基本原则。这两种极端的态度都是应当避免的。协调信仰的最好原则就是:
——“凡是不帮助我们的,就是反对我们。”(凡不是我们朋友的,就是我们的敌人)——“凡是不反对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凡不是我们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朋友)换句话说,只要在信仰的大前提上没有分歧,那些观点、教义和解释上的差别,就可以求大同存小异,而不应为之煽动分裂。
在这里我还略有一点小小的见解。
大家应注意,使宗教信仰分裂的原因,往往是两种性质的争论。
一种是所争论的论点本来分歧不大,只是由于争论的态度激发了仇恨。圣奥古斯丁曾这样说过:“基督的服装是天衣无缝的,但是教会的衣服却有许多种颜色。”因此他又说:“可以让衣袍有多种色彩,但是却不能将它撕裂。”这就是说,和谐统一与专制划一并非一回事。
另一种争论本来是关于本质问题的,但愈争到后来,却愈陷于诡辩。一个有学识的人,时常会遇到一些无知浅学之辈提出某种表面的异议。他理解他们,因为他们的意思在实质上和他并无分歧,虽然他们由于误解和浅见而在攻讦他。人对人尚能如此,那么全知全能的上帝,难道还不能超越世俗教徒那些表面的纷争,而洞悉他们信仰的实质吗?所以对此类争论,圣保罗曾这样警告我们:
“不要滥用新奇的名词,制造似是而非的新学问。”
但事实却是,某些人专喜欢那些新鲜的名词术语,不是让意义支配词藻,而是让词藻支配意义。
信仰的一致,还有两种虚假的情况。
一种是以盲从的愚昧为基础,比如在黑暗之中,所有的猫看起来都是灰色的。
另一种是全盘吸收本质上互相矛盾的一切观念和理论。结果将真理与谬误搅在一起,就像听任铜像的盔甲上沾满污泥一样。
我们要注意真正的信仰一致,应当有利于巩固人类之间的博爱和社会的组织。基督徒手中握着两柄剑——一柄用于灵魂问题,一柄用于尘世问题。这两柄剑应该各有其用。但是,千万不要操起那另一把剑——这就是穆罕默德的剑④。我讲话的意思,就是绝不能以武力、流血和屠杀来强制地推行一种信仰。当然,这并不包括诸如用宗教信仰煽动武装叛乱那样的情况。
若试图以武力统一信仰,那是违背天意的,这是用上帝的一种训谕去否定另一种训谕。要知道,上帝认为人类不仅是基督徒,而且首先应该是人。所以当罗马诗人卢克莱修⑤看到阿伽门农王用亲生女儿向女神献祭时,他叹息说:
“宗教信仰竟能使人犯下如此的罪恶!”
但如果他能看到法兰西1572年8月23日巴托罗缪节之夜的异教徒大屠杀,以及1605年11月5日信徒福克斯谋杀英王和议员的阴谋,他就会更有理由发出这种感叹,并且更坚决地反对宗教和主张无神论了!
所以尘世之剑,最好不要为宗教信仰问题而挥舞!而如果把宗教之剑交给庸众去操持,就更荒谬可怕了!这种做法只有魔鬼和那些“再受洗派”⑥的狂热迷信分子才会采用。
魔鬼说:“我要升临天堂与上帝并驾齐驱。”这固然是肆无忌惮的渎神言论,但是,如果让上帝化为人身,并让他说“我将降临人间与魔鬼一样可怖”,那不是更肆无忌惮的渎神之举吗?!但是,如果以宗教的名义谋杀君王、屠宰人民,颠覆国家和政府,把圣灵的徽识由鸽子变成兀鹰和乌鸦,把普度众生的慈航变做凶残的海盗之船,其所作所为不正是这种渎神之举吗?
因此,对于一切以宗教和信仰名义进行煽动的暴力行为,以及一切为这种行为辩护的邪说,君王们都应当用他们的法律和剑,学者们也都应当以他们的笔——犹如天使挥动夺魂的金杖,最无情地将其投畀豺虎,投诸地狱!在一切关于宗教的理论中,最高明者无过于使徒圣雅各的这句话:
“愤怒的情感并不能体现上帝的正义!”
还有一位古代神学家也说过同样坦率的话:
“凡施压强制别人信仰的人,肯定具有本身的目的和私利!”
这些话实在意味深长,引人深思呵!
注释①见《旧约·出埃及记》第20章第5节:“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有什么形象来象征天上、地下及水中万物,不可跪拜或侍奉那些偶像。因为你的神,我耶和华是忌邪的神。”
②《新约·马太福音》第24章第26节:“若有人对你们说:看哪!基督在旷野里,你们不要出去。或者说,看哪,基督在内屋中,你们不要相信。”
③古代英国的民间舞。多在5月1日举行。
④穆罕默德是伊斯兰教圣主,主张以武力传教。
⑤卢克莱修,古罗马诗人、哲学家,伊壁鸠鲁学派。生于前97~35年。
⑥再受洗教派,是18世纪欧洲的一种宗教狂热教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