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福特“T型车”有4个汽缸,并配有自动起动器——在各个方面都更为方便,易于操作。然而,其设计的每一个基本原则,几乎都可在那第一辆车上觅得踪影。现代车的改变是因为生产经验促人思变,而不是基本设计原则的改变。这一有力事实也证实了我的一个论点,即:如果开始有一个好的理念,那么与其竭力以求新点子,倒不如集中精力完善该理念。
1921年的5月31日,福特汽车公司生产了第500万辆车。它被收入我的收藏馆中,同它一起展示的,还有一辆使用汽油内燃机的三轮汽车。30年前,我着手研制这辆车。1893的春天,它终于成功上路。那天是4月2号,因为我开它上路时,食米鸟迁徙到了迪尔伯恩(Dearborn)市,它们每年总这个时候来。这两辆车外观上大相径庭,结构与用材亦有千差万别,可从根本原理上看,它们又极其相似——只不过那老爷车上运用了一些妙主意,而现代车尚未采纳。第一辆汽车,或者说三轮老式车,虽然只有两个汽缸,时速可达20英里;那小小汽油桶里装的3加仑汽油,也够它跑上60英里。时至今日,它的性能也丝毫不逊于刚造好之时。所谓发展,比起基本设计理念的发展,更多的是生产方式与用材的发展。我们完善了整套设计;现在的福特“T型车”有4个汽缸,并配有自动起动器——在各个方面都更为方便,易于操作。然而,其设计的每一个基本原则,几乎都可在那第一辆车上觅得踪影。现代车的改变是因为生产经验促人思变,而不是基本设计原则的改变。这一有力事实也证实了我的一个论点,即:如果开始有一个好的理念,那么与其竭力以求新点子,倒不如集中精力完善该理念。人啊,一次也只能发展好一个理念。
童年农场上的生活经历,激发我千方百计改善出行方式。1863年7月30日,我出生于密歇根州迪尔伯恩市的一个农场里。而打我记事起便觉得,相对于结果,农场的工作实在太繁重了——即使现在我仍这样认为。传说我父母亲非常贫穷,早年的日子很艰辛,但事实上他们虽然富不到哪儿去,却也谈不上穷。同大多数密歇根农民一样,我们还算小康之家。我出生的那幢房子如今仍在那儿;它与农场,都是我现在家产的一部分。
不管是在自家还是别人家的农场上,总有太多辛苦的体力活要干。在我年岁尚浅时,便暗自揣测,或许有更好的方法来完成这些工作。这便是我学习机械的机缘——虽然母亲常说我是个天生的机械师。我没有什么别的东西,但有间工作坊,里面尽是些造工具用的零碎金属。那时候,我们还没有如今的这种玩具,都是家里手工做的。而所有那些工具,便是我的玩具——它们现在仍是!还有机器剩下的零部碎料,也都个个被我视若珍宝。
有一天,我们驾车去城里,在底特律8英里开外的地方,看到了一辆道路蒸汽机车。那是我早年最为重要的一件事,当时我12岁。排行第二的大事则是得到了一块手表——也在我12岁那年。至今那辆车仍清晰在目,仿佛昨日才见一般。因为,那可是我第一次见到不用马拉的交通工具。它主要是用来带动脱粒机和锯木机的;其实就是在轮子上架上一个便携式的蒸汽机和汽锅,后面带水箱和煤车。以前我见过不少马拉的蒸汽机,而这辆的后轮像四轮马车那般大小,上面也架着汽锅,却有一根链条,链条连接蒸汽机和后轮。蒸汽机安装在汽锅上,一人站在汽锅后面的平台上,一边铲煤,一边控制阀门,操纵方向。
我一眼便认出这辆车是由巴特尔克里克的尼克尔斯-谢泼德公司(Nichols,Shepard&CompanyofBattleCreek)生产制造的。那辆车停了下来,让我们的马车先过。我立刻跳下车,抢在父亲前与那机械师搭起话来。父亲驾着车,很清楚我想干什么。那机械师很为这辆车自豪,也乐于向我们介绍。他演示给我看,如果将链条从驱动轮上卸下,换上条带子,也可以带动另一机器。
他还告诉我,这辆车每分钟能转200圈;可以在蒸汽机不停的情况下,通过调控链条的齿轮让车子停下。虽然形式不同,现代车也具有最后这一点的特征。
蒸汽机本身易于制动,所以这一点对它来说无关紧要;但对汽油内燃机来说,则举足轻重。正是这辆车,使我对汽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试图自制模型;多年后,也果真造出了一辆,而且跑得挺快。自我12岁还是个小男孩时,第一眼看到那辆蒸汽机车起,直到今天,我仍有志于制造可以在路上方便行驶的机器。驾车去城里时,我口袋里总装满了各种小玩意儿——螺丝帽儿、垫圈,还有机器的零部碎料。我也常试着把旧手表修好。13岁那年,我第一次成功组装起一块表,它可以准确计时。到了15岁,我几乎能胜任所有钟表维修方面的工作,尽管所用工具都相当简陋。光是这样修修补补,就有大量知识要学习。要知道万物的构造原理——真正的机械师应尽量做到这一点——光靠看书是不够的。机器之于机械师,恰如书本之于作家。机械师从机器中获得想法,并在思考后将这一想法付诸实践。
打从一开始,我对农活便提不起兴趣,想从事的是机械方面的工作。父亲却反对我的这一兴趣爱好,认为我该做个农民。17岁当我离开学校,进了德莱多克发动机厂(DrydockEngineWorks)做车间学徒时,他对我可谓已不抱任何希望了。我轻松通过了学徒期:3年学徒期不到,我便早早合格可以成为机械师了。由于喜欢精细的工作,再加上对手表颇有兴趣,我晚上都到一家珠宝首饰店打工。那时我至少修了300多只手表。我认为自己可以制造出只要30美分、但又耐用的手表,也几欲付诸行动,但最终还是放弃了。因为我估摸着,手表并不是人人都需要的必需品,大众不会买它的——我那时怎么会得出这么一个让人讶异的结论,我也不清楚。其实,除非特别有挑战性,我并不喜欢一般首饰和手表的修理工作。早在那时我便萌发了大批量生产的念头。那时,标准铁路时间刚开始实行,而我们之前一直使用太阳时,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铁路时间就跟现在实行夏时制的情形一样,与地方时间不符。我费了好一番功夫,成功造出了一种表,它有两个表盘,能标明两种时间。这引得附近的人们都对它好奇不已。
1879年,距我第一次见到尼克尔斯-谢泼德蒸汽机车的4年后,我终于有机会自己驾驶蒸汽机车。学徒期满后,我在本地西屋(Westinghouse)公司的一家代理行做机械师。这家公司的总部设于斯克内克塔迪(Schenectady),我负责他们的道路机车的安装和维修。他们生产的机车与尼克尔斯-谢泼德生产的几乎一模一样,只是蒸汽机位于机车前部,蒸汽锅炉在后部,动力则通过一条传送带传至后轮。尽管这一自驱的性能只是其构造的附带特点,却使得机车在道路上的行驶时速达12英里。有时它们也被当作拖拉机使,负责运输较重的货物。它们还可以帮忙打谷,只要把脱粒机和别的设备套在机车上,它们就能在各农场间往返。然而让我不满的是这些机车的重量和价格。这些机车重量有好几吨,价格也太贵,除了拥有大片土地的农场主,一般农民根本负担不起。大部分使用该机车的人,都是专门做打谷生意、开锯木厂,或是从事其他需要使用轻便动力行当的。
在那之前,我就已有想法,想制造一种轻便的蒸汽机车来取代马车——尤其是,能作为拖拉机来完成犁地这种极为辛苦的活。至今我仍依稀记得,那时我认为这一设想也可用于道路用车,代替马车来载客或运货。不用马拉的车,是挺多人都提出过的设想;事实上,自打蒸汽机一问世,人们便开始讨论这一可能性。但在当时的我看来,这个设想没有能负责繁重农活的机车来得实用,而在所有农活中,最辛苦的莫过于犁地。当时美国的道路条件很差,农民们没有出门的习惯。而适宜于农场使用的汽车的出现,大大拓宽了农民的生活圈。在那之前,如果没有什么事急着办,农民一般都不进城,一个星期大概只出一两趟门。天气不好时,甚至一个星期也不出一趟门。
作为一名机械师,我经验丰富,而且在农场上拥有一个相当不错的工作间,要造蒸汽货车或拖拉机并不是什么难事。在制造过程中我想到,或许也可以将它应用于道路交通。我确信,鉴于马匹饲养起来又费事、又耗钱,它们最终会被发动机取代。于是我决定设计并制造一种轻便的蒸汽发动机,可带动一般的货车或用于犁地。我认为首先应制造出合适的拖拉机——将辛苦的农活从血肉之躯上卸下,把它们统统丢给钢铁和发动机,这是我毕生为之奋斗的目标。但由于外部原因,我先着手制造道路用车。因为我最终发现,比起农用机器,人们对道路交通工具更感兴趣。实际上,我想要不是汽车逐渐扩大了农民的视野,轻型农用拖拉机也不会被广泛应用于农场。当然,这是后话了。当时我是认为,农民会对拖拉机更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