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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当告密成为国法(1)

虽然,商鞅将告密写进国法,但直到秦国灭亡,告密事件并不多见。从商鞅被告密者弄得无处藏身到秦始皇时期因告密而发生的坑儒事件,虽然有其历史影响,但在某种程度上恐怕并不能使这一时期的告密现象成为历史之最。原因很简单,堂而皇之地将告密作为法律条文,而告密的潜在群体却是对政府恨之入骨的六国百姓,告密活动当然不能如火如涂了。

商鞅的末路

与周厉王的鼓励告密相比,秦国的商鞅简直是登峰造极,他居然可以把告密写入国法,这已经不是单纯的鼓励,而是纯粹的普及了。

商鞅本是卫国人,姓公孙,名鞅,后来到秦国被秦孝公封在商地,所以称为商鞅。他的某个祖上曾是卫国国君的小老婆,裙带关系作证,商鞅事实上还是一贵族。但到了他这一代时,家业衰落。商鞅很小的时候就刻苦学习钻研法家的治国策略,成人后,自认为已经是个有学问的人。在那个国家林立的时代,只要你认为自己有学问,能给国君带来好处,你就可以去直接面见国君,阐述你的想法,最后得到高官厚禄。

商鞅俯视天下,觉得只有强大的魏国才能实现自己的抱负,跑到魏国后,魏国的宰相公孙座接纳了他,二人在平时的交谈中,公孙宰相发现这个人的确是人才。临死前,魏王来看他,公孙宰相就对魏王说,我有个门客叫公孙鞅,等我死后,您可以用他为宰相。

魏王一愣,他之前可从来没有听过公孙宰相说过这样一个人,如果这个人真有宰相之才,为什么不早说。我即使不能给他宰相之职,给他个付宰相也可以啊。但他不好驳这个病危之人的面子,就含糊其辞。公孙座知道大王肯定不会用商鞅,就又说道:“如果您不能用他,就杀了他,不要让他离开魏国。”

魏王依旧含糊着,出来后,对身边的人说,宰相不但身体有病,脑袋也有病,既让我用公孙鞅,又让我杀他,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公孙座在床上等了几天后,不见魏王有任何动静,叹息了一声,把商鞅叫到床前,对他说,“我跟大王说如果不能用你就杀了你,你还是快点离开魏国吧。”

对这种真诚的告白,商鞅居然笑了,他说:“宰相您糊涂啊,我为什么要跑。大王不能用你之言任我为相,他怎么可能会听你之言杀我呢?”

这种见识,恐怕只有商鞅这样的人才能具备。果然,公孙座死后,魏王并没有杀商鞅,但也没有用他。商鞅在魏国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闷闷不已。突然有一天,他听说西边的秦国正在招聘有才能之士。于是,他千里迢迢地从魏国赶到了秦国。

当时的秦国虽然并不是列国中的弱国,但与东方的几个大国相比,显然不是在一个层次上。秦孝公上台后,立志要把国家列入强国之林,所以,才四处招纳才能之士。孝公并没有听过商鞅,但商鞅昂着头颅,大步伐地走进宫殿时,他就认定这个人是有才能的人,因为一个没有才能的人是不敢那么走路,那么昂着脑袋的。

孝公就单独与他交谈,在商鞅印象中,处于西北的秦国历来就不受东方各国的重视,东方各国都认为,秦国当年的祖宗是给周王放牧的,身份低贱不说,整个国家的文化水平极低,属于未开化的国家。所以,许多国王每次搞大聚会时,都没有秦国的份。这也就是孝公为什么要找有才能的人的原因之一。

商鞅不知道这个未开化国家的君主到底想要什么,于是,在第一天与孝公的交谈中,他把上古尧舜“无为而治”的治国思想讲给孝公听。孝公险些听睡着了。第二天,商鞅讲了商汤、周文王的“仁义治天下”,孝公一改昨日的昏昏欲睡,恼怒起来。第三天,商鞅对孝公说,我就直说吧,依现在秦国的情况,只能有一种方法,那就是“凭借武力和策略治国”。

孝公这才提起精神来,问商鞅该如何来做。商鞅先是说了自己的法家主张,然后要权力。他希望自己能全权负责整顿秦国政治、经济等等一系列措施的负责人。孝公点头,任命他为大良造,相当于宰相,全权负责变法事宜。

但是,任何一场对传统进行颠覆的变法都会受到阻力,商鞅在各种各样的阻力面前并没有退缩,他还为自己寻找心灵龟汤:怀疑作机的行为是否正确,就不能成就功名;怀疑自己所做之事是否妥当,就能建立业绩;才干出众的人,总是遭到世俗的诽难;有独到见解的人,必然遭到一些人的诽谤;愚笨的人对于已经成功的事情,他都不知道是怎样成功的;聪明智慧的人,在事情还在萌芽阶段,他就察觉了;不能和无知的人商量如何开创新局面的计划,只可与他们坐享其成;创造新的理论,不能迎合旧的习俗;夺取天下的人,不与平庸之辈共同谋划;圣明的君主所以能够强国,是因为不按老习惯办事,他之所以能够使人民富裕,是因为他不遵循老规章制度。

这段话可以看作是商鞅的变法宣言,秦孝公对此深表赞同。虽然秦国内反对变法的声音非常强,但是没有行动,一切都等于是空话。

商鞅的变法内容主要有如下几项,第一是实现乡邑的合并,全国建立三十一个县,每县设县令。第二,废除井田制,准许买卖土地。第三,等级与奖励制度。第四,也是最让后人争议的什伍连坐法。

该法规定,“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就等于是把“告奸”制度化、严密化。而这种制度是建立在里保户籍制基础上的,户籍制从商鞅始,直到今天,我们仍然在继承这一制度。有了户籍制,秦国百姓就都在国家的严密监视之下。在商鞅看来,“人性恶”,特点就是“好利恶害”。具体表现为“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以此为出发点,商鞅认为人与人只有利害关系,为了自己的利,人人不惜铤而走险危害他人。君主实际上时时处于奸民与奸臣的包围之中。那么身为一国首脑该如何保身呢?告讦和连坐制度应该是一个方法。可见,商鞅的思路是,只要是人,就是坏的。他们在心中藏了很多秘密。这些秘密对国家是危险的,国王和他都不是神,不可能知道这些人的秘密,所以,必须要有告密者。于是,商鞅把告密写进国家法律,并特别提倡亲人之间的“告奸”。

在今人的理解中,“奸”是一些坏事,比如杀人越货,贪污腐化这种被人类道德和法律所公认之奸,这些“奸”是必须要告的。不告才是不道德。秦国每个百姓都有这种义务,但是,商鞅所谓的“奸”却不是这样。

比如,有人认为酷刑太重,这是事实。如果有人告密,商鞅就会将说这话的人处以更严厉的刑罚。也就是说,商鞅所谓的“奸”是完全跟君主和统治阶层的利益相抵触的。秦国的百姓要是碰到这种奸人奸事,就有互相告发的义务。如果你知道“奸”而不告发,有人告发了这件事,你也要受到处罚。所以,整个秦国上下就成了一个告密集中营。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告密,可你不告密,有人抢在你前面告,你就要倒霉了。

为了生存,每个百姓必须要拿出十二分的精神来探听“奸”人“奸”事,包括自己的亲人。而你一旦告密,你得到的奖赏将是一个农夫十年劳动才能赚得来的钱,而且还有别的好处。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做妻子的告发了丈夫,那么妻子的财产可以不被没收,只没收老公的财产。与后来几个朝代抄家规定相比,这一法律条文就人性化很多,夫妻之间的财产是分开来算的。

商鞅所鼓励的这种告密,连商鞅自己都认为非常不高尚。但是,在他看来,秦国想要变成一个强国,就必须如此。因为只要鼓励互相告密,才能使君主知道天下一切事,那么,君主就可以拱手无为,国家就可以长治久安。从这一点而言,商鞅的思路很可能是,让百姓来互相治理,而国家只作为裁判与执行刑罚的身份出现。

在告密法实施不久后,秦国的民风就变得非常古怪了。父子见面,如果没有什么事情从来都不说话;婆婆和媳妇之间没有共同语言,媳妇可以对婆婆大声叫骂……

总之,用西汉贾谊的话来讲,秦国已经成了一个无礼无仁的国家。也正是这样一个无礼无仁的国家通过告密这一手段达到了“全民自治”,所有人都谨小慎微,一切有害于国王和国家的举动都被检举出来,从而让秦国一跃而成为战国时期的一大强国。

作为把告密写进法律的商鞅,其结果并不圆满。众所周知,中国历史上历代的变法者都得不到好下场。所谓变法,无非就是把祖宗留下来的规矩打破,开前人所为做之先河。在一国之内,祖宗留下来的规矩很多,这些规矩是许多贵族之所以能成为贵族的原因。而变法者就是把这一规矩打破,将他们的贵族身份踩在脚下。由此可知,变法者,特别是商鞅,其所触犯的利益群体非常大,这些利益的所有者在国王支持变法者时,可能不会有所动作。但当变法者的靠山倒塌后,他们就会从各种各样的角落冒出来,对变法者进行打击。

其次,一个变法者想要将自己的思想实践,就必须要通过各种手段来保证,商鞅的做法就是,用暴力手段来加强自己的变法主张。在变法过程中,孝公的太子因为触犯法律,商鞅也不放过,将其斥责一番,又将太子的老师处以刑罚。史书认为,商鞅刻薄寡恩,不是没有道理。但如果不这样,他的变法主张就无法得到执行,在个人品德与国家利益之间,他选择了后者。

商鞅在秦孝公还没有死时,就有人已经预感到了他的将来并不美好。商鞅曾得意地问过别人,我和前任大良造,谁更优秀。那人对他说,前任要比你优秀。商鞅很不服气,问他为什么。

这个人回答他,前任大良造跟大臣与国戚的关系非常好,他走在大街上,没有一个侍卫,却没有人对他怎么样。而您,每次出门,都要带上几百号人,很怕有人对你不利。朝中的许多大臣和国戚表面上对你必恭必敬,实际上只是惧怕你的权力,他们恨不得你越快死掉越好。现在,您之所以没有危险,是因为始终支持你的国王还在,真的有一天国王不在了,你的身家性命恐怕也就不保了。

商鞅对这番话并没有置之不理,而是做了一系列准备,比如在孝公封给他的商地大肆营建城防。但他并没有想过城墙即使再坚固,也阻挡不了全国与他的对抗。有人当时就说,商鞅这个人犯有四大错误:一、不为百姓着想;二、大建宫室,劳民伤财;三、实施酷刑;四、贪图富贵。

不久后,秦孝公死掉。被商鞅侮辱过的太子继承王位。一直对商鞅恨之入骨的贵族们群起而攻之,商鞅也给了这些人机会,他在商地招兵买马。于是,谋反的罪名立即扣在了商鞅的脑袋上。

商鞅可不是熟的柿子,随便让人捏。他立即回应:与秦国前来捉拿他的军队对抗。经过他改革下的秦国军队战斗力之强,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他瞬间被击败,然后就逃跑。他准备逃出秦国去,但在半路上准备住店的时候,店主不接纳他。商鞅大怒,认为自己有钱。店主却告诉他,国家有法律,住店必须出示证明,否则,被国家知道了,要受连坐。

据说商鞅这个时候长叹了一声,说道:“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但法之“弊”还不仅限于此,商鞅在逃亡路上发现秦军始终在他屁股后面跟着,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有摆脱掉。好不容易摆脱了,不久后,又发现秦军在后面了。他如果聪明,就会想到这是告密法起了作用。所有见到他的人都会向秦军告密,所以,他等于是在被所有人监视着一举一动。

最终,商鞅还是跑到了魏国。但魏国人一是怕秦国报复,二是当初商鞅带领军队打败过他们,所以,就把商鞅送回了秦国。商鞅最后被车裂,成为历代变法者的命运楷模。

商鞅虽然死了,可他所制订的一些法律却被秦国人保留了下来,后来在秦朝,告密法依旧被写进法律。说秦朝是个告密王朝,并不过分。

唐人朱敬则的上书

唐朝武则天时代,一个叫朱敬则的大臣给武则天写了一封奏疏,疏中有这样一段话:

臣闻李斯之相秦也,行申、商之法,重刑名之家,杜私门,张公室,弃无用之费,损不急之官,惜日爱功,疾耕急战,人繁国富,乃屠诸侯。此救弊之术也。故曰:刻薄可施于进趋,变诈可陈于攻战。兵犹火也,不戢将自焚。况锋镝已销,石城又毁,谅可易之以宽泰,润之以淳和,八风之乐以柔之,三代之礼以导之。秦既不然,淫虐滋甚,往而不返,卒至土崩,此不知变之祸也。

这段话大致意思是说,当初秦朝时李斯为相,仍然执行法家路线,酷刑流毒天下,所以导致秦朝迅速覆亡。而朱敬则给武则天写这封信的时候,正是武则天大搞告密活动之际,朱敬则是希望通过秦朝的历史教训来告诫武则天,希望这位妇女不要把自己的王朝也推到悬崖边。据史料记载,武则天在看到这封信后,“称善”。但却没有停止鼓励告密的活动。

自秦始皇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专制独裁王朝后,历界王朝的统治者大都喜欢有告密者。这是因为,独裁者希望维持其统治,就必须要有人做他的耳目。秦始皇登基后,由于六国只是名义上被统一,所以并没有将秦国从前的法律弃之不用。反而将商鞅所制定的告密法继续写进法律,并再三重申。他的目的很简单,用丞相李斯的话而言,人性本恶。任何人,尤其是被灭掉的六国的百姓都对秦朝有着仇视心态,对待他们,就必须严密监视,互相监视,直到他们俯首帖耳为止。

由此可以看出,在秦朝,告密已经成为一种国家行为。而一种活动一旦成为国家行为,皇帝的需要和告密者本人的品格卑劣都已无足轻重。任何人把告密即使不是当成品德高尚的行为,也当成一种权利或者是应尽的义务了。所以在短短的秦朝,没有人提到品德,更没有人用这种最原始的道德要求来做人和做事。

所以,最大的一次告密事件发生在秦朝也就不足为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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