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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亡人逸事

孙犁

旧式婚姻,过去叫做“天作之合”,是非常偶然的。据亡妻言,她十九岁那年,夏季一个下雨天,她父亲在临街的梢门洞里闲坐,从东面来了两个妇女,是说媒为业的,被雨淋湿了衣服。她父亲认识其中的一个,就让她们到梢门下避避雨再走,随便问道:

“给谁家说亲去来?”

“东头崔家。”

“给哪村说的?”

“东辽城。崔家的姑娘不大般配,恐怕成不了。”

“男方是怎么个人家?”

媒人简单介绍了一下,就笑着问:

“你家二姑娘怎样?不愿意寻吧?”

“怎么不愿意。你们就去给说说吧,我也打听打听。”她父亲回答得很爽快。

就这样,经过媒人来回跑了几趟,亲事竟然说成了。结婚以后,她跟我学认字,我们的洞房喜联横批,就是“天作之合”四个字。她点头笑着说:

“真不假,什么事都是天定的。假如不是下雨,我就到不了你家里来!”

虽然是封建婚姻,第一次见面却是在结婚之前。定婚后,她们村里唱大戏,我正好放假在家里。她们村有我的一个远房姑姑,特意来叫我去看戏,说是可以相相媳妇。开戏的那天,我去了。姑姑在戏台下等我。她拉着我的手,走到一条长板凳跟前。板凳上,并排站着三个大姑娘,都穿得花枝招展,留着大辫子。姑姑叫着我的名字,说:

“你就在这里看吧,散了戏,我来叫你家去吃饭。”

姑姑的话还没有说完,我看见站在板凳中间的那个姑娘,用力盯了我一眼,从板凳上跳下来,走到照棚外面,钻进了一辆轿车。那时姑娘们出来看戏,虽在本村,也是套车送到台下,然后再搬着带来的板凳,到照棚下面看戏的。

结婚以后,姑姑总是拿这件事和她开玩笑,她也总是说姑姑会出坏道儿。

她礼教观念很重。结婚已经好多年,有一次我路过她家,想叫她跟我一同回家去。她严肃地说:

“你明天叫车来接我吧,我才走。”我只好一个人走了。

她在娘家,因为是小闺女,娇惯一些,从小只会做些针线活,没有下场下地劳动过。到了我们家,我母亲好下地劳动,尤其好打早起,夏秋两季,听见鸡叫,就叫起她来做饭。又没个钟表,有时饭做熟了,天还不亮。她颇以为苦。回到娘家,曾向她父亲哭诉。她父亲问:

“婆婆叫你早起,她也起来吗?”

“她比我起得更早。还说心痛我,让我多睡了会儿哩!”

“那你还哭什么呢?”

我母亲知道她没有力气,常对她说:

“人的力气是使出来的,要伸懒筋。”

有一天,母亲带她到场院去摘北瓜,摘了满满一大筐。母亲问她:

“试试,看你背得动吗?”

她弯下腰,挎好筐系猛一立,因为北瓜太重,把她弄了个后仰,沾了满身土,北瓜也滚了满地。她站起来哭了。母亲倒笑了,自己把北瓜一个个拣起来,背到家里去了。

我们那村庄,自古以来兴织布,她不会。后来孩子多了,穿衣困难,她就下决心学。从纺线到织布,都学会了。我从外面回来,看到她两个大拇指,都因为推机杼,顶得变了形,又粗、又短,指甲也短了。

后来,因为闹日本,家境越来越不好,我又不在家,她带着孩子们下场下地。到了集日,自己去卖线卖布。有时和大女儿轮换着背上二斗高梁,走三里路,到集上去粜卖。从来没有对我叫过苦。

几个孩子,也都是她在战争的年月里,一手拉扯成人长大的。农村少医药,我们十二岁的长子,竟以盲肠炎不治死亡。每逢孩子发烧,她总是整夜抱着,来回在炕上走。在她生前,我曾对孩子们说:

“我对你们,没负什么责任。母亲把你们弄大,可不容易,你们应该记着。”

一位老朋友、老邻居,近几年来,屡次建议我写写“大嫂”。因为他觉得她待我太好,帮助太大了。老朋友说:

“她在生活上,对你的照顾,自不待言。在文字工作上的帮助,我看也不小。可以看出,你曾多次借用她的形象,写进你的小说。至于语言,你自己承认,她是你的第二源泉。当然,她瞑目之时,冰连地结,人事皆非,言念必不及此,别人也不会作此要求。但目前情况不同,文章一事,除重大题材外,也允许记些私事。你年事已高,如果仓促有所不讳,你不觉得是个遗憾吗?”

我唯唯,但一直拖延着没有写。这是因为,虽然我们结婚很早,但正象古人常说的:相聚之日少,分离之日多;欢乐之时少,相对愁叹之时多耳。我们的青春,在战争年代中抛掷了。以后,家庭及我,又多遭变故,直至最后她的死亡。我衰年多病,实在不愿再去回顾这些。但目前也出现一些异象:过去,青春两地,一别数年,求一梦而不可得。今老年孤处,四壁生寒,却几乎每晚梦见她,想摆脱也做不到。按照迷信的说法,这可能是地下相会之期,已经不远了。因此,选择一些不太使人感伤的断片,记述如上。已散见于其他文字中者,不再重复。就是这样的文字,我也写不下去了。

我们结婚四十年,我有许多事情,对不起她,可以说她没有一件事情是对不起我的。在夫妻的情分上,我做得很差。正因为如此,她对我们之间的恩爱,记忆很深。我在北平当小职员时,曾经买过两丈花布,直接寄至她家。临终之前,她还向我提起这一件小事,问道:

“你那时为什么把布寄到我娘家去啊?”

我说:

“为的是叫你做衣服方便呀!”

她闭上眼睛,久病的脸上,展现了一丝幸福的笑容。

1982年2月12日晚

[鉴赏]

孙犁(1913~)原名孙树勋,河北安平人。著名作家。主要作品有散文小说合集《白洋淀纪事》;散文集《晚安集》、《秀露集》、《澹定集》、《尺泽集》、《远道集》、《老荒集》、《陋巷集》、《无为集》以及《孙犁散文选》等。

孙犁的《亡人逸事》,属于痛定思痛的作品,虽然他选择了一些“不太使人感伤的断片”,但那哀念之情已深深地渗在字里行间了,这实如宋人那句词:“情似雨余粘地絮”思念亡妻之情已深深嵌入心的沃野了。这篇散文情节平常却真实,语言朴实却精炼。正是在这一点上显示了孙犁散文的巨大魅力。

逸事是从“天作之合”的婚姻说起的,其实对“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旧婚姻而言,“天作之合”,只不过是一句虚言。然而在文章里“天作之合”简直就有了一种神话色彩。正如妻所言:“假如不是下雨,我就到不了你家里来!”在这一则逸事的叙述中,作者对那天的雨也怀着感激之情。倘真是“天作之合”,那是真当感谢天的,其实大凡人们谢天时,都是因为他享得了自己意想不到或难以承受的幸福、作者特记“天作之合”,或正是因为妻子为他带来了爱、幸福、宽慰、甚至写作的灵感。在这里,与其说作者谢天、不如说是在谢妻。实际上对天的感念,就是对妻的感念。

作者将最感人之处,写在文章末尾一节,妻子临终时仍记着的事是若干年前丈夫在北平做小职员时,寄至她家的两丈花布,那两句看似平常的问答,将夫妻恩爱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在字面之下,我们可以想到:因为那两丈花布,妻子对丈夫又增了多少爱与体贴。中国传统讲究得桃报李。《诗经·卫风·木瓜》有“投我的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的句子,这正可以作传统观念较强的妻子为人善良的写照。文章以妻子“闭”上眼睛,久病的脸上,展现了一丝幸福的“笑容”作结,使读者看到了一个辛劳一生,无怨无悔、温柔亦坚强的善良的中国妇女形象。她是带着一丝幸福的笑容去的,可这幸福的载体仅只是两丈花布,太容易满足了,令丈夫感动不已。所以作者愧疚地写到:“我们结婚四十年,我有许多事情对不起她,可以说她没有一件事情是对不起我的。”,在这里作者前后仅用两个对不起总结了他们四十年的夫妻生活。人至思念之极,往往愧悔之心生,对亡人的愧疚与自责,往往是对亡人的极度思念造成的。

文章的感情是深沉蕴藉的,它像陈年的老酒,香醇清冽,悠远绵长,令人回味无穷;文章的白描又是多么娴熟,它得心应手,朴实无华,叫人拍手称快。

读完此文,苏东坡的“不思量,自难忘……”词句不禁涌上心头。是啊,他们的神韵何等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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