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任何生物发展的合理标准来看,人都是有机物进化的最辉煌的产物。人类不仅在数量上急剧增长,而且其足迹扩展至地球上的各个角落。人不仅通过使自身的生物性适应于他的环境,而且通过强使环境适应于他的本性来使自己顺应于环境。他已经或者将要控制所有其余的有机体,可以想像,这些有机体能与之对抗,而且常常攫取他的生命,不过,人类作为物种的灭绝可能性几乎是微乎其微的,除非是由于他自己的愚蠢。
人在生物学意义上的成功绝对不意味着他的生物本性就没有缺陷或瑕疵,情况远非如此。人是一个充满着内在矛盾的可疑动物。一方面,他禀赋着理性和同情心,尽管我们现在不再持有启蒙时代的乐观断言,认为只要通过某种政治和教育改革,人们就能够自然而然地过上富有德行的生活,但我们大多数人仍然相信,民主是为多数人实现某种程度的幸福生活的有效途径。然而在另一方面,我们常常目睹,甚至那些相当有教养的和过着优裕生活的人仍以一种丑陋的方式在行事。
弗洛伊德及其追随者试图劝我们相信,我们是伴随着一大堆混乱愿望而出生的,这使得我们只有在克服最大困难的前提下,才能与任何人类社会中的生活需要相融洽并且在大多数场合下,我们只能通过压抑或升华的手段才能达到这一点。看上去,大多数信奉原罪和地狱的人对于人类本性所持的看法,比起某些弗洛伊德门徒所持见解,要更使人感到满足。
另外的考虑更为实际。在生物进化问题上所存在的机会论导致相应的缺陷和不足,但是,由进化所赋予人的种种缺点因其他品质的优越性而得到补偿。尽管人就其体质而言,既不更加强壮和灵活,也不能更为适应严酷的气候,然而人种在生物进化上的成就毕竟是一种事实。人在种族翰经中之所以是胜利者,乃因为他大脑的力量,而不是由于他的体质。
自然选择不可能在离开其他品质的基础上改进人的力量、忍耐力以及智力。人是作为完整的存在物幸存或死亡、养育家庭或不生子女。适应性强的理智或许补偿了相对来说较为松弛的体质上的衰退。因此,自然选择强化了人的持续生存能力,而未增强作为物种的人在生物机能方面的全面完善化。
使人在生物世界中占据支配地位的人的独特品质,是他能借助符号和抽象的思维,这种借助符号和语言的能力导致人类独特交往方式的发展。这种语言现象在动物那里只有微弱的征兆。通过语言,以后是通过书写文字的交往,使人得以发展出构成文化本身的独特学习传统和技巧。生物特性遗传的效果要远远低于文化的传递。前者只有经过两性细胞中不同基因在父母至子女以及其他直系亲属之间的遗传关系才得以完成,而后者则是通过学习和训练,并且在原则上任何普通人都乐意于接受它,况且,随着书面语言和印刷术的发明,这种文化传递方式便有可能潜在地脱离空间和时间上的距离而独立进行。
获得性身体特性不是经由遗传获得的,而获得性文化品质则可以与传统本身一起传下来,从而日益丰富了文化遗产。人类遗传特性赋予人以吸收基本价值的能力,亦即通过在一代与一代之间获得和传递知识与技能来支配环境。每一代后来人经过自身选择都可以站在前代人的肩膀之上,追求着更大的成就。这种遗传方式的出现真是进化的绝妙作品,它使人达到了生命世界的顶峰。
人们曾作过种种有趣尝试来理解作为我们这个物种遗传特质之一的人类价值的起源问题,居里安·赫胥黎近来是这种观点最积极的倡导者。确实,可以颇为合理地假定,某些与价值世界相关联的机制是由遗传所决定的。
人类是哺乳类动物的一种,而哺乳类动物的一个独特适应方式在于,其后代的成长是在父母照料下进行的。这种父母之爱根源于深层人性之中。既然人是一种社会动物,所以,他总是更多地获益于人之间的友好情谊,而不是获益于那种好斗的倾向和行为,自然选择必定是植根于我们那些适于有组织生活的倾向中。不过,若仅仅根据这一基础,的确很难解释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的价值体系,许多视为道德的或值得赞许的行为方式既未能提高生存的机会,亦未能增加以此种方式行动的人再生产的成就。然而,一种遗传特质的选择价值却可以经由其生物载体给后代所带来的好处予以衡量。
关于人类价值起源于自然选择的看法,是一种过于简单化的难以证实的假说。人类价值是我们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它们是文化进化之火锻造的结果,而不是生物进化过程的产物,它们对于人性中生物基础的依赖性是真实的,然而却是间接的。
人们同样考虑到了启蒙时代的乐观信条。人类精神完全是由经验和教育形成的,然而,若据卢梭的看法,正是出生时这种完全相同的白板,才使得每个人都是善的——“人生来就是善的,只是由于制度,他才变成恶的”。这种自然人是一种高贵的未开化人,他们尚未为文明的邪恶所玷污。如今,这种对于高贵的蒙昧人的信念已经毫无认识价值了,然而这种有关人天生即善的看法却仍由阿什利·蒙塔古颇为聪明地作了辩护,“不是由邪恶的婴儿才长成邪恶的人类,相反,倒是邪恶的社会才使得善良的婴儿变为不正常的成人,并且这一切都是在不良社会制度下形成的。婴儿生来即善,并且渴望继续为善”。
可以将这种白板说颇为容易地与相反的信念联系起来,那就是,人生来就是恶的,这方面的古典例证是霍布斯的观点。在他看来,人在自然状态下表现为一切人对人对一切人的持久战争。这听起来就像达尔文所说的为了生存所展开的斗争。
所谓社会达尔文主义,这种达尔文本人很可能会厌恶地予以摒弃的学说,不过是霍布斯、马尔萨斯以及生物种族主义的一种狡黠的、矫揉造作的大杂烩。与白板说相反,它认为,个性是由我们的基因所决定的,我们每一个人都伴随着不同于别的所有人的基因而出世,然而,从戈比恩到达林顿的种族主义者都声称,某些人生来就是善的或超人一等的,而另外一些人则由其遗传上的恶和劣等性,或者这两者同时所预告决定了环境和教育对于改变这种由基因所决定的品质是无能为力的。不过,或许是由于一种奇妙的巧合,种族主义者本人几乎总是自以为属于那些遗传上最优等的人群之列。
关于人类文化进化系由种的遗传禀赋所决定的这种看法,有其足够的根据。一个人只有通过学习,以及从婴儿期开始的社会化过程才能获得其独特的文化品质。不过,具备正常的人类基因对于接受人类社会环境的社会化影响也是必不可少的。比如,畸型小头白痴的基因会使人完全不可能从事学习。一只类人猿、猴子、鹦鹉或者一条狗尽管能够学会许多不同的东西,然而,却不可能学会一个人类幼儿轻易就能学会的许多行为。文化只有在它的某些基础上已在生物进化中形成时,才是可能的,不过,文化又会反过来影响着生物上的特性,人类在生物发展上的主要趋向曾经给予文化发展以充分的活动余地。
文化进化的自主性并非意味着,在我们的文化与我们的基因中间,存在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文化的自主性只是表明,基因虽然使文化的发展成为可能,然而却不能决定其内容。同样,人类基因决定了言语能力,但却不能决定人将说些什么,这种自主性的证据来自于激进的文化变革时期。
在这里,在没有明显的基因变化情况下,许多人类社会却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生活于100年以前或更近些时候的我们的祖先,还是粗鲁的未开化人,他们仰仗欧洲森林地带有限的自然贡物竭力维持险境丛生的生活。然而,仅仅用了几代人的时间,工业革命就已经改变了数亿人的居住条件及生活方式。很有可能,在所有人类居民那里,都发生着遗传变异,不过,还没有理由相信,存在于我们的文化状态与两代人。
人们曾一再努力,试图证明存在着导致人类社会盛衰交替的遗传变化。罗马的衰亡曾被归结为传说中晚期罗马人劣生习俗的盛行,而我们自己文明的蜕化则被归为在经济上遭受不幸的那些阶级过高的出生率。对这方面的情况作细节上的讨论在这里显然是不可能的,不过,上述各种尝试迄今为止并未产生使人完全信服的结论并不为过。人类居民的遗传品质状态确实应予以密切关注,尤其是当许多狂人试图通过投放更多原子弹来确保他们自身安全时,更是如此。同时,由于人类居住环境的改善,可以预期,人类命运也会发生巨大的改观。
人在没有相应的遗传变异情况下所具有的文化适应能力,以及改变他的居住条件、生活方式、甚至信念、希望和愿望的能力,是生物发展史上最奇妙的现象。人以外的其他有机体往往选择一种或几种生活方式的同时而发展了专门的机能;在这里,对新环境的适应只有在发生了种的遗传品质进化变异的条件下,都是可能的。
然而,人却可以通过改变其文化来适应新的环境,或者干脆通过他的文化手段来改变环境,这是人类生物本性最为基本的特性之一。那种白板说似乎是来自于日常生活的观察,因为,至少与动物相比较而言,人们多多少少更易于根据新的条件和新的使命来调整他们自身。
上述观察无疑是对的,而由之引出的结论却是错误的。关键的事实在于,人类社会和文化环境具有其独特的不规则性,无论是由个人的生活,抑或根据家庭、氏族和种族的命运任何一方面来看,都是如此。生物遗传一般都是依照极为严格的方式进行的,而生物进化又是如此缓慢,以至于难以成为适应不断变化的人类环境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