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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如理实见分(1)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 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 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南老又在给我们讲什么?

如果就文字讲文字,南怀瑾先生对第五品经文的解释,大半应是正确的,而且有许多独到的见解,远远高于其他解《金刚经》的作品。

现在我们先按南怀瑾先生的思路前进:

南怀瑾先生告诉我们,这一段经文是说,不能以身相见如来。如来,佛,是没有如人一样的具体身相的,即便是三十二相、八十种随形好完全圆满的相,也不是如来之相。庙中的偶像更不是真正的佛。

佛,如来,是不生不灭的,肉身人修行得再好,即便可以活一千岁、一万岁,也还是要死的,所以不是佛。

南先生告诉我们“永远不生不灭的,并不是这个肉身相,而是法身。”

这句话表面看,没有什么毛病,但仔细分析一下毛病就太大了。如来是法身,这说法不错,但是就眼前的《金刚经》的上下文来说并不是太准确的。很显然,第五品中所说的“如来”,是指第三品“如是灭度一切众生”的“我”而言。单说这个“灭度一切众生”的“我”是法身,起码是不太严密。这个问题留到下边讲,我们仍然沿着南老的思路说下去。

紧接着,南老引了“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南老说这一段经文不是解“空”,这是完全正确的。我们充分肯定南老对这一段经文的解释,就是在这些地方。不少解《金刚经》的书说,《金刚经》只讲了一个“空”,正如南先生所说,这是“乱加解释。”

南先生说到这里,又加了一段话,“重点是,佛只告诉你不着相,并没有告诉你空,道理在什么地方呢?就是无所住。”

“无所住”!好,太好了!

“无所住”确实是《金刚经》的精髓所在。慧能大师就是听到了《金刚经》中“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而悟道的。

但是,就《金刚经》全经看,上下文联系起来看,这个“无所住”是谁无所住?是如来无所住?还是众生都无所住?还是修行佛法的学佛人都要学会“无所住”?必须以“无所住”的原则去用心?

对于第五品经文,南老讲了五小段,这五小段,除了讲法报化的一段之外,其他讲的全是“修行”,尤其是“身相的执着”一段,全部讲的是“做功夫”、“修行”,“随时不着相就可以见到如来,见到自己自性的法身。”

“自性”是什么?是不是每一个人都有一个“自性”?

“自性的法身”又是什么?

请看南老所说:

“所谓理,就是法身,形而上道就是理,报身是事,报身与化身都是事。理是哲学性的,事是功夫,修证的,是科学性的……”

正是南老的“第五品偈颂”所说:

反复叮咛无相形,觉时恋梦梦恋醒。

慈悲空洒常啼泪,沉醉心扉依旧扃。

啊!南老太悲天悯人了。但是,他老人家没有注意到,他的这首诗,已经把大乘佛学全盘否定了。释迦说法四十九年,佛学在世间存在了两千多年,按阿难的推法,佛法应是释迦出世前五百年便开始了的,那就应有三千年的历史了,世界上信佛教的人大概有三个亿,研究佛学的人也不会少于三十万。但是这一切只能是:

慈悲空洒常啼泪,沉醉心扉依旧扃。

人类——众生,还在长夜大梦之中?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除了南老及类似南老的修行成就者之外,大家都还在大梦之中?

既然说是“大乘佛法”,既然说是“佛光普照,普度众生”,为什么三千年了,众生依然还在梦中?如果按南老在别的地方讲的,这三千年来尤其是进入近现当代,人类在精神文明上是越来越堕落了,人心不古啊A恕?

这个问题不是南老一个人的问题,而是整个东方文化研究学者、大师们的问题。除了大陆国内的一些东方文化学者之外,大量的东方文化学者,大半都有这样一些判断:全世界道德沉沦、人心不古、环境破坏、肉欲横流,只有东方文化可以拯救人类。于是,“东方文化中心论”就甚嚣尘上了。南老咏《金刚经》第五品的偈子,是几乎再明显不过的证据。

“如来”到底是谁?

依照上面我们引的南怀瑾先生的原文,我们可以看到,南先生虽然讲了法报化三身佛的道理,但“如来”到底是谁?南先生与我们的看法大相径庭。

“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这里所指的如来就是第三品中要“灭度一切众生”的“我”。“我皆令入无余涅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而灭度者。”

这个“我”,就是“如来”。第三品宣示了他的愿力。第四品说明他的“愿力”就是“无相布施”。第五品继而介绍,他——如来——“我”是什么样子。正因为是“无相布施”,所以他自己——如来,必然是“诸相非相”。正因为他是“诸相非相”,他对众生的救度就是“无为法”;正因为他是“诸相非相”,他对众生的布施(也即是“救度”,也即是“灭度”)就是“无相”的,但是“诸相非相”毕竟有相,所以又是“布施”。明白了第五品,第四品的“无相布施”的奥妙就迎刃而解了。不管是“无相布施”也好,不管是无所住的“诸相非相”也好,都不是让众生去模仿效法的,更不是众生自己“善护念”的原则和方法。因为只要一效法就是“有为法”了。第六品,接着从众生如何受益,有多大的受益上讲。

你看,从第一品到第六品,完全是融贯一气的,层层递进,条分缕析,清晰之极。南老之所以没有看出《金刚经》如此清晰的层次,一来是昭明的分品割裂了全经,二来是南老受庸俗化了的东方文化的影响太深,始终没有觉察出来朱熹之流在思维方式上的根本错误,把“修行、修养、修炼”当成了东方文化的根本基础。儒、道、释三家博大精深的学说精神,被彻底阉割尽了。

前文我们已经从法、报、化三身讲过什么是“如来”。

“如来”这一概念,在理上讲,与道家的“道可道,非常道”的“道”,与儒家的“天”、“天命”、“天道”,基本是类似的概念,由于产出地的文化不一样,各家学说的深浅不一样,相互之间有一定的区别,尤其是在表述上。除了道家的“道”之外,“如来”、“佛”、“阿弥陀佛”、“天”、“天命”,皆不可只是从“理”上讲,皆不同于现代哲学概念,皆不可作“总规律”解,它不可能完全被大脑所掌握,也不是大脑思辨的产物,更是完全不同于柏拉图、黑格尔所说的“理念”、“绝对理念”之类的概念。

南老认为佛学所谓的“法身”只是“理”,是哲学概念,这是完全错误的解释,完全不符合释迦牟尼的本意。

如果“法身”只是“理”,是哲学概念,《金刚经》就不可能把“如来”称为“我”,也不能人为地令这个“理”去“灭度(救度、布施)一切众生。”

如果“法身”是“理”,只是哲学概念,在佛学中,就不会用各色佛名、菩萨名去表现它,像“燃灯佛”、 “世间自在王如来”、“阿弥陀佛”都不止只是“理”。包括“毗卢遮那佛”“卢舍那佛”,都不可能只是“理”,都不可能只是“哲学概念”。如果“法身”只是“理”,只是“哲学概念”,释迦就不会把这些佛拟人化。在佛学中,“生命”的概念非常宽泛,不单指我们肉眼可见的动、植物。在佛学中一切存在都是生命存在。正如池田大作所理解的,在佛学中“宇宙─生命”系统本身就是一个“常、乐、我、净”的生命体,也只有它是“常、乐、我、净”,一切众生皆是它的幻化。

这个“常乐我净”的法身也不是绝对神秘的,更不是历史、现实之外的神。法身就是“宇宙─生命”系统整体的运动、变化,绝对不外于现实,也正是说的“现实——历史”本身,这个活生生的生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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