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自曹丕称帝的黄初元年(220年)起,到隋灭南朝陈的开皇九年(589年)为止,共计三百六十九年。
拉开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序幕便是三国鼎足而立。此后,除了西晋有过短暂的统一之外,南北之间长期处于对峙或交战的状态。在北方,良田美畴被无情的战马铁蹄蹂躏践踏,在战后的废墟上走马灯似的出现过众多少数民族割据政权,形成十六国分裂局面以及随后的北魏半壁江山。而北魏的半壁江山也不稳固,终因边镇动乱、农民起义和权力争斗而分裂成为东魏—北齐和西魏—北周。北齐与北周之间依然战争不断,但北齐统治者骄纵荒淫,北周政治则相对清明,于是北周灭北齐而统一北方。不久,隋朝取代北周,并积极谋划消灭南朝而统一全国。在南方,东晋及宋、齐、梁、陈等短命王朝频繁地更替,致使吏治混乱,腐败丛生。所以,南方虽然在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上逐渐赶超北方,但是在政治和军事上却日益衰败,因此对北方越来越居守势,最终被隋朝吞并。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政治不稳定、吏治混乱,贪污受贿等腐败事件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各个政权为了稳固其统治局面,也大多采取过反对腐败的措施。不过,它们面临的政治局势和经济状况有很大的差异,对腐败问题查处的态度与力度也各不相同。大体而言,三国的魏、蜀两国的前期,北魏的中期,西魏—北周以及陈朝的初期,政治比较清明,惩治腐败也较为严厉,其他朝代则姑息纵容腐败现象者居多。由于各个政权反对腐败的目的仅在于调和阶级矛盾和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以避免出现政治危机和财经困难,因此它们反腐败的重点大多是查处卖官鬻爵、盗窃官物和过度地搜刮民财。
魏晋南北朝虽然是长久动荡不安的时期,但也出现了一批反对腐败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其中突出的有三国时期蜀国丞相诸葛亮、北魏孝文帝、北周尚书苏绰等。他们的举措均在一段时间内有力地打击过腐败现象,他们的行动曾在一定的范围内产生过遏制政治动乱和经济危机的作用,他们的言论在一定的程度上推动了法制的发展。魏晋南北朝虽然是分裂割据的时期,但从整个中国古代法制历史的发展历程来看,这个时期在反腐败的立法方面还是有贡献的。其主要的贡献在于,治罪立法的系统化和惩罚立法的明确化,从而为唐宋以后反腐败法制的严密化奠定了基础。
第一节滋生腐败的温床
东汉后期,皇亲贵胄、外戚宦官轮流把持朝政,争权夺利;达官贵人、地主豪强肆意兼并土地,广修宫室美宅。广大农民则纷纷破产,他们不是沦为奴婢、徒附,就是辗转流亡,保聚山泽。由于贫富分化悬殊,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尖锐激烈、错综复杂。正如仲长统在《昌言》中所说,“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甚至“馆舍布于州郡,田亩连于方国”。《后汉书》卷四十九《仲长统传》。
在社会经济状况严重危机的形势下,统治集团不但不改弦更张,反而变本加厉地压榨百姓,毫无顾忌地聚敛财富。就连朝廷也公然卖官鬻爵,致使社会黑暗,考选人才不实;吏治败坏,奢侈浮华日炽。于是,士人、官僚奔竞成俗,以求进身和腾达。未名之士争相请托,寻求成名之士为之延誉;成名之士则矫伪诈行,以欺世盗誉,钻营权势。这就更加助长了腐败之风。高踞朝廷的达官贵人,利用贪污受贿得来的钱财,过着荒淫无耻的生活;地方官吏则掠人妻女,夺人田宅,甚至掘人祖墓,无恶不作。到东汉末年,朝廷已难控制政局,百姓思乱,社会动荡,加上灾荒四起,于是中平元年(184年)黄巾大起义爆发,随后又引起了经久不息的范围广阔的封建军阀战争,使黄河中下游地区陷入水深火热的灾难之中。
东汉帝国瓦解以后,取而代之的并非统一的封建王朝,而是割据鼎立的魏、蜀、吴三国。三国的当权者都曾图谋统一天下,但均未能如愿。此后,西晋虽然实现了短暂的统一,但是时隔不久又分裂了。一直到隋灭陈,才结束了漫长的魏晋南北朝分裂时期。在漫长的分裂时期,对社会经济破坏最剧烈的有三次大的战乱,即:东汉中平六年(189年)开始历时约四年的董卓之乱以及由此引起的遍及地方的混战,结果中原出现了“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曹操《蒿里行》,《先秦汉魏南北朝诗·魏诗》卷一,中华书局,1983年。的凄凉景象;西晋永平元年(291年)开始历时约十六年的晋室八王之乱和西晋永嘉元年(307年)开始历时约六年的永嘉之乱,后两次战乱紧密衔接,一波随着一波,就像间歇性的地震一样,人民几无喘息之机,因而社会经济破坏尤烈。黄河中下游地区长期激烈的战乱,不但将中原汉族政权的统治彻底摧毁,而且将秦汉帝国数百年经营而成的长安、洛阳两大文明古都夷为废墟,汉族文明的根据地被严重破坏。
长安、洛阳被战乱夷为废墟后,中国北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便首先向东转移。于是,先后在北方称雄的袁绍和曹操就都将他们建立霸业的基础置于黄河下游的河北之地。随后,在永嘉之乱以后出现的十六国时期,河北地区处于汉化较深的羯族和鲜卑族慕容部的统治之下,大量的汉族人口被留居于此,与内迁该地的胡人逐渐地同化。经过多年的经营,这一地区的经济慢慢地复苏,进而形成以邺城—中山为轴心的新的文明中心地区。北魏天兴元年(398年),鲜卑族拓跋部的首领、北魏道武帝拓跋珪一入中原就被邺城的壮观景象吸引住而流连忘返。据记载,道武帝“巡登台榭,遍览宫室,将有定都之意”《魏书》卷二《太祖纪》,只是迫于后方叛乱的形势才不得不退回拓跋部盘踞的代北。此后,北魏统治者一直十分注重河北地区的经济开发,到第三代皇帝太武帝以后河北地区逐渐成为北魏王朝最为依赖的经济地区。
在西北,当时称为凉州的河西走廊地区,虽然地处偏僻,却始终保存着传统的汉族文明。东汉以前,这个地区一向地广民稀,物产不丰。后来,曹操任用皇甫隆为敦煌太守,教民制作耧犁,使农业生产迅速发展起来。西晋后期,张轨出任凉州刺史,起用汉族士人,招纳流民,兴建学校,选拔贤才,并且大力发展农业、手工业与商业贸易,于是在河西走廊地区形成了与河北地区发展程度大体相当的文明,并保存了汉魏以降的汉族文化。北魏太延五年(439年),太武帝征服河西,那里的文物精品与士人中坚大多被俘掠到北魏的都城平城,因而保存在河西地区的汉魏典章和学术文化进入北魏朝廷。
上述汉晋之间的三次大的战乱,使中原人口减少了大约四分之三。苟延下来的中州士女之中,十之六七迁到江左。同时,包括汉魏及西晋以降的礼、乐、政、刑等典章和文物在内的中原文化也被大量地带到那里。东晋和宋、齐、梁、陈等政权就是在此基础上相继建立起来的。虽然江左的朝廷更迭频繁,而且每一朝代的统治时间又十分短促,但是除了东晋末年和梁朝末年两次规模较大的战乱以外,东晋南朝时期的江左社会相对来说是比较安定的。在江左的肥田沃土上,中州迁去的人民与当地的人民同耕共织,使那里的社会面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出现了“都邑之盛,士女富逸,歌声舞节,袨服华妆”《南齐书》卷五十三《良政传》序。的富足局面。与此相应,在文艺、教育与科技等方面都获得了划时代的成就,而且汉魏典章制度在东晋南朝也有了新的发展。这些来自中原而又有所发扬的典章制度与学术文化在北魏文明太后和孝文帝时期又被刘芳、王肃为代表的一批文人传回北方。
由上述可知,大约在北魏太和年间(477—499年),汉族的传统文明经过一番曲折的散播以后,又从河北、江左、河西等地区汇拢起来,并在北魏都城平城撞击到一起。此时,中原的社会状况已经安定下来,北方各民族的融合也进入了高潮。于是,北魏出现了大规模的汉化运动和孝文帝的迁都洛阳事件。从鲜卑族拓跋部为首的北方游牧民族的角度来看,孝文帝推行的太和改制无疑是鲜卑族拓跋部的汉化运动的总结,也无疑是北方各游牧部族汉化运动的总结。
从整个中华民族文明发展的广阔历史背景来看,魏晋南北朝虽然是动荡的年代,但是在实质上是一次弘扬中华文明的运动。而且,虽然中华文明仍以汉族文化为主导,实际上却已远非秦汉时代的旧的汉族传统内容,而是包含了由众多少数民族输入的、大量的、成分复杂的营养,从而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了。这是因为,来自各地的文明早已不同于纯粹的汉魏以降的汉族传统文化了,它们都已陆续不断地吸收和融合了所在地区各民族的文明。河北的文明中含有匈奴、羯和鲜卑族慕容部、拓跋部的文化因素,江左的文明受到了蛮、越文化因素的影响,而河西的文明则不仅有氐、羌而且还有鲜卑秃发等部的文化因素。这三个地区的文明虽然都主要源于汉族文化传统,但实际上彼此之间已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因此,一旦它们被熔于一炉,中华民族的文明就再次繁荣起来,洛阳、长安等旧都恢复了昔日的灿烂景象。对此,北魏人杨衒之十分感慨地记载道:“自葱岭已西,至于大秦,百国千城,莫不欢附。商胡贩客,日奔塞下,所谓尽天地之区已。乐中国土风,因而宅者,不可胜数。是以附化之民,万有余家。门巷修整,阊阖填列,青槐荫陌,绿柳垂庭,天下难得之货,咸悉在焉。”[北魏]杨衒之《洛阳伽蓝记》卷三《城南》,中华书局校笺本,2006年。
总之,魏晋南北朝虽然是分裂割据的时期,但是由于人口的大量迁徙和文明的扩散,整个中华大地的社会经济仍然在曲折地发展,并且不断地出现繁荣的地区和繁荣的阶段。经济的繁荣推动了中华社会的发展,为以后大一统的隋唐盛世奠定了基础。
不过,在残暴的汉族封建统治者和各少数民族贵族的统治下,繁荣的物质经济也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加之,在这架温床上培育出来的各个王朝存在的时间大多短促,而各个王朝内部的权力更迭也十分频繁,君臣上下均怀有不安定的感受,于是,人们一旦占有了权势,便会利用种种手段急切地攫取财富以满足贪欲。因此,这个时期的腐败现象表现得十分猖獗,而各个王朝应对腐败现象的方针也往往流于短期性的政策。
与秦汉时期不同,在分裂割据的魏晋南北朝时期,以下三类因素常常是与腐败密切相关的:1.自然经济基础上滋生的地主豪强;2.与皇室分庭抗礼的世家大族;3.少数民族政权中的部落贵族。地主豪强常常是利用战乱的契机在短期内积累起来的地方霸权势力,世家大族则利用朝廷权力纷争而形成所谓的门阀政治,而部落贵族往往具有野蛮的掠夺性。地主豪强、世家大族和部落贵族恰又是组成魏晋南北朝时期不断变更着的各个政权统治集团的重要成分。他们在参与各个政权的政治活动的过程中,将作威作福的习性带入各个政权的行政体系。他们既是各个政权统治集团的成员,又是腐蚀各个政权机体的因素。
第二节自然经济基础上形成的地主豪强
秦汉统一帝国分裂成为魏晋南北朝割据局面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古代中国的封建政治体制建立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之上的缘故。由于自然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中占据了主导的地位,所以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相对薄弱,容易形成闭关自守的形态。而在闭关自守的情况下,将人们联系在一起的纽带,主要是宗族关系。
汉族社会的宗族源于原始社会末期的父系家长制家庭,它通过血缘关系而将人们牢牢地维系到一起。在封建社会中,原始的宗族进一步发展成为封建的宗族组织。在封建的宗族组织内,地主世代占据着宗主的地位,他们通过宗法把族人束缚于贵贱、亲疏、长幼之礼等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之中。不仅如此,他们还利用宗族的势力去争强称霸,形成把持一方的强宗大族。
强宗大族往往操纵着社会基层的政治和经济权力,他们势力的发展必然会在经济上损害国家利益,政治上不利于封建集权。因此,在秦汉统一王朝时期,中央政府曾采取种种措施打击、遏制强宗的发展。东汉中期以后,中央集权统治逐渐衰落下去,地方势力便日益膨胀,终于酿成东汉末年群雄割据的局面。
此后,北方社会陷入长期的战乱,在上没有一个长期存在的统一政权,在下自秦汉以降建立起来的基层行政机构乡亭组织被破坏殆尽。在没有一个长期存在的中央统一政权,没有较长时期安定的社会秩序下,宗族组织成了地主势力主要的有时甚至是唯一能够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的工具,因为战乱虽然能够彻底破坏行使基层行政权力的乡亭组织,却难以破坏掉自然形成的宗族组织。
长期的战乱,使北方地区生产凋敝,交通阻塞,交换经济受到严重破坏,只有自然经济能够适应这一状况。而宗族组织正是植根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因此能赖以保存下来。同时,在基层行政制度暂时出现空白的情况下,地主必然要利用宗族组织,以继续维持其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而农民为了不至于在战乱中转尸沟壑,也不得不依靠宗族组织的保护:这就使宗族组织不仅没有因战乱而消亡,反而更加巩固。
宗族组织的巩固,更有利于强宗扩展势力范围,当自然条件良好,适合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发展时,他们便会在一定的区域内组织半封闭式的社会。不仅如此,为了抵御北方各游牧民族势力的不断掳掠和其他汉族军事集团势力的骚扰,势力较大的强宗往往还建坞筑壁,屯聚自保。这种屯聚的形式在当时被人们统称为坞壁。
关于坞壁,学术界已有不少系统的研究。1949年以后,有关这方面的专题论文主要是:黄惠贤《试论中国三至六世纪坞营组织的性质》,《武汉大学学报》1960年第5、6期;程应谬《四世纪初至五世纪末中国北方坞壁略论》,《上海师范学院学报》1979年第1期;赵克尧《论魏晋南北朝的坞壁》,《历史研究》1980年第6期;欧源熙《魏晋时期坞壁组织的性质及其作用》,《广州师院学报》1981年第4期。这是魏晋北朝时期广泛出现于中原地区的一种集经济、军事之权于一体的社会组织形式。赵克尧先生将坞壁组织细分为宗主豪强的坞壁、家族共同体的坞壁和流民坞壁三种。详见赵克尧《论魏晋南北朝的坞壁》。前二者无疑是以宗族为核心的,而流民坞壁其实也必然由宗法关系去结合。无论哪种组织形式的坞壁,最终都会被强宗大族势力控制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