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如说,电信技术、电子媒介对人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情感方式发生重大影响,从而也就对艺术思维、艺术构思产生重大影响。伯恩海姆说:“计算机最深刻的美学意义在于,它迫使我们怀疑古典的艺术观和现实观。这种观念认为,为了认识现实,人必须站到现实之外,在艺术中则要求画框的存在和雕塑的垫座的存在。这种认为艺术可以从它的日常环境中分离出来的观念,如同科学中的客观性理想一样,是一种文化的积淀。计算机通过混淆认识者与认识对象,混淆内与外,否定了这种要求纯粹客观性的幻想。”在印刷文化时代,由于以文字为基本媒介,作者与对象、读者与作品之间的关系是间接性的,需要通过文字的转换,需要借助于思维、理解、想象。而在电子媒介时代,作者与对象、读者与作品之间的关系开始由间接性变为直接性。但是,“直接性”只是二者的关系的变化,至于艺术行为和艺术作品,仍然不是生活的同一化,而是生活的特异化。
其实,这个时代的许多东西,如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外在因素和内在因素、价值趋向的变化,都会影响到艺术思维、艺术构思。然而艺术照样是生活的特异化。只是,如何(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方式和形式)实现这种特异化,其艺术思维、艺术构思却很不一样。如果说古典艺术家常常通过典型化的途径、方式和形式实现这种特异化,现代派艺术家常常通过怪诞的途径、方式和形式实现这种特异化;那么,后现代艺术家,则常常通过“不连贯”、“碎片”、“平面化”、“表层化”、“无意义”等等途径、方式和形式实现这种特异化。后现代艺术的一个特点就是“直接地展示客体,并使这一对象把自身所特有的、无关紧要的和任意的特性彰显出来”。在后现代时代的许多电视连续剧(肥皂剧)中,“整个故事并不重要,因为不再有任何连贯的情节、而仅仅是一系列片断的排列,它允许我们可以随时收看和关闭,而不用担心失去什么重大的意义和信息”。——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也需专门讨论。
顺便说一句,电子媒介时代使得艺术的媒介、工具在变化。艺术中,传统的媒介、工具当然还会存在(可能有这样那样的发展),但出现了电子手段和工具,如用电脑作画。据说,赵汀阳(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发表在《读书》上的许多漫画就是用电脑创作出来的。
再譬如说,艺术参与者(包括创作者和接受者)发生了变化。如詹明信所描述的那样:“在后现代的世界里,似乎有这种情况:成千上万的主体性突然都说起话来,他们都要求平等。在这样的世界里,个体艺术家的个体创作就不再那么重要了。艺术成为众人参与的过程,不只是一个毕加索。”在电子媒介时代,现实与非现实(虚拟世界)的界限越来越划分不清,读者和作者以及欣赏与创作的界限也开始模糊了。你去裁缝店做衣服,可以先在电视屏幕上逼真地做出未来服装的样子,顾客还可以参与设计,这非现实的虚拟的图象(服装),可以丝毫不差的转换为现实(服装)。有的电视作品、甚至电影作品,读者和观众也能直接参与创作(制作)。卡拉OK把欣赏也变成了创作,把读者(观众)也变成了作者。但是,这里只能说艺术中的许多关系变了,形态变了,制作过程变了;而不能说艺术与生活的界限从此消除了。即使现实与非现实(虚拟世界)的界限越来越划分不清,即使作者与读者的界限变得模糊,而作为艺术活动,它仍然异于日常生活活动,作为艺术品,它仍然异于日常用品。而且,传统意义上的艺术家在这种“平等”、“人人参与”……之中,并没有失去意义和价值。以往的那些所谓高雅艺术(剧场艺术、音乐厅艺术、博物馆艺术……)和艺术家的创作,并没有消失,恐怕也不会消失。人是最丰富的,人的需要(包括人的审美需要、审美趣味、艺术爱好)也是最丰富、最多样的。谁敢说,古希腊的雕刻、贝多芬的音乐、曹雪芹的《红楼梦》、泰戈尔的诗……过几百年、几千年就没人看了、没人喜欢了?谁敢说,以后就永远不能产生伟大作家、伟大艺术家?帕格尼尼时代,普通人小提琴没有帕格尼尼拉得好,今天的人小提琴没有吕思清拉得好,将来,恐怕还会出现普通人与帕格尼尼、吕思清式的小提琴家之间的差距。艺术天才还会存在,艺术个性还会存在。
还有,假若考虑到哲学后现代化、哲学世界观的变化对审美的影响,那么当今艺术、艺术家、艺术接受者都有明显变化。丹尼尔·贝尔说:“现代主义摈弃了从文艺复兴时期引入艺术领域,后来又经艾尔伯蒂整理成型的‘理性宇宙观’。这种宇宙观在景物排列上区分前景和后景,在叙事时间上重视开头、中间和结尾的连贯顺序,在艺术类型上细加区分,并且考虑类型与形式的配合。可是,距离消蚀法则一举打破了所有艺术的原有格局:文学中出现了‘意识流’手法,绘画中抹杀了画布上的‘内在距离’,音乐中破坏了旋律与和弦的平衡,诗歌中废除了规则的韵脚。从大范围讲,现代主义的共同法则已把艺术的模仿(mimesis)标准批判无遗。”丹尼尔·贝尔还说:“从某一时刻起,画布对一个又一个的美国画家来说开始像一个行动的场所——而不是一个赖以再现、重新设计、分析或‘表现’一个真实或想象的物体的空间。在画布上进行的不是一幅图画,而是一起事件……在这种动作中,美学同材料一道,也成了附属品。形式、颜色、构图、绘画……都可以省去。关键的问题总是包含在动作中的启示。过去,空间仅仅是艺术品的一种属性。它由绘画中想象的手法来表现,或由雕塑中的体积移置来处理。把观众与物体分开的空间却被作为正当距离而忽视了。这种看不见的尺寸现在正被当作一种活跃的成分来考虑。它不仅仅被艺术家描绘出来,而且被他们塑造出来,赋予性格特征。这一看不见的尺寸现在能够把观众与艺术融和在一种范围更大的情景中。事实上,现在观赏者进入了艺术作品的内部空间——一个从前仅仅在视觉上从外部经历、接近,但却不可侵犯的领域——作品的表现借助于一套条件,而不只是一个限定的物体。”丹尼尔·贝尔在这里强调了世界观的变化、技术、工具变化(电子媒介等等)对艺术各方面的影响,电视几乎使空间距离不复存在,中心与边缘的区别不复存在。然而,艺术与生活的界限却依然存在。贝尔没有否认这一点。
为什么是“特异化”而不是“趋同化”?
尽管后现代、全球化、电子媒介……使艺术发生了重大变化,甚至是天翻地覆地的变化,尽管“审美—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审美—艺术化”铺天盖地而来;但是,它并没有使艺术与生活合一,没有改变“艺术——生活特异化”的特质。
为什么艺术要与生活相区别?为什么艺术的特质之一,一定是生活的“特异化”而不是“趋同化”?这是一个深奥的哲学问题,很难有令人满意的答案,也许永远不会有。我个人的意见是:这是由宇宙的本性决定的。宇宙之所以能够生生不息,根本原因之一在于它不断变异,如果它老是一个样子,没有变异,没有新的因素产生,那么,它就是死的。宇宙中的万事万物也如此。人类之所以生生不息,之所以不断发展、不断前进,也是因为不断变异,从而不断出现新的生机。一个社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种文化,倘不变异,不出新,老是保持同一个样子,那将是灾难。审美、艺术,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作为人类最基本的最符合其本性的本体性活动之一,不能趋“同”而必须趋异——不论是就它与生活的关系而言,还是就其自身发展而言,都是如此。《国语·郑语》云:“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和”即多样组合、多种因素统一,这是变化、变异所致。“同”即保持原样,排斥变化和变异。这只能是死路一条。因此,我认定,与生活相区别,对生活进行变异,生活的特异化,是艺术的基本特质之一。但是,我也再一次声明:我这里不是给艺术下定义,并且,一般说我反对给艺术下定义。说生活的特异化是艺术的基本特质之一,只是从某种角度对艺术的描述和说明。你还可以从其他许多角度对艺术进行描述和说明。
总之,只要审美—艺术不消亡,那么,艺术作为生活的特异化的基本特征之一,就仍然存在。当然,“特异”不是“离异”。不论什么样的生活特异化,都不能离弃生活,而应该既在生活的“情理之中”,又出乎人们的“意料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