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的重估也是尼采克服虚无主义的努力。尼采打碎了一个旧世界,指出这个旧世界所信以为真的其实是虚假的。过去之所以信是因为自己没有焕发自身的创造力,是以一种接受的态度来对待已有的观念,或者是在已有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构架内的内部改造,没有发现传统观念大厦根基的虚假性,因此任何从前观念的变革都没有动摇过形而上学。
尼采自知自己的动摇并不会被人立即理解和接受,知道自己的时代还没到来。尼采在动摇了传统之后,他不再像从前的思想家们一样,再次提出一套思想和观念,而是要人自己去思想、自己去发现、自己去创造。这是他克服虚无主义的方式。
创造意志说是价值重估的一种尝试,也是他克服虚无主义的另一种努力。
尼采的虚无主义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指存在的虚无;一是指价值的虚无。
存在的虚无是从形而上学的历史来说的。形而上学研究存在者的存在。尼采认为存在,那个作为根据的绝对,实际上是不存在的。理念、上帝、实体、自在之物、绝对精神等等,是理性的构造,是概念,它们并不真实。
形而上学中两重世界的区分和对立,就是以虚假否定了真实。他说巴门尼德的存在是冷冰冰的,柏拉图的理念是空洞的。巴门尼德将存在描述为一个金色的完美的球体,但尼采看来那只是思想中的存在,只有生命才是真实的存在,活生生的,充满了力量,有创造力。生命既有创造的力量也有毁灭的力量。思想只是生命的能力而已,离开了真实的生命,思想是不可能思想的。
因此形而上学作为思想的方式和成果,那个使它之所以具有可能性的根基是个虚无的根基。虚无主义之“虚”与“无”,还不能仅仅理解为“没有”,而应该从存在的意义上来理解。虚无主义与存在密切相关。虚无乃是存在本体的虚无。海德格尔直接揭示为存在即虚无。这是一个悖论。尼采虽然没有这样直接表述,但他的虚无主义思想是在存在意义上述说的。
当生命被否定、被贬抑时,便具有了虚无的价值。这个虚无之价值是指最高价值、绝对价值。任何价值找不到最后的根据,因此一切价值也就无意义了,虚无主义的结果就是对无价值的信仰。过去信其真,现在信其无。这价值之虚无,也是价值没有意义,是意义的丧失。尼采说:“虚无主义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最高价值自行贬值。没有目的。没有对目的的回答。”
价值的贬值,就是价值丧失它本身。这种丧失是在存在意义上的丧失。不是说这价值是“无”,不是说价值观念完全消失了,而是说这价值没有意义。不能相信它有意义,价值之无价值是在最根本的意义上,意即存在意义的“没有意义”。由于找不到任何价值的意义,人们也因此失去了生活的目标。那个曾经给予人终极目的的精神家园坍塌了。
因为本体是虚无的、最高价值的无根据和一切价值的无意义,西方的历史便成为了虚无的历史。那个“自以为是”的“是”竟然是“不是”。理性的历史即虚无的历史。这种历史的虚无性,用海德格尔的话说,导致了人们的精神处于一种无根状态,人们失去了过去曾经有过的精神家园。尼采想用他的超人学说重建人的精神家园,鼓励人去超越自己,重树新人形象。
伦理道德观德意志人的伦理思想可以追溯到日耳曼人时期,德意志人主要是由日耳曼部落构成的。日耳曼各民族的道德习俗对后来德意志的道德也有一定的影响,但在中世纪之前关于日耳曼文化的原始资料极为罕见,只有罗马史学家塔西佗对此有些记载。他在《日耳曼尼亚志》一书中,将日耳曼民族描述为一个散漫但英勇无比、酷爱自由的民族。
日耳曼人早期处于部落阶段,对部落和酋长非常忠诚。早期日耳曼人有叫“亲兵队”的组织,这是由许多忠于首领的武士共同组成,是一种首领与部属之间以荣誉、诚信、勇敢以及相互尊重为基础的军事兄弟会。一旦发生战争,要求首领身先士卒,勇猛作战,倘若首领被杀,即使大势已去,部属仍应以战斗至死为荣。亲兵的英雄气概在整个中世纪前期是德意志武士的特征。日耳曼民族的道德习俗——忠诚、英勇不只在初期显露出来,在以后漫长的世纪里也一再显现。
中世纪德意志人的道德思想是在教会神权和封建专制制度的统治下发展的,宗教和伦理合一是中世纪伦理道德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中世纪的伦理道德思想在宗教的形式下,把伦理研究从关于个人的品性方面转向了人对上帝的关系方面。道德的发展受到宗教神学的束缚,占据主导地位的道德是基督教道德,其主要思想体现在《新约》中,后随着社会的演变和各个时期的伦理学家对它的继承改造而不断发展。
奥古斯丁和阿奎那是最主要的继承者,他们适应中世纪欧洲封建社会的需要对基督教道德进行改造,但其主要思想依然一脉相承。这些思想在包括德意志的整个欧洲长期占据统治地位,构成德意志人中世纪时期道德思想的主要内容,是德意志人传统道德思想的主要方面,其基本主张有:
一是主张对上帝的信仰、热爱、服从。
基督教道德主张道德来自上帝,把人类行为实践中的道德规范理解为上帝制定的戒律,它把一切伦理道德的要求都纳入人对上帝的关系中加以解释。贯穿其中的主要思想就是对上帝的信仰、热爱和服从。
二是推行禁欲主义道德观。
基督教道德主张博爱,还积极推行禁欲主义,主张众人有罪,必须服从上帝。它认为克制肉欲、出世并指望死后得到报答是真正基督教教徒的义务,主张极端地节制个人的物欲、情欲等欲望,把人的物质和生理欲望视为罪恶来源。奥古斯丁认为,肉体的欲望是灵魂的牢狱,谁能摆脱这种束缚,谁就能获得幸福。
文艺复兴以后,传统道德伦理开始向西方现代伦理发展,这时的德意志人的道德伦理在人文主义和新教道德观方面有新的发展。其中人文主义注重现实生活的意义,要求享受人生的快乐。人文主义者在对基督教禁欲主义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观点,他们肯定人生享乐的合理性,认为人来自自然,人的自然欲望就是人的本性,主张人应当顺应情欲这种自然本性而生活,这只会给人带来幸福。
他们提出与宗教神学截然相反的新的人生观,认为人生目的就是毫无顾忌地寻欢作乐。这种以人性、人的现实幸福生活为价值本位的原则不仅从根本上扭转了封建道德的旧价值取向,而且也奠定了现代文明的生活观念基础,为以后较为系统地构建人道主义价值观体系提供了方向。
新教道德观点是在德意志宗教改革运动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它首先否定教会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威,提出“因信称义”。认为单单通过信仰,人们便可拥有福音,获得神的拯救。它认为人要得到神的拯救,不在于遵行教会规定,而在于个人的信仰,一切外在的要求和中介形式纯属多余。
其次,它强调个人信仰的自由平等,肯定尘世生活的合理性。对宗教的信仰应当是以个人为本位的,自由自主的。人有力量支配自己,无需受教会的支配。同时,信仰也应该是平等的,无论是教主、贵族,还是平民百姓;无论是家财万贯的财主,还是一贫如洗的乞丐,他们都是上帝的子民,同样沐浴着上帝的恩泽,同样享有自由信仰的权利,因而都能从《圣经》中获得自己的信仰。新教道德中的个性自由、平等思想反映了中世纪后期日益觉醒的个人道德要求,同时也促进了个体的进一步觉醒,客观上起到了解放人的作用。
法国的启蒙运动同样也冲击着德意志人的传统道德伦理观,德意志人在继承了人文主义道德和新教道德伦理的基础上,吸收了英、法等国的思想,在启蒙运动后,形成了独特的德意志人资本主义伦理观。他们提倡理性道德原则,认为人的理性高于宗教信仰。德意志的伦理学家们对此有过许多表述。
康德承认并强调对理性原则的认识构成一切善行,从而也是幸福和快乐的前提。在他看来,人是一个有理性的存在者,只有理性才能决定人之为人和人的道德价值。人类之所以有道德,正是因为理性能够给自己、给人类立下行为准则,使人不会顺从欲望的驱使。他的这一注重理性、强调以理性作为道德的基本原则的思想也为后来者所继承。
费希特也主张人作为理性存在物能够按照自己固有的规律驾驭一切。连费尔巴哈也宣称“自我节制,对人以爱”的理性行动准则。理性构成德意志资产阶级所推崇的基本道德原则之一,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蒙昧主义、推崇科学的重要武器。
其次,他们主张人人自由、平等的道德规范。康德宣称:社会中的每一个分子,作为人,都是自由的,社会中的每一个分子,作为臣民,任何一个都是决定力量。
叔本华认为,道德的基础只能从人的生命意志中获得理解,尼采则把道德的基础归结为“强力意志”,非理性主义道德的其他流派也都将道德归于人的某种非理性心理。另一种是以集体主义为特征的马克思主义道德思想的诞生。马克思主义道德伦理批判了资产阶级所宣扬的建立在人的本性之上的、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资产阶级伦理道德的狭隘性和局限性,认为资产阶级思想家把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的道德教条当做永恒合理、终极不变的道德规律强加给人们的企图是荒唐的,但这种思想在德意志人生活中影响较小。这两种道德思想是对德意志一定历史情况下道德实践的反映,构成德意志道德思想现代发展过程中一个新的组成部分。
第二次世界大战,德意志人成为战败的民族,他们给世界人民带来灾难。战后德意志人开始反思。现在的德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重新建立起来的国家,它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观虽然与历史上的德意志人的价值取向有着一定的联系,但同时也表现出现代新型国家的特点。
首先是西方意义上的自由主义思想和形式,议会民主制度在德国得以确立,这就使德意志社会的安全有了保障。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非**化和自由主义思想对德意志道德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祉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都表现出追求自由和独立的思想,自由和独立作为十分重要的价值取向得到了现代德意志人的普遍认同。
在社会生活领域,自由的思潮促进了个人的发展,人们更加注重个性化和个性的发展,注重个性的自由和个人独立性的发展。许多研究表明,自由、民主、独立、自我发展与自我实现是当代德意志人的价值取向,其核心就是独立、自由、民主、平等。
这些价值观念表现在政治生活方面,就是强调民主的政治制度和强调选举制;表现在对教会的态度方面,就是教会权威性的丧失和宗教生活与世俗社会的逐渐接近;表现在家庭生活方面,就是人们更加追求多样化的家庭生活方式;表现在对待教育的态度方面,就是在教育中更加注重孩子独立性和自主意识的培养。
黑格尔的辩证法黑格尔的整个哲学体系表明,从自然、社会历史到思维的广大领域,他都力图用辩证法找出其有机的发展线索,从而能够比前人更深刻、更全面地洞察和揭示出这些领域的本质和规律。黑格尔否定了康德的不可知论,不满意康德道德律的至上性,认为这是把普遍法则与个体主体对立起来。黑格尔主张普遍与个别、道德与感性、存在与思维、现象与本质的辩证统一。
他通过对爱、生命、精神和伦理的论述,力求克服康德的二元论,以达到辩证统一。黑格尔认为,知与不知、存在与思维是对立的矛盾,但两者不可分割。一切事物自身都包括矛盾,事物只是因为本身具有矛盾才会运动、才有动力,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源。事物在矛盾的发展过程中总是相互转化的。整个自然的、历史的、精神的世界都是一个不断运动、变化、发展的过程。黑格尔哲学中的这些辩证法的“合理内核”
成为后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直接来源。
黑格尔辩证法的宏伟体系和他在各个领域的新发现,又以客观唯心主义为基础,被束缚在神秘思辨的坚硬外壳之中。黑格尔把绝对精神看做世界的本原和人的个体发展以及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认为绝对精神先于“天、地、人”三界而存在,也离开人的主观而独立存在,成为万有世界存在的基础。世界的运动、变化和发展都是“绝对精神”自我发展的结果。黑格尔哲学的任务和目的,就是要通过展示自然、社会和思维所体现出来的绝对精神的“异化”和“复归”,揭示其发展过程及其规律性;探讨思维与存在的辩证关系。围绕这个基本命题,黑格尔建立起令人叹为观止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该体系主要讲述绝对精神自我发展的三个阶段: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
黑格尔在论述每一个概念、事物和整个体系的发展中自始至终都贯彻了这种辩证法的原则。这是人类思想史上最惊人的大胆思考之一。恩格斯后来给其以高度的评价:“近代德国哲学在黑格尔的体系中达到了顶峰,在这个体系中,黑格尔第一次——这是他的巨大功绩——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处于不断运动、变化、转化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
在黑格尔看来,社会和政治制度本身是一种自然的有机体,当一种政治制度发展到成熟阶段,达到了目的,随后便让位于其他制度。但新的从来不会完全取代旧的,因为变化的模式是“辩证的”,新的不断产生,旧的不断消失,新的又不断在转变为旧的。当新制度向旧制度挑战时,已经形成和正在形成的制度之间就产生冲突,由此产生了综合,既适应现在,又保留过去某些成分的社会重整。
黑格尔竭力将国家权力神圣化,强调国家“是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的东西”。他认为:“国家是伦理观念的体现。”“国家是客观精神,所以个人本身只有成为国家成员才具客观性、真理性和伦理性。”王权理论是黑格尔国家学说的核心。他认为理想的国家体制是君主立宪制,但他把立法权置于较低的地位,而赋予王权以最后的决断权力。
他虽然曾将君主说成是“理念的真正化身”,但同时又坚决反对君权专制,强调法律至上,认为“专制就是无法无天”。他认为,王权的决断是不需要提供理由的,臣民必须一律服从王权。黑格尔主张限制立法权和议会的作用,并反对建立与政府对立的政党。黑格尔批评“政府好像是受邪恶的或不大善良的意志所支配的这一假设是出于贱民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