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物料管理综合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物料由生产部核算、计划。
第二条物料由采购科订购。
第三条物料由仓库人员管理与控制。
第四条物料管理由厂长办公室直接监督。
第五条物料管理部门必须以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生产任务为中心,指导和推动物料的供应工作。
第六条物料管理部门必须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转,不可中途断缺物料,怠误生产。
第七条要做到物料的平衡、订购、分配工作,做到经济、合理、及时、齐全地供应各种物料。
第八条物料管理部门要做到统一计划、统一订购、统一分配、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第九条要尽量减少呆滞物料的产生,尽量降低物料的成本,提高物料的利用率。
第十条要保证物料的质量、数量。
二、物料的分类、核算与订购
第十一条根据本公司生产物料的实际情况,可分为三大类:1)主料类;2)辅料类;3)包装物品类。
第十二条物料的核算与计划,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什么款式。
2多少数量。
3哪种主料。
4用什么辅料。
5单位用料。
6单位辅料用量。
7交货时间。
8生产所需时间预算。
9物料进货所需时间。
第十三条生产部根据第十三条所提供的信息,核算物料,编制好物料订购计划,通知采购部订购。
第十四条在物料核算中,要本着务实、准确的精神,做好物料的预算工作。
第十五条采购科一定要配合生产部,确保物料的供应,否则如果怠误生产经营,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物料的采购,要坚持“货真价实”的原则,要有高度的成本观念。
三、仓储库管理
(一)仓库的规划
第十七条库位标识、库位编号,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识。
1层次别,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识。
2库位流水编号。
3通道别,依ABC顺序编订。
4仓库别,依ABC顺序编订。
第十八条物料管理部门要依库位配置情况、绘制“库位标识图”悬挂于仓库明显处。
第十九条仓库管理人员要掌握各库位、各产品规格的进出动态。
(二)仓库的物料验收
第二十条物料的验收由仓管负责。
第二十一条物料验收人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料名称、数量、颜色是否一致。并在货物单上签字。
第二十二条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的有关检验文件,进行检验,要严格执法,不可徇私舞弊。
第二十三条在物料验收中,如果质量不合格,数量短缺,立即通知采购科和有关领导等候处理。
第二十四条物料验收合格后立即:1)填好“物料入厂检验表”;2)来料汇报单;3)编号入账;4)归入库位。
(三)仓库领料、发料规则
第二十五条领料单的设置,分三联:1)领料部门存根;2)仓库记账凭证;3)办公室备查。
第二十六条领料的控制,车间用料一定要认真核算,不能超额领料,车间不能积压物料,仓管与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共同控制,一定要有成本观念、物控意识。
第二十七条领料单,由各部门组长签发,由车间主管审核,再到仓库领料,否则,仓管有权拒绝发料。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主管在审核领料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审核领料单上的物料是否需要。
2审核领料单上的数量与实际需要是否相等。
3审核领料单上的内容是否正确。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所需物料必须根据生产数量来开领料单,如果不按规定开领料单造成物料积压车间,要追究主管的责任。
第三十条仓管在职发料时一定要凭领料单发料,以作记账凭证,不可没单发料,否则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领料人在进入仓库时,严禁烟火。
第三十二条领料人员领好料,清点数目之后,马上离开仓库,不可在仓库里面闲聊、说笑、逗留。
第三十三条仓库管理人员要根据裁床单的数量发货,控制好物料的发放数量。
第三十四条对仓管人员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料失效、积压,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错,要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
第三十五条仓管人员要做到: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
第三十六条对所有发料凭证,仓库管理员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第三十七条料发好后,要马上入账,做到账目进出平衡,不可多进少出,也不少进多出。
(四)仓库责任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仓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本条例及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仓管人员要积极配合各生产部门的生产活动,做好物料发放工作。
第四十条要合理利用仓库空间,规划好仓库物料的放置,严禁随便乱堆、乱放。
第四十一条通道内严禁堆放物料,要保证通道的绝对畅通。
第四十二条要保证仓库的清洁卫生,及时清除货物出库后的垃圾。
第四十三条仓管要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管理权利和职责,不可擅离职守。
第四十四条要做好仓库的出库与入库记录,并且及时入账,不可拖拖拉拉。
第四十五条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害”等三防工作。
第四十六条要不定期到生产车间,检查物料情况,看有没有浪费或积压现象。
第四十七条下班后一定要关闭电源,关好门窗。
第四十八条要及时做好月底库存统计报表,同时做好仓库物料动态分析报告及滞料统计表。
第四十九条要及时处理好退料、库损等问题,并向生产部汇报。
第五十条要及时组织对滞料的处理,并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案。
第五十一条要及时盘查常用物料的库存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不可到了缺货才去申购。
第五十二条要根据生产情况、存货准则,合理发出申购指令。
(五)退料处理规则
第五十三条退料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外购物料不合本公司的要求,需要退货;一种是本公司各生产现场:1)超额领料;2)节约用料盈余;3)物料不合格等情况。
第五十四条如果是在进货验收中,发现物料不合格:
1通知订购科。
2开物料退货通知单。
3贴上黄色拒收标签。
4报告有关领导。
5采购联络厂商取回所退物料。
6在进货日报表中,取消不合格进料。
第五十五条车间退料,必须由车间主管签发退料单,注明退料原因,清点退料数量、规格、型号。
第五十六条车间退回的物料,要分良品、不良品,如果是良品要归入库位,如果是不良品要报告办公室等待处理。
(六)仓库账目管理
第五十七条仓库账目分三类:1)库存分类账;2)实物出入账;3)日记账。
第五十八条记账要按规范化记账,字迹要清楚。
第五十九条记账要日清月结,不积压,月报及时。
第六十条仓库账目由厂长直接安排专人负责保管、记账。
第六十一条仓库账目管理人员要绝对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可泄露账务机密,否则要受到严重处罚。
第六十二条除公司高层领导可以查看账目之外,其他任何人不可随意查看仓库账目。
第六十三条账目要坚持“准确、务实,有据可依,有账可查,账账相符,账物相符”的原则。
四、成品管理
(一)成品的分类
第六十四条按检查规格可分为:1)合格品;2)不合格品。
第六十五条按品牌分类。
第六十六条按成品分类。
(二)成品仓库的规划
第六十七条根据成品的分类,可划分为若干个区。
第六十八条每个区又可分为。
第六十九条成品按规定的位置放置后,要作明显的标识。
第七十条在明显的位置,要标明“库位配置图”,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第七十一条要编制好成品库存速查表,以便快速查出各个款式的库存情况。
(三)成品入库、出库管理
第七十二条包装部出货组出完货后,剩下的成品要及时入库。
第七十三条成品入库必须由成品仓管与出货组长亲自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十四条出货组长在移交成品入库时,必须具有成品入库明细表,否则仓管有权拒收。
第七十五条成品仓管要根据“入库明细表”查明入库成品与明细表数量、规格、颜色是否相符。如果不符,必须要求出货组长重新更正。
第七十六条成品仓管验证入库成品后,立即:1)开“入库单”;2)记入“成品库存速查表”;3)登记入账。
第七十七条如果出货组要在仓库提货,必须出示出货单,再由仓管组织配货。
第七十八条在配货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保持成品仓库的整齐,不可乱堆乱放。
2要根据“出货单”的要求配货。
3在配货过程中,不可随便拆开包装箱,要多少拆多少,而不能拆得太多,搞得凌乱不堪。
4货配好后,要重新整理好成品,不可混乱。
第七十九条货配好后,由仓管开好“出库单”与出货组长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十条出好货后,仓管立即在“成品速查表”中冲减数量,并在账目中冲减,做到及时入账。
五、滞料与滞成品管理
第八十一条滞料。凡质量(型号、规格、材质、效能)不合标准,存储过久,已无机会使用,或另有使用机会,但用量极少,且存量又多,有变质的顾虑或因陈腐劣化、革新等现象已不适用,需要专案处理的物料。
第八十二条滞料产生的原因。
1销售预测偏高,致使物料核算过剩。
2订单取消,剩余物料。
3工艺改变,所剩物料。
4质量不合格,没有及时退货。
5仓储管理不善,导致物料变质、劣化。
6请购不当,或请购重复。
7试验物料。
8代客加工余料。
第八十三条滞成品产生的原因。
1正常良品入库后,满三个月未销售,或未售完者。
2每次生产所产生的次品。
3订单取消。
4超制、缺码。
5退货。
6试制品。
第八十四条仓库管理人员每月要汇总“成品库存报表”、“滞成品库存报表”。仓库管理人员要经常盘点清仓,核实库存数量。如果发现与实物有异,立即查明原因并更正。
第八十五条仓库管理人员每月要编制“六个月无异动滞料明细表”、“三个月无异动成品明细表”直接上报给厂长办公室。
第八十六条厂长办公室根据滞料情况和滞成品情况,马上组织处理小组,追查滞料产生的原因,同时商讨处理方案和处理期限。
第八十七条滞成品、滞料处理小组把商讨好的处理方案呈交给总经理核审后再实施。
第八十八条处理小组把实施后的结果,编成资料送交总经理审查。
第八十九条处理方式(滞料):1)转用;2)出售;3)交换;4)拆用;5)报废。
第九十条如果处理方式是属于“出售”、“交换”的部分就交给采购部处理,如果是“转用”就交给生产部处理,如果是报废,就交给仓库处理。
【第二节进料验收管理流程】
第一条本公司对物料的验收以及入库均依本办法作业。
第二条待收料。
物料管理收料人员于接到采购部门转来已核准的“采购单”时,按供应商、物料别及交货日期分别依序排列存档,并于交货前安排存放的库位以利收料作业。
第三条收料。
(一)内购收料
1材料进厂后,收料人员必须依“采购单”的内容,并核对供应商送来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和送货单及发票并清查数量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请购单”,办理收料。
2如发觉所送来的材料与“采购单”上所核准的内容不符时,应即时通知采购处理,并通知主管,原则上非“采购单”上所核准的材料不予接受,如采购部门要收下该等材料时,收料人员应告知主管,并于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会签采购部门。
(二)外购收料
1材料进厂后,物料管理收料人员即会同检验单位依“装箱单”及“采购单”开柜(箱)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并清点数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于“采购单”。
2开柜(箱)后,如发觉所载的材料与“装箱单”或“采购单”所记载的内容不同时,通知办理进口人员及采购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