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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欧阳修(4)

第二段,分述山间朝暮四季的不同景色。“若夫日出而林霏开,云归而岩穴暝,晦明变仁者,山间之朝幕也。野若发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阴,风霜高洁,水落而石出者,山间之四时也。”这里既写到了清晨飘散开来的淡雾,傍晚聚扰来的烟云,又写了春季发出幽香的野花,夏季苍翠的绿树,还写了秋季洁白的霜色,冬季露出水面的石头。尤其是“野芳发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阴,风霜高洁,水落而石出者,山间之四时也”一句,概括了山间春、夏、秋、冬四季的不同风光,一季一幅画面。“朝而往”以下四句是小结,作者直接抒发了自己被美景陶醉的欢乐心情。“四时之景不同,而乐亦无穷也”,这是上一段总写“山水之乐”的具体化。一切都那么恬静简朴,淡雅自然。

第三段,写人游琅邪山之乐。这一段写了“滁人游”“太守宴”“众宾欢”“太守醉”四个场面。第四段承接上文,写宴会散、众人归的情景。“然而禽鸟知山林之乐,而不之人之乐;人知从太守游而乐,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作者巧妙地用禽鸟之乐衬托游人之乐,又以游人之乐衬托太守之乐。这一段写滁人之游,描绘出一幅太平祥和的游乐图,这幅图画中有“负者”、有“行者”、有老人、有小孩,前呼后应,往来不绝,十分热闹。勾勒出了“滁人游—太守宴—众宾欢—太守醉”的游乐风习画。

但太守之乐与众不同,不是众人所能理解的。但作者并没有袒露胸怀,只含蓄地说:“醉能同其乐,醒能述以文者,太守也。”醉了,能与民同乐;醒了,能写《醉翁亭记》。同时,此句与醉翁亭的名称、“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前后呼应,并与“滁人游”“太守宴”“众宾欢”“太守醉”连成一条抒情的线索,曲折地表达了作者内心复杂的思想感情。

纵观全篇结构,起、承、转、合之处,无不统摄于作者的主观感受和体验的波澜起伏。围绕一个“乐”字展开,描绘山水,是抒发“得之心”的乐;细写游人络绎之景,是表现人情之乐;铺写酿泉为酒,野肴铺席,觥筹交错的宴会,是表达“宴酣之乐”;描写鸣声婉转,飞荡林间,是显示“禽鸟之乐”,更是为着表现太守自我陶醉的“游而乐”,层层烘托,结构严谨。

《醉翁亭记》的语言也极有特色,格调清丽,遣词凝练,音节铿锵,既有图画美,又有音乐美。它虽是散文,但借用了诗的语言表现形式,散中有整,参差多变。他安排了不少对句,使句式整饬工稳,读起来朗朗上口。全文创造性地运用21个“也”字,一贯通篇,毫无重复之感,反而具有一唱三叹的风韵。

后人评论

朱弁《曲洧旧闻》卷一:“《醉翁亭记》初成,天下莫不传诵,家至户到,当时为之纸贵。”

菱溪石记

菱溪①之石有六,其四为人取去。其一差小而尤奇,亦藏民家。其最大者,偃然②僵卧于溪侧,以其难徒,故得独存。每岁寒霜落,水涸而石出,溪旁人见其可怪,往往祀以为神。

菱溪,按图与经③皆不载。唐会昌④中,刺史李为《荇溪记》,云水出永阳岭⑤,西经皇道山⑥下。以地求之,今无所谓荇溪者。询于滁州人,曰此溪是也。杨行密⑦有淮南,淮人讳其嫌名,以荇为菱,理或然也。

溪旁若有遗址,云故将刘金⑧之宅,石即刘氏之物也。金,伪吴时贵将,与行密俱起合淝,号三十六英雄,金其一也。金本武夫悍卒,而乃能知爱赏奇异,为儿女子之好,岂非遭逢乱世,功成志得,骄于富贵之佚欲⑨而然邪?想其陂池台榭、奇木异草与此石称,亦一时之盛哉!今刘氏之后散为编民⑩,尚有居溪旁者。

予感夫人物之废兴,惜其可爱而弃也,乃以三牛曳置幽谷。又索其小者,得于白塔{11}民朱氏,遂立于亭之南北。亭负城而近,以为滁人岁时嬉游之好。

夫物之奇者,弃没于幽远则可惜,置之耳目则爱者不免取之而去。嗟夫!刘金者虽不足道,然亦可谓雄勇之士,其平生志意,岂不伟哉!及其后世,荒堙零落,至于子孙泯没而无闻,况欲长有此石乎?用此可为富贵者之戒。而好奇之土闻此石者,可以一赏而足,何必取而去也哉。

【注】

①菱溪:在安徽滁州东。②偃然:安然。③图与经:指地理、地图类图书。④会昌:唐武宗年号(841—846)。⑤永阳岭:在今安徽来安县北。⑥皇道山:在滁州东北十八里。⑦杨行密:合肥人,字化源,唐昭宗时任淮南节度使,封吴王,占有淮南江东之地。后自立为吴国,为五代十国之一。⑧刘金:杨行密的部将。唐僖宗时与杨行密同在合肥起事,曾为濠、滁二州刺吏。⑨佚欲:淫佚之欲。⑩编民:编入户籍的平民。{11}白塔:指滁州的白塔寺。

这是一篇记事散文,写于庆历六年(1046),当时欧阳修在滁州知府任上。作者在《菱溪石记》中所倾注的思想感情和表现出的创作意图,与《醉翁亭记》《丰乐亭记》基本协调一致,是不可分割的的三姊妹篇。本篇借菱溪石的流传经历,借物议理,抒发感慨:“用此可为富贵者之戒。而好奇之士,闻此石者,可以一赏而足,何必取而去也哉。”这里也表明作者写作此文的良苦用心了,即警戒富贵者、好奇者都可对奇物一赏而足,不必占为己有。

开篇交代了奇石的来历和菱溪的历史沿革。菱溪石原为五代十国时吴王杨行密部下武将刘金宅园奇物。对大石没有多少刻画,却着重描写了石的来历和菱溪的变革,六块石头本是刘氏苑囿中宝物,如今四块已经早被人取走,下落不明,剩余的两块则散落两处。这样写目的在于引出后文的议论,表达自己对人事兴衰无常的感慨。

末段笔锋一转,由叙事而转向议论。议论由怪石生发,先感叹物之神奇,“弃没于幽远则可惜,置之耳目则爱者不免取之而去”,这是就奇物的一般规律而言的。接着由一般又转向具体,议论到刘金这位雄勇之土,当年其园囿虽为一时之盛,花木奇石据为己有,但日后又如何呢?他的子孙能长久占有怪石吗?这种发问是振聋发聩的,成为后世富贵者的鉴戒。

此文叙事简单,议论自然,且颇多转折,议论、叙事结合得天衣无缝,是欧阳修记事类散文的传世名篇。

后人评论

唐顺之:“行文委曲幽妙。零零碎碎作文,欧阳公独长。”(《宋大家欧阳文忠公文钞》卷四)

相州昼锦堂①记

仕宦而至将相,富贵而归故乡,此人情之所荣,而今昔之所同也。盖士方穷时,困厄闾里,庸人孺子皆得易②而侮之,若季子不礼于其嫂,买臣见弃于其妻③。一旦高车驷马,旗旄④导前而骑卒拥后,夹道之人,相与骈肩累迹,瞻望咨嗟⑤,而所谓庸夫愚妇者,奔走骇汗,羞愧俯伏,以自悔罪于车尘马足之间。此一介之士,得志于当时,而意气之盛,昔人比之衣锦之荣者也。

惟大丞相卫国公⑥则不然。公,相人也,世有令德,为时名卿。自公少时,已擢高科、登显士。海内之士闻下风而望馀光者,盖亦有年矣。所谓将相而富贵,皆公所宜素有,非如穷厄之人侥幸得志于一时,出于庸夫愚妇之不意,以惊骇而夸耀之也。然则高牙大纛⑦,不足为公荣;桓圭衮冕⑧,不足为公贵。惟德被生民而功施社稷,勒之金石,播之声诗,以耀后世而垂无穷。此公之志,而士亦以此望于公也。岂止夸一时而荣一乡哉?

公在至和中,尝以武康之节来治于相,乃作昼锦⑨之堂于后圃。既又刻诗于石,以遗相人。其言以快恩仇、矜名誉为可薄,盖不以昔人所夸者为荣,而以为戒。于此见公之视富贵为何如,而其志岂易量哉?故能出入将相,勤劳王家,而夷险一节。至于临大事、决大议,垂绅正笏⑩,不动声色而措天下于泰山之安,可谓社稷之臣矣!其丰功盛烈,所以铭彝鼎{11}而被弦歌者,乃邦家之光,非闾里之荣也。

余虽不获登公之堂,幸尝窃诵公之诗;乐公之志有成,而喜为天下道{12}也,于是乎书。

尚书吏部侍郎、参知政事欧阳修记。

【注】

①相州:今河南安阳市。昼锦堂:地名,现在还保存于河南安阳。②易:轻视。③季子:指战国纵横家苏秦。买臣:朱买臣,西汉人,先贫后贵。妻改嫁,望复婚,被拒。④旄:竿顶用旄牛尾作为装饰的旗。⑤骈:并列。咨嗟:赞叹。⑥卫国公:指韩琦,北宋大臣,执政多年,并曾与范仲淹帅兵同抗西夏,世称“韩范”。⑦牙:牙旗。大纛(dào道):古时军队或仪仗队的大旗。⑧桓圭:玉器名,古代三公所执玉圭。衮冕(gǔnmiǎn免):帝王和三公礼服。⑨昼锦:项羽说:“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韩琦以宰相回乡任官,极感荣耀,故名。⑩绅:官服上的大带。笏(hù户):大臣上朝时所执的手板,以便记事。{11}彝鼎:古代祭器,可刻铭文。{12}道:说,讲述。

《汉书·项籍传》曰:“富贵不归故乡,如锦衣夜行。”后人便以“昼锦”表示贵显还乡。宋代三朝元老韩琦在相州做官时,在州署后院修建了一座堂舍,名曰“昼锦堂”。韩琦所取之义与贵显还乡相反,用以表明自己的心迹。本文作于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欧阳修在《相州昼锦堂记》中除了褒扬韩琦贵而不骄的大节之外,更重要的是勉励和警醒韩琦永远谦虚谨慎,保持为国为民的远大志向。

文章开头记述当时人们对荣华富贵的看法,通常是“仕宦而至将相,富贵而归故乡”衣锦而荣者,尽显荣耀之光。接下来便通过举苏秦、朱买臣等人的例子,印证开头的结论,可谓是“今昔之所同也”。

后文重点突出韩琦不以荣华富贵为荣,反以为戒的高风亮节。“所谓将相而富贵,皆公所宜素有”,说明朱琦无论是身世还是贡献,都已经具备荣归故里的条件,但是一句“非也”,讲韩琦与世俗之士的作为划分开来。韩琦追求的是“不足为公荣”“不足为公贵”,接连两个“不足”,衬托出韩琦与众不同的胸怀和品质,这种品质同时与上文的苏秦、朱买臣形成鲜明对比,增强了艺术效果。文至“岂止夸一时而荣一乡哉”,韩琦的庄严风姿已然跃然纸上,欧阳修对他的崇敬之情溢于言表。

本篇构思巧妙,名为《相州昼锦堂记》,但是关于昼锦堂的建筑规模、色彩、风格,甚至是周遭景色都只字未提。但却句句不离“昼锦堂”,围绕这个主题行文,高度赞扬韩琦不炫耀富贵的高风亮节。这种思想不但在当时,至今仍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后人评论

吴楚材、吴调侯《古文观止》:“以永叔之藻采,著魏公(卫公)之光烈,正所谓天下莫大之文章。”

伐树记

署之东园,久茀不治①。修至始辟之,粪瘠溉枯,为蔬圃十数畦,又植花果桐竹凡百本。春阳既浮,萌者将动。园之守启曰:“园有樗②焉,其根壮而叶大。根壮则梗地脉,耗阳气,而新植者不得滋;叶大则阴翳蒙碍,而新植者不得畅以茂。又其材拳曲臃肿,疏轻而不坚,不足养,是宜伐。”因尽薪之。明日,圃之守又曰:“圃之南有杏焉,凡其根庇之广可六七尺,其下之地最壤腴。以杏故,特不得蔬,是亦宜薪。”修曰:“噫,今杏方春且华,将待其实,若独不能损数畦之广为杏地耶?”因勿伐。

既而悟且叹曰:“吁!庄周之说曰:樗、栎③以不材终其天年,桂、漆④以有用而见伤夭。今樗诚不材矣,然一旦悉剪弃;杏之体最坚密美泽可用,反见存。岂才不才各遭其时之可否耶?”

他日,客有过修者。仆夫曳薪过堂下,因指而语客以所疑。客曰:“是何怪耶?夫以无用处无用,庄周之贵也;以无用而贼⑤有用,乌能免哉?彼杏之有华实也,以有生之具而庇其根,幸矣!若桂、漆之不能逃乎斤斧者,盖有利之者在死,势不得以生也。与乎杏实异矣。今樗之臃肿不材,而以壮大害物,其见伐诚宜尔。与夫才者死不才者生之说,又异矣。凡物幸之与不幸,视其处之而已。”客既去,修善其言而记之。

【注】

①署:此指西京河南府衙门,时欧阳修任西京留守推官,居洛阳。茀(fú扶):杂草丛生。②樗(chū出):又称臭椿。③栎(lì立):落叶乔木,即橡树,通常称柞树。④桂、漆:桂树、漆树。⑤贼:戕害,迫害。

本文作于仁宗天圣九年(1031),当时作者在西京留守推官任上。他就衙门周围的环境美化与两位园丁的对话,引出庄周之才与不才的观点和回答,表达了自己的感慨。

文章开始是记叙部分,“署之东园,久茀不治”,由此记述了两件小事。其一是欧阳修使人“辟之,粪瘠溉枯,为蔬圃十数畦,又植花果桐竹凡百本”,“园之守”认为樗树“根壮而叶大”,“梗地脉,耗阳气”,“阴翳蒙碍”,使新栽的竹木“不得滋”,“不得畅以茂”,于是满园的樗树很快便成了一堆堆烧材。其二是看守菜园的园丁又提出要砍掉“圃之南”的杏树,欧阳修却以“今杏方春且华,将待其实”而制止了他。

这本来是两件不显眼的小事,但由于它们触发了作者的思考,要被当做砍伐的树自然是不成材并且有害于庄稼蔬菜生长的,这就跟庄子奢谈的“樗、栎以不材终其天年”矛盾了,于是便引出了下文中的“悟且叹”和“指而语客以所疑”——“岂才不才各遭其时之可否邪”。

最后通过主客问答的形式,澄清了第二段提出的质疑,指出:“凡物之幸与不幸,视其处之而已。”即一切物类的遭遇,都是由其所处的环境决定的,环境适合其生就能生,环境不适合其生就不生。生或不生与有用与无用没有本质联系。从而跳出了庄子的“以无用处无用”这一虚无遁世的思想圈子,否定了其“才者死不才者生”的消极人生观和价值观;展示了欧阳修乐观上进,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一方面也表现了作者卓越的见识和深厚的学养,以及敢于挑战权威的勇气。

后人评论

当代有人评此文:“寓题篇中,出其不意,情深韵长,耐人寻味。”

岘山亭记

岘山临汉上,望之隐然,盖诸山之小者①。而其名特著于荆州者,岂非以其人哉?其人谓谁?羊祜叔子、杜预元凯是已。方晋与吴以兵争,常倚荆州以为重,而二子相继于此,遂以平吴而成晋业,其功烈已盖于当世矣②。至于风流馀韵,蔼然被于江汉之间者,至今人犹思之,而于思叔子也尤深。盖元凯以其功③,而叔子以其仁,二子所为虽不同,然皆足以垂于不朽。余颇疑其反自汲汲于后世之名者,何哉?

传言叔子尝登兹山,慨然语其属④,以谓此山常在,而前世之士皆已湮灭于无闻,因自顾而悲伤。然独不知兹山待己而名著也。元凯铭功于二石,一置兹山之上,一投汉水之渊。是知陵谷有变而不知石有时而磨灭也。岂皆自喜其名之甚而过为无穷之虑欤?将自待者厚而所思者远欤?

山故有亭,世传以为叔子之所游止也。故其屡废而复兴者,由后世慕其名而思其人者多也。熙宁元年,余友人史君中辉以光禄卿⑤来守襄阳。明年,因亭之旧,广而新之,既周以回廊之壮,又大其后轩,使与亭相称。君知名当世,所至有声⑥,襄人安其政而乐从其游也。因以君之官,名其后轩为光禄堂。又欲纪其事于石,以与叔子、元凯之名并传于久远。君皆不能止也,乃来以记属于余。

余谓君如慕叔子之风⑦,而袭其遗迹,则其为人与其志之所存者,可知矣。襄人爱君而安乐之如此,则君之为政于襄者,又可知矣。此襄人之所欲书也。若其左右山川之胜势⑧,与夫草木云烟之杳霭,出没于空旷有无之间,而可以备诗人之登高,写《离骚》之极目者,宜其览者自得之。至于亭屡废兴,或自有记,或不必究其详者,皆不复道⑨。

熙宁三年十月二十有二日,六一居士欧阳修记。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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