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仇是一种出于人之本性的裁决。而人类的天性越是向着它,法律就越应当铲除它。因为第一个犯下罪恶的人不过是触犯了法律,而针对这一罪恶的报复却使法律失去了效用。毫无疑问,复仇行动使复仇者与其仇人得以持平,但是如果他能宽大为怀,那他就比他的仇人高出一等了;因为原谅仇敌乃君王之气度。
正如所罗门所言:“有仇不报乃宽恕者之荣耀。”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并且是追不回来了,现在和将来的事情已经够我们忙的了,所以那些对过去的事情耿耿于怀的人简直是在枉费心力。世界上并没有为了作恶而作恶的人,有人作恶是为了要为自己取得利益、乐趣或荣誉。所以,为什么我要因为某人爱自己胜过爱别人而生气呢?而且,就算有人因为生性邪恶而作了恶,那又怎么样呢?这不过像荆棘一样——荆棘刺人抓人因为它们不会做别的事情啊。复仇行动中最可原谅的一种就是对没有法律可以惩治的那种罪行进行报复,不过即便是这种情形,复仇者也应该当心,一定要使自己的报复行为也不至于受法律的惩罚才好;否则复仇者的仇敌仍然是占了便宜,因为两人之间吃亏的比例乃是二比一。
有些人在复仇时要对方知道这报复是从哪里来的。这种复仇更为大度,因为复仇的痛快不再使对方受苦而在使对方悔罪。那些卑怯狡诈的懦夫往往会暗中放箭。佛罗伦萨大公科西莫曾严词谴责朋友间背信弃义和忘恩负义。在他看来,这种罪行不可宽恕。他说:“你可以在《圣经》中读到基督让我们饶恕我们的敌人的话语,但是你绝不会读到基督让我们饶恕我们的朋友的话语。”
不过约伯的精神则略高一筹。他说:“我们怎么可能只要上帝的赐福而抱怨上帝的降祸呢?”将此例推及朋友,也应该是这个道理。
的确,念念不忘复仇者,不过是在不断地揭开身上已经愈合的伤疤,本可愈合的伤口会因这种举动而创伤如初。为公仇而进行报复结果多半较好:例如为恺撒大帝之死复仇,为佩尔蒂那之死复仇,为法王亨利三世之死复仇等等。而报私仇者则命运不佳,他们念念不忘郁积在心头的仇恨,终生过着巫师般的阴暗生活,他们活着时于人有害,死去后于己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