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664100000040

第40章 交易秩序法(2)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即商业先行赔偿原则(第35条)。

2.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第35条)。

3.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第35条)。

4.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第36条)。

5.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第37条)。

6.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38条)。

7.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第39条)。

以案说法:

肖某将出游期间拍摄的一卷彩色胶卷交给某彩色扩印服务部(以下称彩扩部)冲印,并预交冲印费18元。彩扩部工作人员开出冲印单一张交给肖某。第二天,肖某去彩扩部取件时,彩扩部称其胶卷暂时找不到,可能被他人误领,让肖某等等再来。后肖某多次催要无果,要求某彩扩部赔偿由此而带来的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损失。彩扩部只想按该市摄影行业协会“顾客交付的胶卷如果意外损坏或遗失,只赔同类同号胶卷和退还预收费用”的规定,赔偿胶卷和退还预收费。肖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财产损失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评析:

这是一起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赔偿案。彩扩部依据市摄影协会的规定进行辩解。

但市摄影协会的规定是从经营者的利益出发单方面作出的丢失已拍胶卷照价赔偿的行业规定。该规定没有正视一个关键事实,即载有肖像内容的已拍胶卷不同于一般空白胶卷,一旦丢失,将给权利人造成无法弥补的精神损失。这种行业规定在法律上应认定为无效,不能作为法院裁判案件的依据。

在本案中,肖某拍摄的旅游活动胶卷,记录的是人生中的美好瞬间,具有永久纪念意义。当时的场景、人物和神态,具有时间性、真实性、珍贵性和不可再现性,是无法补救的,其精神上的纪念意义是首要的。彩扩部遗失胶卷,主观上存在着重大过失,不仅直接造成了肖某的财产损失,而且也对肖某的精神造成了一定影响,构成了精神损害。

依此肖某处要求照价赔偿胶卷和退还预付的冲洗费外,还要求彩扩部对其进行精神损害的赔偿,应当予以支持。

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确立了消费者与经营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有:

1.与经营者协商调解。协商调解,是指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益争议,在性质上属于民事权益争议。因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当事人可以自由行使并处分权利。但必须具备两个要件:①达成和解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②和解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争议双方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的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争议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解决。实际上,消费者纠纷的任何第三人参与消费者纠纷的解决,促成争议双方达成协议的,都属调解的范围。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申诉是公民对有关自身或他人的权益问题,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行为。消费者申诉时,应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受诉机关。如因食品、药品、化妆品质量而发生的争议,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因商品价格或服务收费发生争议,可向物价部门提出申诉;因虚假广告而发生的争议,可向工商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这一般适用于大宗商品的买卖。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民事纠纷的解决都应遵循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对消费者来说,适用最普遍的司法救济途径就是民事诉讼。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章中详细、明确地规定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承担的各项法律责任。其中第40条到第49条,主要规定的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承担的各种民事责任。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按照我国民事立法,是指经营者违法实施的侵害消费者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在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产生赔偿损失等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一般来说,经营者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可以分为几种情况:一是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二是侵害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三是侵害了消费者的人格权;四是同时侵害了消费者的两种以上的权利。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损害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以“修理、重作、更换”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在我国消费者权益纠纷中是常用的方法。也是多种民事责任中比较轻的一种,因为其实质只是强制性要求经营者履行自己应履行的义务,不影响到经营者其他方面的经济利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第45条至第48条,对现实中比较常见、容易引起争议和消费者权益比较容易受到侵害的几种情况,逐一明确了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1)属于“三包”商品的,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中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2)属于“邮购”商品的,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6条中规定:“经营者以邮购方式提供商品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并应当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3)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的,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7条中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

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4)属于“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中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人身自由或人格尊严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第25条中明确规定了经营者的义务:“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并在第43条中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或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损害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第42条,对经营者造成消费者及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赔偿,作了具体规定。

(1)对一般人身伤害的赔偿。一般伤害是指经过治疗可以恢复健康,并未造成残废的人身损伤。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在实践中,赔偿的范围还包括,治疗所需要支付的交通费、住宿费,也可以根据情况考虑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

(2)对致人残废的赔偿。残废,是指受害人身遭受伤害,致使部分肌体丧失功能,不能再恢复。因而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残废的,除了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外,还应当支付受害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3)对致人死亡的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2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歹E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什么是产品质量法

§§§第2节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等主体之间,在产品质量方面的权利、义务、责任等方面关系的法律规范。广义的产品质量法是指任何调整产品质量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产品质量法又称形式意义上的产品质量法,是指以产品质量法命名的专门调查产品质量关系的单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于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1993年9月1日开始实施,并于2000年7月8日进行了修改。

产品质量法的内容及调整对象

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产品质量责任的法律规范,因此其内容相应的包括:

1.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是指国家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以及地方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依据法定的行政权力,以实现国家职能为目的,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的管理活动。国家为保证产品质量而采取的宏观管理和具体监督措施主要包括:(1)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产品质量应当经过检验合格,检验机构必须具备检测条件和能力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检验工作;未经检验的产品视为不合格产品。

(2)某些特殊或重要产品的特殊管理制度。对于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以及重要工农业原材料,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制定特殊质量标准或管理措施。

(3)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是指依据国家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标准,经过认证机构对企业质量体系的检查和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证明企业质量保证能够符合相应要求的活动。国家根据国际通用标准,推选企业质量认证,企业根据自愿原则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过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可在申请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及申请其他质量认证时免于质量体系审查。

(4)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产品质量认证是依据产品标准相应的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的活动。《产品质量法》第9条规定,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要求,由企业自愿申请产品质量认证;认证合格,由认证机构颁发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5)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主要是以抽查方式为主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

2.产品质量责任制度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对产品质量所应承担的义务以及违反此种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

我国《产品质量法》所规定的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包括三项:

1.违反默示担保

违反默示担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毋需生产者、销售者向用户和消费者明示,故为默示担保。生产者、销售者提供的产品若不能达到一般标准或最低标准,即为违反默示担保,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2.违反明示担保

违反明示担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明示采用的产品质量标准以及以合同、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明示担保可以对不特定的用户和消费者作出,还可以对特定的用户和消费者作出。生产者、销售者提供的产品若不能达到其以产品说明、标识、预先样品、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款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既为违反明示担保,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3.产品质量缺陷

产品质量缺陷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提供的产品存在危及他人人身、财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或不符合有关标准,并造成了用户或消费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在违反默示担保和违反明示担保的情况下,无论是否给用户、消费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生产者、销售者均须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产品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两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违反产品质量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形式

1.责令停止生产和停止销售

同类推荐
  • 聪明女人一定要知道的66个法律常识

    聪明女人一定要知道的66个法律常识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最新法律法规为您解答生活中应该了解的法律知识。恋爱中的花销属于债务吗?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可判离婚吗?离婚时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可随母亲吗?怀孕或刚分娩后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为公婆欠的钱,离婚时也要偿还吗?为什么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超过6个月违法吗?企业不签合同可获双倍赔偿吗?业主被盗物业要赔偿损失吗?景点逛少了,旅行社要赔钱吗?产品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不给发票可以不埋单吗?网上证据公证保全才有效吗?婚纱照丢失,可获精神损失赔偿吗?实物与说明书不符可获赔双倍吗?赠品有问题也能获赔吗?
  • 实用法律文书写作大全

    实用法律文书写作大全

    法律文书的含义法律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处理各种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过程中,依据事实。本书详细介绍了法律文书的种类及写作方法。
  • 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读本

    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读本

    农民该如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农民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有哪些途径?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精神病人杀人要负法律责任吗?“父债子还”这句话对吗?借钱不还怎么办?由赌博引起的债务纠纷受法律保护吗?纳税是怎么回事?农民要交哪些税?我们合伙开了一家公司,他欠的债我要还吗?父母干涉婚姻自由怎么办?…… 本书为“金阳光新农村丛书”之一,分为基本权利、守望家园、外出务工三篇,对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进行了全面解答。全书新颖实用,简明易懂。
  • 农民工维权法律读本

    农民工维权法律读本

    采用问答的形式,共分为三大篇目,即答疑解惑、农民工维权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丰富、实用,可操作性强,紧贴当前社会现实,是集新颖性、实用性、全面性于一体的法律手册,是农民工兄弟的良师益友,体现强烈的时代感和参考价值。
  • 劳动合同法:释义与实务操作

    劳动合同法:释义与实务操作

    劳动争议范围不断扩大,是出台《劳动合同法》的直接原因。在《劳动法》颁布的1994年,全国5000万国有企业职工均有固定的身份,“单位”一词依旧盛行。1998年,国企开始大量裁员,5000万名国企职工的绝大多数被推向市场,劳动关系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如今,不仅国企职工的劳动关系走向了市场,另有至少1.2亿农民工加入其中,个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空前壮大,这一系列的新劳动关系,都需要用新的《劳动合同法》来调节。根据测算,目前已有九成以上的劳动关系在按市场法则行事。而这些关系,需要新的法律调整和规范。
热门推荐
  • 宫锁春深

    宫锁春深

    生死边缘,却失去了腹中的皇嗣,家仇子恨情觞,朝廷选秀,终是让她浴火重生,一朝恩宠,那个对她深情宠爱的帝王,为了保护别的女人,避无可避,更是将她踩在了脚下,她不得已入宫为妃,惩夫君,她小心应付,虐渣姐,设得局中局,却惹得各路妃嫔明争暗害,谈笑于众妃之间,为保年府平安,而年府上下,从此风光无限,也都在火海中化为了灰烬,可是当真相渐渐浮出水面时,又被自己的好姐妹一脚踹入冷宫,却又是如此的让人心痛!
  • 傻妃无良:腹黑王爷买一送一

    傻妃无良:腹黑王爷买一送一

    某日,京城里风和日丽万里无云,东方闻璎看着这个大好日子终于心一横:“行,那就起价五个铜板!事成之后五五分成!”丽春院妈妈一听,一榔头砸了下去:“开拍了开拍啦,新鲜刚到的小倌啊,色泽如玉玲珑剔透的上等小倌一枚啊,跳楼价五个铜板起步啦……”珠帘后,被绑的面目扭曲的九王爷直接一脚就踹了过来:“东方闻璎,本王要诛你全家……”(这绝对是一个说起来全是泪的心酸故事,当大灰狼遇到了小白兔,按理说,没有好下场的都是小白兔,可为毛他这只大灰狼却混到连渣都不剩了呢?!!!)
  • 宅女的疯狂爱情记

    宅女的疯狂爱情记

    十年之前,乖乖女跟问题少年彼此相爱,却不会经营初恋,因而惨败收场。十年之后,大龄剩女跟高富帅再一次邂逅,摩擦出灿烂的火花。一别十年,却依旧还是当初,深爱着彼此!十年之前,我们彼此相爱,却惨败收场;十年之后,我们再次相爱,一定要弥补这空白的岁月,加倍、加倍地深爱彼此。
  • 傻子王爷无情妃

    傻子王爷无情妃

    一只毒蝎子,彻底断送了她年轻的生命!别人只知道,那个软弱没主见的女人被迫嫁给一个痴傻呆闷的七皇子。殊不知,她早已不再是“她”!面对痴傻只会憨笑的美男,她气愤难填!你傻,本美女就医好你,谁知医好后,遭到嫌弃,却换来一纸休书,气愤之下,她恨不得与他同归于尽……
  • 网游之橙萌厚爱

    网游之橙萌厚爱

    因为心里装着你,所以沿途风景如此美好。这已经是一个十分老土的哲理了。其实这就是个在讲述什么叫做“一日夫妻百日恩,日白夫妻靠脚蹬”的逗逼故事。
  • 倾城恋:男神的爱情通缉令

    倾城恋:男神的爱情通缉令

    某天某小偷盯上某男的钱包,几经波折,成功将他撂倒:“嘿嘿,要钱还是要命?”他嘴角微扬:“要人。”“算你识时务,现在把你身上最值钱的东西交出来。”男子薄唇一勾:“本少爷最值钱的就是我这个人,你尽管拿去吧。”“……。”呃,这是神马情况?到底她偷的是钱,还是……人?欲知详情请查看正文。舞动青春系列文1、《舞动青春:我不是你的乖乖牌》主角:聂希晨(∩_∩)蓝欣2、《舞动青春:邪魅叛逆少女》主角:左哲(∩_∩)叶子夜3、《舞动青春:误惹腹黑痞校草》主角:蓝浩(∩_∩)纪悦4、《舞动青春:逮捕偷心坏女孩》主角:聂嘉俊(∩_∩)鲁西雅
  • 观念

    观念

    全球最畅销图书《致加西亚的信》的作者继《自动自发》之后的又一颠峰力作。一本改变人生和命运的必读书。 《观念》一书是从阿尔伯特·哈伯德众多著作中浓缩出来的商业思想的精华,书中洋溢着勤奋、敬业、忠诚、主动的“罗文精神”,强调转变观念才能改变一生,是继《致加西亚的信》、《自动自发》之后所有公务员和公司职员的又一必读之书。
  • 腹黑儿子财迷娘亲

    腹黑儿子财迷娘亲

    她没有被虐情节,所以,敢虐她的,她都送他们飞上了天,做了鸟人;比起票子,她更喜欢银子,因为,那东西用来砸人最适合不过,而且,最重要的是,被砸的人还不带吭一声的;这年头,小三太多,竞争太强,没有名不正,只有言不顺,爬的越高,当是一览众山小,想怎么踩死你,就怎么踩,当然,只要保护措施得当,摔不死自己,怕鸟啊!干掉小三一个是一个,如果可以,干掉自家的相公也不错,哎,谁叫,干掉他们之后,本小姐就是老大了呢!!!阿弥陀佛~~【片段】女主可爱腹黑财迷的便宜小儿子:“娘,大哥欺负我!”女人侧躺地上,一手支着脑袋,看着蚂蚁搬家,眼睛未抬,却是慵懒而道:“给我一千两,我帮你欺负他。”“一百两。”“一千两。”“上次不是还打折的吗?”“这次手头有点紧。”女人轻叹,悠的很。“……”【片段】“娘,你在干吗?”披头散发的女人在地上像寿司一样滚来滚去,口中念念有词,“好无聊,好无聊,好无聊~~”忽然,女人滚到了三个便宜儿子的脚边,目露精光,无比希冀,“今天都不上课吗,那我们去害人吧。”“……”“我记起来了,我还有事。”“我也有事。”“我,我饭还没吃呢。”“……”借口,太烂了!!【片段】马车铁血而来,势不可挡。前路,女人仿若地狱罗刹,一手执剑,却神情淡然,但是,被她瞧上一眼,却是立马感觉被鬼魅缠身了一样。只见女人剑起剑落——马头斩下!血腥溅了女人一身,女人却毫不在意,朝着马车就走了过去,遇人杀人,当是罗刹重生。“娘。”马车里,慕容柯跌跌撞撞地走了出来,一双大眼睛里满了泪水,可他就是憋着硬没流下来。“主子,其他人怎么办?”手下来报。女人头也不回,只吐一字,“杀!”【备注:女强腹黑卑鄙无耻恶劣无下流邪恶恶趣恶意…总之,非善类!善良的仙女们请披上恶魔的外衣再进来哈!】自己的文;《凤吟天下》《妃笑天下》
  • 强扭的瓜,好甜!

    强扭的瓜,好甜!

    这是一个由一封情书引发的被动爱情喜剧!唐笑笑决定写情书给暗恋了六年的美少年陆金陵,可是当她情书递出去之后,一抬头却发现面前的男生不是陆金陵?不是陆金陵就算了,可他居然是那个“四大古都美男”中最不好招惹的洛阳!胆小的唐笑笑没敢说那情书不是给洛阳的,于是,只能心里流着泪目送那个帅帅的男生将她的情书放进包里带走……全校女生开始进行唐笑笑“批斗大会”,为了保命,最佳损友给唐笑笑出了个损招:将错就错,将洛阳追求到底!
  • 陆少的隐婚夫人

    陆少的隐婚夫人

    两年中,那自己呢,在她最绚烂的年华里守着他给予的空房子,如此一生,何时能走出陆天熠的魔障恋着她是必然,林市长掌上明珠,半含半露的勿忘我花时他终于明白,但她仍然甘愿沉沦爱你,不在奢求“我愿意!”她点头,原来早在七岁那年,她却满足殆尽,他从不曾记起紫苑中还有一个她而她,他们便许下此生情缘当他因一时感动吻上她的额角她还能平淡如素,只是为了另一个女人能够圈禁他的怀抱陆天熠,承诺给她一个完满的家当他的身影渐渐出现在眼前,归家的次数渐渐增多陆天熠,陆天地产的总裁,我以为那只是年少时的一份冲动,人人争相巴结的陆少,在T市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商界大亨!商场得意,但在遇见你,他追追逐逐一个女人多年,却从不曾转身,那份悸动从心底喷薄而出,他便会发现身后一道纠缠的目光夏菱雪,温柔美丽的夏家千金,一直燃烧着我。"当他扣着她的手腕,很久了;等你,无欲无求的过完一生吗林曼柔,T市第一名模,却还爱你,高傲的她不屑于人人追逐的陆天熠,但却享受他追在自己身后的快意一次意外的善意行为,是因为我太傻。当她知道,他只是借着她在试探另一个女人当他亲口同意这门婚事,眼看着自己心碎。爱情亦是如此!"夏菱雪想,毅然决然他赐给你无尽的柔情,也很久了;现在,为什么你可以如此辗转轻视我对你的爱,一次一次将我由云端推向谷底当他赐予她华丽的牢笼,转身却寻着她人的身影当他偶尔归家,他走出了她的魔障,不争不宠,内心欢喜而我又多么没用,我要离开你了,喜欢一个人本没有错,多金帅气,比很久很久,哪怕一次,不争不宠,还要久他为她驱逐满心孤苦,在众人面前宣布她是他隐婚的妻子夏菱雪,情场失意,她内心的那份坚强与偏执竟主宰着她整个的生命。还要将一片片碎片粘贴完整萧羽说"夏菱雪,喜欢你已经很久很久了,错就错在自己喜欢的那个人却不喜欢自己!看着字条旁那束小巧秀丽,是医学界新生代的领军人物。现在我终于明白,她由战战兢兢变的满心欢喜萧羽,这世上最浪漫的三个字不仅仅是"我爱你",就像黑和白之前有一段漫长的灰色地带,心甘情愿,还有"在一起",促成了一场带有目的的相亲陆天熠不知道,爱与不爱其实很难界定,明杰想通了,爱可以变成不爱,而不爱可以变成爱没有人知道她多么渴望成为他的妻子,即便知道他爱的另有其人,人生就像一场舞会,人前人后,我还是单身的钻石王老五,教会你最初舞步的人未必能陪你走到散场